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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我要找到你 (扛着甘蔗闯江湖)


  一股寒意瞬间让宋越全身冰冷,他跳起来向前跑去,跑到马车跟前,疯狂地晃动着猫头鹰,“大帝,大帝,醒醒,快带我去救萨墨,快!”
  猫头鹰虚弱地睁开了眼睛,看到了一张惊惶失措的脸。宋越语无伦次地催促着它,让它带自己以最快的速度找到萨墨。
  猫头鹰奋力振起翅膀,两只大黑爪子抓住宋越的肩头,向东飞去。不到百米,一人一鸟便直直落向地面。
  “对不起,我法力还未恢复,带不动你!”猫头鹰喘着粗气。
  宋越从地上连滚带爬地站起来,拼命向前跑去。
  远远地,他看到了萨墨,他正抱着那个漂亮健康的婴儿,顶着一头金黄细碎的秋日阳光,踏着脚下翻飞的红叶,微笑着朝自己走来。
  宋越笑了,还好,他没事,但是,只是霎那间,那个梨花般的笑便凝固在脸上。他又闻到了远处的风带来的那熟悉的□□味,他痛苦而绝望地喊了一声‘萨墨’,萨墨便一下子停住了脚步,一声枪响划破了这片令人恐怖的天空。
  宋越跑了过去,接住了萨墨缓缓倒下的身体,他拼命按压着左胸处咕咕而出的鲜血,大声喊着萨墨的名字。
  萨墨朝他笑了笑,黑黑的眼睛里是划不开的温柔和遣惓。
  “对不起,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忘了告诉你。”萨墨细长的手指抚摸着宋越的脸颊,轻轻拭去那滚烫的眼泪。他的指腹越来越凉,在滑下去的时候,他张张口,轻轻地吐出三个字。
  “我爱你!”
  “萨墨!不要,我不要你爱我,我要你活着,永远地活着!”宋越抱着怀中慢慢变冷的身体,哭得像个迷路的孩子,再也找不到走下去的路。
  “缘起缘灭,不死不生!”赶上来的猫头鹰语气很是悲凉。
  宋越抬起头来,看到猫头鹰那双金黄色的眼睛里藏着浓得化不开的深深地愁苦,他感到喉咙微腥,一口粘稠的东西涌了上来,头一歪,晕死过去。


第12章 动物园那只老狼
  宋越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厂长在一边一脸歉意地看着他。这时,一个工人喜悦的声音传来,“快看,白肥美竟然生了四头金色的巨须猪,她是什么时候勾搭上这种名贵的公野猪的?”
  厂长也很高兴,笑眯眯地说:“她可真争气,我们要好生养她一辈子,猪厂的品种改良可全指望她呢。”
  待坐公交车回到家里,看着情绪明显很是低落的猫头鹰,宋越便调侃道:“不就是在猪场摔了一跤吗,又给您丢脸了?”
  猫头鹰悲闵地看着他。
  宋越吹了口气,额前的头发调皮地翘了翘。
  猫头鹰表情更加沉痛,她无语地飞进了窗帘后面。
  第二天,宋越带着猫头鹰来到所里,办公室负责打扫卫生的老李头从对面走来,把手里结白的抹布和一小桶清水递到宋越手里,笑着说:“知道你忙,我也很想替你打扫,无奈那间阵列室只有你和老板的指纹才能进去,好似规定别人也不能进。所以,年轻人,请吧!”身上系着红色大围裙的老李头像个绅士一样行了个邀请礼。
  宋越笑笑,接过抹布和水桶,摁了指纹,走了进去。
  这是一个不大的阵列室,摆放的都是一些旅行里得来的纪念品,宋越小心地挨个从里到外清洗了一遍,到对着门口的第一件物件时,宋越的脸上出现了迷惘的神情。
  这是一颗稀有的野猪门牙,不只是因为它来自名贵的萨丁种族,更因为,它不是野猪老化脱落的,而是来自一头正值壮年的野猪,是被什么东西生生撞断的。旁边的一张淡粉色的便签上龙飞凤舞地写了一行字“2005年,野猪林大青石旁偶得,作为送给你的第一件礼物,喜欢吗?。
  宋越盯着那顆泛着晶莹玉白色光泽的门牙,有什么东西冲击着自己的脑海最深处,他想使劲抓住它,却发现它好像一阵调皮的风,打个旋,转瞬即逝,只在脑袋里留下一阵想撞墙的疼痛。
  良久,他摇了遥头,提着东西,走了出去,碰到了还在走廊的老李头。老李头接过工具,说:
  “宋老师,最新一期的《探险画报》给您放到办公桌了。”
  “谢谢李叔”,宋越走向了自己的办公室。
  办公桌上,摊着一份透着墨香的报纸,首页是很有名的一个野外摄影专家写得一篇图片报道,一张图片上面是作者写的一段文字。
  “这只年轻漂亮的萨丁野猪,睁着黑得如墨的眼晴,深情而眷恋地望向上前方,是怀念自己遥远的故园?是想念儿时无忧无虞的快乐时光?是再也不能供养年老父母的遗憾?还是放不下心底对情人深深的爱恋?但是,人类贪婪的枪声射穿了它健康的心脏,这个古老的野猪家族正在走向必然灭绝的宿命!!!
