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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 (回眸已半夏)


  说完,陆长冬就给黎锦挤眉弄眼。庞老来小住,那不就意味着大家可以前去刷存在感么?
  就算庞老早就说了自己不收徒的话,但所有人也都兴致高涨,毕竟那可是在京城都顶顶厉害的书法大家!
  只要庞老随便指点一两句,都会让人受益匪浅。


第104章
  早上的课程结束,所有的学生都没急着去公厨吃饭,而是站在书院门口翘首以盼。
  以前都是邹秀杰跟在黎锦身边,偶尔还会多上一个陈西然。
  陆长冬想跟黎锦深交已久,却一直没这个机会。
  如今,邹秀杰和陈西然都因为考中秀才回家去了,也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再来书院,陆长冬可是很会把握机会的。
  他跟黎锦年岁差不多大,看着大家都跑出去,占个好位子,打算瞻仰庞老爷子的风姿。
  陆长冬也随大流飞快的冲出去,留个黎锦一句,“我帮你占位。”
  说完,也不管黎锦是否同意,他就跑的没影了。
  黎锦走出讲堂,能看到站在人群前面很醒目的陆长冬,因为他叉开大腿,占了很大地儿。正好他也看到黎锦,对黎锦挥手。
  高呼:“我在这儿!有位子!”
  黎锦沉默着,他想,幸好陆长冬没有喊出他的名字,要不然这就太丢人了。
  黎锦走过去,对他说:“我打算先吃饭。”
  他到底住在内城,每次走到书院得花费小半个时辰,早上吃的那点东西完全不足以支撑他学到下午。
  陆长冬说:“你、你不是也很敬仰庞老先生吗?”
  黎锦点头:“是啊,但据说庞老下午才到,这得站到什么时候去。”
  陆长冬一时间居然无法反驳,然后默默收回自己岔开的腿,“那、我们一起去吃饭?”
  黎锦:“也行。”
  黎锦买了叫花鸡和素饼,陆长冬则口味偏甜,买了蒸南瓜和玉米烙。
  黎锦看着他那边清淡的吃食,跟自己的一对比,感觉陆长冬就好像不食人间烟火一样。
  他突然有些怀念陈西然了,至少两人能一起吃肉。
  不过,陈西然最近在说亲,大概不会很快回来书院了。
  吃完后,书院的抄手游廊边上已经围了一圈又一圈的学生,两人再去的话,就站不到前面了。
  黎锦想,与其在这儿干等,还不如先去算学部看研读更高级的算经。
  作为算学部的助教,度过了算学部刚开那段最忙的半年,最近就能清闲下来。
  黎锦跟潘又丰两人分了工,单数日子黎锦当值,双数日子潘又丰当值。
  这么算来,黎锦其实比潘又丰多当值一天,毕竟休沐日都在双数。
  潘又丰有些不好意思,黎锦却不打算把半天的当值再掰开来算。
  “就这么定了,总归是我研究算经的时间多,多在这里当值一天也不算什么。”
  潘又丰这才答应下来,看样子还是觉得这样占了黎锦便宜。
  他说:“改日我请你喝酒。”
  很难想象,去年五月那会儿,潘又丰还各种耍小聪明、投机取巧,为的就是让自己轻松一点。
  在双数不用当值的时间,黎锦也没有急着回家,反而会去经论部看书,经常一坐就是一下午。
  黎锦不打算急着参加秋闱,他穿越而来才不到两年,虽然期间背了许多科举用书,又学着吟诗作对,但真正的文学底蕴终究不够。
  不说其他人,单单是他家小夫郎读过的各种杂记、游记、野史都比他读的要多。
  所以,黎锦打算让自己多沉淀几年。
  好让时间把自己身上这微微有些急功近利的浮躁气息打磨掉。
  在考科举这条路上,虽说黎锦现在势头很好,但秋闱考的东西更加详细深奥,与之前的县试、府试、院试甚至都不是一个体系了。
  黎锦有摘得解元桂冠的野心,所以他不会打没准备的仗。
  都说学习讲究厚积而勃发。
  真要去参加秋闱的话,黎锦也打算参加四年后那一场,虽说期间隔得有点久,但这却是最稳妥的决定。
  若是参加明年那场,现在距离明年八月只剩下一年零五个月的时间,就算黎锦一心只为科举考试做准备,时间恐怕都不够。
  更别说他还打算用空闲时间练字、多看些扩展自己知识面的书籍。
  黎锦到了算学部,陆长冬对此兴趣不大,脚步一拐去了隔壁经论部。
  黎锦去的时候,算学部的教谕们都没到,他算了两道题后,万云才匆匆赶来。
  万云肤色偏白,这会儿太阳不毒,他额头都被晒红了。
  “阿锦,给我倒杯茶来。等庞老等了这么久,简直要被晒脱皮。”
  外面依然没有多大声音,那就证明庞老还没来,万云喝了茶,说:“我这是站不住了,幸好科举考试都有号房,有棚。不然我这解元还不知道能不能拿到。”
  他话音还没落下,外面骤然想起一阵欢呼声:“庞老!”
