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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主角总想皮一把 (疯小谢)


  景修陷入深深的忧虑中,要知道末日可没剩下几天了。
  某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他用自己三岁儿童般厨艺做了一顿午餐,在窗台上边沐浴阳光边吃饭,无意中瞥到对面,顿时喷饭。
  谁特么无聊在阳台摆一个巨大的绿毛毛虫玩偶!品味能不能更辣鸡点?虽然那不是真毛毛虫,也足够让资深‘软体恐惧分子’浑身不适。
  而且,有时候人就有那种习性,没发现的时候不觉得有啥,发现后就各种膈应,总忍不住去看对面,看一次又辣一次眼睛,不要太自虐。
  临到最后他午饭都没吃下去,整天拉着窗帘,在屋内走了一圈又一圈。他翻开小区业主群,不抱希望地找了找,居然还真的让他找到了那个奇葩货!
  那个人的头像就是大毛毛虫玩偶的照片。
  肯定就是他,如此奇葩的口味他不信还有第二个人!
  景修立刻私聊了这货,一个‘在吗’发过去半小时没回复。哦豁,还是个高冷的,去他的高冷,闷骚还差不多。他想了想,又给发了条消息过去。
  “我是你对面楼的住户,你阳台上的玩偶……有点,不,是严重影响我,让我心理不适,可以把它挪开吗?换个我看不到的地方就行!”
  这回对方回复很快,“哦,是怎样的不适?”
  景修深吸一口气,强忍住把人约出来打一架的冲动,说:“我,对软体虫类天生恐惧,玩偶也会让我不舒服。”
  解释到这境地,稍微通情达理一些的人就该松口了,但那货不是,他开启刨根问底模式。
  “你如何证明你对软体虫类的恐惧?”
  “我为什么要向你证明?”所以说,能用暴力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想不开用谈话解决?来啊,出来打一架!
  “因为你想让我挪开玩偶。”对方就没接招的意思,仿佛完全没感受到景修这边的□□味。
  景修每次看到他的头像都有种揍人的冲动,这厮还酷爱纠缠,简直就是狂奔在作死的大路上。他讽刺道:“很好,要不要我到你面前,给你演示一遍?”
  “好。今天下午三点,楼下花园见,我穿一身黑衣服,你呢?”
  这神一样的转折他都惊呆了,竟有种被人撩到见面的诡异感觉,还好他俩都是男的。不过,如此不会看人脸色的人他真头一次见,那自顾自的姿态还有点耿直。
  见面景修是不怕的,反正他又不是姑娘,吃不了亏,见面讲清楚也比这样鸡同鸭讲下去有用。于是,他也把自己着装描述发了过去,具体约在喷水池边就基本错不了了。
  三点,景修准时出现在喷水池边,东张西望了几分钟才找到从头黑到脚的男人。
  对方个很高,目测得有一米九,身材修长,穿着宽松卫衣也能隐约看出坚实的身材,前额头发略长,不仅遮去一半脸也让人显得挺阴沉。
  初次见面,印象分数中下,主要是感觉不太好说话的样子。
  “你好,我是……卧槽!啥玩意!”两手相触的那一刻,对方手中一条软乎乎还会动的东西把他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对方手里的软体虫,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你几个意思?明知道我对这玩意儿没好感,还故意在手里藏了一只,想打架早说!”
  黑衣男人捏着那条虫朝他伸出,“你果真不喜它?”
  景修现在很肯定他遇到神经病了,纯的。“滚滚滚,不想拿开玩偶就拉倒,捉弄人就过分了……咦,你怎么把它捏死了?”
  还别说,那画面还略有些恶心。
  黑衣男人淡定取出湿纸巾擦拭手,把手指擦地一点痕迹都没,才缓声道:“我也不喜欢它,玩偶我回去就撤,别介意,跟你开个玩笑,我姓白,名……瑾,交个朋友吧。”
  望着伸过来的‘友谊之手’,景修默默绕开那只,以一个相当别扭的姿势握住对方另一只手,象征性晃了晃,“可以,以后有时间再聚。”
  得了吧,有时间他也不想见到这个神经病,他肯定以及认定,此人精神异常,是‘危险’人物,见一次避一次。

