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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说他不洗白[重生] (蔷薇覆盆子)


  等月上柳梢时分,乐遥就看见院子里有两粒白色小点,像坐了弹簧一样,一蹦一蹦的蹦过院子,跳过门栏,在地上滚着滚着,滚到了他的脚边。
  两粒发着淡光的小米粒停了下来,乐遥弯腰把它们捧在手心,米粒的光芒瞬间亮了两分,似乎是在兴奋。
  万物皆有灵,以一部分神魂引导出“死物”的神志,去看那些他本看不到的地方,是乐遥自创的,用于玩乐的小技巧。
  只是没想到,有一天他会落魄,而这个小技巧会帮得上忙。
  乐遥闭上双眼,米粒的光芒渐渐融入他的手心,他的眼前由模糊到清晰,渐渐出现了米粒们“看”到的场景。
  这两颗饭粒是分别黏在天庆和春穗身上的,在给他送完饭后,天庆笼着袖子左看看右瞅瞅,没一会就回去睡觉了。而春穗,在将东西送到伙房后,在花园那里偷偷摸摸的见了一个人。
  她见了木凌之那位经常欺负他,最近却突然对他好的堂兄——木远之。
  木远之见了春穗后,低声问道:“怎么样?”
  春穗点了点头,说:“快了,应该就是这两天的事,我有把他喂得很饱。”
  木远之搓了搓手,眼中忍不住露出兴奋的光:“终于……终于快成了!”
  他说着眉毛一撇,眼泪竟然快要掉下来。春穗趁他不注意翻了个白眼,又瞬间恢复温和的样子,柔声问道:“少爷,您快成了,那奴婢的事情……”
  木远之扬唇笑笑:“放心,你帮了我娘,就是我的恩人。等那傻子死了,我就把你调到我娘身边,让你去照顾她,可好?”
  春穗听得这话脸上一下子笑开了,“噗通”一声跪在地上,磕头道:“谢少爷!谢少爷!”
  之后就是一些没什么用的交谈了,两人分开的时候,跟着春穗的米粒有两颗蹦到了木远之身上,而其中一粒,则又顺着原路蹦回来了。
  果然很有意思。
  木远之的娘老来得子,对木远之也是千般宠万般爱,木远之有良心,于是母慈子孝无人不羡慕。
  而现在他娘老了,快不行了,木远之自然舍不得,便将主意打到了他的傻子堂弟木凌之头上。
  这镇子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有钱人就那几家,多多少少带着点血缘关系。木凌之的娘,与木远之的娘,便是同一个太奶奶。沾上点血亲,做替死鬼也就更加合适。
  红棺材本为喜丧,若木远之娘死了,按这边的规矩,便是用的红棺材。
  这木远之不知从哪里学了换命的法子,给木凌之造了这么副棺材床,又在床底钉了铆钉,泼了公鸡血封棺,还在屋子里四面用法器摆了阵法,用坠子吊他身上当做阵眼。
  木凌之天天睡在这副棺材里边,再硬的命也能给他渐渐睡没。
  只可惜,木远之是道外之人,再照葫芦画瓢的摆弄,也只得其形不得其神。木凌之死是死了,命却没换给他娘,反而便宜了新死鬼乐遥。
  “母慈子孝……”乐遥笑了。
  他们母慈子孝了,却要其他无辜的人丧命,真是有意思极了。
  “这么母慈子孝,我不成全一下你们,多说不过去。”
  他说完冷冷一笑,弯腰将两颗小米粒放在了地上,换上了副温柔的表情,轻声对它们说:“谢谢了,你们的生命还有几个时辰,去玩吧,看看外面的世界。”
  这是他一开始便给自己定下的规矩,虽说他可以无限剥削这些“死物”,可它们帮了他,他便理应回报他们,给他们自由。
  虽然这份自由便如蜉蝣,只能有短短的几个时辰。
  然而出乎乐遥意料的却是,这两颗米粒却没有离开,它们身上的光在一瞬间的耀眼后,又渐渐的黯淡了下来,最后变成了最普通的饭粒,一碰,便化为齑粉了。
  “我……”乐遥愣愣的看着它们,张了张嘴巴,说不出话来。
  最后的时候,它们告诉乐遥,它们已经看过这个世界了,要他好好休养神魂,不用再浪费在它们身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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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总他的小抠妻[娱乐圈]
