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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主她在上 金推完结+番外 (洛阳bibi)


  萧乐勉强挤出一个笑, 试图安慰苏洛阳“刚刚那会突然一下来的肚痛, 现下好多了。”
  “可是吃坏了肚子, 明日便要出征,不行,我给你诏太医来瞧瞧。”
  苏洛阳信以为真,不疑有他,毕竟二人的感情实实在在不掺假的, 萧乐的情谊她也感受得真切。说着就要叫人去请太医,被萧乐一把拉住了手腕。
  “没有什么大碍,不用劳烦太医了..而且你这身打扮出来,不也是不想暴露身份吗?”
  为了缓解气氛,萧乐提出了一个疑问“你方才说我们的大婚,那我是娶,还是嫁呢。”
  “那予悦是想娶,还是想嫁呢。”苏洛阳唤了她的字。
  “我以为,娶也好,嫁也好。只要能与夫人结发,若是要我入赘,我也认了。”萧乐轻声低语,看到苏洛阳额间飘落一丝碎发,伸出手去帮她别过耳后。苏洛阳握住自己耳旁的这只手,细细摩挲
  “待你归来之日,我便昭告天下。”
  萧乐看苏洛阳满心满眼的期待,实在不忍打破她的幻想,眼中划过一丝愧疚。
  “洛阳..我若能凯旋而归,也有些事情要与你交代,届时..”
  剩下的话萧乐没能说出口,她已经决定这次打完仗回来,就跟苏洛阳坦白一切。若是她能接受的话,她们就顺利大婚,一切和和美美。若是不能接受..若是不能接受的话,那她萧乐也只能任由对方发落,毕竟是她隐瞒在先。
  苏洛阳却不以为然,随口道“如何,莫非你在家乡还藏了妻室不成?”
  萧乐哑然失笑“自然不是,到时你就知道了。”
  次日一早,苏洛阳便率百官为大军践行,与率军主将喝了一碗践行酒,将士们也是士气高涨,苏城将手中盛酒的碗一摔,转身面向身后的数万将士。萧乐以为他要说些什么,没想到他口中哼起了曲调,慷慨激昂的起了个头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将士们渐渐跟上了他的曲调,也跟着唱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一时之间歌声漫天遍野,直冲云霄,数万将士齐声哼,士气在一瞬间达到一个顶峰,萧乐不会唱,但是被歌声环绕着,也是激昂澎湃,全身上下热血沸腾,恨不得立马非到边关,将胡人杀一个片甲不留。而朝中那些从未上过战场的文官们,此刻也被这种滔天的气势所折服,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一曲作罢,大军正式开拔,队伍缓缓的离开了平京,朝北境的方向进发。
  苏洛阳登上了城楼,目送大军远去去。
  萧乐与苏城策马在队伍的最前方,萧乐频频回头,望向城楼上那一抹明黄的倩影,心中万般不舍。苏城终于看不下去,这二人隔着这么远,还一副鹣鲽情深的样子了。
  “萧将军不必如此,战事不会持续很久,只要给了那帮子胡人一点颜色看看,让他们知道大夏也不是好惹的,我们很快便能返回平京。到时候,本王说不定得改口叫你姐夫了。”
  萧乐被苏城这么一说,似乎很是诧异。但是细细一想,又觉得苏城知道似乎并不是什么很奇怪的事情,苏家姐弟感情一向甚好,苏洛阳即位,苏城也是鼎力支持。
  不得不说,这是帝王家所罕见的血脉亲情。
  想必是苏洛阳之前就与苏城提过这档子事。这样一来,萧乐也不好意思再频频回头了,只得专心骑马。
  “王爷说得这样轻松,可我却听闻胡人作战异常勇猛。”
  苏城闻言也不反驳,在这一点上他反倒是肯定了萧乐的说法“确实非常勇猛,不过到底是塞外的蛮人,他们的草原文化,又岂能与我中原千年传承的底蕴深厚。胡人时常说我们中原人狡猾,但是却又一边钻研学习我们的文化,其实只是他们愚笨罢了。这样说你可能不觉得,待真正与他们交手之时,你就知道我说的到底是不是了。”
  萧乐不可置否,没有再接苏城的话。
  苏城把草原上的游牧民族看得太轻,可是萧乐却不会这么想。她可是真切的知道,在中华文明五千年的历史中,就是少数民族也曾当过主角,建立过王朝。尤其是那一位名垂青史的成吉思汗,他和他子孙的铁蹄不仅横扫了中国大陆,甚至一直打到了欧洲的多瑙河流域。建立了蒙古帝国,也就是后来的元朝。
  在那个时代,中国的版图无限扩张,哪里是现在的一只公鸡。
  光凭这一点,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而史上能做到这一点的人,也确确实实只有草原的游牧民族做到了。
  话不投机,讨了个没趣,苏城看萧乐兴致缺缺,也就不再与之搭话。
  大军出了平京之后,就开始全力开拔,以最快的速度赶往北境。此次从都城前往北境的人马只有两万,再加上长年在边疆驻守的守军,一共是四万人马。比之当年伐武的军队来说,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大军一路疾行大半个月,终于快要抵达边关了。
  这日大军途经一个村落,却只见村落中一片狼藉,妇女孩童跪坐在黄土上,掩面哭泣。各家各户也是门户大开,道路上还横着一条看家狗的尸体,一刀毙命。不过环顾一周,发现并未有人命伤亡。
  众人面色都不是很好看,尤其是萧乐,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以前战场拼杀,伤亡再多,那也是两军战士之间的伤亡。从不涉及民众,此刻..
