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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爪,你也诈尸啦! 完结+番外 (紅茉來鈴)


  白小生也是如此,他就是个九代单传的孝顺儿子,在国外的那段时间略过不说,一回国就乖乖读书,父亲带他去商场上交际熟悉人脉,他也乖乖地顺从。虽说恶心那些败家子,但也无法拒绝他们那个圈子,所以对陆明风那事他也是知晓几分,但是认识了叶书北后,又听他亲口否决那奇怪的传闻后,他也不会再多想什么。
  除了叶书本一心一意地挠着狗耳朵外,陆明风和白小生大眼瞪大眼,你看我来我看你,坐下说了一个小时的话,总算把前因后果给理清了。
  陆明风对于叶书北相邀他入伙一事,表现的兴趣盎然(似乎这个提议是白小生先提起的),表示一定两肋插刀,粉身碎骨,万死不辞。
  又想起白小生说自己是个运气极佳的人,想起了他曾经给自己看过面相,算过八字,对白小生的态度从入门到现在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搬了把椅子做到了白小生一边,急急地问道:“我当真运气很好?我以为你上次是胡诌的?”
  白小生真诚地点头,“从八字和你的面相来看,的确如此,难道你不相信吗 ?”
  陆明风花了一分钟时间想了想自己这二十年来的经历,喊着金汤勺出生,不愁穿不愁吃,有大把的钱可以挥霍,父母的生意也很顺利,姐弟两个关系也很好,作为富二代败家子,他身上没有什么不良的习气,读书不错,人品不错,从小也真的算是一帆风顺。当然除了之前被叶书北求爱骚扰,觉得自己倒了八辈子血霉了才碰上这事,可如今觉得叶书北是他见过最好的人了,这不是血霉,是八辈子的福气啊!
  所以这么一想,哎,他倒的确是个有运气的人啊!
  陆明风清了清嗓子,压低了声音,问道:“我的爱情运如何?”
  白小生心说我不是个算命的啊!他只是学了几招最基本的皮毛,要是问什么能答什么,他直接去摆摊算命得了。
  勉为其难地想了想那很久远的教学,“似乎不是太顺。。会有阻碍。。”
  陆明风被泼了一盆凉水,整个人凉飕飕的,莫名往床那边看去,叶书北还在撸狗。
  白小生看到了论坛的最新站短,满脸惊喜,笑道:“我们的组队申请通过了!然后我说的那个深夜巴士的任务我们也可以参加了,日期定为十月三十一号。”
  白小生看了眼时间表,“哎,真是讨厌,还有一周呢,不知道排在我们之前的那些人会不会就这样解决掉了,那岂不就没有我们的份儿了。”
  这是论坛的一个规定,接受论坛的委托任务,必须在他给予的日期行动,似乎是为了做到公平竞争,反正要是排在后面,肯定是不合算的。
  陆明风喃喃着:“十月三十一号。。等下。。。”
  他掏出了手机不停地查找着什么,说道:“那天是万圣节前夕。。。”
  万圣节是西方人过的节目,说白了就和鬼节中元节是一个档次的东西,这个节日在国外是相当得热闹,对于国人而言,尤其是富二代那一档,万圣节,圣诞节这些西洋玩意,几乎已经超过了除夕过年在他们心里的地位。
  这些富二代也会有各自的群组,方便时刻八卦聊天和约饭玩耍,陆明风也在里面,如果他没记错,白小生也在,模糊记得不知道哪个杀千刀的无聊至极的约他们万圣节出去飙车。
  这样复杂的圈子就是这样,尽管私下可能对某个人嗤之以鼻,但是表面上都是堆着笑脸,你说我好,我说你好的 ,抬头不见低头见嘛。至于那些无聊的聚会也是如此,你可以一次不去,也可以两次不去,次次不去那就说不过去了。
  陆明风其实有一段时间没跟他们出去玩过了,虽然群聊里,他们时常艾特他,他也只是敷衍而过罢了,总觉得那些人有些不怀好意。可白小生就不同了,这种蒙人的把戏玩得顺溜得很,每次聚会必到场,态度是不紧也不慢,别说说啥只要“哦”“嗯”“啊”就可以了,对他而言,他只需要一个到场就好。
  所以万圣节前夜这样绝妙的日子,这些败家子不想些稀奇古怪的玩意那才叫不正常。
  白小生略带着些歉意,“恐怕那天我有些事会晚些来,你们先去,我午夜前一定赶来。”
  陆明风巴不得他不要来,也让他逞逞英雄,表现表现才是。
  “你随意,我和叶书北先去,你慢些不打紧。”
  陆明风离开了寝室,一步三回头的走着,他莫名感到了重重危机,有种自己喜欢的东西被人夺走的感觉,掏出了手机打给了陆明曦,“姐,我打算住校了。”
