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当里长的村长不是好村民 强推完结+番外 (一曲日水吉)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一曲日水吉
- 入库:04.10
“怎么了?有什么东西要买吗?”
简大柱没说话,杨淑娴先问的。毕竟对于村里人来说,如果不是买东西的话,轻易是不会去镇上的。
先不要说来回就要一个时辰的路程,而且现在可是农忙时候,再加上又没到一个月两次的赶集日子,所以杨淑娴才这么疑惑简平要去镇上做什么。
简平摇了摇头,眯着眼睛想了想。“不买东西,有件事儿想要去看看。”
杨淑娴还想要问什么,可再一次的被简大柱拦住了。简大柱吧唧了下嘴,将并没有烟丝的旱烟杆放在嘴里抽了两下。“行吧,那你去吧。”
老大本来就是个有主意的,既然不想说,那再问也问不出来个什么。
而且虽然是农忙,可简家总共也才五亩水田,十亩旱地。而且这都已经忙了五天了,如果不是收了麦子之后要好好的翻一次地,其实地里的活早就已经干完了。
而且怎么说家里还有七个劳力呢,也不缺简平这一个。
再说了,以前的简平在家里简直做牛做马,现在受伤了好好休息一下也没什么不行的。
简大柱怎么说也是家里的大家长,所以简大柱这么说了之后,杨淑娴自然也就不会再多说什么了。
因为家里的日常用钱本来就在简平身上,所以杨淑娴连拿钱给儿子的事情都给省了。
至于家里的其他人,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异议。
简平一个单身无亲二十五年的成年人,怎么可能因为一次穿越多了一群亲人就马上进入到相亲相爱模式。
虽然对简家人是多了一份温情,但那也是看在原身是人家的儿子并且自己占了人家原身的身体的缘故。
简平会对这家人好,甚至愿意努力让这家人过上好日子。
当让简平走什么温情路线,恐怕短时间内是不可能的。
所以现在这种略显公事公办的相处模式,对简平来说就挺好的了。
从一顿饭大概就可以看得出来,简家人如果要靠自己发家致富,恐怕真的只能等天降金元宝了吧。
简平做了两份儿菜,一份儿笋片炒肉,一份儿麻辣笋条,甚至还有后来的南瓜绿豆汤。
这些东西简家人以前都没吃过,甚至都没见过。而且吃完之后,也纷纷表示很好吃。
可就算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就因为简平说那两种菜的材料是后山的苦笋,南瓜绿豆汤的材料家家都有,简家人就觉得放心了。
而他们放心的,也不过是这么好吃的东西没花什么钱而已。
总而言之就是,一点商业眼光都没有!
如果放在有眼光的人眼前,恐怕都已经开始在思考要怎么用这些东西赚钱的事情了。
结果简家人倒好,吃完之后嘴巴一抹,摸摸肚子感觉生活美好,然后就没了。
所以简平算是对这家人自己发家致富的事情,彻底死心了。
凡事儿还是靠自己吧。
第9章
简平当初上夜校的时候,学的是金融管理和国际贸易。毕竟这两种在当时很吃香,找工作比较容易。
可这两种到了古代,却是什么作用也别想有了。
而且简平也一点都不想在古代成为商贾。
先不要说士农工商,商人的社会地位最为低下。就说历史上最出名的那个首富沈万三最后是怎么死的,简平也就没了想在古代当商贾的信心了。
成功的商贾是别人的提款机,失败的商贾社会地位低。
身为一个自认为自私自利恨不得将别人口袋里的钱全部装进自己口袋里的人,简平又怎么可能喜欢将自己口袋里的东西给别人?
