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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快穿] (骑鲸南去)


  谷心志起身离去后,络腮胡顿觉索然无味,正从烟盒里衔出一根烟来,眼睛一转,发现谷心志竟然在走出数十步后,偷偷回头打量自己。
  被这样悄悄窥视,络腮胡并不觉得愤怒,反倒被那目光生生弄酥了身体,笑眯眯地看了回去。
  谷心志的身体微微抖了一下,转过头去,快步走开。
  络腮胡笑了。
  再怎么装,二十多岁的小娃儿,果然还是嫩。
  虽说他来时带了个质量挺不错的队伍,但论数量,谷心志还得乖乖依附在自己身边,哪怕心不甘情不愿,也必须如此。
  他越不甘愿,越抗拒,等自己得手的那一刻,就越快活。
  然而,在与他相背而行的谷心志眼里,并没有任何一丝他想象中的羞恼、紧张和不安。
  他的神情活像是一匹正在狩猎的狼,狡诈,残忍,透着精谋的森光。
  他一边走,一边用雪白的麻纱手帕擦拭着手,唇,以及被络腮胡的任何物品碰到的地方,随后来到帐篷后,随手将手帕扔入一堆篝火之中,看着那片雪白化为焦炭,才迈步走开。
  谷心志带着他稀少的队伍,和意图围歼武器库基地的新人类混迹在了一起,没人觉出他旧人类的身份,因为他看上去不怕冷,也不怕死。
  死这件事,谷心志见得多了,一是杀人,二是看到梦里的丁秋云一次次死在他的面前。
  说到底,他对“死”这件事其实没有太强烈的实感,因为别人的死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值得挂怀的事。
  而丁秋云的死,是一件重复在梦中的事情,只要他能熬到睁开眼睛,那他就能说服自己,这件事并没有发生过,就算发生过,也只是过去的事情,他只要一睁眼,仍能看到鲜活的秋云,这就够了。
  直到某天,他的队员为了跟驻地附近的其他新人类抢夺一头被击中的麋鹿,被一枪打中了脑袋。
  那枪威力巨大,一发轰去,他半个脑袋就没有了。
  既然撕破了面皮,对方也没有再留手,把队员的脑袋割了下来,免得他带伤回去报信,遗祸无穷。
  与他分散开来找寻猎物的谷心志听到枪声,循声而至,凭借他身上的姓名牌认出了他。
  他在尸体边坐了很久,注视着这具无头的冷尸,抽完了一整包烟。
  此人生前最讨厌谷心志吸烟,总劝说他这样会得肺癌,却每每无功而返。因此其他队员看到这情景,一是感伤,一是哭笑不得。
  谷心志右手指间夹着烟,左手摸进了他衣裳的口袋。
  他在每个队员的上衣口袋里都装设了一个小型的摄录终端。
  这玩意儿是他从舒文清那里淘来的,是方便他们与其他新人类交流时盗录一些影像资料,好带回来分析的。
  他一边抽烟,一边把终端插入一台早已准备好的摄录机里,看遍了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
  看完了,他站起身来,说:“我离开一下。”
  队员们以为他是心情闷,要去吸根烟,便道:“谷队,小李他……”
  谷心志没发声,单手插兜,慢慢晃了出去。
  队员们对视一番,对谷心志的冷情冷心也早已习惯,准备着手掩埋同伴。
  他们选择跟着谷心志冒这个险,就有牺牲的觉悟,何况与其他旧人类相比,他们是死过一次的人,对“死”的感觉也淡了不少,就算难过,也并不那么撕心裂肺。
  然而即使关于“死”的定义变过数度,“入土为安”仍是根植于“人”心中的习俗。
  他们把同伴的尸身带回了驻地附近,借了铁锹,开始挖坑。
  被冻硬的土不很好挖,好在新人类力量远超正常人,很快便掘好了一处深坑。
  还不等他们把用睡袋裹好的尸身搬进去,谷心志便回来了。
  他右手拖着一头死去的麋鹿,左手提着一颗人头,结了一手的血冰,嘴上叼着一根新烟,正在袅袅地冒着带有尼古丁香味的雾。
  这人头,恰是刚才他在摄录机里看到的那个凶手。
  无视了所有被骇了一跳的队员,谷心志将人头柚子似的随手往墓穴里一抛,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他说:“一块埋了。有个交代。”
  说罢,他不等队员们有什么反应,便返身走回了帐篷。
  旁观着这一切的络腮胡一脸欣赏地看着我行我素的谷心志,心里眼里都热乎乎的。
  一名队员匆匆走来,对络腮胡说:“老大,出了点儿麻烦,你去看看吧。”
  络腮胡回过神来:“什么事儿?”
