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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替你妹的身 (君子为庸)


  于是,原本只存着些挑逗心思的吴国太子易修,就看见对面那个俊美至极的青年委屈地一抬眸,深蓝色的眸子小鹿一样湿漉漉地看过来,小心翼翼地解释道:“大人恕罪,我……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哎哟卧槽。
  太子殿下默默地用手捂了一下胸口,觉得自己一向坚强的心脏被狠狠地撞了一下。


第80章 谁与逐鹿天下(2)
  苏怀瑾直言了当地说自己失忆了, 竟然并没有引来什么怀疑。
  这要感谢现场那个医术高超的李大夫,他仔细查过被救者的情况之后就下过断言,其脑后伤口以及身体严重的内伤会影响到神智,事实上以他对太子殿下所描述的可能后果来看,苏怀瑾“只是”忘记了些过去的事儿已经算是伤害最小的了。
  苏怀瑾还真没一刻像现在这样如此感谢过这种厉害的医生。
  易修没有为难他,反而拨来了更多的药材和食物供他养伤, 苏怀瑾虽然从前从来没有带兵上过战场, 可也是做过后勤粮草调度的人物,深知行军在外这些资源有多难取得。俗话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因此他对于对方毫无道理的示好心怀着十二分警惕,但提防了几天, 直到自己的伤好到能勉强下地走路了, 也没见易修露出什么狐狸尾巴。
  那个一开始出现的小少年名叫何笙,是易修亲兵营的一个小兵, 严格说起来,苏怀瑾的“救命恩人”是他才对。
  这些天无人打扰,苏怀瑾便安安心心地待在帐篷里养伤——其实养伤还在其次, 他自己的身体自己再清楚不过, 怎么养也就是那么回事, 破败太过, 今后能如正常人一般生活就足以对上天感恩戴德了——少年何笙嘴巴从来闲不住, 他们两个在帐篷里日日相对的, 苏怀瑾半分力气都没费就从他嘴里套出一大堆话。
  没办法, 他提取不出关于这个世界的记忆, 也就只能从旁人的描述当中了解大概的世界设定了。
  这是一个群雄逐鹿天下的乱世,天下经历了十几年的各方征战,终于被划分成了最后两个国家:魏国和吴国划|江而治,今天我下你一座城明天你渡我一条河,始终不能干掉最后的敌人天下归一。
  “要说我们太子殿下,那可是天下人都景仰的大英雄,”何笙每日里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对苏怀瑾这个唯一听他说话的对象疯狂卖安利,誓要把“太子殿下天下第一”的念头变成潜意识植入进这位素昧平生的失忆者脑海中去。
  苏怀瑾被这样夜以继日的疲劳轰炸搞得苦不堪言,这要真是一个正常的失了忆的普通人,不被彻底洗脑成易修的脑残粉才怪。
  不过,从何笙喋喋不休的讲述当中,他也提取出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比如说,再结合各方面信息分析过后,他也开始同何笙同样确信,魏国就快要不行了。
  魏吴两国从这乱世开始之时就是水火不容的冤家,两国实力相仿,一南一北,且当时的君主都算得上雄才大略,盟友既然结不成,那就只能往世仇的方向上走了。
  魏国先帝文韬武略,在治国上比不过吴王,沙场之上却是略胜一筹,当年衡丘大战魏军将对手打得溃不成军,吴王不得不割地赔款,还得进献珠宝美女,才略获苟延残喘之机。
  这着实是一招妙棋——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魏王被那进献的美女迷得神魂颠倒,不但鬼迷心窍地与吴国立下十年互不相犯之约,还日日贪欢、无心朝事,本就穷兵黩武不事民生的大魏愈发衰败,除王城中依旧纸醉金迷、沉浸在昔日荣光中得意洋洋,外面却已是饿殍遍地。灾荒遍野。
  与之相对的,吴王卧薪尝胆,一门心思发展国力,吴国在悄无声息中日渐强盛,在南方诸国中威望日隆,当魏王终于从温柔乡中醉醒过来的时候,吴国国力早已恢复到战前的程度,甚至一统江南,比之前更胜一筹,军民一心,战意滔天。
  从那时开始,后来又持续十年的魏吴之争,便正式拉开了序幕。
  吴王的短板是军事,这种着实靠天赋的东西也没法子,不过或许是天道酬勤,太子易修十有五披甲上阵,行军布阵鬼神莫测,一身的大将之风,首战就将魏国护国将军打得丢盔卸甲,连下五城,大报当年割地之耻。
  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况且当时魏国显然还没走到穷途末路的地步,魏王一生杀伐果决,在群臣劝诫之下豁然醒悟,杀吴姬整鞍马,一把年纪重新披挂上阵,总算是在极速滑落的魏国大车上拉了一把。
