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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穿古之小大夫 (翊小九)


  哟,这里居然还有紫菜和虾皮,那肯定是必须要加的。
  “要的,要的,紫菜和虾皮两样都要。”
  “好的,阿爹,一碗加紫菜和虾皮的馄饨。”小哥儿朝灶前正在煮混沌的老爷子喊道。
  “好,知道了。”
  不一会,一碗混沌端到莫离面前,莫离闻闻味道还挺香的,馄饨都雪白剔透,中间一点红红肉馅若隐若现,上面还飘着绿色的紫菜和红色的虾皮,颜色看着也很漂亮,让人看着就很有食欲,更不要说在末世里面混五年,五年都没有再吃到过馄饨的莫离了。
  小勺舀了一个混沌放进嘴边吹了吹,再轻轻的咬下一半,那混沌的美味和馄饨皮的滑溜感合在一起,真是妙不可言,混沌馅更是即嫩又有嚼劲。
  吃完一个混沌,在喝一口汤,
  这汤是用大骨喂的高汤,这浓浓的汤汁,莫离只能用一个字来表达就是:鲜!
  这种美味,可不能放过,莫离一边吃一边说道:“老板,再来一碗,顺便带走两份。”这么一碗完全不够他吃,说实话再来两碗他都还能吃下,只是他现在是个哥儿身份,吃这么多,可别把人吓着了。
  其实他可以多大包几份带回去慢慢吃。只是这里毕竟不像现代那么方便,打包多少都可以,这里外带自己没有带外带盒子,老板那提供的外带盒子就是一种竹盒,这种竹盒用的简洁方便,但是没有专门外带的饭盒保温。
  而且打包多没法拿走,他虽然有空间可以放着,但是再这大庭广众之下也不方便直接放空间,所以只外带两份,一份等会给村长,一份带回去吃。
  吃完馄饨,莫离恋恋不舍的拿着打包的馄饨离开了馄饨摊子。
  “客观您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莫离回味着刚刚的美味,听了也在想着下次什么时候再来吃。
  莫离没走几步就看到一汉子正摆着一篮子樱桃。
  莫离看着篮子里面的樱桃又大又红的樱桃好似珍珠玛瑙班晶莹剔透。
  自从末世之后,他已经有五年没有吃过新鲜的水果了,更别说这樱桃了。
  四五月份,正是吃樱桃的好时机
  莫离还记得末世前爷爷住的院子里面就有一颗樱桃树,四月份左右,樱桃树的樱桃花凋谢了之后就会长出很多青中带紫的果子,如黄豆大小。又过了几天,樱桃树上的果实就由青变成浅黄;再由浅黄变成浅红;由浅红变成深红......
  在灿烂的阳光照射下,一颗颗红樱桃鲜红欲滴,晶莹剔透,像一颗颗十分耀眼的红宝石。让人看了就会忍不住流口水,然后小心翼翼地摘了一颗放进嘴里,一股甜甜的;酸酸的;带着清香的味道,就会让人久久不能忘怀。大概是果实太小的缘故,吃一颗根本不解谗,总会让人越吃越想吃......
  所以每次那可樱桃树上的樱桃除了爷爷需要留下来泡樱桃酒的之外,其它的基本都是刚红就被他摘下来吃掉了。
  每次看着他这样爷爷就会笑骂他是:耗子不留隔夜食,是个小贪吃鬼。


第10章
  莫离买完樱桃之后在街上逛了一圈,了解了此地的一些寻常东西的物价。
  莫离觉得他身上兑换的一千两银子只要不乱花,估计在这个小镇上能够然他用一辈子了。
  莫离看看时间不早了,便往跟村长约定集合的地方走去。
  莫离走出镇子外,趁着四周无人,把手上的樱桃馄饨和刚刚买的一些东西都丢进空间,只留下送给村长的那一份馄饨和一些零碎的东西提在手上
  莫离到达时,村长也刚到。
  老村长看到莫离,掏出一张地契和一个荷包给莫离,说道:“离哥儿来了,这是你的地契,你收好。”
  “还有这些是剩下的银子,买地基用了二十两,还有给衙门的衙役们打点了五两,文书那打点了五两,一共用三十两,还剩下二十两,你收好。”
  \"谢谢村长爷爷了,您辛苦了,这么久了,您肯定也饿了。\"莫离把手上的馄饨放到村长手上。
  “哎,离哥儿,这怎么可以呢,你还是留在回家再吃,村长爷爷现在不饿,咱们一会就到家了,回家再吃。”老村长看着莫离递给他的馄饨,满脸不舍的拒绝着。
  他其实肚子早就饿了,早上虽然吃了粥和大饼,但是这大半上午就在衙门里跟衙门的人应酬着,
  这俗话说自古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这衙门的小鬼更是难缠,如果不把他们哄高兴咯,那你的事就别想办好。
