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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之吾心归处 完结+番外 (朽木刁也)


  牧琛注视着岑乐,又从那双眼睛里,看出了不可反驳的坚定和认真,明白岑乐不会改变主意,于是想了想,就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算是默认了,而后说道:“好,明天我带你一起去城里。”
  站了起来,牧琛又道:“你早些休息吧,明天辰时我们便要出发。”
  岑乐点头,然后用手语,对牧琛比了一个“晚安”。
  —
  第二天一早,岑乐和牧琛简单的喝了一碗粥,就出发了。
  牧琛的家在桃花村的东面,而村口在南面,要出村子,需要绕上半圈。
  岑乐走在牧琛的身边,一双眼睛好奇地四下打量,几乎是把整个村子都看进了眼里。
  桃花村不大,村里人口不多,只有六十几户人家,基本每户都有几亩水田,又因为离苏州城近,不远的地方就是河道,水资源丰富,只要勤劳肯干的,一年到头能够赚到三两的银子,省些用的话,除去一年到头的开销,还能有富裕,所以整个村子并不穷。
  一眼望去,基本都是青砖瓦房,只有少数一些土房茅房分散在边角。
  这个时间,农家人大多都已经醒了,尽管不需要下地干活,却也由于习惯,早早就起了。
  岑乐的出现,很快就引起了村民的注意。
  他们看岑乐走在牧琛身边,又见岑乐是生面孔,从来没见过,就猜出他就是牧琛救回的人。
  尽管之前陈桂红从牧琛家离开后,转天就把岑乐是男子的消息传了出去,可村民还是更多相信牧琛救的是女子,故而这会儿终于看到岑乐,自然要多看几眼,确定性别。
  岑乐长得好看,纵然身上穿着打着布丁的破就棉袄,依旧让许多人看痴了。
  但看痴归看痴,是男是女,大家还是能分辨出来的,于是虽然看得移不开眼,却也不会在背后嫉妒牧琛了。
  ——是个男子的话,就算相貌再出众也不能娶来当媳妇啊,又不能生娃。
  这么想着,大家也就都散了。
  走出村子后,好奇的视线终于消失,岑乐忍不住松了一口气。
  牧琛看了他一眼,道:“今日之后,大家就不会对你好奇了。”
  岑乐点头,想起刚才听到的对话,又比划着手势道:“抱歉,让你因为我惹上了不好的传言。”
  “无妨。”牧琛说,“他们时常会议论我,再多你这一个,并无多大关系。”
  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里,牧琛总会在村民的口中听见关于自己的事情,大多夸大其词,而后他发现自己越在意,那些说的人就越觉得开心,于是久而久之,他就不去理会了。
  而那些话题,也因为他的不在意,让议论的村民觉得无趣,就不了了之了。
  苏州城和桃花村离得不远,牧琛和岑乐这么边说边走,很快就到了城门口。
  苏州隶属江南,很是繁华,城门辉煌气派,门口站着几名士兵,在照例检查出入的百姓。
  岑乐和牧琛排着队,通过检查后,很顺利地进入了城里。
  牧琛是进城做工的,不可能跟着岑乐,于是要分开前,他又拿出了三十文钱给岑乐,说:“这些钱你拿着,看着有想买你就买,等到申时三刻,便来这里等我,我们一起回去。”
  岑乐想把钱推回去,“不用的。”
  牧琛难得坚持,“你拿着,就当做是我借你的,等你有了钱,再还我。”
  听了话,岑乐沉默了会儿,到底是把钱收了起来,“谢谢你,我会还你的。”
  见岑乐肯收,牧琛笑了一下,笑容转瞬即逝。
  作者有话要说:  我百度了一下,古代是有假发的,例如假髻,汉朝又根据《周礼》制定了发型和发饰。
  于是文里提到假发,就是借用了这个(*/ω╲*)。
  以及文里,一盏茶=15分钟,一炷香=30分钟。
  以上,嗯。明天继续,晚安!
