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 (回眸已半夏)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回眸已半夏
- 入库:04.10
与黄一龄所画菊花的高洁相得益彰,颇有画龙点睛之效,让整幅画的质量都更上一层。
黄一龄拍手叫好:“黎兄的字个个都有风骨,像极了黎兄本人。”
他把画收起来,说,“这幅画我可要挂在卧室,每日三省吾身,练字否,背书否,做错事否!”
周祺笑道:“好你个黄一龄,三省说的是再三反省,你这是偷换概念。”
黄一龄跟他辩论已经成了习惯,说:“我自然晓得,但我就是要用黎兄的字来刺激我每日勤加练字。”
黎锦看到黄一龄的落款,其实他的字也写得很好,毕竟从小就被黄秀才带在身边,这么多年来,写不好才出怪事。
但可能因为黄一龄把更多的时间都用来学书画,所以他写字的时候不由得带了一点书画的气韵在内,每个字都颇为圆润。
这样的字固然好看,也跟书画很搭。
但却不是科举考试所要求的楷书。
黎锦想,现在这个时代,馆阁体还未出现,科举考试虽然要求统一字体为楷书,但具体是颜体还是柳体,都未作规定。
他自己两个字体都有练习,但此次黄一龄的画是菊花,笔触纤细,用清瘦的流体明显更加适合。
随后,许子帆作为主家,带着几人参观了这座宅院。
没人知道,这幅画几十年后被拍出了百两银子的高价,倒不是说画有多精致巧妙。
而是因为那首诗,还有那个题诗的人。
一代书法大家黎锦早年练字的帖子已经无处可寻,这首诗虽然是用流体书写,却已经彰显了黎锦的个人风采。
当然,这会儿谁也不知道后续的故事。
黄一龄走到黎锦身边,说:“黎兄,一别半月,没想到居然在这里相见。
实不相瞒,当日我去杏林堂求药,回去后还做了一幅画,想要送你当谢礼。但后来我又去了杏林堂一次,学徒告诉我你已经不去坐诊了,我本以为这画都没机会送出去。”
黄一龄把话说到了这个地步,黎锦自然不会推辞。
再加上他刚刚给黄一龄题诗,这幅画就当礼尚往来,得收下。
但黎锦内心有自己的想法,那就是得等个合适的机会请黄一龄教他作画。
于是他跟黄一龄讨论了许久书画方面的内容,脸上一直挂着和煦的笑容,让人看了就心生亲近。
黎锦这人严肃坐在医馆里的时候,一些大声吵闹的病人到了他跟前都不敢造次。
但若是他主动去找话头,很快就能跟人打成一片。
等到茶会散的时候,黎锦已经跟黄一龄约好下次见面的时间。
当然,让黄一龄去村里找他这不现实,而他作为宋先生的学生,也不好登黄秀才的门找黄一龄。
于是两人就约了镇子上的茶楼,一边喝茶听说书,一边交流题诗作画。
等到两人关系更好的时候,黎锦再开口求教也就不那么突兀。
古代读书人比较迂回,注重礼节,黎锦也已经习惯这种方式。
但若是关系亲密了,那当然可以直接开口。
就像黄一龄其实也想请黎锦给黄先生开药,但这次他也没有开口说这件事,毕竟黎锦已经不是杏林堂的大夫,他跟黎锦也算是陌生人,直接这么说,会让人觉得他很没教养。
五人一同走到镇子上,这才告别。
这时候已经日头已经渐渐偏西,显然过了中午。
黎锦也饥肠辘辘,这还是幸好早上吃了陈西然买的包子,要不然就凭着他早上六点多起来吃的早饭,这会儿怕肚子都要咕咕叫。
陈西然走近了黎锦,说:“咱们去百食坊,刚见面那会儿我就说要去百食坊请你吃饭,总算有机会了。”
黎锦点头答应:“好。”
走回去至少得一个时辰,他还有自虐到要空着肚子走回去的地步。
百食坊的人很多,就算这个点儿,桌边也很少有空位。
伙计带着他们俩找了个靠里的桌子,“两位客官,要点什么?”
陈西然是这里的常客,说了三个菜,又给黎锦列了几个选项,黎锦挑了‘地三鲜’。
两个人吃四个菜,已经算挺多的了。
陈西然家里虽然富有,但也不是喜欢显摆的二世祖,不会做出请人吃饭就点一桌子菜的事情。
四个菜的话两个男人还是可以吃完的,毕竟他俩饿了大半天。
陈西然是个聪明人,他说:“阿锦,你想学作画?”
