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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昏夜醒[快穿] 完结+番外 (商岭)


  何求雨再次摇头,也跟着把身体前倾,认真道:“让你失望了,我不过就是个披着警皮的畜生罢了。”
  居然有人主动用畜生来形容自己,于辰昏不禁感慨。
  两人离得太近,于辰昏多少有些不自在,又坐了回去,但看着那张魔怔了的脸,于辰昏估计,何求雨怕是已经叛变了。
  “什么时候开始的。”于辰昏问。
  “你没出现之前。”何求雨轻笑两声,让人捉摸不透,“知道我今天来找你是为什么吗?”
  “杀我?”
  “这是目的,不是原因。”何求雨的声音染上几分怒气,“其实本来——本来你是可以不用死的,你说你一个好好的流浪汉做什么不好,为什么要来招惹严辛冬呢?”
  “什么意思?”于辰昏微微皱眉。
  “严辛冬的事情你应该都知道了吧,他是警校的优秀毕业生,年纪轻轻的虽然经验不多,可每次跟着破案基本都能指出案子里的关键点,他已经不是聪明了,那是天赋,是老天爷赐给他的天赋。”
  “可惜啊,天妒英才,卧底之后他当不了警察了,被撤职是在意料之中,只是再次被激发的天赋,如此浪费,太可惜了。”
  “所以呢,当不了警察,这样的天赋还可以去犯罪是吗?”于辰昏道。
  这样说来,他基本上知道何求雨今天来这的原因了。
  何求雨继续道:“是啊!严辛冬那样的天赋,那样完美的犯罪天赋,就因为你,因为你!你怎么能把这个无价之宝变成一堆废铁呢?”
  说的着急,何求雨停下来呼了一口气。
  “我在严辛冬身边待了很多年,明里是帮着市局防备着他,实际上我是为了我自己。我借着机会留在他身边,就是想有朝一日煽风点火,希望他能够加入我们——一个全新的犯罪组织,一个可以以严辛冬马首是瞻的组织。”
  “本来,我是想借用宋未玫的手做个大的,而我会在他身边引导他,让他顺理成章的加入我们。”
  “你们是想把严辛冬变成你们的领头人,簇拥他,跟他一起犯罪?”于辰昏打断他,觉得这实在是不可思议。
  “不然你以为宋未玫当贤妻良母那么多年,突然一下子爆发是怎么回事,你以为她一个懦弱的女人可以独自完成杀人分尸?”
  “所以这个案子是你故意设计的?我们才会轻易的抓到宋未玫——一个表面上的凶手。”于辰昏问。
  “确实是我们设计的,我们就是想用这个案子让严辛冬加入我们。市局不要他,以前的组织也没了,现在的生活只是他的一个灰色地带,是不属于他的世界,就算没有我们,他也不会在这里停留很久的。”何求雨轻描淡写道,“不过很可惜,计划有变,你出现了,而我需要一个凶手,来结束这起案子。”
  “我出现了?你是说,我改变了严辛冬,他不再像之前那样喜怒无常,受之前的手术影响不能自控。他开始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绪,甚至可以喜欢别人。”于辰昏道。
  “我在他身边潜伏了这么多年,这么多年的心血……”何求雨轻哼一声。
  “我怎么也没能想到,一个流浪汉能让我们的计划功亏一篑,严辛冬都变态成那样了还能被你给拉回来,你说,你该不该死?”何求雨的声音犹如催命鬼一般在咖啡店里响起。
  何求雨抵在他身后的□□在颤抖,混合着的怒气,想要马上发泄在他身上,“在你面前,我本来可以是个好人的,可你不该勾引严辛冬。”
  “我……”于辰昏一时语塞。
  何求雨忍不住用枪抵着他的头。
  于辰昏趁机拖延时间,“可你们杀了我,严辛冬照样不会加入你们。”
  “但至少解恨啊。”何求雨道,“不过我猜,你的死或许还能再刺激一下严辛冬呢。”
  于辰昏扯了扯嘴角,看着从市局匆匆赶来的严辛冬。
  “把枪放下。”严辛冬的声音带着凉意。
  何求雨错步把于辰昏拉起来,带到自己身前,枪口抵在他的太阳穴上,语气讽刺道:“你看看你自己,心里有了人就是不一样,掩饰不住的焦虑啊。”
  “我还真是小看了你。”严辛冬嗓音干涩,“你把人放了,你有什么需求我都可以答应。”
  何求雨不免心动,可拿枪的手却没有丝毫颤抖,“要是放在以前,这句话我信,可现在只怕你有心无力。”
  严辛冬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这里只是加了个人,又不是清空重启。”
  “晚了。”何求雨带着于辰昏往门口退去,“这一切都太晚了。”
  他隔着玻璃像周围看去,已经有警车从远处开来了,虽然关闭了警笛,可何求雨作为警察这么多年,对这些再熟悉不过了。
  “在狼群里,只有学狼叫才是安全的。”何求雨道,“你呢,你还是狼吗?”
  说完,他把于辰昏往严辛冬的方向一推,接着扣动了扳机,然后趁着警车还没有把咖啡店完全包围,连忙跑向人群,上了辆一直等他的车。
  严辛冬从失而复得中再次失去,那颗子弹毫不留情的穿透于辰昏的身体,恰巧落在了心脏的位置。
  警笛声响起,此起彼伏的扰乱市区,可咖啡店里却这样安静,只有两人如游丝般的耳语。
  “不要像他说的那样再改变什么了,你的精神已经往好的方向恢复了,别让我们俩的努力白费……”于辰昏嘱咐着。
  他像是早就知道自己的结局一般,连遗言都准备的这样流畅。
  “好,好,我知道了,我会控制好我自己的。”严辛冬止不住的颤抖,眼前被泪水模糊成一片,又被他赶紧擦掉,毕竟最后的时间不多了……
  “还有,我爱你,真的……”于辰昏用尽力气扯了扯嘴角,最后一次说到。
  “我也是,我也爱你,真的……”严辛冬再也忍受不了,趴在于辰昏身上泣不成声。
  所谓椎心泣血也不过如此吧。
  “好,我记住了,你也记住,冰箱里有我早上给你做的点心……我,我只会那一道,你记得……记得去吃……”
  就像是往日里最寻常的一天一样,于辰昏提醒他吃东西喝水。
  而他趁着严辛冬去警局的时间,第一次心血来潮给严辛冬做了一道点心,忙碌过后准备等他回来再给他一个惊喜。
  只是可惜,这个惊喜的过程他不能陪严辛冬一起了。
  那块点心三天后才被严辛冬从冰箱里拿了出来,之前他一直在殡仪馆来着。
  点心是心形的形状,于辰昏切了三次才切出来个让他自己满意的。
  蛋糕里是草莓果酱的夹心,外面是红色的玫瑰酱,爱意鲜明又炙热,像是他们之间的每一个拥抱,每一次亲吻。
  就这样,草莓的酸甜和玫瑰的花香终于消散,严辛冬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泪,倒在两人睡过的大床,闭上了眼睛。
  