  ps:谢谢苏苏的地-雷,洛洛的手-榴-弹,遇见1993的地-雷,zhun_ger的地-雷,SN淡忘的地-雷。抱住,大亲亲,比心~
  谢谢读者“”的营养液x1,“想的就是你”的营养液x20,“Vie”的营养液x20 ,“遇见1993”的营养液x1,么么啾~


第5章 想法
  牧琛做工其实耽误不得,可他担心岑乐不会说话会被欺负,又担心城里太大岑乐会迷路,因此他还是仔细地叮嘱和交代清楚了岑乐所有事情,确定岑乐自己一个人可以,才离开。
  牧琛的这份关心和细心,让岑乐很感激。
  他越发坚定了要赶紧赚钱的决心,好能够报答牧琛的恩情。
  送走牧琛后,岑乐就自己一个人逛了起来。
  城里很大,很是繁华,街道四通八达,店铺摊贩林立,岑乐初来乍到,完全不熟,索性时间充裕,他便没有顾忌,选了一条街道,准备慢慢逛。
  岑乐随意挑的这条街,是西街。
  苏州城里共有四条主街,分别以东西南北命名,而西街上更多是摆摊的比较多,每日都有早市,多是给一些家境一般的普通人家或是较为穷苦的人家添补东西的地方,店铺比较少,价格也低。
  而隔壁的东街,则更多的是各式店铺,里头卖的物品品质比较好,质地较为上乘,不过相应的价格也高,穷苦人家鲜少买得起。
  这个时辰早市已经开始了,街上尽是一些卖货郎或者小摊贩,从青菜鸡蛋、再到胭脂水粉、珠宝首饰、布匹字画,应有尽有,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
  岑乐怀里揣着牧琛给他的三十文钱,在西街上逛一圈后,对大燕的物价有了大致了解,一两银子能买到大概一百五十斤大米,而普通人家,一年到头也就是花二到三两银子。
  清楚了大燕的物价,岑乐又花了十五文钱买了一双鞋。
  在牧琛家里醒来后,他便没发现自己的鞋子了,想来是不知掉在了哪里,后面他一直穿得都是牧琛的鞋,牧琛的鞋对他来说偏大,穿起来总是掉,尽管已经在鞋里塞了布,可用处还是不大。
  这会儿换了一双合适的鞋,走起路来也没那么不舒服了,而岑乐也大致有了一个想法。
  不过,他准备再去另外几条街看看,然后再做决定。
  西街的旁边就是东街,东街多店铺,物品的价格也贵,更多的是大户人家的少爷小姐在里头逛,因此街上的路人大多穿得较为华丽,即便是穿得最为普通的,也是棉布做的衣服,上头少有缝补过的痕迹,因而当岑乐穿着一身打满补丁的旧棉袄走进来时,显得十分格格不入。
  没有去过于在意这些或是轻视或是鄙夷的目光,岑乐按着自己的初步设想,进了几家首饰店铺,他想过了,他的力气不够,不可能去干卖力气的活,能做的,就是做些手工小物品,拿到城里来卖。
  岑乐长大的那所孤儿院很穷,政-府没有拨给多少经费,为了让孩子们更好的长大,老院长就时常会手工编织一些东西去卖,岑乐七八岁时,就跟着老院长学习编织了,等到了初中,他编织品已经很出色,甚至有人愿意花上百块钱来买。
  因此对于编织的手艺,岑乐是比较自信的。
  临近未时,岑乐已经走过了三条街,基本逛遍了所有首饰铺子,而最后的北街,是文人雅士的聚集地,里头卖的大多是文房四宝,还有一些客栈茶楼,他没再去了。
  岑乐这么做的原因,是在确定苏州城里是否有地方在卖编织的饰品。
  他现在没有钱,有的只有手艺,可是在大燕,手艺厉害的工匠大有人在,他若是无法做出市面上没有的,独树一帜、最为新颖的物品,根本无法和人相比,基本赚不到银子。
  而那些他编过的东西里,就属首饰是最为简单,不需要花很长的时间,何况无论在哪个时代,女子都是爱美的,首饰是作为必需品的存在,所以她们的钱,最好赚。
  确定了苏州城里没有任何地方有卖编织的饰品首饰,岑乐真正下了决定。
  想好了要做什么,岑乐便开始寻找他需要的,编织用的绳子。
  这种绳子并不少见,只是没有人将它们与首饰联系在一起,因此没过多久,岑乐就在西街的一家名为“陈六铺子”的杂货铺找到了。
  绳子不贵,岑乐花光了身上剩余的十五文钱买了四捆,每捆的颜色都不相同。
  但有了绳子还不够,因为倘若要做得好看,还必须添加一些其他的东西做为点缀,可是他现在已经身无分文,所以在路过一家当铺时,岑乐就走了进去。
  当铺没有客人,很是冷清,掌柜本来正在打瞌睡,听见脚步声才猛的醒过来,然后露出笑容问道:“客官您可是要典当?”
  岑乐看着掌柜,点了点头。
  那掌柜打量了一会儿岑乐,当他看清岑乐身上穿得衣服时,脸上的笑容立刻垮掉,又换上了不耐的神情,“你要典当什么?”说完他又补充道:“我们当铺是不收衣物的。”
  岑乐并没有介意掌柜的态度,他从怀里拿出了一个腕表,放到了柜台上。
  这个腕表是他拿到第一份工资时,买来送个自己的礼物,不是很贵,可是很有纪念意义。
  那掌柜拿起岑乐的腕表看了看,并没有露出多么稀奇的神情,他想了想,问:“你是要活当还是死当?活当三两银子,死当五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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