  不过,他到底年事已高,长江后浪推前浪,易修年轻气盛、心思莫测,即使是当年战神在他面前也是败多胜少,不过是勉强挽回颜面而已。
  如果事情就这么发展下去,恐怕魏国不说十年,便是连五年都撑不下去——打打不过人家,民心凝聚力和综合国力更是不能同日而语,当年叱咤风云的大魏似乎命数已定,再翻不出天去了。
  然而上天始终是没有轻易放弃这个曾经强盛的帝国,就像吴国出了个易修一样,魏国亦有将星出世。
  “唉,信王着实惊才绝艳,虽然他是我们的敌人,但我们将军也亲口说过,世人庸碌龌龊,唯明月与信王可堪一酌。”
  何笙说起那位敌对的将军来,面上竟也是不下于对易修的崇拜,这在两军对垒的沙场上不要说少见,简直是绝无仅有。
  那信王莫行歌之所以能得此殊荣,其治军严明光明磊落是一个原因,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他现在已经死了。
  说起这个,即使是吴军这与他打了有五年仗的士兵们也是心有唏嘘。
  “我们将军说,自古名将如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何笙一个小少年,拿着给苏怀瑾带的芸豆糕煞有介事摇头晃脑,逗得苏怀瑾直想笑,“可信王竟不是战死沙场,而死于权谋倾轧小人暗算,我们将军还说,就凭他魏国继任的这个狗熊皇帝,那大魏也该到头了。”
  苏怀瑾终于真的被他逗笑了:“狗熊皇帝?”
  “可不是,”何笙叹一口气,拆开纸包自己将糕点啃了一口,难过道,“连莫将军都容不下……当时消息传来,我们刚吃了莫将军一败,都打算班师回朝了,结果对面儿阵前斩将,军心不稳,太子殿下带我们反败为胜,一路收复涧云关,打到黑石城下,在大雪里灌了一夜酒,舞了一夜枪,第二天就病倒了,李大夫给吓个半死,养了好些日子才恢复过来。”
  苏怀瑾有些出神,他想到那天看到的那个面容冷肃威武的将军,不想他竟也是如此重情重义之人,为知己相酬至如此境地,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
  大抵文人墨客,对这种宿敌之间惺惺相惜的缘分都格外推崇,苏公子可是再正经不过的文人墨客,知道这件事之后,对易修整个人的印象都好了许多,认定他是个修身修德的将领,连那天的霸道无礼也都变作了为将者雷厉风行的大气。
  只能说,人实在都是主观动物。
  他听何笙讲得多了,不仅对易修改观,对那位生不逢时的信王也很感兴趣——就两人对垒的那些战役来说,比起易修的出其不意,他倒是更欣赏那位将军的中正平和。
  跟易修一样,莫行歌也是一国皇子,但不同的是,易修出身高贵,深受吴王爱重,小小年纪便立为太子,甚至执掌兵权,朝野上下无不对这个未来的君主敬服有加,再加上吴国整个国家都憋着一股复仇之火,上下齐心,他出征在外的时候从不用担心后勤粮草,即使打了败仗,退军时也能受到全国百姓的慰问帮助,皇帝的赏赐也是从不吝啬,都城里的太子府,其规模建制就快赶得上王宫了。
  相比之下,莫行歌简直悲催到了一种闻者伤心见者落泪的地步。
  莫行歌是前魏王第七子,外人并不知其是哪位嫔妃所生,且生母早逝,总之没有什么强悍的母家。
  更憋屈的是,从先王开始,魏国当朝权贵便对这个年轻的常胜将军极不友好,莫行歌比易修小了五岁,同样是年十五披挂上阵,可易修是直接执掌中军大营,莫行歌的位置,却是自己一刀一枪从先锋拼上来的。
  就连他的信王头衔,其实也是靠自己搏来的。
  世人都传信王爱兵如子,与手下将士起卧一处,却不知因后方调度为难,军中时常缺衣少粮,年前主帅中箭,却险些因为北国冰天雪地供炭不足,竟落下了病根。
  这消息被魏国小心瞒着,军中虽气愤,但也不敢说出来动摇民心,只能暗自咽下,这要传出去,也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信王虽仁厚,却也治军严明令行禁止,十万军士被打造得铁桶一般,苏怀瑾之所以能从何笙处听得这等隐秘,还是后方朝中重臣说漏了口,被易修安插了内应——他也不知易修为何如此信任自己,也或许是对方本就有把老对头的惨事传播天下的念头,因此对他并不讳言。
  所谓烂泥扶不上墙,不外如是,那莫行歌就算天人下凡,也经不住猪队友如此折腾,想来英年早逝未必不是好事,至少不用亲眼看着自己守候的家国覆灭,沦为宿敌手下败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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