黎锦点头,这件事被陈西然看出来不奇怪。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很少主动与陌生人聊这么久。
“是,最近不用去医馆坐诊,家里余钱也够用,我想学六艺之一。”
陈西然说:“我记得我家有一些书画入门的手抄本,明儿我找了给你带过去。
虽然我没学过作画,但我以前的先生喜欢画。画画这件事说起来就跟书法差不多,基本的笔法都可以在书上了解,然后自己多练。至于更精巧的独创笔法,就得拜师。”
黎锦道谢,说:“多谢陈兄。”
陈西然摆摆手:“我就是怕你找那个谁拜师,他虽然会画,但教小孩子启蒙还行。
那些基础笔法、构图,我把书给你你就知道了,但具体的改进你还得多跟他交流。”
黎锦失笑,“我是有拜师这个念头。师于人,古通今,八方客,达为先……”
陈西然说:“我知道学无先后达者为先嘛,但是咱们是同窗,你拜师了,那他岂不是也算我半个师父?”
黎锦没想到他居然在担心这一点,说:“你放心,达者可以成为师不假,但真正要拜授业恩师,也不是这个拜法。”
陈西然这才放下心来。
黎锦走在回去的路上,还忍不住摇头,就连宋秀才都没有收徒,只算他们的先生、老师,而不是师父。
师父,顾名思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黎锦暂时可没有拜师父的打算。
就连那些金榜题名状元、探花郎,也都是在步入朝堂前几年才会拜于某位大儒门下。
黎锦想,他没这么远大的抱负,暂时只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赚钱把家里的粗布床单都换成棉布。
要不然下次再欺负少年的话,就让他骑上来……
他可不想每次给少年清洗的时候,看到他身体被床单磨出红痕。
第54章
在古代,棉布对农家出身的人来说,算十分昂贵奢侈的东西了。
黎锦之前找村里人织布,一匹是700文,漂染得去镇子上,再加200文。
而这匹布,少年给他自己一点都没留,全都拿来给黎锦做外袍。
一件是单衣,现在这种天气穿正好。
另一件则要把上次买来的棉花缝进去做夹袄。剩下的他留着给小包子做衣服。
至于边边角角的废料,他打算多缝几个荷包和手帕,毕竟这可是棉布,用来直接当抹布太可惜了。
黎锦初到古代,还没经历过这里的冬天,只想着冷了去裁缝铺里买棉衣。
但秦慕文不一样,他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此前家里没破败的时候,他也不会顾虑这么多。
可现在他已经下嫁给黎锦,自然得担起一个内子应该做的,那就是操心丈夫的冷暖。
这也是黎锦让黎锦十分心软又心疼他的原因,秦慕文才十七岁,分明自己还是个孩子,面容青涩,就连身体也才发育没多久。
却已经每日操劳,小小年纪就操心整个家。
这一点少年从来不挂在嘴上,但黎锦每日回家,都能看到院子被扫的干干净净,书房的案几也都有擦拭整理。
这些活儿听起来简单轻松,但一件件累积起来,少年得忙活至少一个时辰。
更别说他还得照顾孩子,缝衣服,掐着黎锦回来的点做饭。
黎锦之前是产科大夫,见过不少产后心态不好的姑娘,所以对自家夫郎,他也更加关心留意。
如果秦慕文可以娇气一点,他也会十分喜欢,毕竟才十七岁的少年啊。
想想他自己十七岁的时候,每天的日常就是看书踢球,哪会操心家事。
但这些东西秦慕文从来没说,他全都当成自己的责任,从来没喊过累。
就算黎锦偶尔给家里添置的好东西,少年也都是先紧着黎锦和小包子来,自己从来不争。
每一件事都让黎锦对他心软的一塌糊涂。
黎锦回到家,秦慕文听到响声,飞快从屋里出来。
“阿锦,你回来了。”
黎锦放下东西,看着少年脖子上的红痕,眸中带着笑意,说道:“中午吃的什么?”
秦慕文说:“茄子炒肉末,还有面条。”
自从黎锦救了宋掌柜的媳妇和孩子,宋掌柜时不时给他送来一条鱼和猪肉。
黎锦自然不能白要,但宋掌柜的孩子又隔三岔五的生病,最近更是患上了新生儿黄疸。
新生儿黄疸的表现就是面、颈部颜色黄里透红,严重的话会出现在四肢。
当时又是镇上风寒的高发时期,宋掌柜不敢抱着孩子去医馆,是黎锦上门诊治的。
黎锦观察了小孩子的手心脚心等部位,发现颜色并没有变黄。而且面、颈部呈现的黄色也不是暗黄,而是黄中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