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宜递过另一份账单,上面算出的纯利乃三万六千八百三十二两三钱。
“这么多?”沈歌惊讶,“短短一个月,在坤究县就挣了这么多?”
“是,客栈,银楼,皮毛店等所有生意的利润全在这了。”百里宜笑道:“此次来观礼的贵人富户们没少采买饰品,估计在京都,一月能赚到的钱也就这数。”
“这钱可真好赚。”沈歌感慨。
“多亏二爷画的样子新鲜。”
“再新鲜也得有人将它变为实物。百里大哥,你我二人就莫夸来夸去了,你的本事,我是极佩服的。”
百里宜略有些得意地笑笑,果真不再自谦。
休息了半个月,祖宗已祭完,父母的坟也重新修过。沈家村的状元牌坊早已完工,祠堂还得等一段时日方能建好。
沈歌与荀飞光不打算再待下去,沈歌得回京筹备建学院之事以及再办一次礼。
在出发之前,蛮子找到沈歌,说不想跟着进京。
沈歌表示理解,“该见识的你已见识过,接下来一段时日你要专心准备科考,最好一口气能将进士考下来。”
“不。”蛮子拒绝,他低声开口道:“夫子,我不打算走科举之路。”
“嗯?”沈歌诧异,“不科考你待如何?”
“我欲从商。”看到沈歌脸上的不赞同,蛮子仍坚持将想法说了出来,“夫子您曾言人各有志,读书也不一定要走科考之路,是以想办个学院,给那些不想科考,然而想念书的学子一条路走。”
“我读过那么多书,您一直夸我聪颖,然而自京都走一遭,我心中明白,比我强之人有太多,我就算全身心扑在科考上,十年时间,能考上进士的几率也极小。”
沈歌听着听着,面色也严肃起来。
蛮子接着道:“兴许我真有那么一点天分,然而我对读书兴趣不大,对当官也不向往,我想了许久,觉得我可能走另一条路会好一些。”
沈歌望着面前这个肤色微黑的英俊青年,他已满十八,个头比自个还高,长手长脚上满是流畅结实的肌肉,眸子里温和又坚定。
作为师长,沈歌瞬时便明白,他说服不了这样一个青年,最好的结果便是放手让他自由去闯。
沈歌咳嗽一声,“你说要经商,可有具体的打算?”
蛮子点头,“我跟着您学过那么久,写字记账不在话下。韶大哥与李大哥教过我功夫,防身我还是能做到。目前我打算跟百里大哥他们出发,先去闯荡几年,再看看要单干还是如何。”
沈歌听他心中有数,不由拍拍他的肩膀叹道:“既然你已有计划,夫子我便不多说什么,你万事小心。再有,该说的事你也需与家里说清楚,不要瞒着他们做打算。”
蛮子点头,他早跟家里说过,他爹与他哥听说他要去挣银钱,很是高兴。他娘听到他不想去考科考,心中倒有些不爽利,觉得儿子放弃大好前途,去做商人,实在有些失心疯。
听到牛婶这想法,她大儿子牛犊子当场便不乐意,“科考要那么多银钱,这一年一年的,家里哪拿的出来?不如去从商,跟着状元公,也不怕二弟没出息。”
牛家身为外来户,耕作的田都是租的,当然拿不出银钱。牛婶被大儿子这么一堵,不好多说。
牛家当家的看着二儿子,道:“从商总比在地里扒食要来得容易,你出去万事小心,若要人手,也拉你大哥与小弟一把,我们总归一家人。”
蛮子沉默,没点头也没摇头。
沈歌对唯一的弟子还是非常上心,他亲自将百里宜请过来,把蛮子托付给他,“百里大哥,你帮我带一带他罢。若是他有错,你看在我的面子上教一教。他若不受教,你便打发他回我这里,也别耽误你的事。”
沈歌第一次塞关系户,心头不自在。
百里宜点头,看蛮子一眼,笑道:“二爷你放心,蛮子忠实可靠,你不必担心他。”
蛮子闻言认真给沈歌与百里宜磕一个头。
沈歌拉他起来,他向来拿这青年当弟弟,眼下他要出去闯荡,沈歌心中不舍。
“你已年逾十八,外出闯荡也不好总叫这诨名,我给你起个正式的名字如何?”
“请夫子赐名。”
“老子得道骑青牛西出函谷关,你姓牛,便叫牛涵罢。人身百味,愿你都能包容蕴藏,最后洗练出来,心中有道,一派豁达。”
沈歌望着蛮子,心中满是良好的祝愿。
蛮子磕头谢过,他心中暗中发誓,他此去必定认真向学,学成回来成为他夫子的左臂右膀,再不让他夫子出现无人使唤的情况,一切都要依赖荀飞光。
百里宜身为商人,他坐不住,一年到头满大燕到处跑。
沈歌托他,“我欲开办学院,百里大哥你帮我寻一寻想将手艺传承下去的人,我想请他们过来开班教学生。”
“哪种手艺人?”
