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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鱼求生[穿书] 完结+番外 (微笑的猫)


  齐北崧的心情就像坐过山车似的,一秒谷底,一秒升天,他想没结婚那就不叫老婆啊!
  “出了什么事?”他问。
  程几瞥了他一眼:“他不要我。”
  齐北崧又惊,心想谁居然敢不要你?这他妈活该出事啊!
  程几原以为他会高兴,没想到他一脸恼火,便问:“怎么?”
  齐北崧忿忿不平:“我替你不值!”
  程几嘿嘿一乐:“是吗?你也觉得我老婆挺混蛋的?我也没办法啊,谁让我碰着这么个人了呢?”
  齐北崧问:“那你现在什么打算?打算等人回心转意呢,还是重新开始?”
  他真是典型搞阳谋的,把什么东西都往台面上一摊,你同意便同意,拒绝便拒绝,毫不拖泥带水。
  或许是因为经历过一场磨难后,他深知时光不容浪费;或许是他比以前成熟,口不对心的毛病已然痊愈。
  总之他的人生走过弯路,如今在可以直接的时候,就开宗明义,尤其面对眼前这位。
  程几心想:等人回心转意与跟人重新开始,这二者有区别吗?反正是同一个人。
  “我等我老婆。”他一脸痴情。
  齐北崧点头:“挺好。”
  他又沉默半晌,显然在平复失望情绪,缓缓地说:“人一辈子总得有点儿执着,你会过得好的。”
  程几反问:“我过得好?”
  他踩下刹车,像是被这几个字刺激到了,傻傻看着车前方。他们正行进在环海景观道路上,路况极佳,到了晚间人车稀少。
  程几有点演不下去,靠边停车后对齐北崧说:“我外头抽根烟,你等我。”后者同意了。
  程几走得稍远一些,到了齐北崧看不见的地方,点烟时连手在微微发抖。他面朝大海吐出烟雾,用手扶着隐痛的太阳穴。
  他过得一点也不好。
  这三年里的绝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显得乐观坚强,好似怎样都打不垮,对所有人都尽量笑嘻嘻的,但其实很多时候他根本不想笑,或者在笑得最开心的时候心里也扎着一根刺,那就是不能相守,不知未来。
  现在更有趣了,齐北崧不记得他!
  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愿意去爱的人居然不记得他,那他还能指望谁?
  指望山知道?江河知道?祖国不会忘记?
  你叫他怎么才能不自我怀疑?不自我否定?
  是不是因为自己的错,所以齐北崧忘了他?他辜负了齐北崧吗?齐北崧恨他吗?齐北崧后悔和他在一起吗?
  他在每一个难以入睡的夜晚反省,愧疚和自责就像井底的湿泥,埋得他不见天日。
  三年来他没有变,还是那个长着俊俏脸蛋、见人就笑、脊背挺得笔直的程几。
  然而他又变了,在他伪装快活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他其实没那么在乎。
  他跟着陈川他们开玩笑,说什么老齐神经病啦,老齐大猪蹄子啦,老齐不知不觉就摘取了精神病学最高峰上的桂冠啦,那真是好笑,但也真是伤心……
  现在齐北崧居然说什么人生在世要执着,还祝他过得好!
  傻逼太折磨人了!
  感觉到身后有人,程几转过脸去,用濡湿的眼神望着对方。
  暖黄的路灯光照在齐北崧脸上,他看上去比以前深沉一些。
  程几看着他想:算了,不骂他了,二十九岁是个多好的年龄,可我竟然让他在病床上躺了一年半,他跟着我是亏了,我欠他的。
  “……”程几望向海面,刻意快速眨动眼睛,把泛上来的泪意压下去。
  齐北崧问:“怎么了?”
  程几叼着烟说:“……想老婆。”
  齐北崧和他并肩而立,说:“理解。”
  程几晃着手腕问:“你手上戴的是什么?”
  “哦,这个啊,”齐北崧抬腕,将红绳后面的东西露出来,“好像是个小葫芦,我也不记得从哪儿来的,反正我一直戴着。”
  程几深吸一口气,喉结上下滑动,尽量维持声音平稳。
  “为什么会不记得?”
  齐北崧指着自己的脑袋:“我这里受过伤,在医院昏迷了好久,醒来就忘了一些事。”
  “那葫芦是桃核雕的吧?”程几故意说,“只值几块钱的玩意儿。”
  齐北崧点头:“但是很重要。”
  “为什么?”
  齐北崧说:“我总有一种感觉,其实我早死了,是被它从鬼门关里拉回来,又是因为它而醒来。它对我来说并不只是个桃核雕的小葫芦,它是信物,是我一生的运气。”
  程几把脸转过去,说:“……挺好。”
  齐北崧看不见他眼睛里坠落的水光,低柔地问:“烟抽完了吗?”
