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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小夫郎种田记 完结+番外 (给爷喵一个)



洛望舒是不知道,在孩子多了之后,生活也不好,即便是亲人,也难免会心里不舒服,再加上算命之人说的话,而李氏本身就足够自私,李光能活到现在才算个奇迹。

给李光洗完澡后,洛望舒伸了个懒腰瘫软在床不想再动弹。

莫离心疼的吻了吻媳妇的脸颊,“大腿还疼么?”

“疼,全身疼。”比跑了三千米还累!骑马真是个技术活。洛望舒迷迷糊糊的想着。

只听得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大腿一凉,洛望舒反射性的抓住莫离扯他裤子的手,皱了皱眉小声道:“很累……”

莫离一手还拿着药瓶,错愕的看了洛望舒一会后哑然失笑,凑近他耳边轻声道:“乖,上完药明早就不疼了。”

上……上药?洛望舒这才发现莫离手中的药瓶,松开手懊恼的抓了抓头发,用被子把脑袋给蒙了起来,闷声道:“那你快点。”

莫离只是笑了笑,继续自己未完成的动作。

冰凉的药擦在伤口处,激起了一层小疙瘩。洛望舒有些别扭的动了动,“好了没?”

“快了。”莫离说着加快手中的动作,弄好后拿过一旁的被子给人盖上,这不是夏天,万一受凉就不太好了。

察觉到身旁躺下一人,洛望舒自觉分出被子,挨得近了些。

莫离不满两人之间还有些距离,伸手将人纳入怀中,低声道:“媳妇。”

洛望舒嗯了一声,沉默许久后,他突然想起一件事,又掀开被子蹭蹭蹭的跳下床,去箱子里找东西。

莫离就静静看着人折腾,眼中的宠溺都快溢了出来。

洛望舒推了推他的身子,莫离知趣的往床里面靠。洛望舒爬上床后,双腿盘着,把手里的钱袋打开,倒出里边的银票和碎银,又把陶罐里的铜钱倒了出来,弄的床上一大块都是钱。

莫离怕把人冷着,便将被子给人披上,“当心点。”

“嘿嘿,我数数有多少。”好多好多的钱呐!洛望舒看着就想流口水,哎,他堕落了诶。

莫离一手撑着脑袋看洛望舒兴奋的数,银票数了好几遍后放进了陶罐里,然后是碎银,最后是铜钱。

陶罐不怎么大,银票放了进去之后就没了多少空间,碎银和铜钱只得放进钱袋里。

洛望舒拎着钱袋摇啊摇,铜钱互相撞击的声音真是悦耳得很。

数的清清楚楚后,洛望舒才把银票仔仔细细的藏好了,剩下钱袋就抱在怀里怎么也不肯拿出来。果然,从古至今,最给人安全感的东西就是钱了。

看着媳妇那副财迷的模样,莫离故意扯了下洛望舒怀里的钱袋,惹来一个大白眼,“干啥?”

“媳妇,就不分我些?”莫离有些忧伤的问道。

洛望舒疑惑的盯了他一会,最后慢吞吞的从钱袋里摸出一个铜钱出来,“喏,给你。”

莫离一时没忍住笑了,洛望舒被他笑得很不好意思,梗着脖子将手缩了回来,“嫌少就别要!”

见人炸毛,莫离忙从洛望舒手里拿过那一个铜钱,“不少不少。”

“哼!”洛望舒抱着钱袋,眼角余光看了看莫离,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便又摸出一个铜钱给他,“再给你一个,不准乱买东西。”

“好,媳妇说的是。”莫离小心的把铜钱放到枕头底下。

洛望舒上扬的嘴角怎么也压不下去,有个人任打任怨的还挺不错。“我不是小气,你要买什么东西直接跟我说,我再给你钱,不然给那些不三不四的人花完就麻烦了。”

“嗯?”

洛望舒没解释,他清楚的知道,有了钱的老攻靠不住,在这个可以三妻四妾的年代,他必须把钱抓在手里才行。

“对了,咱们把房子重新盖一下吧?不然一下雨就漏,还有,小光和阿爹也不能总住在一起,小光的户口是上在咱们家的,还是在咱俩名下,以后他娶媳妇,总不能还和阿爹住吧?”

莫离认真听着,时不时的点点头,表示知道。

洛望舒絮絮叨叨大半天,最后自己把自己给念睡着了。唔,以后一定会更好。

冬季迎来了第一场雨,淅淅沥沥,带着秋天的萧瑟。

洛望舒无聊的蹲在临时给枣红马搭建的棚子里,拿着草料喂马。

李苗苗和李光在板凳上排排坐,用洛望舒在没下雨之前装满沙子的木盆练字,一大一小,那认真的小模样直接把洛望舒这个老师给弄得大气不敢喘,只好哀怨的和枣红马玩,顺便给草莓搭了个布棚。

空间里的草莓早就成熟了不知多少茬,而外边的草莓果才刚刚长大有了些泛红的趋势,话说这得等到啥时候才能熟?

