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逼!”简洺竖起大拇指。
要不说他知道自己100多斤,还以为自己轻得像羽毛一样。
时候不早了,他们该收拾东西回村里,准备筹建他们的新家。
“住了这么久,还真有点舍不得这间小竹屋。”这算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家。
“舍不得就带回去。”凌峰绕着小竹屋转了一圈,找好着力点,稳固下盘,一用力,就将整个小竹屋拨了起来。
“厉害。”背后传来掌声,以及熟悉的声音。
“方淮?”
站在他身后的俨然就是他的损友,方淮。
“你也来了,我怎么没见到你?”简洺很惊喜,他来了这么久,没有找到一个熟面孔,还以为来了这里之后就要和过去的人际关系完全断开联系。
“你能看见我什么,刚来那天我在你背后又喊又叫,你头都没有回一下,眼睛里就看见你男人。”
穿越到穆县的大约上千人,说出来不多,站在一起就是黑压压的一群。
方淮本来也没注意到简洺也来了这个面位,但因为他俩当时闪婚的骚操作,又是第一个上去办理户籍的,几乎聚焦了所有人的目光,他也是那时候看见简洺的。
当他从人群里挤出来的时候,两口子已经恩恩爱爱的走了。
“既然你当时已经看见我了,现在都已经过去这么多天了,怎么都足够你找到我了,不会又是半途被哪个野男人勾走了心思吧?”
两人认识五年,早就习惯互相打趣了,简洺并没有觉得不好意思,反而回击道。
“别提了,那就是个渣男,家里有妻有子,还有两房小妾,就这样还出来勾勾搭搭的。要不是犯法,真想废了他。”方淮愤愤道。
“所以你还真的是被一个野男人勾走了?”
“呃,这不是看你都闪婚了,我当然得赶紧找另一半了,不能在一起的时候你们俩甜甜蜜蜜,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多可怜。这是你老公吧?不给介绍一下?”方淮连忙转移话题。
简洺就勉强当没有听出方淮转移话题得僵硬语气。
“认识一下,凌峰,我以后共度一生的人。方淮,我的好友。”
“你好,以后多多关照了。”方淮笑嘻嘻地打招呼。
他没有说什么,以后要好好对待好友,不然要他好看的废话。要是这个叫凌峰的真的对不起简洺,不用他出手,简洺就能给他一个永世难忘的教训。
方淮不禁想起简洺劈腿的前男友,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
凌峰怔了怔,没想到能从简洺口中听到共度一生这个词,简洺太耀眼了,他偶尔总有种抓不住的感觉。
“帅哥,帅哥!”方淮等了半天都没有等到对方的回应,对面那个大帅哥直愣愣的看着好友,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知道你们夫夫恩爱,也不用这么拼命给我塞狗粮吧。”
帅哥微微转移一下眼神,眼里的温度一下转冷,对自家人和对外人的眼神泾渭分明。
“嗯。”凌峰趁着方淮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然后扛起小竹屋,率先走在前面。
两人跟在后面边走边说话。
“你找的这男人真够酷的。”
方淮搂着好友的肩膀,凑过窃窃私语,忽然感觉到一股毛骨悚然的感觉。抬头一看,好友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脚步,冰冷的眼神盯着他们,更准确的来说是盯着他搂在简洺肩上的那只手。
嗖的一声,方淮条件反射的缩回手,并以简明保持了一臂远的距离。
占有欲真强。
直到凌峰收回了视线,方淮才心有余悸想道。
“你怎么找了一个这么霸气外漏的,以后不会被管的死死的吧?”方淮确认凌峰听不见,才小声的问道。
“你说凌峰吗?虽然脸上长得凶点,但性格很可爱,人相处起来也很有意思。”
前天晚上他亲凌峰的时候,没想到凌峰表面淡定,耳尖却微微发红。不过在他坏笑挑出来之后,遭到了激烈的反击。
简洺不自在地微微侧过头,看向远处。
“可爱?”这是能和前面那个男人搭上的词吗,“老友,你这恋人滤镜也太重了吧。”
