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个替你想了许久,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你去找那小学弟,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说明以前那些就是误会,然后得让他自己明说你不是个基佬,受害人说话了,这流言蜚语的就自然结束了。”
“是是是,就是这样的!叶书北我跟你说,无论怎么样你都不能再自寻短见了,你是想吓死我们啊!而且这死法也太难看了,搞得不好就是脑浆迸裂,四肢不全,连个全尸也没有,这下辈子投胎一定会出问题,要是你下辈子还是个基佬,那可怎么办!”
总之这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得字字中肯,就差没声泪俱下了。
野狗散人一直紧紧盯着那一截为二的拖把,原本还沉浸在打败师兄的巨大喜悦中,被这二人的麻雀叽喳之声给惹烦了,抬眼一看,这两个人长得和师兄完全不同啊!
那为何这拂尘在他们二人手中?难不成师兄有难?一想起师兄被除了自己以外的人给打败了,更是憋屈至极。
低头再一看,这问题来了。
这一截为二之物,和师兄手中那拂尘相比,似像又不太像,师兄手中的绝对是世间难得的仙器,拂尘柄是用一颗千年老木而制,而在前段的兽毛则是出自于祖师爷驯服的一头上古灵兽。总之就是从头到尾,从上而下,都是极好极好的东西。
可眼前的这个不伦不类的东西,木质粗糙,方才一掌上去,隐隐还被木刺给扎到了手,至于上面的兽毛,更是奇葩了,毛质触手怪异,还隐隐散发着潮湿的霉味,这怎么也不像是师兄手里的佛尘啊!
野狗散人,被这一惊一乍中,神智回了七八分,得出的结论便是,这玩意不是师兄的佛尘,他没被师兄打死,那极其有可能是他把师兄打死了。。。
而眼前二人衣着古怪,说的话也极其令人费解,衣着暂且不议,这天大地大,国度众多,宗教众多,或许是哪个别处有名的道派衣服。
此二人说的话倒是有必要好好深究一番,可这两人说了这多,反复提到的只有小学弟三字和基佬二字。
可他完全不懂这五个字是什么意思。
野狗散人也是站累了,一屁股坐回了“嘎吱嘎吱”响个不停的床上,问题太多,先拣重要的问了。
“不知二位公子何许人也?今年贵庚?不知师从何门何派?这小学弟和基佬又是何意?”
野狗散人觉得自己先拣这些问了,见招拆招,一向是他所为。
突然觉得哪里不对劲,又补上了一句,“敢问二位可曾见到我师兄闲鹤道人?”
☆、第二章
那两人呆立了半晌,他们不是文盲,也是通过九年制义务教育,五年高考三年模拟,一路PK刷副本混进个尚且还算能入眼的大学,自然对叶书北这番简洁明确的问话能读懂每一个字。
可就像做四六级英语考题那样,看得懂每一个单词,可这些词连成了一句话,就不懂言下之意了。
其中一人只能挑能明白的先回答了,可一看见像中了邪一样的叶书北,结结巴巴,吞吞吐吐地说着,“小学弟。。就是。。比你。。晚进大学的。。。学子啊。。。。。这基佬。。。就是你啊。。。。。”
另外那人翻了个白眼,补充道:“你装什么傻啊,都说不嫌弃你了,基佬就是喜欢男人的意思,明知故问。”
野狗散人心说,比自己晚进大学是个什么鬼东西?不管大学是什么地方,那小学弟的意思不就是自己的师弟了!
这话才刚刚消化完,就被后来那句喜欢男人给惊悚到了!
他。。。他竟然是个断袖???
野狗散人花了三秒时间回忆了自己短暂的一生,不禁感慨万千,无语问天。
他自小入道,师从名门大派,又中途背师弃义(世人对他的看法),为天下道友所不齿,后行事诡异(世人对他的评价),做事疯癫(世人对他的断论),被其相处了数十年,“相敬如宾”的师兄闲鹤道人相邀于华山之巅,欲以比试这一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掩盖想灭了这个背离师门,欺师灭祖之徒。
野狗散人表示他脑子没坏,就连在师门里经常喝酒吃肉,偷懒懈怠,撒泼捣蛋的细小往事都能记得清清楚楚,唯独不记得他是个断袖。
呸呸呸,绝非不是不记得,而是压根不是!他肯定确定以及一定,他绝没有对小师弟们存过不轨之心,更不可能是个令人发指的断袖!
那两个人丝毫没有注意到叶书北诡异复杂的神色变化,还在绞尽脑汁想着从刚才那奇怪的发问里,再挑出一些能回答的回答。
“在下宋豪情!”
