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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暴戾屠户的小夫郎 完结+番外 (后来者)


  “二郎,不要惹事。”
  金锦程看着他大哥冷漠的脸,心中不知怎地没由来地涌起一股激愤,“大哥,你是在东京坐官坐久了,学得那帮老头子般心也硬成了石头,左右一些银子,咱家也不差,能帮帮下,有何不可,怎到了你嘴里竟成了惹事?”
  金锦铭看着他唯一的一母同胞的弟弟深深地叹口气,他弟弟终究还是被保护得太好,什么都不懂,还得经历事。
  金锦铭叹口气,妥协道:“二弟,这城门外,你给他们银子他们拿着又能买到什么,岂不和石头无分别。”他转头对着身后的几十名护卫道:“把咱们剩下的粮食都分给他们,左右进了城咱们还可以再买。”
  “是。”护卫应声将剩下的全部口粮拿下分给了官道两旁的荒民。
  荒民看着一个个形容枯槁,似连喘气都没了力气,然而当护卫拿着粮食上前,一个个却如同怪力的疯子般挤了上来。一个瘦得皮包骨的老人抢不过成年人,就将一个四五岁孩子手里攥着的父母分给的干粮,一把抢了下来,瞬间塞进嘴里。
  那孩子抢不过老人就哇哇大哭,他父母看见就发了狂地要抢回。他们就抢到那么点,被这老头子抢去了,孩子还吃什么。可那老头即便被打倒在地,扔双手捧着干粮不肯撒手,拼命往嘴里塞,然后抻着脖子咽,噎得直翻白眼。
  金锦程心生不忍,不愿在看,别开了眼睛。
  “你们要干什么!”‘唰唰’几声宝剑出鞘,金家的护卫们瞬间抽出了锋利的宝剑,顷刻将金锦铭与金锦程护在中间。
  金锦程抬眼看去,就发现那些没抢到,或者抢到了根本不够吃的荒民们,眼冒绿光的看着他们。那眼神已经不是人类该有的眼神,而是饿极了的饿狼。
  金锦程何时见过人眼却冒着兽光的情景,吓得僵楞在马上。
  金锦铭却似早就料到会这样,他声音出奇地冷硬镇静,“胆敢冒犯者,杀无赦!”
  “是!”
  “是!”
  “是!”
  一声声应答声落下,一个护卫抽出手中宝剑,一剑刺中了那个试图将手伸向金锦程的汉子,那汉子惨叫一声,捂着伤口恨恨而不甘地后退。四溅的血花暂时喝退了那些荒民。
  金锦铭大喝声,“快走!”
  一行人便快马加鞭跑了起来,远远地将那些荒民甩在了后面。金锦程在马上回头望去,仍有些荒民不甘心地追上官道,可他们速度太快,很快将他们甩开了。
  身后还有几队跑商,那些商人自动结成一伙,戒备地对着荒民,大有他们敢冲上来,他们就立刻杀了他们的样子,没一个如他般,竟会傻到停下来给东西。
  城门楼上站有守城的差役,看见来人是正经跑商非逃难过来的荒民,就举起手,不大一会,城门只开了一条缝,官兵们的大刀先伸了出来,接过他们文书看后,这才放行。
  金锦程大受打击,不明白为什么他明明是在帮那些人,他们却会恩将仇报。
  直到了熊家,金锦程还是恹恹的,闷闷不乐。
  唐寿打开自家大门见他这个样子楞了下,问道:“金二郎君,这是怎么了,这么一副受了打击的样子?”
  金锦程蔫蔫地看他眼,没回答,指指身后的大哥道:“这是我大哥,金锦铭。”
  唐寿一早就注意到金锦程身后那个气度更加沉稳从容的青年,他与金锦程长的有七分想象,不过不仔细看却完全看不出来。金锦程身上还是少年人没历经千帆的朝气蓬勃,对什么都热情不设防的纯粹,虽然出生世家,天生心脏多了几窍,却还远不够圆滑,天真扔会时不时冒出来。但金锦铭不同,他温文尔雅,举止彬彬有礼,不需要多余的动作就自有士家大族良好教养倾泻而出,纵然温和有礼,却下意识让人戒备。
  唐寿打量金锦铭的同时,金锦铭也在打量他。
  他见马下站着的双儿穿着一袭水蓝色长衫,身材修长隽瘦,容貌清丽,身上自成一种吸引人的气度。说话时不卑不亢,并不会因他的身份对他高看一眼,甚至就连初听到时,也只是惊讶了下他为何回来,而没有对他身份的高看。这种看他这种身份能如同平常人般的,可不该是个村野人家养出的双儿。这双儿果然如同他想的那般并不简单。
  目光落到他身旁膀大腰圆、粗狂魁梧地汉子身上时,金锦铭的眉头微不可查地皱了皱。这人一看就是个粗鄙地屠户,可惜了这样一位妙人。
  熊壮山是个糙汉子不假,可他同时也是个男人。男人天生争夺配偶上,有着非同一般的直觉。对上他凶恶的眼神,金锦铭不着痕迹地移开了目光,同时心里更加可惜地长叹了声。
