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正媳妇是一个微胖的中年妇人,但是隐约也可以看出姣好的容颜,可见年轻的时候也是乡下顶漂亮的姑娘,沈凌随意的扫视一眼,就弯腰抱拳道:“大娘好。”
“唉。”里正媳妇点点头,显得有些不咸不淡,“沈二啊!来进来坐。”
沈凌拱拱手带着韩实走进去,里正此刻正在家里,见沈凌进来,还有些疑惑,表情温和的问道:“怎么了?来,进来,是有什么事情找我么?”里正态度正常,仿佛之前沈凌在祠堂前给他添的麻烦已经被他忘记了,实际上坐在他这个位置,这种大事小事给他添麻烦的人多了,他也并不太介意沈凌的麻烦,一般只要不是有仇的,他待人接物向来温和有礼,否则也不能年纪轻轻的就当了里正还兼任着族长,要知道,比他辈分大还年轻力壮的人可有的是。
沈凌站在堂前,却没有听从里正的话进屋,恭敬的行了一礼,道:“大伯,给您拜个早年。”说着,就接过韩实手里的礼物,双手捧着递上去。
里正目光里几乎是立刻多了些满意,一开始的冷漠有礼也变得有些亲热起来,但是表情还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几乎看不出这一丝情绪变化,但是旁边的里正媳妇的表情却显然可见的亲切起来,笑容都多了几分真诚。
“这太客气了,我们不能要,也没道理要你的东西啊!”里正媳妇连忙推辞,他们不过是同宗,逢年过节的也从来没有过什么交往,怎么突然就送礼了呢?
“大娘,您可一定要拿着,以前的事情我也记不清了,不知道我是不是第一次来,但是就当我是初次登门吧!怎么能不带礼物就来呢?”沈凌微笑的道。
沈凌倒还真的是第一次登里正家的门,所以,里正媳妇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微笑,转头看向里正,目光中似乎在询问。
里正点点头,沈凌赶紧又往前递了递,里正媳妇这才收下,笑着进屋去泡茶,里正笑骂道:“怎么?说说吧!无事不登三宝殿,今天来我这里干嘛来了?”
“大伯英明。”沈凌跟着里正走进堂屋,恭敬的站在里正面前,微笑道。
里正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家常年人来人往的,所以也常备了茶叶热水还有茶具,跟一般农户并不一样。
里正家的小子是里正唯一的儿子,还是成亲好几年之后才有的,今年不过七岁,正在里屋低声读着书,听到外面有客人来,声音才渐渐的低了下去,弱不可闻,似乎是有什么特别的事情,突然轻轻发出一声低呼,又连忙掩住。
沈凌心知肚明,他在买礼物的时候就打听过里正家里的情况,里正家不知道为什么,生育艰难,至今也只有一个儿子,宠的跟眼珠子似的,从小到大没干过一点活,反而从小启蒙读书,比之当年的沈三天赋虽然差点,但是在农家来看,他在读书上,已经算是极其优秀的了。沈凌送的正是一些镇子里价格比较昂贵,小孩子又喜欢吃的糕点,还有一匹布,估计这小孩是看到了糕点了才惊呼一声的吧!
里正没有说话,又示意沈凌坐下说。
沈凌才坐到一旁,也没有动桌子上的茶水,道:“大伯,你也知道我家那房子实在是没法住了,刚好我手里也有点银子,就想着买一块宅基地,然后自己再盖一间房,不知道村里可有什么地要卖?”
里正放下茶杯,“你身体不好,手里好不容易有几个银子,还不好好攒着,房子怎么就没法住了呢?再说,即使是有银子,买点水田之类的岂不是比买宅基地来得好?自己就算种不了,也可以给别人种,自己收收租子啊!”
沈凌笑道:“应当的,我准备等买了宅基地再跟大伯说这个事情呢!咱们村里有什么荒地要卖吗?我想买一点种种果树养养鸡鸭之类的。”
里正看了沈凌一眼,“你确定要买荒地,我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荒地虽然便宜,但是却不好打理啊!你还不如好好买点水田,再不济日后也不会饿着。乡下人手里有银钱的时候,可都是买水田旱田的,哪有买荒地的?”
“自然,我已经想好了,多谢大伯关心。”
“好吧!你想好就成。”里正看在刚刚的礼物上,好心提醒了两句,但是沈凌不在意,那他也就不说什么了,反正无论是荒地水田还是宅基地,他都是一样的抽成,过一遍他的手,总能赚到点钱,至于沈凌要买什么,倒是与他没有多大关系。
沈凌决定要买地,里正也就跟沈凌确定了了一下要买的地方,村东头倒是有一片荒地,只是靠近大山,地上很多石头,难以耕种,上面长满了荒草灌木树木,但是好的是里面有一处水坑,常年蓄满了水,要是养鸡养鸭,种种果树,倒是好地方。
沈凌一开始也看上了那里,又跟里正确定买了一处距离村东头的荒地较近的宅基地,才道别后离开,里正坐在屋里有些疑惑,忍不住喃喃自语,“写春联能赚那么多钱吗?”要是能赚那么多钱,怎么那些科举无望卖字为生的书生都没有发财呢?
