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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魔头好像喜欢我[穿书] (以魂代月)


  叶湖得意洋洋地露出一个笑容,满脸写着“你看我就说他是个树洞吧”。
  落花门经历了这么一档刺客突袭事件后,果然加大了门派内的防守力度,夜间也有弟子轮换值夜巡视。门主叶鸿福发誓不抓到内奸誓不为人,每日忙着处理门派杂物,也没空搭理楚歌了。
  楚歌一时空闲了下来,内心知道自己与叶湖的计划必然要搁置,倒也不勉强,除了隐隐地担忧任务完不成沈无心会撕了自己外,在落花门好吃好喝被伺候地倒也算是心满意足。
  一有了空闲,他就会往凤星文那里跑,与凤星文高谈阔论,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误)……
  而叶湖似与凤星文关系十分密切,确实不避嫌,这才让楚歌一颗悬着的心落了下来。
  转眼已是五日后。
  这一日,他如往常一般,吃了早饭便拎着清风出门,准备去万花谷找凤星文玩耍,顺道练练剑。
  万花谷辽阔无垠,静谧异常,作为一个观赏景区,除了能得到凤星文这种有闲情雅致的人青睐以外,习武的弟子们均看不上这种处处花花草草毫无实际价值的地方。
  可今日却有些不同。楚歌远远望去,只见谷内影影绰绰,似有两人盘地而坐,其中一个白衣翩翩,毫无疑问是凤星文,坐在他对面的却身穿一身黑衣,看不真切面容。
  一般旁人来了客人,自己不便冒昧打扰,应该识趣些晚些再来。但楚歌总觉得那身黑衣有些眼熟,于是他做了一个非常下三滥的决定,偷听一下。
  他找了一块距离二人不算远的巨石,把自己挡在石头后,恰恰能听到二人的声音,却又不会暴露自己。
  凤星文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一向温柔语调的他这次却带了几分急切:“你体内的气息越发不稳了,发病时间只怕越间隔越短。”
  那黑衣男子声音听不出喜怒,只是冷冷清清道:“我还剩多久?”
  凤星文叹了一口气,忧心道:“凭我自身医术,只能再保你半年。”
  黑衣男子点了点头,不悲不喜:“嗯,足够了。”
  凤星文:“你不该如此的,莫被仇恨失了眼,兴许还能长久些。”
  男子默不作声。
  这是什么情况?虽然听着只是一个普通的病人前来求医,但不知道为何,楚歌心脏跳得厉害,总隐隐约约觉得撞破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他使劲把耳朵竖起来,像个兔子一样贴在石头上,准备再听个真切。
  只听凤星文又道:“这是我新制出来的药,可以替你缓一段日子。不过话说回来,你为何要扮……”
  话音未落,黑衣男子双指夹起地上一颗石子,微一用力,直冲冲朝着楚歌方向射来,不偏不倚打在了他的脚下。
  “卧槽!”楚歌猛地从地上弹起来,吓得他跳起二丈高,虽然是他偷听在先,但无论如何,也不能置他死地吧!
  他刚要发作,却在看到黑衣男子的一瞬间,震惊瞬间把怒火压下去了一半。
  那黑衣男子,可不就是男主宋尧吗!
  宋尧瞥了他一眼,一双盘坐的腿却丝毫没有站起来的意思,冷若冰霜的脸上是他万年不变的阴骘。
  楚歌总算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喜忧参半。
  见到宋尧无疑是快乐的,这说明接下来的路他又能与男主同行,继续完成他保护男主的任务。忧的是当初他被沈无心拐走之前,曾在他面前被沈无心戳穿他救过沈无心一事,不知这些日子过去,他是否还在怨恨自己。
  而且看宋尧现在这个样子,完全没有想搭理他的意思。
  百感交集涌上心头,他一时之间居然说不出话来。
  凤星文望着脸色几经变幻,仿佛拉不出屎来的楚歌,讶异道:“你们认识?”
  宋尧意味深长地看了楚歌一眼,平静如水道:“嗯,有过一面之缘。”
  原来那大半个月的同行仅仅只是一面之缘了吗……楚歌心底冷笑自己道,倒真是让人伤心呢。
  他欲言又止,又狠了狠心,最后还是决定把脸皮糊在城墙上,大着胆子又小心翼翼地试探道:“方才听星文长老说你病了,是怎么回事?”
  凤星文刚要张口解释,宋尧突然站起身来,瞪了他一眼,他知趣的闭上了嘴。
  他拾起地上的剑,歪着头,嘴角微微挂起一个弧度,眼中却无半分笑意:“就不劳长老费心了。长老还是做好自己的事情吧。”
  说完,他撩起长袍,连招呼都不打,兀自与楚歌擦肩而过。
  一时气氛有些僵硬,凤星文尴尬地笑道:“长老不必在意,他脾气向来如此。”
  向来如此吗?并不是啊,他认识的宋尧一身正气,何时说话如此阴阳怪气过?
  一阵怅然若失卡在心头,但又总觉得此次见面,宋尧似乎变得与以前不一样了。
  