  黎锦沉默了,万云气地捏紧手中茶杯:“我前脚刚回来,庞老就到了!”
  黎锦说:“教谕想要瞻仰庞老的风姿,站在算学部门口,也是看得清的。”
  万云当然知道这是黎锦在安慰他,毕竟他若是可以多坚持一会儿,那就能在书院大门外一点迎接庞老了。
  黎锦见他唉声叹气,说:“教谕志不在写字,为何对庞老如此执迷?”
  万云再次叹息:“你不懂。”
  他看着老爷子从文庙穿过,去了后院,说:“庞老是咱们府城最有名气的人了,我身为咱们府城的人,见到他我能不激动吗?”
  黎锦一脸正色的颔首,假装万教谕说的很有道理。
  过了会儿,一个穿着灰布短打的小斯跑来,躬了躬身,问道:“两位先生,庞老说要找个力气大的人帮忙抬箱笼,请问两位可有时间?”
  这会儿谁会拒绝?
  黎锦的心都剧烈的跳了两下,感觉幸福来得太突然了。
  主要是大部分学生都在外面,庞老居住的内院与算学部不过一墙之隔,这也难怪他的小厮会来这里请人了。
  真到了庞老的院子里,黎锦连老人家的面都没见到,就跟着小斯把五个箱笼抬下来。
  小厮继续躬身说:“多谢先生施以援手,庞老箱笼里的东西都很珍贵,我担心自己一个人抬得时候磕到哪儿,那就得不偿失。”
  万云站在一边,他也就是给两人打打下手,提醒脚下有台阶之类的。
  等到黎锦跟万云走后,那小厮腰杆儿挺得笔直,直接进入院子,坐在庞老对面的石凳上,哪还有刚刚躬身弯腰的怯懦?
  这人名叫陈亦鼎,正是那作主给黎锦递了拜帖的人。
  他累的直喘气儿,倒了庞老一杯好茶,才渐渐缓过来:“我说庞老,您既然不愿意收他为徒,怎么又折腾到书院来?”
  庞老爷子心疼自己的茶,说:“牛嚼牡丹!”
  但他也不忘回答,“老夫岂是那等食言而肥之人?但想当我徒弟,得先过了我这一关才行。”
  陈亦鼎说:“您老可真有原则,既然您让我装小斯,那我也就直说。黎锦刚刚对我没有一点轻蔑,抬东西的时候也刻意的压低手,不仅是为了稳妥,更是自己那边承受了更多重量。”
  说到这里,陈亦鼎道:“庞老,你这箱子里到底装了什么?说真的,要不是黎锦刚刚主动照顾我,我这老腰都要折了。”
  庞老见他准备去前面打开箱子,脸上高冷的表情立马就绷不住了,从石凳上站起来,跑的比陈亦鼎还快。
  “老夫什么时候准你翻箱子?”
  陈亦鼎狐疑道:“您不会真的在箱子里装了石头吧?”
  庞老:“老夫会是那等无聊之人?”
  陈亦鼎见他言之凿凿,也感觉自己想多了。
  他说:“今儿下午还有一场诗会我得去主持,我先走了,真希望万云那小子刚刚没认出我来。”
  万云确实没认出来,毕竟他见过的陈先生从来都是风度翩翩,行为举止都是府城读书人的典范。
  哪里会把一个灰头土脸、弯腰弓背的小厮认成陈亦鼎啊。
  再说了,他跟陈先生又不是很熟,最多也就是参加诗会的时候遥遥见过几面。
  黎锦却有些奇怪,刚刚抬箱子那个小厮的手,上面没有一个茧子,分明是双养尊处优的手。
  可这又跟他没什么关系,黎锦也不想深究,决定静观其变。
  庞老见陈亦鼎走了,刚刚还儒雅的拿着茶杯,眯起眼睛品茶,这会儿就‘铛’的医生把茶杯放下,跑到箱笼跟前。
  他说:“好险,差点就被姓陈的猜到了。”
  之间庞老打开箱子,里面确实是一块块的石头。
  但这些石头却也不简单,表面粗糙,有很多孔,若是浸泡在水里,有吸附杂质的功效。
  确实,跟练字没什么关联。
  庞老抱着俩石头,打算把这几箱的石头,一个个放到院子入口右边的水池里。
  嗯,毁尸灭迹。
  庞老想,一个人想要写好字,手臂一定得有足够的力气,要不然写出来的字也是软塌塌的。
  所以能抬动石头,也是一个必须的考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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