  “抽完了。”程几摁灭烟头,用手背擦了一下脸,说,“我决定了。”
  “决定什么?”
  程几扭头,眼眶通红但笑出了虎牙:“我决定不等我老婆了,我打算重新开始!”
  齐北崧的眼睛骤然亮了起来!
  程几笑着往汽车走去:“我也没说要跟你啊,走吧,先送你回家,然后我还得去执勤呢!”
  他当然不是去执勤,只是觉得自己老失控,还不如避到一旁缓缓,免得老掉眼泪吓着人家。他是久别重逢,齐北崧可没这感受。
  “你可以考虑一下我。”齐北崧比几年前坦诚,郑重其事地自荐。
  程几重新发动,问:“你以前谈过对象吗?”
  “呃……”齐北崧苦笑,“不记得了。”
  程几严肃脸:“那可不行,搞对象这事儿费时耗力,好不容易搞一场,你转眼就忘了,我找谁说理去?”
  齐北崧赶紧想解释他是因为生病,说:“那个耿……”
  他一说耿什么,程几就忍不住要笑。
  “你笑什么?”齐北崧问,“到底怎么称呼?”
  程几就把耿春红的身份证掏出来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世界上的确有“耿春红”这个人,至少他在国外使用的就是这个假身份,连官方都默认。当年老耿出于好玩给他办了一张假证,没想到立足R国三年,知道“程几”的人不多,知道“春红”的人却不少。
  齐北崧问:“这是你爸给你取的名字。”
  “嗯。”
  “小时候就没想过要改?”
  程几说:“这个名字是不太好,我爸起名的时候就是瞎胡闹。有首词叫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我生命中很多东西都是匆匆地来,匆匆地去,追不上,抓不住,无可奈何。”
  齐北崧心口莫名剧痛,互相交叉的手指忽然张开,又曲起,刚才那一瞬间他很想拥抱对方。
  他注视着程几的侧脸,见他脖子上有一道醒目的疤痕。程几极白,皮肤也好,这疤落在他身上就格外狰狞。
  齐北崧问:“你脖子上的伤是怎么来的?”
  那是程几在R国时被弹片擦到所导致的,当时只差半寸就要丧命。
  程几说:“撞刮胡子刀上了。”
  “你用钢锯刮胡子?”
  程几笑得很开心,说:“齐先生,蓝色天际快到了,准备下车!”
  车子径直开进地下车库,停稳。因为程几先前说了要赶回去执勤,齐北崧无法开口邀请他上去坐坐,只好强忍住失望情绪,帮他叫了一辆出租车。
  等车时他闷闷不乐地抽烟,腾起的烟雾后面,英俊的面庞显得有些迷茫。
  程几摇了摇手机:“加个好友?”
  齐北崧求之不得。
  程几扫了他,抬眼说:“你在哪儿工作?我明天接你下班。”
  “你……要接我下班?”
  “嗯,我请你吃饭。”程几问,“行不行?”
  齐北崧简直像个半大小子般手足无措,以至于烟灰烫了手。
  “……行!”
  “给我发个定位哦!”程几爬上出租车之前说。
  他没有去过齐北崧的公司,真心实意想要一个定位。
  宏城这个城市聚财聚气,向来以快速扩张闻名,主城区隔江沿海,街道纵横。程几三年来满打满算只在宏城呆了两个月,而那两个月中,他几乎没有一天能够闲适地出来走走,所以其实不怎么认路。
  齐北崧目送出租车远离,返身回家,心头乱跳,又开始剥了上衣在跑步机上狂奔,他觉得自己大概是疯了,只需要一个火星就能点着!
  汗水沿着他强健的脖子往胸肌上流淌,胸口有疤痕,那是起搏器留下的痕迹。
  但这点痕迹比起程几的伤疤就太温柔了,他想象不出为什么有东西会损伤那样美丽的身体,而且割得那么深,那么大。
  当时出了多少血?怎么活下来的?有多痛?谁陪在他身边?
  他也痛起来了,心痛!
  他喜欢对方的每一寸,从头发梢到指甲尖,从明亮的眼睛到不加遮盖的疤痕,喜欢到明明只见过两次,就恨不得永生永世!
  他一边跑一边狂吻手上的那只桃核小葫芦,仿佛是那玩意儿给他带来源源不断的好运!
  他反复查看微信里对方的头像,想说些什么,不断输入又不断删去,他十九岁时都没有这么患得患失!
  程几的微信头像是一条德牧,即国人常说的黑背,相册里有几张照片,也是同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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