  唐寿并没问金锦程为何一直都是两人接触着,怎地突然他哥就跟来了,只道:“几位郎君里边请。”
  唐寿和熊壮山所住的小楼,二楼从不放外人,一楼厅堂却是供过往跑商短暂休息,谈话的地方。
  把人请进了厅堂,倒了凉茶,唐寿和熊壮山坐下,唐寿刚要说话,不知那个大笨熊忽然抽了什么疯,竟然贴了上来。这大热的天,他也不嫌发汗。
  唐寿瞪他眼,寻思着有外人在,总要给自家郎君留几分颜面,也就没推开火炉般的汉子,问道:“金郎君这是遇到了何事,不如说出来,看在下是否可开解一二。”
  金锦程早就把唐寿当成了朋友,一五一十说了。
  本以为这个向来心好,为了昱朝百姓性命自愿献出盘炕之法的人,一定会如他般支持他的做法,同时谴责那些荒民。
  却没想到,唐寿竟是说他道:“金二郎君还是年少了些,再长几年才行。”
  见金锦程张着大嘴看他,解释道:“这就好比你金二郎君出门。别人都知道你家财万贯,有得是银子,可却没有人会上去抢你。但你要是在一帮活不下的穷人堆里掏出二十两银子,那么便只是为了这在你看出来微不足道二十两银,那些个穷人就能杀了你。”
  唐寿道:“金二郎君,你该庆幸这是夏天,纵然没粮食,还有枝蔓叶茂的树木与野菜,总能吃着活下来,并不到山穷水尽,需要拼命的时候。要是换了秋冬,你们想这般轻易全身而退可不大可能。”
  金锦程嘴巴张张阖阖,垂头丧气道:“为何你一个为了百姓甘愿献出吃饭本事的,都想能想透,我却想不透。”
  唐寿老神在在道:“你还小。”
  “你还好意思说我,你不也是。”
  唐寿摇着脑袋,“你与我岂能一样。”
  金锦铭深深地看眼唐寿,对他弟弟道:“熊夫郎尚在乡野,无家族支撑,无庞大本钱,凭自己双手便打下如今产业,你呢,有东京金家做后盾,又有人三分之一的能耐吗,你和熊夫郎自是不一样。”
  金锦铭话音刚落,熊壮山的大掌就将唐寿的小手牢牢握住,然后放在他的大腿上,十分显眼,无声地在说,‘夫郎是我的’。
  金锦铭只觉得碍眼,这屠户果然没有涵养,大庭广众之下,怎能和夫郎这般纠缠,有碍观瞻。
  金锦程却不知道他哥和熊夫郎已经暗潮汹涌,还突自为了自己那点事抑郁。想当初他还为了牙香从这带回去就能卖上翻倍利润而沾沾自喜,转眼,熊家的产业就扶摇直上,比金家虽还差了些,却也足够看了。
  “算了,我不和你比。”金锦程道:“反正我在你手里从没占过便宜,还是和你谈生意吧。我和大哥这次过来,是想和你谈油茶面的生意,你看能不能同牙香般,也只独卖给我家。”
  唐寿断然摇头,如今以熊家的地位已不用绕圈子,他直接道:“当初是没法子,销路打不开,如今却不同了。实话与你明说了吧,牙香契约到了日期,我也不会再允你独家的了。”
  “啊?”金锦程着急的叫了声,连忙去看他大哥,希望他大哥能拿出舌灿莲花的本事说服唐寿,却不想他大哥竟然对唐寿这番态度露出十分赞赏的表情。
  “不过两位也不要失望,我这里做出了种新包装,既方便携带又上档次。”唐寿边说着边对熊壮山使眼色,让他去拿新做好的油茶面,每回一接受到他的目光,熊壮山就会痛快地去。现在不知道怎么了,熊壮山就好似看不懂似得,无辜地瞪着他,并且还如小孩子般摇了摇他的手。
  这头大笨熊这是怎么,不就是取个东西,竟还想他陪着。
  唐寿气得一脚踹在熊壮山大腿上,没好气道:“别墨迹,赶紧去!”
  熊壮山默默松开了唐寿的手,默默站起身去取油茶面去了,临走前还不忘凶狠地威胁地瞪了眼金锦铭。
  然而金锦铭已经傻了,他呆呆地愣住了,没想到在熊家,一个凶神恶煞,仿佛随时能提刀砍人的修罗竟是被打的那个,而非打人的那个。且被打后,还不敢反抗,乖乖地去取东西,只能对着他释放点余威。
  金锦程就比他大哥直白了,等看不见熊壮山时就道:“你竟然敢打熊屠户?你知不知道他有多吓人,连我的那些护卫都觉得他可怕,他的名字绝对能止小儿夜啼!”
  “习惯了。”唐寿脱口而出的答案把自己也吓了一跳,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不怕熊壮山了,反而常常把他指使的团团转,自己大爷样的享受。他要是做的不对,他就会凶他。可明明他记得刚穿来时,这人提着刀杀羊,他都吓得晚上做噩梦。现在想起来却只觉得当时的情景带着别样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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