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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 完结+番外 (蜀七)


  您女儿也没有女朋友?
  老大娘兴高采烈:“要不我把我女儿联系方式给你?”
  沈臻只能哭笑不得的说:“大娘,我不谈恋爱。”
  老大娘估计是被女儿虐久了,悲伤地说:“怎么年轻人都不谈恋爱了,现在的年轻人跟我们那辈不一样了。”
  秦邢在一旁站着,表情复杂。
  他可也跟沈臻差了一辈。
  老大娘还补刀:“现在都说三岁一个代沟,我跟我闺女的代沟可能有一个海峡。”
  沈臻:“大娘,我们爬山去了,你再看看其他人吧。”
  老大娘又看了秦邢,喜上眉梢:“小……”这个年纪看起来好像不太适合被叫小伙子,于是老大娘灵机一动,“大兄弟!”
  秦邢:“……”
  老大娘兴奋地说:“你结婚了吗?”
  秦邢:“结了。”
  老大娘又颓了:“哎。”
  爬山的时候沈臻想到那个老大娘,还觉得挺有趣的,冲秦邢说:“我觉得刚刚遇到的大娘挺有趣的,如果是在普通人家,我妈肯定也催着我谈恋爱了。”
  秦邢面无表情,心里想,幸好不是。
  沈臻乐呵呵地说:“其实那样也不错。”
  秦邢忽然停下脚步。
  沈臻奇怪地转头:“怎么了?”
  秦邢目光复杂地看着沈臻:“小臻,你想过什么样的日子?”
  沈臻仔细地想了想:“现在这样就很好。”
  没有食不饱腹,不用每天担心明天怎么办,没有被苏时清各式各样的爱慕者找上门,还能看苏时清的笑话,这样的日子已经很不错了。
  秦邢若有所思。
  沈臻:“您累了?”
  秦邢迈步上前:“走吧。”
  过了三个小时。
  沈臻双手撑着膝盖,艰难地说:“我、我不行了、走不动了,休息……”
  休息了半个小时,沈臻又爬了一个小时,再次不行。
  天快黑的时候下山,沈臻已经完全瘫了。
  他高估了自己常年待在室内,出行都有车代步的体力。
  最后他还是爬上了秦邢的后背,被秦邢背下山,秦邢的双手捧着沈臻的屁股,沈臻觉得怪异极了。
  估计是觉得沈臻太朝下,秦邢的双手捧着他的屁股往上送。
  沈臻抱着秦邢的脖子,脸埋在秦邢的肩膀上。
  他八辈子的脸都丢光了。
  他再也不会提议爬山了,谁爱爬谁爬吧!
  逃过一劫的沈厉在屋里打了个喷嚏。
  “谁,谁在想我?”


第43章
  月朗星稀, 沈云蹲在墙角下, 表情有些迷茫,沈慕则在旁边说:“哥, 我们回去吧。”
  沈云语气干涩:“我们上周回去的时候, 爸不是把我们赶出来了吗?再回去还不是一样?”
  他们原本以为只要去找苏时清,时清那么善良,一定会帮他们, 至少也会给他们安排房子和车, 就算不住在沈家, 他们还是少爷。
  结果让他们没想到的是, 楚家的先生和太太看不惯苏时清, 但是楚浩逸把苏时清保护的很好, 他们就把矛头朝向了自己。
  被赶出楚家的兄弟两无处可去, 苏时清送他们离开的时候只能带着歉意地说:“阿云, 阿慕,我想让你们留下来……但是你们也看到了,我在楚家没有发言权,就像在秦家和沈家一样, 我只是浮萍,无处扎根。”
  “时清, 你别说了。”沈慕打断了苏时清的话, 他一脸悲愤地说, “等我们回了家, 肯定说服爸爸, 把你接回去,不让你在这儿看人脸色。”
  沈云也相继表白:“是啊,时清,你要相信我们,在我们心里,你就是我们最亲的弟弟。”
  苏时清被哄得开心了些,他点点头,还是一副小心翼翼地样子:“那你们也要保重自己,不要和沈叔叔对着干,他毕竟是你们的爸爸,也是为了你们好,父子没有隔夜仇,好好说的话,一定可以互相理解的。”
  沈云和沈慕觉得苏时清还是那么贴心,那么善良,被老爸那样骂都不恨老爸,这样的人太少见了,少见到发现一个,就是稀世珍宝。
  但是日子还是要过的,沈云和沈慕离开楚家的时候身上只有一千多块钱,苏时清说他现在寄人篱下,也没有钱,于是这两个公子哥住了一晚上他们认为中等的酒店,就没钱了。
  连饭都吃不起——不是路边的炒饭,而是酒店的饭。
  揣着仅剩的五百块,他们只能找最廉价的旅馆,吃也只能吃炒饭,毕竟谁也不知道他们究竟要在外面待多久。
  后来五百也用光了,他们只能回沈家,结果被沈复赶了出来。
