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拳头招呼到脸上的时候,叶思朝只来得及听见一声“朝哥”便失去了意识。
连疼也不记得。
再次醒来是躺在医院,身上已经换了蓝白条的病号服,看着有些像电影监狱里的狱服。唐逢久守在身边,他环视一圈并未发现那个叫自己朝哥的人,见唐逢久一双眼亮晶晶的,忍不住泼了盆冷水:“花想暮呢?”
唐逢久那双会说话的双眼立刻表示了他的委屈与不满。
“那个救朝朝的,叫花想暮?”唐逢久将床单一角折起又散开。
“嗯。”
“朝朝没看见他就晕了,怎么知道是他?”
“只有他叫我朝哥。”叶思朝转头盯着窗外,不去看唐逢久自带魅惑加成的泪眼。
“以前小蝶儿也这么叫啊!”唐逢久声音里的颤抖都遮不住了,可这一句话却彻彻底底扎了叶思朝的心窝子。
男的,只有花想暮这么叫。
女的……
叶思朝冷笑:“你觉得你有资格提小蝶儿?”
唐逢久脸上血色尽褪,恰好医生来测血压,他忙不迭走了。
周蝶是唐逢久做的第一件坏事。
唐逢久前脚刚走,一位熟人进来和替他检查的医生打了个招呼。
“老孙?你今天不是休息吗?”
“你没瞧见我?我刚才不是一直跟在病人家属身后?”
替叶思朝看鼻窦炎的医生此时一身休闲装,算不上年纪大,却被同事叫做老孙。
他搬了根凳子坐在病床边,伸手探了下他的手腕。
“孙医生还会诊脉?”
“形势所逼……第几遍了?叫孙哥。”
“好,孙哥。”叶思朝只当他是学医学得多才能在竞争中赢下去,并未想别的。半晌,孙迟羽杵着下巴想了会儿,还是甩出了那句话:“思虑过重,今天有什么不对劲的。”
“晕,还有……耳朵不大好。”
叶思朝在唐逢久说出口之后才清楚先前的电话是怎么回事,明明唐逢久的哭声不弱,却被他当做水龙头坏了的嘎吱声。
在行车的过程中也没有怀疑过这是一场意外。
听力、思考能力都大幅下降。
“最近这几天最好都不要出门,风大。”
孙迟羽这话反倒提醒了他手边软乎乎的感觉有些异样,低头这才发现是一条棕色的围巾。
“花老师的,你昏迷的时候还冷得发抖。今天他请我和我弟吃饭,就在安怡酒店对面。”
“巧。”叶思朝笑笑,伸手要将围巾递给孙迟羽,他起身按住他的动作,笑道:“花老师说你原来的围巾旧了,这是路上买的,待会儿把钱打给他就行。”
“送的?”
孙迟羽点头。
叶思朝笑笑,脸上血色回来了些:“得,又要请客了,孙哥一起?我做庄。”
“行,等你的传唤。”孙迟羽并未推辞,而叶思朝也是不喜欢推辞的。
叶思朝被那么一砸,脑子里越发混沌,又是头回醒来见有人呆在身边,心情莫名就好了点,便多说了那么几句。
二人聊了一会儿,叶思朝问到花想暮的去向,恰好孙迟羽的手机响了。
“他和我弟下午的课,你待会儿自己打电话问。”
叶思朝若有所思地点头:“也好,我也困了。”
孙迟羽看了眼手机来电,与他道了声别便匆匆离开,病房里冰凉的白色又缠上来,只有脖子上的男式围巾还有一些体温。
他觉得应该不是自己的体温,因为所有人都说他没有体温。
持续的高温将他沉入梦中,梦里那年他二十二岁,与人合伙办了一个公司,恰好挣到了第一桶金,这时候的他还很天真,急冲冲想要问问唐逢久是否有意和他一起面对父母的怒火,然后便见到了正在为新晋男友笨手笨脚地织围巾的唐逢久。
唐逢久的脸上溢满阳光,在那个冬天都是那样温暖。
叶思朝是唐逢久头顶的白月光,而从那时候起,唐逢久便是叶思朝心口的朱砂痣。
当白月光被云彩遮住,朱砂痣偏生开始变得腥红。
离开唐逢久的小出租屋的时候,无意间路过了一家饰品店。明明那贴满粉红星星的店面很不合他的审美,他的视线还是鬼使神差地粘在了一条围巾上。
然后这条围巾他便戴了八年。
但从这一刻起,过去八年的独宠没了。
“你爱我我不爱你”的幼儿园游戏?
恕不奉陪!