  宋越呆呆地盯着面前报纸上的那双深深望着自己的眼睛,一阵让人绝望的痛像海水一样从脚底冰凉地慢慢上升到胸口,像被一把生锈的钝器一下一下地拉扯着心脏,一种失去一切的悲痛无缘由地重重袭击了他,眼泪流到嘴角,苦到发烫,他的肩膀剧烈地拉动着,终于,压制不住的哭声冲出喉咙,引燃了满满一室的悲伤。
  当他恢复平静的时候,他为自己的失态很是震惊,在大脑中存在的为数不多的记忆中,他觉得这只年轻的萨丁野猪应该是第一次见到,那刚才痛彻骨髓的悲伤,是为它深深地惋惜和遗憾吗?他心虚地偷眼望了一眼猫头鹰,怕她看到自己一个大男人嚎啕大哭,又要不知怎么毒舌他。
  很意外的,猫头鹰沉默地看着他,眼里好像有两顆闪闪发亮的小晶莹,大帝仰头朝向45度的天空,甩了甩了头,当她再低下头的时候,小晶莹不见了踪影,大帝又恢复了近日一直保持的高冷沉默。
  回到家的宋越在门口遇到了李木子,小丫头高高兴兴地朝他扬了扬手中的两张票,说道:“宋哥,还记得上次答应替我把关的事吗,今天,机会来了!“
  宋越歪头看了看那两张动物园的门票,挎起右胳膊,说:“走吧,亲爱的李千骨小姐。”
  到了动物园,李木子拉着他直奔狼园,看到一头苍老的狼孤寂地站在园子里,青中带黄的枯草在秋风中一片萧索,看到来人,老狼转过头来,宋越好像从那双昏黄的眼睛里看到了大漠戈壁,黄沙漫天。
  狼园的门被打开,胳膊被李木子扯了下的宋越转回头,看到小丫头正朝着提着一大桶肉块的饲养员努了努嘴,一身蓝色工作服的年轻人臭着一张脸,活像人家欠了他八万块钱似的。宋越吹了个口哨,刚想嘲笑一下李木子的审美,却看到那匹老狼发疯似地朝他狂奔过来,刚想转身跑,脚下被门槛一绊,直挺挺倒向了狼园,身边响起了尖叫声,夹杂着李木子语无伦次的一声:“快报警,110电话是什么号码来着?”
  宋越狼狈地爬起来,扑了扑身上的黄土,这才发现,自己正站在一个大院子门前,这是一座类似北方的民居,三间大瓦房坐北朝南,院子很大,除了枯草连天,什么装饰也没有。宋越低头看了看脚已经迈进了人家的院子,有点不好意思,倒退一步,在黑色铁门上敲了三下。
  肩头上的猫头鹰朝他伸了伸翅尖,懒懒地赞美道:“从猪场回来后,好像变得绅士多了哈”
  宋越直了直身子,不客气地回敬道:“我本来骨子里就是个绅士,不然你还能选中我做任务,哎,我们要来这里找谁呀?”
  猫头鹰朝里努努嘴,里边静悄悄的,宋越压下心里的疑惑,迈步朝里走去。
  最里间的床上躺着一个苍老的老头,惨白的脸上沟壑纵横,一双昏黄的眼睛像两湾干涸的枯井,闪着一丝像被风一吹就要灭的小油灯的光。看到宋越,老头伸出了枯树枝一样的左手,沙哑地说:
  “带我回去,在我死之前,带我回到故乡!”
  这种强烈的叶落归根的悲怆感极大地震憾了宋越,他背起老头,强忍眼泪,按照他的指引,向北走去。
  越向前走,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宋越发现老头精神越来越好,脸色也变得正常起来。终于,在走了半个月后,在老头美滋滋地啃完了一整只烧鸡后,在容姿焕发地理着银白色的头发时,一转头,看到了目瞪口呆的宋越。
  看到年轻人愤愤不平的脸,老头黄黄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狡猾的戏谑。
  但接下来,宋越却再也不肯背老头一步,他像个怨妇一样朝猫头鹰抱怨:“我说大帝,作为朋友,你就眼睁睁地看着我被这个影帝级别的老流氓耍得团团转?我累得像狗一样地背着他,像孙子一样地费尽心力地找美味的食物供奉着他,整日里提心掉胆地怕他在到达故乡前一命呜呼,天呢,我还为他掉了伤心的眼泪,我了个去,我了个去,我这个天真的小傻子!”
  猫头鹰没心没肺地回道:“旅途是多么无聊,也就看看戏这点娱乐了。我怎么能像你一样天真,去打断它。”
  宋越更加郁闷地瞅着老头。
  老头呵呵笑了一声,走过来拍了拍宋越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年轻人,江湖险恶,无奈之下欺骗了你,并无恶意。放心,你这相救相送之恩,老夫有生之年,必以命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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