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怪的新郎[快穿] (野七子子子)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野七子子子
- 入库:04.10
他往后一仰,大大咧咧地把脚给翘倒了两年前老板亲自从意大利订回来的松木会议桌上。
放在平日,他如此放肆的作态张总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今天王天赐已经是捅了一个大篓子的罪人,还是如此嚣张的态度彻底激怒了东家。
“你!你别以为你爸是公司的股东,我就不敢把你怎么样。”
嘿!敢不敢,他心里还真没底。要不然,他也不会允许王天赐出现在自己的眼皮子地下。
“那人欠揍,打是一定要打的,消息要是盖不住就找律师来,跟他打官司就是了。”
看人这么生气,王天赐决定也不在这里和他硬碰硬,丢了这句话起身出了会议室。
刚一出门,冤家路窄,薛朝迎面而来。
王天赐知道,他一定在心里呸他,一大早就触霉头。他也知道,对方一定是看见他了,但是他竟
吝啬于给他一个眼神,像是他不存在一般,轻飘飘从他身边走过去,潇洒、从容。这未免太刻意了,想膈应谁呢,这是?
王天赐脾气上来了,偏偏想在这个人面前晃悠,他越生气越好。
“薛……”还没走进会议室的门,王天赐便看见自己组合里的另一个成员,齐梦,三步并两步贴到薛朝身边去。
薛朝了脸立马晴空万里,阳光灿烂,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气他。即使他知道存在这么一个可能性,但是他确实是被激怒了,西南说的没错,他就像是一个□□包,轻轻一碰就要炸。一炸不要紧,往往殃及他这个池鱼。
但是看着只留给自己背影的一个人,王天赐忽然就被理智拉了回来,他仅仅往前一小步就及时顿住了,连带着最后一个字也被咽进喉咙里。
齐梦这个人分明还要大了两年,却看起来比他更小。
可爱,网上的粉丝是这么评价他的,他爱笑爱吃,爱聊天。
他是装傻,而人家本性如此,自然比他更加博人欢心,惹人怜爱。目前性取向不明,但是种种迹象表明,他不直。
也就他这个傻队长看不出来人家有意撩他。不过转念一想,也是,团里一共也就五个人,怎么也不可能出现两个弯的吧。
要么说薛朝直呢,这个道理懂不懂,娱乐圈十男九gay,可能没有这么大几率,但是也八九不离十,怎么说也是前辈得出来的经验啊。
至于两个人的关系是怎么闹地这么僵,那还得从一个月之前说起。
那时候,两个人还是兄友弟恭的一片和睦景象。
嗯,兄友第攻。
大直男,没什么心思,完全把王天赐当弟弟宠,完全感觉不到弟弟对自己存了什么样的心思,只是感觉粘人了点,不过他是队长,也是大哥,主动担任起照顾队员的责任,公正廉明,完全不掺一点私心。
偶像是吃年轻饭的,而薛朝已经二十九岁,快要奔三了。
以前吃过不少苦,父亲是军人,四十岁才遇见了自己的母亲,后来生了重病,薛朝便担起了家里的重任,什么都干过,甚至去工地里搬钢筋水泥,但是父亲最后还是走了,留下了一座房子,还有一屁股债,到现在都还没还清。多少人劝他把房子买掉,他不肯,这是父亲留下来的念想,自己从小在里面生活,卖掉房子,自己和以前就要彻底割裂了,他舍不得。可能是小时候历经了苦难,让他练就了刚毅的性子。
作者有话要说:
1一会儿古代,一会儿现代,大家会不会不习惯啊?
2我们的播音老师简直是一个传奇的人物,好想把他的故事写下来啊!
3祝我光棍节快乐
4收藏,冲鸭!
第16章 大哥
还没跨出公司大门,王天赐便迎接来了一个飞扑,撞地地他接连往后退了好几步。
不用看,能这么肆无忌惮地对他也就是何大仙了,何大仙不叫何大仙,本命叫何先,经纪人嫌弃他的名字听起来像是“河鲜”一样,便给他起了一个艺名叫“何仙儿”王天赐没好意思说,这听起来就像是某种方言版的“河鲜”,但是人家粉丝买账,送爱称仙子他本来就是走花美男的路线,台上仙气飘飘,台下是一个抠脚大汉,闹腾地很。
“卧槽卧槽。”何仙把双手放在王天赐肩膀上,看了又看,嘴里还叼着一根棒棒糖,含糊不清地说:“你小子不是在拍戏吗?怎么回公司了?”