想了想,到底想不通,也就放弃。
事实上,沈凌确实是没有再写春联,而是去卖了辣椒油的方子,又赚了十五两银子,加在一起才想着要买地的,沈凌有心搞一个类似于罐头厂的存在,他自从来到这处世界以来,就一直在关注这个朝代的一切,甚至去书斋看了好几天书,差点被店老板给赶出来,最后只得以每天给了书斋老板十文钱的租书价钱,才得以继续在那里读书。
后来书斋老板竟然把这个法子在其他读书人那里推广了一下,只要交了押金,再以每天十文钱的价格往外租书,狠狠的赚了一笔,一时间看待窝在他书斋里看书的沈凌,目光也和善起来。
对于自己白送给书斋老板一个赚钱的方式这件事,沈凌也很无奈,这个世界竟然没有租书一说,他也是没有想到啊!不过这方法简单易学,说出去就会被人传播使用,他也没指望卖什么钱,也就放下这事,专心研究这个朝代的一切,看各种杂书历史图志。
这个朝代不属于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代,当然,双儿这种奇特的存在已经让沈凌明白,他来到的是一个异时空,也并没有多么惊讶。
这个朝代叫做晋朝,建国不过百年,算起来皇帝也才传承了两代,不过书斋里读书的人说,今上身体不好,估计第三代也快了,皇帝这个职位一向短命,沈凌也没有什么想法,只是继续关注其他的事情。晋朝建国以来,从最初的贫弱战乱,一直到现在能安稳的休养生息,中间将近动乱了几十年,而战乱彻底停止下来,给百姓休养生息的时间,距离现在也不过十几年,所以总体来说,晋国现在还是贫弱不堪的。
而且前朝抑商,商人不许穿绫罗绸缎,两代以内不许参加科举,虽然前朝已亡,晋国也没有这些抑商的规定,但晋国一直忙着打仗动乱,也没有管过这种事情,所以直到如今,人们还是瞧不起商人,在镇子里县里的富豪,大都是官宦人家,或者大地主之类的,即使是手里有生意,也大多是交给奴仆去做,没有谁以经商为荣,虽然他们也没有谁不经商。
但是沈凌在翻看朝廷发放的官报的时候,还是明显发现了朝廷似乎有改变这种现象的意味,毕竟有心想要提高国力,而商人是绝对不可或缺的,所以,去年的官报还曾经特意提过一件事,商人如果纳税,纳税额度可以和民户等同,算是比之前降低了不少,足见朝廷的心思。
沈凌看了这些之后,才放下心来下定决心要做商人的,只是在这个全民瞧不起商人的时代,他还是暗暗决定做一个儒商,所以,又在书斋买了一些考试用的书籍和往年的优秀考卷之类的,算作参考资料,这才彻底的不再每天往书斋跑,让书斋老板大感遗憾。
第二十二章
沈凌在年前就想着要把买地的事情确定下来,里正收了谢礼,又拿了抽成,自然要表现的积极一点,沈凌一说量地,里正几乎当天就带着人去测量荒地,并且给沈凌舍了尾数,取了个整数,算作七亩地,其实应该是七亩多地的,这也是沈凌这些日子往里正家送礼送出来的成效,一亩地按照二两银子去算,沈凌一共花了十四两银子,才去官府签了字,取回地契。
又花了一两多银子找人在这片地外竖起了土墙,沈凌才去采购鸭子,乡下的鸡长大了会飞,而且大都是窝在树上睡觉,沈凌第一次见的时候整个人都惊呆了,这跟他印象里的完全不一样,这要是养在院子里,不剪翅膀,估计土墙拦截的意义不大,它出不出去纯看它的心情,沈凌才不愿意做这生意,至少等他腾出人手来照顾的时候,他才会准备买鸡来养,现在还是算了吧!
而鸭子虽然也勉强会飞,但是却飞的不高,土墙高一点也能拦住,而且院子里有池塘,鸭子也不会太想着飞出来,只要把灌木砍一砍,处理一下,凭借这块地本身的杂草虫子和水塘,足够这些鸭子自己自给自足的长大了。
沈凌现在手里的银钱不多,花不了那么多钱清理院子,购买果树苗,也请不起人打理,只能先买下了养一养地,放养一点小鱼,养一点鸭子,让它们自然生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