  这两兄弟走投无路,觉得世界一下就变了,原本的世界好像变了一副嘴脸,褪去了温柔的外壳,露出了狰狞的内里,在这个狰狞的世界里,没人在意他们姓什么,也没人在意他们过得好不好,穷到极致,他们被赶出了旅馆,现在正露宿街头。
  一开始他们还不愿意在路边睡,带的衣服只有身上穿的这一件西装,行李箱在搭黑车的时候被抢走了,他们刚下车,司机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冲了出去。
  估计是看他们打扮的人模狗样,又有富家公子哥的气质,以为他们的行李箱里放着什么贵重东西。
  其实就是一些衣服,贵重的东西沈复没让他们带走。
  在公园的长椅上才睡了一天,就被周围抱团的乞丐发现了,挨了一顿毒打,他们只能睡在街头,找没人的小巷,干净一些的都被乞丐们占了,不干净的小巷里有野狗。
  生活好像并不是那么简单,没了沈家,他们连基本的求生能力都没有。
  看不起搬砖的工人,看不起收银小妹,看不起捡垃圾的流浪汉,他们甚至不愿意去尝试,就算饿死,也得抱着公子哥的坚持去死。
  可惜饿到极致,这点坚持就像纸糊的老虎,风一吹就消散的无影无踪。
  “难不成,就一直当流浪汉?”沈慕都不敢闻自己身上的味,活了二十年,他还是第一次过这样的日子。
  沈云忽然说:“要不然,我们去找小厉吧?”
  沈慕苦笑:“我们连他在哪儿都不知道。”
  “小厉没几个朋友,他性格怪,仔细打听肯定能问出来。”沈慕胸有成竹。
  于是两兄弟就用自己最后的话费给所有他们认识的,跟沈厉有关的人都打了电话。
  结果一无所获。
  “哎?我不知道啊,小厉没在家里?”
  “听说你们被沈先生赶出去了?不会是真的吧?”
  “为什么被赶出去?小厉又是为什么要离家出走?总有个原因吧?”
  也有沈厉的狐朋狗友站在沈厉的角度嘲笑他们:
  “小厉都被你们逼出沈家了,现在要去找他,嘿,多有意思啊。”
  “你们不是牛逼的很吗?我看小厉做得挺对。”
  “哈哈哈哈哈”这位听完直接不说话,大笑起来。
  狐朋狗友们有一个好处,就是无论沈厉做了什么,是好是坏,是对是错,先捧朋友再说。
  沈云和沈慕消息没得到,最后的花费用完了,他们以前哪管话费啊,话费这些小开销都是管家管,一次冲多少钱他们都不知道,没想到离开的时候正巧是管家还没续话费的时候。
  有时候人倒霉,真是喝开水都塞牙。
  他们没能得到沈厉的消息,可沈厉得到了他们的消息。
  他的狐朋狗友们当然有他最新的联系方式,都兴高采烈地来给他报喜了。
  这群人基本都是家里最小的儿子,没有承担家族的重任,每天的生活日常就是吃喝玩乐,当个快乐的现充,身份和经历都跟沈厉一样,所以全部站在沈厉的角度思考问题。
  对苏时清那叫一个同仇敌忾。
  “小厉啊,我跟你说,你可不能看他们可怜就去管他们,让他们受点教训就好,要是我哥不认我,认一个外人当弟弟,我能把他们都活吃了。”
  “小厉,你可不能心软。”
  沈厉的心情很复杂。
  复杂到一天都没找沈臻蹭饭吃,一个人待在家里,饿了煮面,煮成了糊糊,心痛到无以复加。
  “大哥。”沈厉还是找沈臻说话去了。
  沈厉把沈云和沈慕的经历一说,然后问沈臻:“你说,我该不该帮他们。”
  沈臻却只是看着沈厉,沈厉在他眼里,是一个骄纵的,不知道天高地厚,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却有着弥足珍贵的品质,就是仅存的一点善良和亲情。
  当年他落难,沈厉那么恨他,还是去看他,给了他自己身上仅有的两千块钱。
  那时候沈厉跟现在的沈云沈慕差不多,只是沈云沈慕可不会想要把这个弟弟拉出苦海,而是心如磐石地要他吃一次教训。
  在书里,沈厉最后的结局是被沈家除名,去了另一个城市,成了一个小小的职员,拿着一个月两千多的工资,娶了个媳妇,结果媳妇给他戴绿帽,喜当爹以后做了一辈子的王八,死前才知道老婆对自己不忠,养了二十多年的儿子是别人的种。
  沈厉最后是被气死的。
  但在得罪苏时清的人里,沈厉也算运气好的,至少他活到了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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