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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公主我罩了 (橙汁感谢)


  昨天宣旨时赏赐太多,孟寒星没注意听,宣完旨后,孟寒星就骑马游长街去了皇宫,忙活了两天,早把赏赐抛之脑后了。
  “那边还没收拾好,暂时不搬过去,这匾额是我父亲送来的,上头还有他盖的章,我觉得甚好,就先换上。”
  孟寒星笑嘻嘻的回道,这位武夫人最是嘴碎,这种人不能同她说真话,因为不到半天时间,她就能传的一条街都知道了。
  但是若想传播一些消息,找她准没错。
  武夫人眼珠一转,两三句话后便与孟寒星告别,她要将这个消息告诉自己的姐妹们。
  前两日还有人议论孟寒星和家中关系不好,不在父母跟前尽孝,是人品有污,如今孟寒星父亲送来了匾额,显然是认同孟寒星在外头独住一事。
  如果连亲生父亲都认同了,外人自然无话可说。
  孟寒星刚回府不久,门前就停了辆马车。
  巧儿将名帖给孟寒星看后,孟寒星心中有些小惊喜。
  没想到上午见了一面,下午又能见面了。
  孟寒星出门后,直接跳上了小马车,马车里头,美人端坐,给了她一记颜值暴击。
  明明是小马车,但因为有个美人在其中,孟寒星觉得这马车比现代的房车还好!
  “下午无事,想着还没去看过状元府,就厚着脸皮来找你。”姜平月递给孟寒星一个纸袋子,里头是几个热腾腾的小肉包,“你爱吃的。”
  别人吃包子是为了果腹,孟寒星吃包子是当零食。
  习武之人嘛,能吃的很。
  还不长肉。
  作者有话要说:  _(:з」∠)_么么哒
  入v第一章 ,请多指教~
  今天三更,另外两更应该会在晚上发,也许会提前,不定


第31章 状元府中
  孟寒星非常满意现在的身体, 每天运动量大, 有内力辅助, 不会练得身上硬邦邦的, 同时还能随便吃不长肉。
  简直吃货的典范!
  “老王家的肉包吗?我对这个,是百吃不腻啊。”孟寒星满足的咬了一口, 热腾腾软绵绵的包子,一口咬下去会出现小小的牙印, 里头馅料十足, 咬开后, 便能闻到那浓郁的肉香,还有白菜与葱花的香气。
  简单的街边小吃, 却闻上一口, 就让人口水不自觉的分泌,恨不得两三口吃下一个,
  除了老王家的肉包, 还有街头张师傅的麻花,香酥迷人, 一口下去, 桂花杏仁等小料的浓香, 沾染舌尖,满嘴浓香,虽是油炸却半点儿油腻感也无,反倒清脆可口,吃完还想吃。
  香, 还是这些小吃香,比宫廷糕点强太多。
  日常diss完宫廷糕点,孟寒星与姜平月坐着马车,晃悠着到了状元府前。
  如今的状元府还是一座空宅,并无主人居住,不过里头已经有了十来个仆人,是孟寒星手下的人。
  姜平月本想着给孟寒星几个贴心的下属,后来看到状元府已经有了人,这才罢了。
  “说来奇怪,自父皇继位后,大周已经有十来年没有建下状元府了。前一个状元府上的状元,早已告老还乡,如今整个京城,只有你这儿独一处。”姜平月边说边跳下车,她不耐烦用踏脚凳,车夫站在一旁,无措的看着她。
  孟寒星挑起车帘,刚要跳下去,眼前就出现了一双手。
  抬头一看,姜平月正冲她笑。
  “来,小心些,我扶你下来。”
  哇,这是哪里来的小仙女啊,太温柔了啊!犯规了!
  孟寒星被姜平月笑起来弯弯的眼睛狙击了心脏,按着自己噗通乱跳的小鹿,她握住姜平月的手,借力跳下去。
  握住的瞬间,孟寒星不受控制的,用指甲刮了下姜平月的手心。有些痒的姜平月,笑的眼睛更弯了。
  真的,别冲我笑,我有点儿受不了啊。
  孟寒星觉得,再等两年,她可能没法直视好友越来越高的颜值了,长得这么好看,还总凑到她跟前来,这是诱人犯罪啊!
