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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从天而降 (亭台六七座)



白色的雪地上出现了一排错乱的红色手印,手印的主人狼狈的擦着脸,眼睛更是恶狠狠的盯着那个男人。

“你走吧!债已经还完了!我们互不相欠!”

沈思远大口的喘着气,觉得比要死了还痛苦。天降脸上已经没有了笑意,眼睛更是执着的看着他。好像在问他,为什么一般。

“看什么看,爷让你滚啊!”
“你是不是看上了我的身份地位!一个妖,混在人群里,到底有什么目的!”
“还看,你走啊!”
“爷早就被你吃干抹净了!怎么,还不满意吗,想要什么,你说,爷都给你寻来!”

沾着血迹的雪球砸在了男人的脸上,那风吹不动的男人竟然被砸偏了头。白雪,少许的血迹,破损的脸,让这个强大起来毁天灭地的男人,看起来如此可怜。久久,天降都没有将头转过来。

并不是身体不受控制,而是运行的处理器无法发出任何的指令。他就像瘫痪了一般,不断的复读着沈思远的那句话:你走吧;你走吧;你走吧……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周围那么寂静,只省下了沈思远一个人的呼吸,那么的急促,那么的沉重。他直直的望着天降,或者说瞪着天降,心被撕扯着,朝向两个极端。

第一眼看到天降时,那简直是眼前一亮,就连颓废已久的心,也重新燃起了火焰。他第一的想法是,怎么会有这么对他口味的男人,而不是为什么天上会掉下一个男人。

在天降不能动的那段日子,他起了龌龊的心思,明明知道自己思想有问题,却依旧理直气壮的养着这个人。不让他与外界接触,每天只陪着他自己。

本以为,男人一辈子就这样了,男人却站了起来。轻易捏碎骨头的手,让他惊醒,自己捡到的到底是个什么。尽管如此,却依旧不知悔改。

有的时候沈思远想,难道就是因为这张脸,这身材吗?但是今天摸着天降露在外面的铁皮,他才知道并不是。心好像被放在了火架上,生疼生疼。你不疼,我替你疼……

所以……你为什么这么傻?难道不应该拿到那该死的破石头,回到你原本的世界吗?而不是下一次,或者下下次,就变得沉睡不醒了。

你一个来路不明的妖,为什么要时时刻刻的守护在我身边。为什么,不先去拿盒子,而是先扑向我?

狼狈不堪的男人,让沈思远如同泡在醋缸,泡在黄莲水,泡在辣椒油,各种的滋味,让他的心快膨胀爆炸。

青年挣扎着爬起来,转头离去。脚扎在深深的雪中,身上更是哆哆嗦嗦。湿漉漉的衣服,加上严寒的天气,整个人好像要被冻住了一般。尽管如此,他还是咬牙迈步。不是想走出这看不到尽头的雪地,只是想告诉这个男人,他不需要男人了,离他远一点。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随后是脚踩在雪上的声音。沈思远闭上眼睛,停了下来,却不知该说什么好。当他继续前进,后面的脚步声跟着响起。

远远看去,一个衣衫凌乱,身上血迹斑斑的青年在雪地里走着,他的身后跟着一个高大的男人。男人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漏洞的地方更是反射出了银色的光线。那张破损的脸上,露出了被遗弃的表情,却倔强的抿着嘴,一步一步的跟随着青年。

阳光洒下,一高一矮,在雪地上前行着。

最终,已沈思远双腿麻木趴在雪地上结局。雪的厚度,几乎将青年整个人埋在了里面。那个刚刚还可怜兮兮的男人上前,将青年抱在了怀中。这个常用的姿势,让沈思远整个人都僵住了。可,他不得不承认,天降,让他很有安全感。

本来想捡个男人,满足一下心中那个见不得人的小心思。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了,变着法的折腾,不让男人离开。又是从什么时候变成了,想放他走,又舍不得;对方真的不走了,他又气的不得了?

“你听不懂人话是不是!”
“从来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妖!”
“说你呢,不要装死!把爷放下来!”

那个看起来高大,却可怜兮兮的男人将沈思远抱在怀中,全然不顾对方的挣扎和谩骂。明明自己的能力在枯竭的边缘,却还是提高体温,为怀中的少年保暖。

天降抱着沈思远,不管对方如何的挣扎,也没有放下来。

“口渴就不要说话,这里的雪不干净。”男人说着,将沈思远的头往怀中扣了扣,快速的在雪地上奔跑着。食物,水源,目前是他们迫切需要的。

也许,这个看起来冷冰冰的男人真的生气了。沈思远的鼻子被他硬邦邦的胸膛碰的有点疼,有点酸。

骂到口渴,对方还没反应,糟心不糟心?