那简直比让简平割自己的肉还让简平难受。
可以少赚点,甚至不赚,但是绝对不能只给别人赚。
这也算是简平做人的一个宗旨了。
幸好当初因为在一个挖掘出来的古墓里得到的金手指,所以那阵子简平也是沉迷了一阵子古代文学。
而简平沉迷的方式,就是抄书。当年在孤儿院的时候,为了能省下来一些书本费,院里很多课本都是要抄的。
而当年那个院长可是一个老学究,在业余时间也还是喜欢教孩子写毛笔字的。
简平十五岁之前写毛笔字是为了完成任务,可十八岁之后写毛笔字却是为了生存。
在刚得到金手指还没来得及发财的那段时间,简平就靠着自己的一手毛笔字给古文馆抄书换钱。
谁能想到,当初用来赚钱的手段,会在现在给自己带来希望呢。
谁又能想到,当初花费了那么多钱和精力去学习的东西,到了现在反而变成了最无用的东西。
突然想起一句话——生活不仅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在二十一世纪苟且了二十五年的简平,真的到了远方,开始重视起‘诗’了。
不过这些现在也就是想皮一下的时候想想的事情了,简平现在的主要目标,还是先填饱肚子比较好。
做好的麻辣笋条在泡了一晚上之后,第二天一大早简平就将那些东西捞出来装进前一天做好的竹筒里面。
后山什么都不多,就是竹子多。砍一根竹子,然后截成半米长的一节一节的,当然,要小心绕过关节点。
然后将一端打通,简平弄了五个,就将那些笋条全部装好了。装好之后再用一个背笼背起来,就是简平的全部行李了。
身上揣着五百文钱,以防到了镇上想要买东西的时候用。
简平第二天起的很早,在简家人下地之前就出了门。出门的时候天还有点蒙蒙黑,看时间最多早上五点多一点而已。
竹筒都有塞子塞着,所以并不害怕东西会掉出来。在不是赶集的日子里,简家村村长家的牛车也是不去镇上的,所以想要花钱坐车也有点不现实。
如果不是农忙的时候,村长的大儿子还会赶着牛车来回镇上。
简平出村子的时候,村里还没有多少人走动,所以在出了村子之后,简平直接开始一路小跑。
走路一个小时的路程,小跑起来怎么说都能减少一半的时间。再者说,也不过是半个小时的晨跑罢了。
所以等简平到了镇上的时候,时间也不过才过了半个小时而已。
简平过来的这个镇子以前其实也是一个村子叫做桃花村,可是后来里长出在了这个村子,所以村庄慢慢就发展成了镇子。
毕竟一个村一个村长,但是是个村才一个里长。而很多事情,村长解决不了的情况之下,是要找里长的。
所以这样一来,慢慢的桃花村的人气就变得高了许多。人气好了之后,大家也都喜欢来这边赶集。
这样慢慢的,经济可不就发展起来了嘛。
只有进城才需要交钱,所以简平来镇上,是一点压力都没有。
简平来的很早,可还有不少比简平更早的人。正街,也就是所谓的商业街现在已经开始热闹起来了。
开门的店铺,还有零星的几个摆摊的人。买卖的叫喊声,还有到处的说话声,显得无比的热闹。
简平没有急着赚钱,先是绕着镇子走了一圈,熟悉了一下情况。
桃花镇怎么说也是一个有着五百户人口的大镇,可就算如此,镇上居然只有一家很小的书店。
不过聊胜于无。
简平进去看了一下书店里的书籍,基本上都是四书五经,偶尔还有基本游记,然后就没了。
“请问,这边需要抄书吗?”
简平进了书店,店铺里只有一个看起来四十来岁的人。一身书生服,还带着一个书生帽。
捏着一把像是老版公孙策一样的胡须,正在翻看一本书籍。
简平走到那个看似是老版的人正前方一米的地方就停了下来,平静的看着对方。
吴庸抬头看向简平,先是看了一眼简平身后背着的背筐,然后看了一眼简平身上的粗布衣服。
今天出来之前,简平专门找了自己过年时才穿的那套衣服,所以身上难得的没有补丁。
吴庸又看了一眼简平的双手,光是看那粗大的关节就知道这是一个农家汉子的手。
“有,可是需要先看一下你的字体。”吴庸快速观察完,然后温和的笑了笑。
就算面对一个农家汉子,也没有一点高高在上的模样。虽说这年代人人都信奉‘惟有读书高’,但他吴庸说到底也不过是一家小书店的老板而已。
至今,连个童生的身份都没有。
更何况,吴庸深信他的眼光。这汉子虽说看似是地里刨食的,可现在能这么自信的站在自己面前,就已经给了吴庸正视对方的资格了。
简平点了点头,顺手将背筐放在了一旁。“这是当然的。”
吴庸将柜台上的笔墨纸砚挪了过去,简平也没客气,看了一眼放在旁边的三字经,手在半空中笔画了几下,就直接拿起笔开始写。
简平怎么说也是练了十几年的毛笔字,而且当初是给别人抄书赚钱的,字体当然是有一定的要求的。
正楷,端端正正的一种字体。
当初简平给人抄佛经的时候,用铂金纸抄写的时候,甚至能做到写出来宛如印刷体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