  “是老龙那里怒了,说咱们这边的人光天化日地跑到他们基地附近砍了一个人,要咱们给他一个交代。”
  “什么交代?”络腮胡耸耸肩,“他们的人先动的手,我不找他事儿就不错了。原话转告他:人都到基地附近了还能被杀,丢不丢人呐。”
  队员闻言,略有些犯难:“原话转告啊?”
  “你是老大我是老大?”络腮胡受了谷心志感染,也点上一支烟,对谷心志的帐篷指了指,“这人仗义,留着有用。”
  队员不禁腹诽,屁有用,明明是你中意,但这话说出来就是擎等着挨揍,于是他便收了声,一溜烟地跑着去传信了。
  络腮胡痴迷地看向帐篷。
  而帐篷里的谷心志搓去了掌心凝结的血冰,活动了一下僵硬的指腕,钻入睡袋,照样咬着手电筒,取出香烟壳,给丁秋云写信。
  他这次写了很多字,就连他自己都觉得话太多了些,写完后想删掉一些,但看了又看,觉得这么多话也不坏,就把写得满满当当的香烟壳叠回原样,拿胶水粘好,用私藏的香烟一根根装填进去,确认无误后,才把一名女队员叫来:“告诉李名远他家人,他死了,尸首运不回去,就地埋了,让他们有空过来看看。”
  死去的李名远早已和家人失散,这是让女队员去小镇送信的暗号。
  说罢,他把一盒女士香烟递给了女队员。
  女队员也抽烟,因此旁人不会多想什么,只当这是跑腿的酬劳。
  女队员心领神会,将烟盒接过,正欲离开,却被络腮胡拦了个正着。
  女队员一颗心砰然狂跳起来,以为他们的秘密败露了,本能地转头去看谷心志。
  谷心志却神色如常:“邱队,有什么事儿?”
  络腮胡讨好地一笑:“要去哪里,我派人送她。”
  谷心志冷淡拒绝:“我们有车,不劳大驾。”
  又在谷心志这里吃了个不大不小的软钉子,目送着暗松一口气的女队员离去的背影,饶是有耐心的络腮胡都有些忍不住了。
  他以玩笑口吻道:“谷队,你这人可真要命。”猜不透,看不透,偏偏又有股若有若无的吸引力。
  谷心志一板一眼道:“我不要命。”
  络腮胡被他这样严肃又不懂玩笑的模样逗乐了,只觉自己捡到了老大一个宝贝。
  他当真想和谷心志就这样再多相处两日,多说上两句玩笑,然而,武器库那边的情况,变化得比他们想象中要快。
  武器库被镇守得滴水不漏,新人类已想过很多办法,正面强攻、截断粮食、污染水源、投放病犬,或是把活捉来的武器库士兵身上染上病毒再放回去。
  然而,武器库依然固若金汤,正面强攻,他们有更充足的武器;截断粮食,他们就撕出一条血路来;污染水源,他们有着独立的水库;投放病犬,往往那些犬类还没有摸到武器库火力线外围的边就会被当即格杀;投放病人,那些病人不等回到武器库中,便会直接选择自杀,以免拖累众人。
  可这又有什么用呢。
  长期的镇守,始终是一场消耗战。
  如果不是注意到他们已消耗不起了,这些新人类也不会不约而同地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只为了分一杯羹。
  全面的战争,是在三日后的夜晚爆发的。
  “谷队!”一名队员闯入谷心志的帐篷,声音难掩激动,“开始了!起码有三个新人类的队伍动了!看来今晚是总——”
  谷心志从睡袋中翻身坐起,半丝犹豫都无,抓住自己的狙击枪和匕首便奔出帐篷。
  烈烈的火光下,络腮胡正紧张地指挥着他麾下的人员,准备出发。
  谷心志默默站到了他身边。
  一回头看见谷心志,他心头一热,从腰间抽出一把他随身佩带的手枪来:“拿好这个。”
  那是一把勃朗宁,小巧,漂亮,和谷心志记忆里的那把很像。
  而他记忆里的那个人,握住这把枪,对他下达了命令:“射程以内。”
  他忍不住低下头,粲然一笑:“不用,我有枪了。”
  他又拍拍自己的腰间:“还有匕首。”
  谷心志的笑颜着实动人,络腮胡险些看得窒住,尽管谷心志再次推拒了他的好意,他也是浑身发暖,不由道:“待会儿打起来,你跟紧我!”
  谷心志看见了他眼中全盘的信任,只觉这一幕着实熟悉。
  在多少次的噩梦轮回中,他无数次从丁秋云眼里看到这样的光,那是把他当做最可信赖的对象的眼神。
  察觉到这点,他面色微微一紧,但很快便恢复了往日的清冷:“嗯,我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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