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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只要998 (几度回首)



孟扬的歌声很好听,所谓的声如其人果然不是骗人,他的声音就像他的人一样表面漫不经心,内里的温柔却在无意识中悄悄的沁入。感叹完了陆思瑞才发现,这首歌好熟悉,他肯定自己从来没听过,但是那种熟悉感是发自内心的,这是怎么回事。

“瑞瑞,尝尝看。”孟扬体贴的把肉粥端到卧室,准备让他在床上吃,饭香打断了陆思瑞的思路,管他听没听过,先吃饱再说。

额......虽然被人照顾很幸福,但是能不能让我自己吃。

作者有话要说:
孟婆不是小三、孟婆不是小三、孟婆不是小三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第12章 吃烧烤
吃完饭孟扬去厨房吃早饭,陆思瑞躺下继续睡觉,孟扬隐了身形回来坐在陆思瑞床边,眼神复杂的看着那个因生病更加消瘦的人,刚开始他只是觉得陆一明不是什么好人,昨晚见到陆一明和瑞瑞相处的模式时他就确定陆一明绝对是对瑞瑞有所图,真正关心爱人不会是他那个样子,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在自己爱人卧病在床的时候把注意力都放在情敌身上。

可以看得出来瑞瑞对这段恋情的重视,也许他没注意到他对于这段恋情的重视超过了感情的本身,第一个对他好的人难免让他迷惑,如果让他知道真相他能受得了吗?

孟扬知道隐身状态下陆思瑞感觉不到他,放心大胆的握着他的手叹了口气,瑞瑞,到底该怎么才能保护你,如果你知道扬哥哥守护了你一千多年,你会不会原谅我的伤害,会不会...回到我身边。

陆思瑞小时候为了生存每天的睡觉时间从没超过4个小时过,身体不好大概也是那个时候落下的病根,对于他来说,吃饱饭睡好觉几乎已经成了执念,现在的他终于有了一份稳定的生活,有了自己的小窝,虽然比不上别人的金窝银窝,但是他很知足,起码可以每天睡足8小时,现在又有了男朋友和哥哥,家人伴侣都有了,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呐。

孟扬看着陆思瑞露出的笑脸,不知道他又梦到了什么,是梦到了陆一明吗?不知道梦里会不会有自己。如果早知道自己会把持不住就应该早点出现在他身边,也免得瑞瑞受那么多苦,还让那个死姓陆的赶在前面,哦不对,瑞瑞也姓陆,嫉妒真是个可怕的东西整个人都乱了。

陆思瑞饱饱的睡了一觉,两天两夜没下床,骨头都软掉了。陆思瑞发誓这是他这辈子睡得最香最甜最美最满意的一觉,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梦到孟扬又逼他打工破坏了美好的气氛,咦,为什么要说又,不过其他的一切都很满意。人生乐事莫不过吃到饱睡到醒,哦对了还有薯片,没办法人家的品牌都注册了的,总要捎带上吧。

陆思瑞一天三餐都在床上解决,除了上厕所他就根本没下过床,简直堕落的不能再堕落,关键是孟扬也由着他,除了做饭以外都隐身坐在床边看陆思瑞的睡颜,倒不是他有偷窥的爱好,实在是怕人家醒了又被吓到,果然深情凝视什么的不大适合他,放在心头一千年的宝贝,怎么看也看不够,地府已经没人用观界镜再看他们了,实在是吐的不能再吐了,再吐下去地府非得环境污染不可,听说现在污染罚款可厉害了。

周末晚上陆思瑞终于舍得下床了,精神抖擞的邀请孟扬一起去吃烧烤,孟扬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他还以为陆思瑞起床第一件事会是去找陆一明,不过人家没提自己也不会傻的提醒他,主动把二人世界改成三足鼎立的那是二百五,而且没准儿人家想起陆一明就直接把自己丢一边,人家还是二人世界,自己可就孤家寡人了。

陆思瑞拉着孟扬直奔夜市,还体贴的拉着他的手,以免他走丢,一千多年前的人肯定不知道夜市是什么,一定要让孟扬好好体验一下夜市的好处,小时候要不是住的附近有个小夜市估计自己早饿死了,还记得那家小摊主把人家剩下的吃食都给自己留着,吃不完还可以打包当第二天早饭,有时候没有剩饭还会特意下一碗面骗自己说是剩的,那个时候自己就是靠着这样一天两顿饭的撑着,直到满16岁可以打点小零工,高中在老师的帮助下又申请了助学金日子才好过点,每当过年过节的时候他都会带着礼物去探望这家人,对人家来说可能是举手之劳,对自己来说可是救命之恩。

“扬哥,你吃不吃牛肉。”
“好。”
“羊肉那?”
“好。”
“鸡翅膀要不要。”
“好好好,你只要拿你喜欢吃的就好,我不挑食的。”