“铁匠,木匠,船匠,画师……教出的学生能吃上一碗饭就成,还有精通算数,精通机关等人也成。”
秦实在一旁听到,插嘴问:“你要办学院教人做木匠。”
“不单木匠,巫医乐师百工之人都要,只要水平足够,便欢迎他们过来。”
秦实嘟囔,“这些人教出来一个月也就拿那么点银钱,有谁来学哦。”
沈歌笑笑,他们这等贵人自然不屑这些,不过对于穷苦人来说,能学一门吃饭的手艺便是幸事。
眼下刚开办事学院状是只教这么些东西,待给他几年,他说不得会办出一个理工学院出来。谁知道后事如何,先把头开起来,慢慢发展就成。
沈歌只与荀飞光说过他的心思,这里也仅有荀飞光懂他,两人相视,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些笑意。
第66章 打赌
坤究县这一头的事宜处理好后, 一行人要上京。
为求方便, 一行人骑马前行, 行礼等物在后头跟着。
沈歌骑术还行,骑的是荀飞光的杜辛, 荀飞光则换了一匹名叫半夏的白马。
两匹马极通人性,一群人中, 最怕的是荀飞光,最喜欢的则是沈歌。
秦实有一次偷偷去骑, 挑得是比较温顺的半夏, 结果半夏直接撅蹄子,大张着马嘴咬住他的衣服不肯放。
秦实偷骑马不成, 还被抓包, 这人红着一张脸悻悻地低声骂半夏,“放开!你这匹臭马, 可会看人下碟啊, 沈歌来骑你,你恨不得打滚撒娇, 我骑一下怎么, 会掉快肉,还是会刺伤你背啊?”
韶信过来解救他,闻言不由笑,“你死心罢,论动物缘分,在场谁能比得过沈歌?我们来时捞鱼, 鱼可是要往他身上跳的。”
秦实不信,“你就编,哪有蠢鱼会这么千方百计地过来送死?我看,就是这破马势力,大眼睛漏光,就会挑好看的亲近!”
秦实一说完,半夏打个响鼻,作势又要咬他衣服,吓得秦实跟个兔子一样,一蹦三尺远,惹来一阵低笑,逗得他脸又红起来。
即使嘴上不说,众人也知晓,一行人当中,秦实最不喜欢的便是沈歌,可能觉得沈歌抢了他的朋友或是其他原因,时不时就要来挑刺。
沈歌自个也晓得,不过对于这位还有些幼稚的小侯爷,他没有说什么,见他不过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便过去。
某一日秦实听到侍卫在夸沈歌与荀飞光天作之合,秦实不乐意,低声嘟囔一句,“还不是就那般,一个有权有势,一个有貌讨喜。”
他身份高,侍卫们不好说他什么,只是避着他,尽量少与他接触。
荀飞光见秦实隐隐被排挤后,特地找他谈过一次。
秦实小荀飞光几年,小时候没少跟在荀飞光屁股后头跑,荀哥长荀哥短地叫个不停,荀飞光嘴上不说,内心深处也很有几分拿他当弟弟的意思。
听到荀飞光问,秦实还委屈起来,“别的不说,自从荀哥你成亲之后,一整日便腻在一起,都不把我们这干兄弟放在心上。”
荀飞光面色不变,“那你待如何?不如搬到我隔壁,与歌儿兄弟相称?”
秦实闻言不由打了个抖,他有妻妾儿女,尽管不常与他们住在一起,对几个小妾也颇为喜欢,绝无龙阳断袖之癖。
见他讷讷不能言,荀飞光说道:“你只是一时转不过弯来,多想想便成,莫学妇人行径,惹人耻笑。”
秦实红着面皮应一声,一下便有些放下,再对上沈歌时,态度好了不止一星半点。
秦实心地不坏,只不过他对荀飞光唯一的专属称呼被沈歌抢了去,心底有些嫉妒罢了。
沈歌知道这事后也松了口气,“秦小侯爷这般,我总觉得是我抢走了你,感觉浑身不自在。”
“他素来浑,你莫与他计较,过段时日便好。”
沈歌闻言眼珠一转,斜眼看他,“荀哥,你话里这维护之意甚重呐?”
“嗯?吃醋了?是否要身体力行地感受一番我对你的在乎?”
荀飞光的声音又低又沉,专门在沈歌耳畔说,别提多撩人。
湿热的气息扑倒沈歌肌肤上,他几乎立刻便有反应,忙狼狈地抓起衣服一遮,退后两步,“还是不必,沉迷享乐容易耽误正事,我不是那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