  还好今天离哥儿的钱给的够,这给的礼够多才能这么利索的把地契办下来。
  “哎,您就吃吧,这是我孝敬堂爷爷您的,您看我这一片孝心的份上,快吃了吧,都快要凉了。”
  说起来来老村长跟莫离都是姓莫,其中还是没有出服的亲戚,老村长的父亲跟莫离阿爷的父亲是亲兄弟呢,算起来,莫离不就是得叫声堂爷爷咯。
  “好好好,离哥儿有孝心,堂爷爷就收下了。”老村长听莫离这么说,也不在说什么,便满脸笑呵呵的接过馄饨。
  “您快吃啊。”莫离看着村长没吃,却把馄饨放在牛车上面。
  “堂爷爷现在还不饿,带回去大家一起吃。”老村长驾着牛车笑呵呵的跟莫离解释。
  心里想着这馄饨味道可不错,每次来镇子上都能闻到这香味,可是家里也没有这么多的闲钱来吃,只是偶尔会给家里的大孙子买一份尝尝,现在夫郎还生病了,正好这馄饨带回去让夫郎好好尝尝。
  莫离看着老村长就知道他的想法,也没再说什么。
  “离哥儿,你这房子有什么章程没有。”
  “我跟大和尚学了写医术,一般的病我都能治,所以我打算就在村里当个大夫。”莫离觉得待在这个村子里也是不错的,以后呆烦了就出去走走,累了就回到村子里来养老。
  “你现在都已经十五岁了,你是个个章程打算,是打算取个媳妇回来还是打算找个汉子。”老村长想着莫离都这么大了,个人的事也还没有个章程,那边肯定是不会管他的,想着先问清莫离是个什么打算,然后回家找儿媳妇她们说说,给莫离寻摸着合适的汉子或者女子。
  “堂爷爷,您也知道我是什么情况,我想给大和尚守孝三年,这三年内不想嫁娶之事。”这里没有队长,他本身就是喜欢男人,所以不会取个女人回来,再一个他这个身体是个哥儿,哥儿能生孩子,他喜欢男人是一回事,但是要他一个大男人可不想给另一个男人生孩子,他可是做不到的。
  “哎,三年后,你都十八岁了,如果你是取媳妇到还好,如果你是嫁汉子那就有点晚了啊。”老村长担忧的说着,他也明白莫离的心思,要不是大和尚,莫离这孩子也不知道要吃多少的哭,有那么一家偏心的爷奶,而且莫离还不是莫家的亲孙子,只是莫家老二从山里捡回来的。
  “没事,顺其自然吧。”莫离想着反正没有队长了,一辈子不结婚都可以。
  ——————————
  千里里之外,莫离此时心心念念的队长君莫正在跟来犯边关的柔然人作战。
  边关军营中间的主帐帐中,君莫正看着案桌上面的一幅画。
  手轻轻的抚摸着画上人儿的脸,“阿离,你到底在哪啊,都五年了还没有找到你的消息,你到底有没有跟我一样来到了这里呢。”
  突然帐篷外面有个声音传来:“报”
  君莫低下头轻轻的亲吻了一下画上人儿的嘴后,恋恋不舍的把案桌上的画像圈起来收在怀里。
  “进来。”
  门帘被一个将士掀开,走到君莫的面前。
  “将军,敌人距离我们只有三十里。”
  \"好,准备出城迎战。\"
  君莫拿起帐篷一边的战盔快速的传说,然后大步的走出了帐篷。
  此时君莫手下的几个大将都在帐篷外面等着君莫的一声令下。
  “将军,将士们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跟将军出城迎敌。”
  “好,张副将,李副将,你们俩带着你们手下的人守好城门,林副将和王副将带人跟我出城迎敌。”
  君莫安排好人手后,到一边的战马区域,里面有一匹枣红色的战马,此马比里面的任何战马都要高大,长长的鬃毛披散着,它站在那头抬着高高的,有神的两眼放射着光芒,四条长腿像四根又粗又高的柱子显得很有力气,,浑身的每个部位都搭配的那么得当,长的十分匀称,每块肌肉都显示出力量,身子后面拖着一束酒红色的长尾,只要轻轻地一甩,就像一道红色的鞭子挥闪着。
  此马是君莫当初亲自去草原里面降服的马群里面的头马,当时用了三天的时间才降服他。
  为它起名时,君莫想起在《拾遗记》中记载:曹洪与魏武所乘之马名曰白鹤。时人谚曰:“凭空虚跃,曹家白鹤。”
  他这匹马王并不比曹家白鹤差,经过他的调教,只可能会更好,因此便取名为‘血鹤’。
  之后君莫更是大手笔的在培养手下士兵时,也一起培养了血鹤,在这五年里,血鹤陪着君莫一起战下了赫赫战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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