第13章 第 13 章
打工的摆摊的,除了少数忙活家里带孩子的妇人,剩下的人几乎都汇集在新村那边,孩子虽小,但家里大人不在,也都懂事的帮着家里干活。
村子里少了谈论庄稼的男人,聊家常的女人,嬉玩打闹的孩子,显得有些安静。
凌峰两人把小竹屋放置在旧宅,就去了凌家,而方淮也想去凌家看看,就一起走。
凌家只有凌母和孩子们在,见到院子里就看见几个孩子面前都放着一个木盆,认认真真的在洗蔬菜。
“哎哟,小双,这菜怎么还有泥呀?来,赶紧再洗一遍,洗干净了,奶奶晚上奖励糖你吃。”
凌母捧着一篮子菜从厨房里疾走出来,倒进一个小女孩的木盘,又惦记着还在烧的锅,匆匆走回厨房。
“奶奶,我们洗得很干净,也要奖励糖。”其他几个孩子讨要道。
“有,都有。”凌母在厨房里边炒菜边对着外面喊。
刚才翻了翻菜地,饭菜就准备晚了。
眼看去上工的人就要回来了,难免手忙脚乱。
“爹。”两个孩子扔下手里的东西,蹦蹦跳跳的跑过来。
“小爹。”跑到面前站住,有些害羞地朝简洺喊道。
“这是凌峰的两个孩子,大的叫怀远,小的叫怀安。”简洺介绍道,“这是小爹的朋友,叫叔叔。”
“什么叔叔,我可比你大,应该叫伯伯才对。”方淮反驳。
两个孩子不知道该叫叔叔还是该叫伯伯,困惑的看向简洺。
“如果不嫌把你叫老了的话,来,小安小远,叫伯伯。”
“伯伯好。”
两个孩子怯生生地一起喊到,之后高兴地围在凌峰的身边,亦步亦趋。
这次凌峰但没有把两个孩子抱起来,眼睛却不时注意着两个孩子放慢脚步方便两个孩子跟得上。
“谁来了?”凌母听到声音走出来,手上还拿着锅铲。
儿子回来了,凌母自然开心,赶紧往锅里加了两把米。
凌峰和简洺也不是客人,当然也没有干坐着等吃。
最后简明掌厨,凌峰在身边打下手,凌母在旁边看着。
看见一个男人进厨房,说实话,凌母很不习惯,在他们村子里,都是男人主外,女人主内,平日里没有哪个大男人会进厨房里,也没有几个男人会厨艺的,简洺煮菜真的好吃吗?
凌母很怀疑。
但很快就被锅里传出的香味打消了疑惑。
凌母不错眼的盯着锅里,明明是同样的菜,同样的步骤,简洺做出来的菜却是让人闻了食欲大开,看了十指大动,难怪别人能开食肆。
就是做菜的时候,下油太远了。平常能用十天半个月的一罐猪油一下子就没了一小半。看着她心疼的要死却不好提醒,免得让这个富家公子一样的新“儿媳”觉得她小家子气。
咳,其实简洺自认为已经很粗糙了,但对于因为成天在烈日下艰苦劳作而皮肤黝黑粗糙的村里人来说,他们穿越者大概都像细皮嫩肉的大少爷大小姐。
也是因为这些认知,凌父凌母是任何简洺不是一个阶级,同时,凌峰和简洺还没有举办契礼,他们还不算完全的契兄弟。凌父凌母对简明的态度一直是拘谨而又生疏客气。
“剩下的菜要不就煮个菜汤吧。”简洺也注意到凌母盯着油罐的目光,提议道。
虽然喝粥配菜汤有点奇怪,但这是最省调料的方法了。
至于其他的想法,简洺并没有。曾经他最穷的时候是一天三餐吃一个馒头,连青菜都吃不起。谁没有个穷的时候。
“好香啊,娘,今天煮了什么?赶紧端上来,我快饿死了。”凌五弟还没有进门就喊道。
凌家两个弟弟弟媳,一进门就瘫在桌椅上,等着吃饭。
虽然已经分家了,但最近家里人都去干活,只有凌母留在家里,就没有分开吃饭,或者说,两个弟弟家过来暂时凌父凌母这边吃饭。
凌父去帮忙端菜,反而第一个发现凌峰和简洺来了。
“这是?”凌父看着家里陌生的面孔。
“这是方淮,我朋友。”简洺介绍道。
“来,请坐。”凌父客气招呼道,“没什么好饭菜,你多吃一点。”
“已经挺好的了,伯父你坐,不用招呼我的。”
“怎么回家白吃,还带着人来。”林花嘀咕。
简洺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林花知道简洺不是好惹的,还记得之前被他三两下套进去,害得她被指指点点了好久的事,闭上了嘴。
桌上没人说话,只听见筷子和碗盘碰撞的声音。
凌父一直往简洺和凌峰那边看,欲言又止。
刚刚知道他们俩要开什么食肆的时候,凌父就不看好。
踏踏实实干点什么不好,开什么食肆,生意是那么好做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