即便是遍地白雪荒凉无比的地方,天降也能找到安全的巢穴,干枯的木柴。刚刚还在骂骂咧咧的男人,才是抱着一只兔子腿,啃的头也不抬。

冰天雪地的,不如吃饱了睡一觉,再分手吧!火堆真暖和,身上的兔毛也很柔软。唔……不然,等到了城镇在分手吧!






第62章 2
温暖的火光下,吃饱喝足的青年头一点一点的打着瞌睡。木柴燃烧发出的声音,噼里啪啦没有节奏感,却让他异常的安心。不知是不是山塌了老天爷开心了,鹅毛大雪飘个不停。

天降的皮肤修好了,一点受伤的痕迹都没有。可越是这样,他就越忘不了天降破破烂烂的样子。而如今,等回过神后,他又坐在了天降的怀中。

温暖的怀抱,让他舍不得挣扎了。妖山塌陷了,如今的妖山哪里还有以前郁郁青青的样子,用废墟形容半点也不为过。那华丽的宫殿,令人咂舌的宝物都埋在了废墟之下,包括天降需要的那块破石头。想到那与山体同高的金子宫殿,沈思远还是觉得有点小遗憾。有了这笔巨款,干什么不好啊!

在“要不要让天降刨坟”这件事犹豫了一下,他就放弃了。在废墟里找金子,也许深挖之后能找到。但是找那块破石头,犹如大海捞针。所以,天降恐怕这辈子,也拿不到那块石头了。

不怪爷想留住你啊,是老天爷不让你走啊!

沈思远闭上了眼睛,往天降的怀中拱了拱。从墓中带出来的腐臭并不好闻,但是他一点都不想挪窝。

“亏大了,去了一趟妖山,连跟鸡毛都没带出来”青年呢喃着,声音也渐渐小了。

青年闭着眼睛,睫毛轻颤。白皙的脸上有着几道细小的伤痕,却是细看会发现他们正以缓慢的速度愈合着。白色的花舒展着身体,在青年的脸上绽放。火光下,男人绿色的眼睛盯着青年的脸,或者说,盯着青年的耳垂。

白白的,小小的,软软的耳垂,就像沈思远本人。天降张开手指,手中有一颗米粒大小的红宝石。火光的照耀下,红宝石好像燃烧了一般,虽然个头不大,却很迷人。其实……并不是什么都没有带出来。

在天降发现驰敖的耳钉很好看时便起了心思,在墓中偶然发现了红宝石,便收了起来。可惜力气太大了,宝石被掰碎,仅剩了这么一点。他要将宝石留起来,打磨好送给这个青年。因为沈思远带上红宝石,一定很夺目。

妖山塌陷了,天降自然别想拿到那个石头,除非他愿意去刨废墟。所以,沈思远只是象征性的问了一下天降的打算。果不其然,天降选择跟着他。

哼,算你识相!

沈思远身上穿着这两天天降捣鼓来的各种毛皮,步履蹒跚的走在雪地上。雪实在太厚,太凉,可他还是拒绝了天降的“背”“抱”。妖山这一行,他认识到了自己的软弱。好像除了给天降拖后腿,半点用处都没有。

这个认知让沈思远很沮丧,又让他燃起了熊熊的斗志。铜墙铁壁练不出来,难道还练不出来结实的肌肉吗?

由开始的冷,脚指头都要冻掉了,到后来的全身暖和和健步如飞,沈思远用了两个月。这期间,沈思远的脚被磨破了多少次,又被冻成了什么鬼样子,只有他二人知道。
去的时候六七天的行程,沈思远硬生生的走了这么久。当他们再次到达玲珑城的时候,已经是春天。

玲珑城的春天绿意盎然,城中更是花香弥漫。当穿着皮毛的一高一矮两个男人出现在城门,自然惹来了很多的视线。

城民们穿着单衣,看着沈思远与天降带着目光带着惊叹于好奇。玲珑城的春天温度适宜,可以说是一年四季最好的季节了。每天冬日的严寒,没有夏日的酷暑,没有秋日的干燥。春天,湿湿润润,到处花香弥漫,简直是最好的季节了。

可是这两个男人呢……

高的那个男人身上穿着棕色的皮毛,小腿和手臂都露在外面。更奇怪的是,这个男人还光着脚。虽然没有隆起的肌肉,却让人莫名的忌惮。

男人绿色头发遮住了半张脸,那红色的唇和收紧的下巴。他的一只手搭在另一个男人的腰间,另一只手成握拳状,此时正低头听这个矮个子的男人说着什么。

而那个矮个子的男人,身上穿着白色的皮毛,裤脚的位置已经是灰黑色。他说矮也不矮,因为身高已经到达了那个绿发男人的下巴。这个男人倒是穿着鞋,却露着脚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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