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金手指导致扑街的十种方式[快穿] (霜落林空)
“跳窗逃了,他那两百个兵简直不堪一击,简直浪费老子的子弹。”
陶慕嘉眼睛眨了眨,他还有很多话想问,比如为什么选在这里伏击,为什么接应他们之后不立刻撤退,为什么他们会知道车队会改道。
只是现在他有些晕,说不出话来。
他在林歌背上睡着的最后一幕,是女孩把口香糖黏在一面石墙上,红色的小点在黑暗空间里明明灭灭,渐渐模糊。
第37章 末世大逃杀
通道里伸手不见五指,手电筒的微光照出一道光束,身后是仿佛地壳移动般的巨响。
陶慕嘉半睁着眼,只觉得模模糊糊的,到处都在晃动。他的胸前一片火热,背后却是凉飕飕的一片,至于四肢更是僵硬到没有知觉。
他想说话,提了口气,却只喘了两声,过了好一会才缓过劲来。
他嗅着血腥味与肥皂味混合的发梢,小声问道:“林歌?”
背着他的人没有回答,前面反而传来声音:“哟?醒了。”
“我们……离开光明城了?”
“早离开了,你醒的太晚。”
“他们,不会追来吗?”
“都炸成渣了你说会不会?”
“那你们这条通道?”
“你话真多,直接跟你说了吧,这里已经不需要了,早等着这一天呢,光明那边也甭想建基地了,我们也不会再进去了。”
陶慕嘉趴在林歌背上,听阎王的意思,沙暴在这里的据点已经完成了使命,看来就是“带回实验体”。
他突然觉得,他们是才出龙潭,又入虎穴,沙暴为了获得实验体不惜消耗精心布置的据点,绝对不会让他们轻易离开。
1551感受到他的失落,竟然安慰起他来:沙暴动机肯定不纯,但是起码现在你不用担心林歌被抓回去了啊,想开点,总有希望。
陶慕嘉:唉,末世生存太难了,下次能换个简单点的吗?
1551:行行行,换换换,你可别灰心。
陶慕嘉:你回答的真敷衍,我有了不好的预感。
1551心想自己确实没有改变世界线的能力,但是为了宿主心理健康,它还是没有说出来。
又在林歌背上颠簸了一会,五个人在错综复杂的地下通道里走了将近一个小时,前方终于迎来了一丝亮光。
陶慕嘉眯着眼,看清了通道外两辆敞篷越野。
嚼着口香糖的欧洲型男和大波浪粉头发妖艳美女朝他们招手,阎王和兜帽男上了第一辆车,双马尾带着林歌和陶慕嘉上了第二辆车。
粉头发发动车子还不忘偏过头,用一根手指挑起双马尾的下巴。
“这次任务干得不错,回去有‘奖励’。”
双马尾瞪她一眼,狠狠拍掉她的手,冷声道:“回去。”然后转身趴在椅背上,替林歌把项圈拿掉了。
两辆吉普在一望无垠的沙漠中飞驰,扬起满天黄沙。
此时太阳正烈,照得人睁不开眼,陶慕嘉用胳膊挡着太阳,林歌却好似没事人似的,不解地看着他。
见陶慕嘉实在难受,林歌伸手放在了他的额头上,一股冰凉的气息蹿进了脑海。
陶慕嘉对他笑笑:“我没事,别浪费力气。”
林歌不理他,见他好些了,又把手掌覆在那些伤口上,想要给他治伤,陶慕嘉怕他能力泄漏赶紧把他拉起来。
奈何林歌稍微觉醒之后就不那么听他的话了,硬是要观察他的伤势,两人在车上摸来摸去的差点要打起来。
坐在前面的粉头发从后视镜里看了半天好戏,见他们差点打下车,终于忍不住劝架:“两位不用这么心急,等到了基地有的是时间,现在多休息休息,晚上才更有体力啊。”
陶慕嘉被她说得脸红,使劲把林歌推到一边,林歌见他一脸不高兴,总算老实不少。
双马尾横了粉头发一眼,“就你话多。”
车子在波浪般的沙堆上行驶了将近十个小时,走了一千多公里,两个开车的人还精神抖擞,陶慕嘉已经靠着林歌睡着了。
半夜十分他们终于到达了沙暴的基地。
沙暴的基地自然没有光明城那么奢华,他们一部分在沙堆上方,一部分藏在沙堆底下,而且挖通了不少地道,算得上移动堡垒。
陶慕嘉睡了一觉清醒了不少,跟着他们走进去。
里面不像外面的沙漠那么冷清,反而十分热闹,首先过了一扇铁门,里面停着十几辆皮卡和七八辆越野,再往后看到擂台大厅,这个点还有人在擂台上挥洒汗水,底下叫好声不绝于耳。
时间太晚,阎王带着他们先去住处,说让他们先睡个好觉,明日再见首领。
睡觉的地方在沙堆下,不少杂兵都睡着上下两排大通铺,他们作为贵客,情况要好些,被带去了双人间。
阎王点着烟在路上跟他们说:“双人间都是给有老婆孩子住的,你们倒是幸运,赶上老王和他老婆撤离了,正好腾了间屋子给你们。”
说话间三人就到了,阎王开了门,随便交代几句退了出去,叫他们好生休息。
陶慕嘉按下开关,顶上挂着的吊灯滋啦两下发出暖黄色的光。
卧室还算不错,有一米五宽的双人床,还有独立的卫生间,两只枕头,一床被子,剩下些家具。
陶慕嘉身心俱疲,还是看向林歌:“你去洗澡吧?”