  若说娱乐圈哪位明星最穷,众人纷纷提名姜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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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粉&粉丝:原来他不是穷也不是节俭,而是抠……
  ——————
  霸总沈宣墨总是因为经常去各种饭店学习菜肴而登上八卦周刊,众人纷纷感叹现在的总裁真有情操。
  沈霸总:砚砚我今天吃了一家菜,是你喜欢的口味,我想请那个厨子来咱们家做饭。
  姜砚和:好贵,不吃了。
  沈霸总默然:……算了,我去学。
  ————————
  cp:沈宣墨×姜砚和
  隐婚的总裁&演员
  闷骚可靠宠妻狂魔攻×又软又甜抠门美人受
  同性婚姻合法背景
  竹马竹马,甜甜甜,狂撒狗粮不要钱


第2章 换命
  死物比活人要更有人情味,乐遥从很早前就知道了,所以他才更愿意养着这些朝生暮死的小东西。
  夜已渐深,他把放置玉器的长杆又摆了回去,一切恢复原样后,乐遥又一头倒在床上睡了去。
  一夜无梦。
  五更时分,天还未见光亮,乐遥尚在熟睡之中时,又有两颗米粒回来了。
  那两颗小米粒蹦到乐遥旁边,见他一动不动的,便把他的脸当做了玩乐的地方,来回的在脸颊上蹦蹦跳跳,直到把他给闹醒。
  “你们知不知道,我有很严重的起床气,而且我还好梦中杀人。”乐遥打着哈欠眯眼坐了起来。
  小米粒可不懂什么叫起床气,它们只想快点把自己看到的告诉他。两粒白点忽闪忽闪的蹦到了乐遥手心,又是一阵短暂的光芒。
  昨天夜里天庆一觉睡到了天亮,而另一边,木远之在回去了之后,便去看了他娘。
  木府正房的三少奶奶阮氏茹,虽已年过六十,然看起来却只有三十出头。她坐在桌边,见木远之进来,脸上浮现出了慈爱的笑容。
  “娘,您感觉怎么样?”木远之坐到阮氏茹旁边,关切的问。
  昏暗的房间内,只有一粒豆子般的煤油灯火来回跳动着。阮氏茹给木远之倒了一杯香茗,温和道:“感觉已好了许多,辛苦我儿了。”
  木远之摇头说:“儿不辛苦,只要娘能好好活着,儿做什么都值得!”
  阮氏茹看木远之的目光里多了几分欣慰,她伸手摸了摸木远之的头发,道:“再过几天就是花楹节,也是天神的生日,选在这一天获得新生,是最好的了。”
  “好!”木远之激动的说,“春穗那丫头也说了,那傻子也就这几天的事了。正好和娘您选的日子遇上,看来是天神也在帮助我们!”
  阮氏茹对他露出满意的笑,温柔的轻声叮嘱:“你要记得处理一下春穗,这事除了你我外,万不可让第三人知道。”
  “放心吧娘,那丫头的卖身契我已经转给城头那疯子了,等那疯子把她舌头一拔,她再多的话也说不出来。”
  乐遥的眉头挑了挑。
  拔舌……看来春穗是不需要他动手了。
  不顺杆打狗已经是他看在她虽然虚伪,但对毫不知情的木凌之而言,依然是种心理安慰的份上了。
  他所在意的是另一个。
  天神。
  乐遥记得原著小说的第一章便写了,这个世界只有天道,没有神。但是一些生活在偏远地区的人,会使用巫术,也会信奉于他们妄想的神。
  他所重生的这处木府本就靠近西南蛮族,阮氏这姓是这边蛮族常用的一个姓氏,看来教木远之作法的人便是阮氏茹,而阮氏茹,大概是和蛮族部落的巫女有所联系。
  乐遥又倒回了床上,望着红彤彤的帐子顶,对着空气吹了口气。
  还是继续睡觉重要。
  早晨□□点的时候,木远之又带着小厮,拎了一盏药汤来看木凌之了。
  往常这个时间木凌之都是没有醒的,然而今天,那傻子却蹲在院子中的杂草堆里,背对着他们,扣扣摸摸不知道在干什么。
  “凌之,凌之?”木远之走进了些,背着双手喊他。
  地面杂草少了一小片,乐遥脚边零散的放着几只草搓的团子。
  “哥哥!”地上的傻子突然喊了一声,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地上的草团子都捡起,扔到了木远之怀里。
  木远之下意识的接住了它们,他看了看这毛毛躁躁的一堆,随口问道:“这是什么?”
  “狗呀,小狗,汪汪叫的那种。”傻子对他傻笑着学道,“汪!汪!”
  木远之怎么也看不出来这一坨坨的东西是狗。但现在离他的大计就只差一步了,得安抚住这傻子。他忍了忍额头跳得厉害的青筋,违心的夸道:“编的……真好,凌之的手可真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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