“boss要训话。”王天赐不想多言,拉下鸭舌帽,准备出门,何仙儿不依不饶地围在王天赐身边。
“你又惹霸总生气了?”这下子他看向王天赐的眼神里又多了几分浮夸敬佩,贼眉鼠眼地看了看左右,偷偷给他竖起了一个大拇指:“刚哥就是厉害。”
何仙离得近,说话间,嘴里都是清新的苹果味道。“今夜我们哥俩喝一杯呗。”
“夜晚要还要飞回去拍戏,等我什么时候回来再说吧。”
“好好好,拍戏重要,什么时候杀青了,call我哈。”见人走了,何仙还不依不饶在身后叫道,刚说完,便被助理拉着卫衣帽绳给拎走了。
……
一场秋雨一场寒,一场秋雨消了最后暑气,天气不知不觉之中转凉了。
王天赐这一次演的是一部古装剧的男二,进组不过一周,前脚打了人,后脚就进组了,还真不是他闯了祸,脚底抹油就跑了。
被打的那个人纯属活该。
想到自己竟然还因为这件事大费周章跑回来一趟,王天赐就觉得心里不得劲儿。
“方远!”听见导演在喊自己,王天赐赶紧拿了剧本跑过去。
这是他出道第一次拍戏,给的角色中规中矩,是个讨人喜欢的男二,经纪人很会挑剧本,本来是没什么质量的古装爱情喜剧,但是瞄准了市场,大众爱看这种甜丝丝的脑残剧。演技什么的也不是很重要,剧情有了,角色显得尤为重要,王天赐看到剧本的时候还犹豫了许久要不要接。
“有戏找你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
“第一次就想得金马奖?”西南是这么说的。
试试就试试呗。
这部戏简单到几乎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大概就是我爱你,你爱他,他爱她的故事。作为男二,王天赐当然是那个爱而不得的人。
女主看起来是一个不谙世事的清纯小女生的模样,据说在圈里小有名气,但是王天赐进圈没多久,别说眼熟了,连名字都没见过,于是理所应当被划分到“没名气”的那一边了。
长相嘛,在手机屏幕前重重滤镜下还是不错的,但是见了真人,总觉得不是那么回事,整容脸,但是还算整的比较成功。没有过分夸张,恰到好处,大眼睛,瓜子脸,尖下巴,有点招风耳,不多非但不影响,反而让她灵动了不少。
开机前的一次聚会,因为她口红沾到牙齿上了,王天赐多看了两眼,不知道是不是让她误会了什么,打那以后,总是若有若无地接近他。
说不上排斥,甚至说喜闻乐见,毕竟是扩展人脉的机会,他也没有那么死板。
男主是一个有点名气的演员,演技一般,但是这两年演了不少网络剧,比王天赐有经验,也积累了不少粉丝,在大众面前就是一个知书达理的老干部形象。
在拍戏之前,王天赐对他们所有人的印象全都停留在网络上的人设,但是人设嘛,谁还没有几个人设呢?
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男二的角色,戏份也不是太多,加上档期调不开,于是就导演就说先拍他的戏份,让他先杀青,零零散散加起来总共不过两个月的时长。
拍戏进程进行到了一半,助理说是有人探班,王天赐正好结束那一天的拍摄,正在试衣间脱掉厚重的戏服。问了是谁之后,也就让人进来了。
魏子铭生地过分漂亮,巴掌大的小脸,埋在米色羽绒服帽子蓬松的软毛上,一缕呆毛不安分地翘起来,鼻尖和耳根都被冻得泛红,反而越显得可爱,风风火火走过去,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无趣的剧组里忽然来了一个新人,还是这样漂亮的,听说是来找王天赐的,众人纷纷猜测两个人是什么关系。
王天赐正在喝水呢,冷不丁眼睛被人从后面蒙住,一双爪子冰冰凉凉,贴在自己的眼皮上。那人咯咯地笑着,穿着软绵绵的羽绒服,贴在自己后背,胸腔随着笑声震动着,向他传达着快乐的讯号。
“猜猜我是谁。”声音清脆,带着俏皮的尾音。
“别闹。”王天赐年纪不大,但是魏子铭更加青春活泼,刚刚十八岁的年纪,对谁都有诉不完的衷肠。
“你怎么来了?不用上课了?”王天赐放下水杯,把魏子铭的手拽在手里,魏子铭便顺势坐在了王天赐的腿上,软绵绵的一坨,抱在怀里手感极好。
但是隔着厚厚的羽绒服,也摸不到里面的软肉。
“我就知道,你一点都不关心我。”魏子铭佯装生气,双手勾着王天赐的脖颈。像是埋怨,又像是撒娇。
“我寒假都放了好几天了。”
“高三不挺忙的吗?怎么有空?”
“人家想你了不行吗?你都不想我的吗?”说着他拍了一下王天赐的胸口。
“对了!”魏子铭刚要说什么,便听见化妆间“咿呀”一声开了。
来人是女主肖清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