  这在边关是很常见的事情,北境贫瘠之地,蓝仓、北山二关周围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村落。村民们自己耕种,也会去草原上放牧。经常会入关,与来往的商人进行贸易往来。胡人就特别喜欢抢掠这些村落,和往来的汉人商队。
  若是以前,他们还会惧怕大武的铁骑,而有所收敛。但是现在明摆着就是冲着大夏来的,更加肆无忌惮了。
  “元帅?末将去打听一下消息?”一直跟在苏城身后的苏元策马上前询问,他是苏城的得力助手,也是骁骑营的主将。之所以没称呼苏城为王爷,是因为现下是在军中。苏城点了点头,表示认可,于是苏元策马就往村落里去了。
  村中的百姓听到马蹄声,以为刚才那帮人又回来了,立马吓得大气都不敢出。就连哭声也都咽了回去,苏元一开始跟村民们沟通异常困难,费了好大劲,才理清楚事情的始末。
  原来差不多半个时辰之前,村里来了一小股胡兵,一进村子就开始抢掠,村民们想反抗,结果差点死在胡人刀下,为首的是个戴银面具的胡人,个子小小的,只露出了嘴。但是据村民所述,好像地位很高的样子。这人制止了自己的部下屠杀村民,下令不准杀人。于是这个村子的人们才幸免于难逃过一劫,但是村中所有的粮食牲畜,以及值钱的东西全都被掠夺一空,这比杀了他们也好不了多少。
  “应该是祯金带人下的手,除了他,北胡可没有哪个部族的人,会下这种不准杀人的命令。虽然没有伤人性命,但是这样无异于断了这些村民的生路。”苏元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猜测。
  阿史那.祯金,据说是北胡可汗的第五个儿子,也是最小的一个。外出与汉人交战的时候,脸上总是带着银面具,遮住了嘴唇以上的半张脸。没有人见过他到底长什么样子,但是此人比之他几个哥哥,身材就比较矮小了,完全没有继承到草原游牧民族的高大威猛,反而像个女子一般。
  此人有个习惯,一般如果由他带队劫掠的村落,必定不会有过重的伤亡,他只拿物资,并不伤人。但是,这也仅仅只是让他的名声好听些而已,在百姓眼里,并不会因为你抢了他们的粮食财产,却没有伤他们性命,就对你感恩戴德,强盗依旧是强盗。
  苏城他们与此人也算是老相识了,战场上交过几回手。二人旗鼓相当,不相上下。而且这个祯金特别狡猾,好几次佯装不敌,苏城都吃了他的亏。
  “他们走了多久了?”
  “按照村民所述,应该刚走差不多一刻钟左右,而且祯金这次出来劫掠,带的人马应该不多,只有一两百人左右。”苏元顿了顿,请示道“元帅,要不要我带人追上去?”
  “我去吧。”
  萧乐策马上前,请命道。
  “按苏将军所说的话,只有一两百的人马,不足为惧。况且元帅之前与我说的关于胡人的种种,我也很想亲身会一会这个奇怪的五王子。”
  作者有话要说:  秦风.无衣 出自诗经
  后为秦军的军歌
  要虐我会给你们打预防针哈 你们不要这么激动!


第41章
  萧乐看着苏城, 就等他给自己一个答复。
  “既然副帅想亲自上阵, 那不妨去试试, 不过切记万事小心, 祯金此人过于狡猾。”
  苏城对萧乐的请命并没有什么意见,又不是正式的开战, 不过一个胡人小队而已。但是想起自己曾多次在祯金手下吃亏,还是小心叮嘱了一番。
  萧乐表示自己会多加留意的, 于是带上杜飞, 点了五百轻骑离开了大部队, 朝胡人撤退的方向追去。萧乐只带了杜飞出来,自然是有原因的。她靠着杜飞对马蹄印的追踪手段, 一路狂奔, 不多时就追到了前方离去的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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