  接下来是风平浪静的一周,除了上课就是刷游戏,那个南弦清风还真是说到做到,每天准时上线带着叶书北不停打怪升级,有大佬带着打,级数一路往上飙着。
  两人除了做各种任务外,便是天南地北的闲聊了,叶书北隐约有种奇怪的错觉,对方很能明白自己在想什么,应当说和这个人说话非常的放松,绝不是那种因为见不到面而产生的松懈,是一种真正让自己内心都舒坦的感觉。
  在游戏中,叶书北跟在他后头穿过了一大片林子。他内心连连赞叹,这游戏的场景做得跟真的似的,风吹树动,四季变化,连不小心踩过了一个小水坑,溅起的水花都染湿了游戏中人的长袍
  。
  这片林子里偶尔洒落着一些野鸡野鸭,并不是作为任务出现,而是游戏场景的点睛之笔,叶书北想起了曾经那些没有银子花的日子,就会捉一些野味烤着吃,别说可比一些山珍海味好吃得多。
  南弦清风见后面的人没有跟上来,问道:“你怎么停下了?这里没有任务需要完成。”
  “你抓过野鸡烤来吃么?”
  “没有。”
  不稍片刻,对方又补充了句,“我没抓过,但是我吃过。”
  “觉得味道如何?”
  “其实挺好的。”
  “什么叫做其实?”
  “我本来看不起这些,觉得都是些粗俗之物,没想到味道还不错。”
  “看来是你朋友抓了烤了,你负责吃了。”
  “也算是。”
  “那你要多谢你这个朋友了。”
  对方好一阵沉默,又说了句,“我再带你打两轮就要下线了,今天晚上我有要事,数不能奉陪。”
  “客气客气!你有要事,尽管忙去,我这里也弄得差不多了。”
  叶书北真心觉得这里的日子过得真美好,自己不缺饭吃,又有朋友,还有一堆便捷又好玩的玩意,这要事真的是给他修行磨炼的一个境界,他还真不愿意走了。
  万圣节前夕当天正是最令人厌烦的周五,一整天的课,虽然叶书北对着这些复杂高深的大学教育书籍,就是个睁眼瞎,可毕竟得遵守一个学生的本分,乖乖上课,认真作业。
  好不容易撑到了最后一节下课,打算扔下书包,去食堂吃个饱,然后就出发去做任务,结果才走进走廊,就听见前面好大的动静声。
  一看,走廊门口堆着几十个箱子,隔壁寝室的房门半掩着,里面也是窸窸窣窣的声音,隔壁住的那三个人也是计算机系的,属于路上见到点个头问声好的程度。
  门被推开了,里面出来个人,带着几分歉意说道:“不好意思,挡着道了,待会儿就全搬。。。”
  “陆明风!怎么是你!”
  陆明风挠了挠脑袋,“我也住校了,想想开车往返也是太累人了,都快毕业了,准备论文什么的也好方便些,更何况如今我们组队了,住得近些总是方便的。”
  叶书北以为他是为了在那个网页上做任务方便,才搬过来的,心里顿时高兴了,总听别人说那些有钱人家跑出来的少爷总是一副娇生惯养的模样,可他认识的两位都是非常好的,有责任心又有毅力。
  叶书北高兴了,卷起了袖子,“我来帮你吧,说起来也是巧的,竟然就在我隔壁。”
  陆明风堆着笑,心说我是想换到你那间去,可惜他想来想去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和白小生换怎么都觉得不太可能,和萧正义或者宋豪情换又不太科学,所以只好找隔壁的寝室下手了,他动用了所有的资源才委托上了后勤部的老师,好歹现在是一墙之隔了,甚好。
  宋豪情和萧正义下了课,也加入到了搬家中来,顺便又一块厚着脸皮的蹭了一顿晚饭。
  陆明风对着曾被自己称呼为“猪食”的饭菜,吃得比谁都快,“我们吃完就出发了?”
  他不提叶书北差点忘记了要事,赶紧放下了筷子打开了游戏,南弦清风并未上线,叶书北留了言,抱歉,今晚我不上线了,有事忙,明天找你。
  “等下就直接走,坐你的车成不?”
  叶书北本性聪明得很,有些事看多了自然也就懂了,比如那个长方形比马儿跑的还快的叫做车子,而他也逐渐学会了简体和繁体的区别。
  陆明风拍着胸脯,一脸“我来就是任你使唤”的表情,“当然啊,随你用。”
  

  ☆、第二十七章

  万圣节的夜晚,空气里弥漫着古怪的气氛,是一种冷清和热烈夹杂的微妙感觉。在这个国人眼里并非是主流的日子里,街上并没有什么人在庆祝,偶尔才能看见一两家西餐厅装饰了几个南瓜,号称推出万圣节的套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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