“恩。”陆思瑞满意的笑弯了眼睛,还担心两个人口味不一致吃不到一起去,这下可以放心的吃个痛快了。

孟扬看着陆思瑞脸上开心的笑容不由的一阵恍惚,他手里拿的那个貌似是内脏吧,当年的陆家小少爷是出了名的挑嘴,尤其是内脏类的东西更是能离多远就离多远,以前的十几世也是一贯的挑食挑的人神共愤,这一世到底吃过什么样的苦,才让他不管什么东西都能当做珍肴美味。

陆思瑞把挑出来的串串都递给老板烤上,拉着孟扬找了个位置坐下,兴致勃勃的说:“我跟你说哈,夜市的东西虽然看起来可能不是那么太干净,但是味道绝对没的说,跟那些大饭店比都不差多少,价钱可就便宜多了,尤其是烧烤,我告诉你我小时候就靠着烧烤摊主接济才活下来的,报纸上都说烧烤吃多了致癌,我一天不落的吃了十多年这不也活的好好的,现在啥东西不致癌,就反季菜上那一层摞一层的农药,毒不死你我跟你说,快尝尝,他家鸡心考的可香。”

“两位的串儿好了,小心烫,不够在点哈,今天满200块送啤酒,两位先走着。”

“啤酒就算了,我不会喝,你也别喝了,喝多了现了原形把人吓跑了事小,被抓去研究所解剖可就大发了。”陆思瑞被自己稍微感动了一下,一副你看我多体贴的样子。

孟扬哭笑不得的说:“我虽然在地府工作,但我是鬼仙,不像鬼那么脆弱,而且你以为我是蛇妖吗?喝多了还会现原形。”

陆思瑞使劲咬了一大口烤鱿鱼才说:“鬼仙也是鬼,你少给我装相。”

“好好好,我是鬼,你慢点吃,看看你这嘴吃的,赶上受灾现场了。”孟扬知道现在的瑞瑞不像以前那么挑食了,但是还是像以前一样把肉串里肥瘦最均匀的肉踢出来给他,鸡翅也是挑中间肉质最嫩蘸料还均匀的地方剔出来给他,属于孟扬的瑞瑞,即使不再挑食了,还是要吃最好的。

陆思瑞一开始没注意时还能大吃特吃,后来越吃越慢越吃越慢,脸皮再厚的人也会心虚的好吗。

“你怎么不吃了?吃饱了?”

“我带你出来吃烧烤,你把调料足的口感好的都挑给我,那你怎么能吃的好。”

“我不挑食的,而且我觉得很好吃啊,你就放心吃的你吧。”孟扬没说假话,跟陆思瑞一起吃饭,干馒头都能吃出佛跳墙的味道。

“你瞎说,卖烤串的都是好坏部位搭配着卖,你把好的都给我,剩下的坏的味道肯定不好,我跟你换。”说着陆思瑞真把两人的盘子换过来,自己吃了那么多才发现,再这么吃脸皮都会烧掉的好吗。

孟扬看着面前的盘子突然有些感慨:“自我死后,这是第一餐。”

“啊?为什么。虽然鬼饿不死,但是不吃饭也还是会馋的吧。”

“我当年死的时候没人收尸也没人给我祭品,在地府当然什么都没有,我那时不肯投胎在地府闹得天翻地覆自然更没有鬼给我吃的东西,后来上任孟婆离任,我通过了考验当上了孟婆,终于有东西吃了才发现自己根本吃不下,对爱人的思念让我与行尸走肉无异,每次他过奈何桥时抬头看我的那一眼是我坚持下去的全部希望。”孟扬回忆起自己刚到地府的样子,本以为可以追回爱人,却发现他早已决绝的喝下孟婆汤投胎去了,连魂魄都没让自己看见。

“那你为什么不拦住他,告诉他你们的过去,重新追求他,总好过几十年只能看一眼吧。”陆思瑞不喜欢孟扬脸上那种哀伤的样子,每次那种表情出现在他脸上自己心里都有莫名的心疼。

“我怎么没拦过,他第二世死后我求阎王暂缓他投胎,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给他讲了我们的过往,结果他听完毫不犹豫的喝下了满满一大碗孟婆汤,他是当真不愿再与我有任何纠葛。往后的几世我是当真不敢再拦他,只是默默的守着他。”孟扬的脸上满满的苦涩,一直苦到了心里。

“为什么啊。”

“对啊,为什么啊,因为我当年伤了他的心,伤到他扬言死生不复相见,伤到他一把大火把自己烧的尸骨无存,连尸体都不肯让我见到。”

“你不会傻到把你伤他的事也告诉他了吧。”

“恩,我不想骗他,既然要在一起当然要让他拥有完整的记忆。”孟扬笑了笑,当初判官也劝过他,只跟那个傻瓜讲甜蜜的过往不讲那些伤心事人没准儿就留下了,只是自己固执的认为,既然要在一起就不应该存在欺骗。

“靠,白痴。你活该,现在摆一脸忧郁给谁看,当渣就要有当渣的觉悟,不吃了,气饱了,回家。”陆思瑞丢下签子付钱回家,气都气饱了,也不知道是气孟扬对那个人的深情,还是气他的固执,没准儿是气他是个标准的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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