  ☆、良相盗将1

  于辰昏伏案而醒,睁开眼睛时手里还拿着山羊软毫,桌子上是写了一半的字,上面沾着点点朱红,晕染模糊了那张宣纸。
  “这是哪啊?”于辰昏微微蹙眉,身子难受的不行,手一软,笔掉在了地上。
  系统道:“这是另一个世界了,你先坐着别动,等我把数据都加载出来。”
  于辰昏缓缓点头,一手抵在桌案上撑着头,疲累至极。
  这个世界所处古代,四方归一,名为弘,原主是弘国的右丞相,自入朝为官后一心辅佐皇帝,可惜皇帝不仁,在朝整八年,并未有所建树反而离心忠臣。
  原主名为孟尧生,字更亭,眼看着国君亲奸远贤,身边几个老臣被下狱,流放。孟尧生自觉危险,也对这皇帝彻底失了望,便自请辞官。
  眼下的宣纸上,写的就是请辞表。
  孟尧生今年二十有六,从典弘二年中状元后便一直在朝为官,距今整六年。
  这六年的时间里,孟尧生从与皇帝相知到如今与皇帝离心,个中缘由颇有许多的不得已。
  皇帝心思重并无可厚非,却不能因为多疑而被别人牵着鼻子走,若是引导皇帝的是个忠臣也就罢了,可今日皇帝所信赖的却是个一心搜刮民脂的魏宗广。
  可偏偏那魏宗广深懂皇帝的心思,每一个提议都拿捏的恰到好处,正戳皇帝心思。
  如此一来就算他贪财又能怎样,几个人贪财是贪,一个人贪了几个人的份也是贪,皇帝存了心的宠臣,旁人又能如何?
  只是可惜了孟尧生一心为了弘国呕心沥血,可打娘胎里带出来的弱症就没好过,先天不足再加上做官之前没钱治病,做官之后又忙于政务,这二十来年的大大小小的病症就没有断过。
  于辰昏看到辞表一旁的纸上写了句诗,上面道:
  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
  字迹落笔遒健骏爽,英风俊骨,却沾染了几分与写字的人一般无二的病态,并不显得神采焕发。
  这可是用软毫写出来的字啊,于辰昏想。
  软毫多用山羊毛制成,笔尖柔软圆润,最不易写出这种带着锋棱芒角的小字,可孟尧生腕下有力,看来是从小练出来的功底,这一手好字尽然显现文人傲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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