林歌愣愣地看着他,不是很懂其中意思。
陶慕嘉:得,我还以为他恢复了呢,结果还是这傻样。
1551:欸,人家之前那是救父心切,又不是真的想起来了。
陶慕嘉:……什么叫救父心切?
1551:就是字面意思。
被1551嘲讽了一边的陶慕嘉心情并不好。二话不说把林歌拖进浴室,扒掉衣服,拿起花洒一顿狂冲。
落汤鸡林歌一脸懵逼顺带委屈。
陶慕嘉说:“都这么大了还要爸爸帮你洗澡,真丢人。”
林歌:“……”
嘴上说着嫌弃,手上还是老老实实地帮林歌检查起来。
不过林歌一直被他护着,反而没受什么伤。反观他自己,倒是伤的不轻,膝盖和后背尤为严重,只是时间太久,已经麻木,伤口也开始愈合,没有之前那么痛了。
现在沾了热水,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陶慕嘉把花洒递给林歌让他拿好,自己忍着痛把裤子衣服脱下来,白皙的身体顿时暴露出来。
林歌的眼神暗了暗,血红的眼睛看起来有些危险。
陶慕嘉仗着林歌现在没意识,也不觉得尴尬,两个人□□相对,陶慕嘉就很认真的帮他洗澡,洗完之后再给自己从头到脚冲干净,伤口明晰起来。
两人都没带衣服,陶慕嘉寻思着只能把衣服洗了,裸着过一晚,等明天穿半干的衣服。
他把林歌赶到床上,自己回来洗衣服,洗到一般感觉旁边怪怪的,一转头就看见林歌站在他身边,手放在他的后颈上,顺着脊柱往下抚摸。
一直摸到了尾椎骨。
“……”
陶慕嘉:在那一瞬间,我有了一种恍惚的意识。
1551:啥玩意?
陶慕嘉:我觉得,我节操不保。
1551:食色性也,人之本能嘛,正常。
陶慕嘉:???别的没学会这个倒是挺快哈?
陶慕嘉害怕地往里一缩,结果被林歌搂着肩膀拽回来,一股热流从脊椎渗透,浸过水的伤口顿时一阵麻痒,但随后又像上了药一般清凉舒适,很快就不痛了。
林歌闭着眼睛,看起来有些累,他治好陶慕嘉背上的伤,又弯腰把手掌盖在陶慕嘉膝盖上方,重复之前的过程。
伤口统统消失不见,林歌也变得面色苍白,晃晃悠悠地朝后倒。陶慕嘉赶紧扶住他,把他安置在床上。
林歌闭着眼,很快就陷入浅眠。
这个时候的林歌和在商场里的林歌又有很大的差别。
陶慕嘉分明记得,在商场的时候,林歌的黑色血管高高凸起,血红的双眼看起来十分凶狠,身上肌肉纠结,身形高大。而现在,林歌又变回了长手长脚,身材适中的样子,黑色的血管也与皮肤持平。
大概这就是变种哥斯拉吧,陶慕嘉想着。
洗完衣服之后已经是凌晨两点,陶慕嘉关了灯爬上床,感受到枕边源源不断的热源。
这还是他第一次光着身子和别的男人躺在一张床上,说起来真的挺羞耻,幸好林歌什么都不知道,不然他都不知道怎样面对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