  ☆、白痴

  楚歌怀揣着心事在万花谷练了一天的剑,却因总是分神,几次剑都拿不稳,还险些伤了在一旁喝茶品茗的凤星文。
  看他这状态实在差劲,却也不知该如何安慰,凤星文只能宽慰道:“不如你先回去歇着,练剑也不急于一时。”
  这几日相处下来,凤星文确实是一个中交的朋友,他心中极有分寸,懂得何事该说,何事不该说。他的话总似春风细雨,莫名地能让焦躁沉浮的心安静下来。
  可这次偏偏是不吃这一套的楚歌,没用。
  楚歌自幼朋友便少,因父亲去世的早,他又是母亲一手带大的,家中贫困,他便把别的小朋友用来交朋友打游戏玩耍的时间都偷偷攒起来打工赚钱给自己赚学费。后来好不容易上了大学,母亲又病倒了。他再也无能为力,甚至还动过轻生的念头。
  从小没有父爱,生活中又不曾洒进友情的阳光的他,虽平日里油嘴滑舌,心里却是对情谊一词看的不能再珍重的。
  倘若人对他好,他便十倍百倍对人好。
  他曾以为与宋尧也算是朋友了,甚至就连无恶不作的沈无心给了他个破哨子,他内心都为他的感情留了一席之地。
  可无情的现实就是告诉他,你背叛了人家,人家现在就是不想理你了。
  但话总该有说开的时候,男子汉大丈夫,行事坦坦荡荡,若是畏手畏脚,也许能解开的误会也千丝百缕地缠成了死结。
  是夜,他提着两坛酒,吊儿郎当地打听到了宋尧的住处,静悄悄地潜入了别院。
  宋尧的住处名为漪澜苑,苑内栽满了桃花,彼时四月芳菲尽,正是桃花盛开好时节。
  落花门就擅长在各个住处栽花种草,每个苑的都不相同。就如楚歌自己住的院内,便是栽的杏花。
  虽说桃花美,但这年头的小说里,有桃花的地方一般都要展开一段感天动地的初遇,来一场风花雪月的邂逅。但不好意思,宋尧是个大老爷们,浪漫不动,任你桃花再美,现在也得给我兄弟情做陪衬。
  一进苑内,见那宋尧正躺在房顶上看月亮,两只手环抱在脑门后,二郎腿一翘,倒还挺潇洒。
  就是不怎么符合君子作风……
  见楚歌来了,宋尧只瞥了他一眼,屁股沉得跟泰山似的,硬是一动没动。
  楚歌只当他还在生气,也不恼,在心中默念了三声“老子要上天”后,成功地飞到了房顶上。
  倒把宋尧吓了一大跳。
  宋尧目瞪口呆道:“你何时学会的轻功?”
  楚歌志得意满,骄傲道:“自学成材,厉害吧。”又摇了摇手里提溜了一路的两坛酒,“喝不喝?”
  宋尧慢吞吞地坐起来,犹疑地接过酒,心道这人半夜发什么神经,居然喝起了酒。
  楚歌捧起沉甸甸的酒坛,对着天仰头喝了一大口,笑道:“我长这么大还从未喝过酒呢。”
  宋尧一抬手把他手中的酒坛夺了过去,冷冷道:“不会喝便不喝,逞什么能?”
  “哎!”楚歌咧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又从那人怀里把酒坛抢了回来,“今朝有酒今朝醉,我也想品品这落花门的手艺。”
  宋尧冷哼一声,不再管他。
  “你知道我为何从小到大没喝过酒吗?”
  宋尧不置一词,只静静地在一旁看着他。
  楚歌望着月亮,眼睛也弯成了月牙:“小时候家里穷,钱都要一分一毛地攒着,恨不得一块钱掰开两半花,哪有钱买酒。后来大了,自己有了心事,有时候心情不好了,也想着要不要找上三五好友,去买个醉。”
  他只顾自己说自己的,一时竟忘了宋尧根本听不懂什么叫一块一毛的,回头一看,果然见宋尧不明所以,正一脸懵逼地看着他。
  但其实并没有,宋尧内心只是不愿搭理他,想看看这位小兄弟半夜不睡觉跑过来喝酒煽情搞什么幺蛾子。但落在楚歌眼里,这副样子就变成了一个合格的倾听者,满脸写着“你说吧没事我听着呢”。
  于是他继续道:“但我没什么朋友,想喝酒也没人陪。一来二去,也就没形成喝酒这一爱好。你我虽然相识时间算不上长,但我是真的拿你当朋友。白天你不理我,我只当你是守着星文长老,不便与我相认,今夜……今夜携酒来访,是想问问你的真实想法,可还因为我救了沈无心而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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