  ☆、大佬求放过2

  不甚愉快的见面之后,景修就收到对方添加好友的申请,他当没看见,直接给忽视了。当然也不全是膈应,至少对面楼的毛毛虫玩偶再没出现过。
  次日中午,景修刚泡好泡面门铃就响了,竟是一个挺有名餐厅的送餐人员,“先生,请在这里签字。”
  “可我没订餐!你们是不是搞错了?”
  “不会的,有位先生订餐指定送到这边,您看地址上写地很清楚。另外,还有张给您的留言。”
  景修接过打印出来纸条一看,“昨天的事很抱歉,请你吃顿饭作为补偿。”最底下落款是‘你的对楼。’
  哦豁,还真看低了他,以为他没啥情商,谁料做事还算周全,看在大餐的份上,往事一笔勾销吧。
  景修这才接过‘豪华版’午饭,四菜一汤可比他的泡面要强太多。回去立马把泡面倒了,拆开餐盒不忍见美食摆在简陋的餐盒中,特地拿盘子装好,美美吃了一顿。
  餐后心满意足都摸摸肚子,拿起手机看到那条好友申请,没多想就同意了,顺带发了条感谢消息过去,表示自己‘才看到’消息,很抱歉云云。
  对方也不生气,脾气好到没朋友……额,可不就是,照其直到可怕的沟通方式,有朋友才奇怪。
  人往往就那么奇怪,没送午餐之前,他还把对楼邻居当成神经病,列为不可来往人员,有‘一饭之恩’后,对他看法就180°转弯,觉得此人只是过于耿直不会聊天而已,性格还蛮好,算是个好人,也还挺有趣。
  嗯,他名字也不错,很像他一个老朋友。
  隔日白瑾约他出去吃饭,宅货属性上身的景修本不乐意,等人一报出餐馆名他就改变主意了,无他,前天吃的那餐味道太赞,能再吃一次多幸福!
  白瑾来接他那天,换了一身很普通的T恤牛仔裤,下面穿一双运动鞋,头发也剪过,露出一张极具有男性美感的脸,瞬间从阴郁男人变为阳光下的少年。
  他开了辆白色轿车过来,景修对车牌子不懂,只知道那车长得很耐看,里面空间也不窄。
  就是白瑾开车动作略有点僵硬,瞧着像很久没开过一样,关键是开车速度太慢,跟老太太开的一样。景修随口问:“你很久没摸车了?动作不怎么熟练呀。”
  “嗯,车买了堆在车库就没怎么开过,不碍事,很快就熟练了。”
  得,这位是个隐形有钱人。不过也是,白瑾要没钱,也不会一请人吃饭就是高档中餐厅的菜。对此,景修是没啥感受,他交朋友凭感情挑,其他条件都是次要。
  到地儿白瑾停好车就把景修领去一个包厢,“就我们两需要去包厢吃吗?”两个人就吃一个包厢他是不介意,但他的钱包可能会有意见。
  “包厢更安静,吃饭比较舒服,而且我都提前预定了。”
  无奈,既是预定的忍着心痛也得吃。
  白瑾确实跟他猜测的一样,家里不差钱,从他看菜单只挑感兴趣的点,不管量多少就能瞧出,景修好几次提醒他们只有两人,这货还是我行我素。
  等白瑾点完一轮菜单到景修手上,他默默合上菜单交给服务员,“我朋友点地够多,我就不需要点了。”
  随着菜一个个被端上来,景修已然开始接受现实,既然要放血,那就得好好吃上一顿。
  白瑾是个很优秀的饭友,他既不劝酒也不劝人吃菜,两人吃着菜偶尔聊上几句,气氛特别舒服,也特别下饭。但他在吃到七分饱时白瑾就拦住他说:“吃饭不要太撑,对胃不好。”
  “好多菜还没怎么动,多可惜。”
  “没关系,你喜欢我们下次再来。”
  景修:“……重点不是下次来不来,是这次不要浪费!”
  白瑾拧眉,仿佛很苦恼的样子。“这家不提供打包服务,吃不完的菜下一顿吃也不好。这样,让服务员处理吧,务必不让这些饭菜浪费掉。”
  说完他就立刻叫来服务员,当着景修的面叮嘱一番,服务员头次接到如此奇特的要求,还是笑着保证不浪费。
  景修无言以对,他确定了,他们两就不在一个频道上,当白瑾用邀功似的眼神看他,他就更心累了。
  “挺……好的,我们去结账吧,AA?”
  白瑾没回答,服务员就已回道:“这位先生已经结过账了。”
  咦?白瑾自始自终都没离开过座位呀?随后景修了解到,有种豪,他若喜欢一家餐厅的食物,嫌结账麻烦就单独设了一个账户,吃多少都从里面扣。
  涨姿势的说!顺便,又一次被豪朋友请客吃饭,他很有几分不好意思,原来他又误解了对方。
  “总让你请客不太好,要不改天我也请你?”
  白瑾答应地很爽快,但在选地点上两人没讨论出个结果,原因是白瑾对附近的美食都不大感兴趣的样子,再远些景修又不认识。
  沟通失败后,景修自暴自弃地说:“难道,我该请你去我家吃饭?”
  此提议被白瑾一次通过,并积极约好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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