莫方见人盯着草莓棚发呆,凉凉的说道:“现在才红了一点,恐怕是活不了几日,你还是收收心,等春天再说罢。”

洛望舒漫不经心的甩着手里的草料,晃的枣红马眼晕,不满的哼了一声,成功吓了洛望舒一跳。

草料不晃悠后,枣红马悠闲的垂头将洛望舒手里的草料吃下,那劲道还不小。

这个没良心的,亏他还给它去找草料,结果翻了马脸就不认人了,还吓他。

洛望舒心里不爽,却也没真的和一匹马吵起来,咳,他才不会承认是因为自己的小身板和枣红马的身板相差过于悬殊。

“阿爹,咱们什么时候把房子修修?”

莫方睨了洛望舒一眼,继续手中的活计,“怎么着也得开了春,现在修房子,冬天想冷死吗?”

洛望舒对冬天其实没多大感触,小时候还见过雪,等长大后,温室效应越来越严重,生活在南方的他已经有五六年没见过大雪了,顶多打一个霜,就这样他还有个空调,冬天过得和春天没啥区别。

“瓜娃子!又走神!”莫方气的给了洛望舒一个爆栗,后者摸摸脑袋不说话,反正不疼。

也不知道是不是莫方的错觉,明明是个被流放的玉人,一言一行却和汉子相差无几,总让他觉得多了个顽劣的儿子而不是儿媳妇。

“娘爹,我全部记住了。”李光……现在应该是莫光,兴奋朝洛望舒喊道。

这个称呼……绝了。洛望舒抖了抖一身的鸡皮疙瘩,叫他婶儿都比娘爹好,真的!

“咳,那啥,苗苗呢?”洛望舒硬着头皮走近问道。

李苗苗苦恼的抓了抓自己的麻花辫,然后掰着小指头道:“还没……才记住了五个。”

“唔,小光和苗苗都很厉害哦,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一天才记住三个字。”不过,还会背三首古诗。洛望舒默默在心里补了一句。

李苗苗震惊的眨眨眼,“真哒?”

“对啊,苗苗比小光哥哥小,又是女孩子,记住五个很厉害啦。”洛望舒不好打击小孩的信心,他想着,小光比苗苗年纪大,应该会懂他这番心思。

莫光黯然的垂眸,咬了咬下唇,坚定的对洛望舒道:“娘爹,我会努力记住二十个字的。”

“哈?”洛望舒有些困惑的眨眨眼,这小孩不会是误会了什么吧?

其实,比起字,洛望舒最想教他们的是九九乘法表,但考虑到李苗苗的年纪后,决定还是等等,一下子教太多只会让小孩产生厌烦的情绪。

“呐,小光全部记住了就教一下苗苗吧?自己也巩固一下,别到时候我抽查,写不出可是会罚写的哦。”

洛望舒说的随意,两个小孩却是非常严肃的点点头,这让洛望舒自己都不好意思了,要不明天让莫离从镇里带些启蒙书回来?毕竟世界不同,他也不是专业的,还是系统点教比较好,不会误人子弟。

至于笔墨纸砚,唔,听说挺贵的,即便现在不差钱也不能这么用,等俩人写一两个月后,再买吧。

一场冬雨,连续下了两天,令洛望舒惊讶的是角落种的草莓熟了!连莫方都惊的说不出话来,竟然没被冻死……

这天洛望舒笑得合不拢嘴,摘了草莓洗干净准备送到镇里给莫离尝尝,反正也是赶集日,顺便去买点肉回来。

“你们俩要不要去镇里玩?”

毫无意外,洛望舒收到了两声干净利落的“要”,在家闷了好几天,出去逛逛也是应该的。最重要的是,不!差!钱!

分卷 第二十四章找茬

红木青瓦,伴湖而建,古韵十足的饭馆,人来人往好不热闹,有人神色匆匆,有人欢喜,亦有人忧愁,但出来之时都带着酒足饭饱的满足感,即便心情不好也情不自禁的扬起嘴角。

饭菜飘香,在饭馆一楼的一角,一个身着华服的男子吊着三角眼,手持一把纸扇,在微冷的天用力摇着,身旁站了几个彪形大汉,浑身散发着嚣张的气势。

周边的食客下意识的躲远了些,生怕惹到这位煞神。

“把你们店最贵的菜给本少爷端上来!要快!”男子对着前来招呼的小二说道,眼中的不屑都快化成了实质。

小二擦了擦额角的汗滴,唯唯诺诺的连连应声。

后厨,一个主厨三个帮厨,人数虽不多,门口记录的菜色也多到了三页,人却是不慌不忙,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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