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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际旅行者[快穿] (指尖的咏叹调)


  狼耳朵抖了两下,以诺转过身,再次向着天际飞去了。
  从头到尾,他都没有理会这些凡人。
  回去以后,墨菲就又想问以诺了:“这些人为什么这么崇拜你?”
  以诺被他问了好几遍以后,惜字如金地跟他说:“阴差阳错。”
  后来再问过裴以后,墨菲就拼凑出了这个故事——
  原来是人类部落都有寻求长生种庇护的习惯,他们将自己的庇护者称为“天神”。
  他们部落最早的时候就用献祭的方式寻求过庇护者,那时候还比较年轻的巫师亲自猎到了一头犀渠的肉,供奉在了祭坛上,而正好路过的以诺就尝了一口。
  那天晚上是月色很亮,巫师发现献祭的肉不见了以后,又看到了悬崖上站着的以诺的身影,就大声地进行祈祷。正巧这一天是难得一见的红月现象,于是巫师就将以诺认作了“司掌月亮的天神”,从此确定了部落崇拜的对象。
  后来,因为他们不时地进行献祭,以诺就给了他们相应的补偿。
  某天夜里,一共七头夔牛自发地走进了部落里——这就是他们一个中小型的部落能豢养夔牛的原因了。一直到现在,夔牛依然还是他们最重要的食物和经济来源。


第96章 月之影
  那之后又过了一天,持续多日的大雨突然停了一小阵子。
  但是却还没有完全停下, 而像是断断续续地下着。墨菲一看就知道是部落那边猎杀商羊的行动不成功了。
  最近的气候变得这么潮湿阴冷, 墨菲也不乐意继续下雨了, 他对以诺说:“这些人效率也是低,杀一只鸟也杀不掉。”
  以诺看上去就完全无所谓, 狼毛依然蓬松而温暖,大尾巴无聊地缓慢摆动。
  唉,墨菲叹了口气, 又捏了捏以诺的耳朵, 说:“今天想吃什么?”
  以诺的声音就又在他脑海里响起来:“肉。”
  “肉肉肉, 满脑子都是肉!”墨菲好笑地说,“好吧, 今天锅包肉, 荷叶粉蒸鸡, 再来一个鱼汤……”
  一桌子饭菜就整整齐齐地冒着热气, 堪称色香味俱全。
  以诺蹲坐在桌子旁边,是超级硕大的一只。吃饭倒是没什么声音, 是一匹斯文的狼。
  这才过了多久, 两个人就已经对彼此很熟悉了。
  在这种艰难求生的年代, 大家都没有什么复杂的关系和情绪,觉得合适就会在一起生活,不喜欢了就自然而然地分居。不存在婚姻, 不存在社会,不存在你追我我追你的爱情游戏。
  能搭伙一起吃饭的就是真爱。
  严格来讲, 以诺还是被包养的……
  墨菲指使起他来就更加理直气壮了。
  这几天过去,趁着雨下的没那么大的时候,墨菲也骑着自家大狼在外面晃了一圈。
  结果带回来一背篓奇怪的东西:藤蔓、苦涩的果实、被遗弃的蜂巢、鸟的羽毛、结实的蜘蛛丝、一棵多肉植物、两块尖锐的石头、一个琥珀石、半陶罐粘稠的树脂……
  顺带一提,找回来的果实,之所以知道是苦涩的,那是因为墨菲试过了!
  墨菲两手掰开以诺的大嘴,往里面塞了几颗,然后再帮他合上,最后观察了一下后者的表情。
  以诺:“……”
  以诺没有表情,只是迅速睁大了双眼,然后豁然站身,就去喝水去了。
  于是墨菲就懂了:果子肯定是苦的!巨难吃的那种!
  这两天,墨菲反正宅在家里,就试着用这些材料做些有趣的东西。
  墨菲现在的眼睛不是很好,详细点讲,就是近视加散光。
  所以他先从戒指里翻了半天,竟然真的给他找到了一排近视眼镜,只不过没有散光镜片。
  这种时候,墨菲就忘记自己是怎么吐槽塔灵的了,现在就只觉得塔灵还不够老妈子,没多准备几幅散光的镜片。
  但是有总比没有好,戴上眼镜之后,他也能进行比较精细的作业了。
  首先,墨菲把树屋里漏雨的地方都补好了,还安上了一个合格的木门。
  之后,墨菲还做了一套防水的大衣。
  虽然戒指里有雨衣,但那是给现代人用的,一套就将浑身上下都包住了。
  墨菲就仔细地鞣制了一套皮革,然后用针线简单地缝了一下,虽然歪歪扭扭、丑陋得很,但是能够罩在人身上就够了。
  用针线的时候,墨菲还戳了好几次自己的手,留下了几个小伤口。
  以诺蹲坐在旁边,两只前爪来回翻动,有那么一点坐立不安的意思,最后还破天荒地主动开口说:“不疼?”