第三章
孙迟羽到病房外的花园里接的电话,恰好可以从窗口看见将脸埋在围巾里已经入睡的叶思朝。
电话里的郑骥归连着唤了三四声先生才将他从叶思朝的身上引回注意力。至于为什么孙迟羽会盯着叶思朝,他已经通过415问得一清二楚了。
“的确蛮像,但是不是。”
“别那么认真,”孙迟羽叹气,坐在长椅上同郑骥归通话,“还有,叫哥。”
“先生。”
“……”孙迟羽觉得应该放弃对弟子的教导。
“主角受已经走了?”
“对,如你所料,他本来想捡个漏的,只是叶思朝比较警觉。”孙迟羽来之时叶思朝已经醒来,但看唐逢久的脸色并不像是讨到了什么好处。
“攻一已经回来了,按照剧情,叶思朝会在昨天打电话过去冷嘲热讽一遍,然而他打是打了,却不是想要冷嘲热讽,仅仅是通知,而且没打通。”
“因为唐逢久当时正在闹别扭,去了庆功宴,还喝了下药的酒。”孙迟羽接着郑骥归的思路分析,“那么为什么一样的情节在这里发生了一个大转折?”
孙迟羽恍惚联系到与叶思朝的第一次见面,他劝说了二十三岁的叶思朝一次,甚至建议他交个男朋友或者女朋友,单纯谈心的那种。
叶思朝的初恋是发小周蝶,是个女孩,他是在长期过程中被唐逢久掰了的,以前对女孩子的接受能力不差。
而叶家父母最希望的也是传宗接代、光宗耀祖。
然而在一个月后孙迟羽便听他说分手了。
“先生猜的不错,在415的记录中,叶思朝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放手的。”
“415……这个奴颜媚骨的小东西……”孙迟羽先前在脑海中对415奴役了一番,415便逃到了郑骥归那边,若非必要,都快在郑骥归那里张根了。
“先生莫恼,总归都是我们的。”
孙迟羽说不上来这句话哪里不对味,只得晃了晃脑袋说郑左相说的都是对的。
“叶思朝的爱从剧本掠夺型的变成了忠犬型的,加之他生性冷淡,看上去也就和单纯的关心没有差别了。唐逢久觉得自己受到了冷遇,反倒越挫越勇,起了必须将他收入囊中的念头。”
也就是一个理解不通的误会,相当于叶思朝能够接收唐逢久的脑电波,而唐逢久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接收失败。
“这也是总体剧情并未发生大的变动的原因,主角反倒比剧本中更加自我了。剧本中他已经动了甩掉叶思朝的念头,便去了派对,遇见了攻一,而在这里,他没有放弃叶思朝,也就不会起对着干的念头。”
“说起来,当年明明是周蝶先提到分手,叶思朝为什么要将这个算在他和唐逢久的身上?”
久未出声道415一上来就抛了个人性的大问题,孙迟羽逮着机会先将415这样那样了一番才愉悦地回答道:“周蝶早慧,清楚自己和唐逢久在叶思朝眼里一样,而她自己唯一的优势是性别。再者,她那个时候已经十七了,他也知道自己并不是爱。而唐逢久就不一样了,那时候的唐逢久真的可以失去理性,综合权衡,她选择了三个人的友谊。至于唐逢久和叶思朝越走越远反倒是出了她的计算的。”
叶思朝一共谈过两个女友,十七岁一个,二十三岁一个,都不是主动的,包括分手。
“叶思朝大概是认为如果不是当年自己执意追问唐逢久的古怪,唐逢久就不会被迫告白,他和唐逢久不会闹掰,周蝶也不会发现,最后他和周蝶也不会分手。”
孙迟羽和郑骥归相连的识海中,二人穿着古装相对盘坐,孙迟羽手中抓着一个团子捏来捏去,正是系统415。
“依先生所见,我们该如何确保叶思朝不会掺和到唐逢久的主线中去?”毕竟形势一片大好,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他们这次的主要目标便是叶思朝,原书中的一个炮灰攻四,原书中为了唐逢久可谓是声名俱裂,与父母决裂不说,工作上的也丢了一大半。而原书中叶思朝的人设是冷静甚至冷血,在确定了初期人设之后要按着主线走完全不同的路,要么是精分,要么是推翻原人设,只是这两者都会对还未开始的剧情造成巨大影响,那便只有对角色施加影响——叶思朝受主神影响最深。
叶思朝最后凭借着近乎疯狂的表现赢得了读者的喜爱,在结尾那一章唐逢久原谅了叶思朝,并在番外将他收入囊中。
全书都有这么一个基调:唐逢久苦恋冷漠白月光,求而不得怒黑化,打脸白月光。
“冷漠”这个设定一出,几乎所有人都看不见叶思朝同水一样渗入缝隙的温柔了。
挥散脑海里对角色的怜悯,孙迟羽换了个话题:“花想暮呢?名字和叶思朝那么相像,该不会是一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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