“在下萧正义!”
什么鬼,神经病看来会传染。。。
总之这两个人在回答完这些后,肯定确定以及一定叶书北是脑子出了问题了。
这景区也就这么一家可怜兮兮的医务室,外加一个连盐水和葡萄糖也分不清的赤脚医生,看来得抓紧时间回去,好歹省城里起码能有个像样点的三甲医院。
两人胡望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完全能明白对方的想法,非常同步地点了点头。
萧正义带着同情之色,安慰道:“叶书北,你放心,你再躺一晚,明天就回去,给你找个好医院,你准能好的!”
宋豪情立马附和着,“是是是,就是这样的!你好好休息,我去给你买点吃的,你要吃些啥。”
听到吃的,野狗散人就来了劲道,想吃啥?他生平最爱的就是喝酒吃肉,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日子,实在是爽到爆了。
其实想来以前各处游历修行日子里,他几乎没有这么的爽快过,原因很简单,他一穷二白,根本是吃不起。
我去给你买点吃的。。。这话他能理解成是请他吃饭的意思吗?那如果不是,到了最后还得要自个儿掏银子,常年只有几吊钱的他,哪里来的银子哦。
这么想着,潜意识往那宽大的袖子里摸去,可摸了半天,才发现手连袖口也塞不进去。再仔细一看,原本宽大轻飘飘的袖口,如今窄得只有手腕粗细。这也就罢了,这白色的里衣里裤,总看上去怪怪的,还散发着说不清的古怪味道。
“我的道袍在哪里?”
“。。。。。。”
野狗散人从床上一跃而下,开始翻箱倒柜的找了起来,颇有一股掘地破天之势。
此刻他已经彻底清醒了,目光所及之处皆是怪异!极其的怪异!!!
虽说这屋里床,柜子,椅子,和之前自己住过的的确有九成相似,可就是有些不太对劲,他跑来又跑去,连犄角旮旯里都翻了个便。
萧正义以为他在找衣服,拉开白色旅行袋的拉链,拿出了一套叶书北的蓝色运动服,好心递到了他面前,“你的衣服。。。”
野狗散人接过成套的运动服,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还抖了抖,他发誓绝对不是他那件青衫道袍。这套运动服紧巴巴的,虽然摸上去手感不错,可最关键的是一点仙气也没有!!!
修真之人,束腰长衣,袖口轻飘,恍若踏云而来,那是仙气!懂不懂!
这一套衣服是个什么鬼,蓝得一点不好看,一点不仙气,上面还有些奇怪的鬼画符
,倒有些像是符篆上的符号了,可又不太像。
结果就是这里的一切和他熟悉的那些东西比起来,要说是那绝对不是,说像倒也有些像,可就是不是啊!
野狗散人扔了衣服,还有个最大的不对劲,他总感觉脖子后面空空荡荡的,走起路来,总有风往里头灌。
顺手往脖子后这么一摸,立刻大惊失色,瞠目结舌!
萧正义和宋豪情看到他这幅模样,心说他又有什么东西不见了,好心问道:“你又在找什么东西?”
“我的头发!”
“。。。。。。”
野狗散人最自豪的不是他的修为,也不是他的长相,不不,他对自己的长相抱着十二万分的信心,可比起颜值,最最骄傲的是那头似墨染过的飘飘长发。每每随风扬起,都能迷倒无数的仙子,他收到的花收到的爱慕,可比他那位师兄要多的多了。
野狗散人飞快地在屋子里一转悠,没有,没有,哪里都没有!!!他打开门,连鞋子也没穿 ,赤脚往外跑去。
“。。。。。。”
“叶书北,你去哪里啊!外头夜寒!”
野狗散人呼啦啦地在外狂奔,风中凌乱,凭着直觉,一路小跑到了小溪边,伸着脖子往里看去。可惜,黑灯瞎火的,他什么也看不见。
那两人紧追而来,气喘吁吁,这一天里,他们往返了一座高山,对于萧正义而言,他仅用了一个小时就从山上小跑而下,还不算背上宋豪情的重量,现在小腿肚子还抽着筋呢。这他妈么又跑了一公里来追叶书北,他发誓要不是靠着过去发小的情谊,他早就打包回家了。
他们刚追上,就看到叶书北一个劲儿的往河里钻,两人对望一眼,大喊:“不好啦!出人命啦!有人要跳河啊!!!快来人啊!!!”
一边一个,硬生生把叶书北拉回了岸上。
“卧槽,你他妈的就是想寻短见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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