  墨菲毫不在意地摇头:“不疼啊。”
  以诺安静了一会儿,就又在那动来动去,对墨菲说:“你不适合做这个,算了吧。”
  但是墨菲感兴趣啊,他就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但是在这三分钟里面他是可以很专注的。
  他就没有理会以诺,把皮革缝好了,还好本来也没多少工序。
  接下来就是处理大衣表面了,用刚得到的树脂抹了一遍,把边边角角都保护好,最后等着晾干就完事了。
  这件大衣很宽松,不但能够简单地挡雨,而且完全不影响墨菲骑在以诺身上。
  ——这是墨菲专门试过的。
  他可是不由分说,披上那件大衣,抬腿就往趴着的以诺身上骑。
  以诺:“?”
  可能是吓了一跳,大狼的耳朵都突然立了起来,困惑地转头看着墨菲。
  墨菲却已经喜滋滋地收好大衣,跑掉了。
  还剩下一堆零零碎碎的东西,墨菲本来想拿来雕刻的。
  不过雕刻这门手艺还是太难了,就用现在的石头和青铜工具是很难做好的。墨菲就退而求其次,做点简单的工艺。
  现在树屋的墙壁上有了装饰物了,虽然只是一个小台子里面养着多肉植物而已。
  墙角还有一堆做树屋省下来的木材,墨菲挑挑拣拣,从里面找到了合适的边角料,韧性和强度都很不错。
  他于是准备做一把反曲弓。
  先要画上比较准确的图,虽然没有合适的笔,不过这一点他借助某人的爪子做到了。
  以诺:“?”
  具体情况就是:墨菲抓着以诺厚实的狼爪子,对他说“放松放松”,然后用尖锐的指甲在木材上面刻出合适的线条。
  这工作太累了,墨菲嫌弃以诺的爪子很沉,要求他保持着同一个姿势一动不动。
  以诺睁着金色的眼睛,只有两只耳朵能转来转去,就这样给他做了几十分钟的工具。
  墨菲画好了弓把、弓梢、弓片的线条之后,就从床底下翻出了以诺给他的青铜匕首,拿着它仔细地照着线条削木头。
  以诺把大脑袋转过来,静静地看着墨菲干活。
  这把青铜匕首很好用,里面应该有特殊的力量在,不管怎么使用都不会变钝。墨菲赞赏地爱抚着大狼的脸颊,说:“真棒。”
  蓬松又漂亮的大尾巴就从左边摆到了右边,以诺换了个姿势,继续看墨菲。
  墨菲把该有的结构都削出来之后,就用刚得到的粘稠树脂,将它们粘连在一起,等待风干固定了之后,再上弦。
  这个弓弦,他本来是打算用多根蜘蛛丝拧成一股的。但是蜘蛛丝在几天之后变得很脆,不能拿来做弓弦了。
  然后,墨菲突发奇想,从以诺的尾巴尖上拔了一根红毛。
  以诺:“?”
  墨菲拧了拧这根毛,觉得长度和韧性都非常合适,于是把它兴高采烈地装上了弓身。
  他试了一下这把新出炉的反曲弓,曲度、拉力、精度都很完美,而且最重要的是——足够漂亮!
  那根红色的弓弦,简直是神来之笔,好像要照亮弓身上自带的木纹,将整把弓都染上了神话色彩。
  啊,因为自己做出来的东西很漂亮,所以墨菲的心情值极大地上涨了!
  墨菲快乐地亲了一下大狼的脖子,说:“宝贝,还是你漂亮。”
  以诺好像愣了一下。
  “给这把弓起个名字吧……”墨菲琢磨着,“你觉得‘大尾巴狼’怎么样?”
  “……”以诺歪了下头,看着墨菲,然后低头拱了他一下,将他顶了个趔趄。
  但他的抗议是无效的。
  因为墨菲的注意力早就已经转移走了,他翻出来几根羽毛,准备开始做箭矢。
  像这个工作就不难,顶多只是重复劳动而已。
  先是削出木棍,然后稍微烧一下让它变直,在末端开出凹槽,把顶端削尖,最后是黏上羽毛来提供稳定性……
  在做前几根的时候,墨菲还很有耐心。
  但他的耐心走的也很快,一共就做了十几根箭矢,就跟弓一起丢到了桌上,再也没去管了。
  有事情做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的。
  不知道怎么就又一天过去了,墨菲每天都在琢磨着下一顿饭吃点什么。
  别人是发愁能吃什么,墨菲是发愁挑哪些出来吃。
  他现在也不喜欢躺在床上了,木头床板就算铺着兽皮也还是很坚硬。他现在就喜欢窝在以诺的身上睡,大狼的皮毛真的是太舒服了。
  墨菲就一边躺,一边还要撸狼毛,跟以诺咬耳朵说:“好烦,到底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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