  车夫更无措了,他的职责之一,就是给贵人当踏脚凳。
  “你将车停好,去附近吃些酒菜吧。”姜平月吩咐车夫将车拉到一旁,不要挡路,然后表示车夫爱干嘛干嘛去,还给了车夫一两银子,让他去吃酒歇息。
  孟寒星将姜平月的行为看在眼里,她知道,她的好友,与其他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不一样。姜平月有个很珍贵的特质,生活在古代,成长在皇宫,身为高高在上的公主,她却知道何为尊重一个人。
  “有没有状元府又能如何,前几个状元个个出身名门,在京城的院子比状元府要豪华的多。陛下赐下状元府,在他们眼中,或许跟给了他们一堆破烂没有区别。”孟寒星嘲讽他人,同时自嘲自己。
  孟寒星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她从不挑剔自己的吃穿住行,在她看来,不管多好,古代也好不到现代的程度。
  姜平月不置可否,与孟寒星进了状元府。
  开门的小厮叫程旭,孟寒星私下一直叫他程序,因为程旭这个人,就跟一组程序似得,死板的很。
  “恭迎大人回府。”见到孟寒星,程旭硬邦邦的说出几个字后,就躲在一旁,闷不做声了。
  “云琦人呢?怎么叫你来守大门?”
  还记得云琦吗?孟寒星身边那个会武功的侍女,非常厉害的小姐姐。
  程旭脸上飘过尴尬的神色,有点儿难以启齿,但因为问话的人是孟寒星,他不得不回答道:“云琦说,我太闷了,守大门能让我得到锻炼。”
  恩,是云琦的风格。
  孟寒星刚过来的时候,云琦还是个很死板理智的小姐姐,后来跟着孟寒星出去混了两三年,她就变了。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逗比者逗比,孟寒星感染了她身边的一票人。
  “行吧,你好好守大门,这是个有前途的职业!”孟寒星郑重其事的拍拍程旭肩膀,拍的程旭脸上表情更僵硬了。
  姜平月的视线从孟寒星的手,转到程旭肩膀上,脸上如花般明艳的笑容,稍稍暗了一瞬。
  果然,真讨厌寒星与别人凑得近。
  姜平月伸手拉住孟寒星的手,“我不能出来太久,快带我去逛逛园子。”
  孟寒星大大咧咧的点点头,没想太多,“走,边逛边说话,我也没好好看过呢。”
  状元府是皇帝赐下,里头的一应物品,皆是由礼司准备,工司设计打造,比京城大多数人家要精致许多。
  这天下,最好的东西全在皇帝身边,孟寒星算是借了皇帝的光,享受了一回皇亲国戚的待遇。
  “这园子的风格,倒是最时兴的,看来礼工二司,并未贪墨偷懒。”姜平月观看两眼,就看出了门道来,说的头头是道。
  孟寒星小星星眼崇拜的看着姜平月,说实话,她什么也没看出来,如果让她写一篇文章赞美园子,她倒是能写的天花乱坠,但让她真说上一二,她就卡壳了。
  因为在孟寒星眼中,她完全欣赏不了所谓的美。
  她只能看到,这全是一堆堆的钱!
  “工司的工匠,倒是有些巧思,檐下用金笔勾线,银笔描边,又以碎石点缀,画了一幅喜鹊登梅图,看着喜庆。”
  走在走廊中,抬头就能看到檐下的风景,喜鹊如同活物,工笔画大师的笔触,很是写实,那用翠石点缀的眼睛,如同活物。
  孟寒星见此艺术,反倒没了好心情。
  在姜平月嘴中的碎石,并非普通的碎石,而是将小块的玉,凿刻而成,碎石虽碎,却也有形。
  为了能达到想要的效果,单单一幅图,就透露出巨大的消耗,从玉石的开采,到人工的打磨,来来回回不知道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更别说那檐下全是金银,太过奢侈。
  “如今京城,流行这个?”孟寒星指着喜鹊登梅,表情复杂的问着姜平月。
  姜平月点头,“流行?对,是流行,为了能炫耀家中财富,工司的工匠,前些日子忙的脚不沾地,只为能让各个家族满意。寒星,你是觉得奢靡之风不好吗?”
  “不,奢靡没什么,那些大家族如此做,才能为朝廷积累财富,反正他们的钱,都进了国库,不是吗?”孟寒星出乎姜平月意料的摇了摇头。
  姜平月似是有些惊讶,“我以为,寒星会看不惯这种风气。”
  “古往今来,世家的风气,不一向如此吗?互相攀比,各显神通。”孟寒星是看不惯,但她看不惯的,是更深层处的东西,“奢靡并非坏事,有钱后,人不会因温饱而消磨精力,转而去关注虚无缥缈的精神层面的享受,这是常事。我不满的,是这种事,只出现在士族,而与此同时,百姓却要挣扎在温饱线上。”
  姜平月眼中光芒一暗,并未搭话。
  她也是明白的,但她什么也做不了。
  她只能提倡节俭,希望以公主之身,能引得那些人不要做的太过分,可收效甚微。
  有人会说,钱财的流通才能致富,可事实上是,钱财要在民间流通,才能致富。
  如今的情况是,大量财富被士族用各种手段从民间收到囊中,他们又将财富给了国家与皇室。
  更像是薅羊毛,士族从百姓身上薅羊毛,皇室从士族身上薅羊毛,苦的还是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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