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知秋知道,那人能给他快乐。
像传说中的神明。
既然已经找到了许知秋的藏身之处,后面的事情都变得简单起来。
许知秋一接到消息就通知了张探长,并把林晋文的可疑之处也一并道出。
然而只是半个小时的时间,林晋文租住的小楼就已经人去楼空。衣物书报扔的到处都是,可以看出逃窜的非常慌忙。
百密一疏的是,阁楼上一套没来得及摧毁的提纯吗啡的工具已经足够确定他的罪名,不管是幕后黑手还是只提供药物,他的行为都不是所表现出来的那么简单。
“呜~”顾想依偎着铲屎官的裤脚,看着张探长带人把地窖里的许知秋带上来。即使已经设想过他的处境不会好过,也没想到会是这副难看的姿态。
以前的许知秋虽然胡子拉碴,但大多数时候还算干净整洁。他孬好也是留洋归来的学士,知识做不得假,所以即使是赌徒,也还保留着一份清高。
也是因此,林安妮让他带了绿帽,才会让他这么恨之入骨。
但是看着现在面前的这个,已经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生物,顾想突然觉得他也是个可怜人。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
面前的许知秋头发纠结,满身脏污到看不清面目,身上带着一股难言的骚臭味。他仿佛已经没有了意识,瘦的只剩下了一把骨头,近一米八的个子被缩成小小的一团,流浪狗一般被人提上来,扔在厨房的地上,比地板还要脏。
许攸均始终面无表情,不置一词,眼睛里既没有心痛,也没有憎恶,看着他的眼神仿佛是看路边的一堆垃圾,一滩烂泥。
“许少爷,我先带他回巡捕房了,接下来的案件如果有什么进度,回及时通知你的。”张探长留下一句话,就带着手下离开了。
只剩下许攸均带着他的狗站在原地,屋外的阳光照不进湿冷的厨房,顾想也看不清许攸均的表情。
再听到许知秋的消息已经是深冬了。
顾想前世的时候,冬天就懒得出奇。他尤其怕冷,每天都恨不得溺死在空调房里,想让他出个门比登天还难。
这一世的条件更差,连空调都没有。他便做足了宅男,每天除吃就是喝地囤积肥肉,许攸均想了许多办法让他出门活动,最后都被撒娇耍赖地躲开了。最后没办法,只能和顾想一起窝着猫冬。
两人每天变着法子地吃烫锅子,养得肥美异常。
张探长上门这天外面下了大雪,女仆把领进来,带进了好大一阵冷风,惹得顾想直打了三四个喷嚏。
他跟着铲屎官把张探长迎进门,在沙发上坐下。自己也跑到沙发另一侧在许攸均身边卧好。
“林小姐的案件,许知秋只是从犯。主犯林晋文已经逃回香港了。”
许攸均听到这里挑了挑眉,不出意外,这点他早就猜到了。
凭许知秋的胆子,没人唆使,他做不了这么大的事。
“我们查到,林小姐曾经在天津时一家大户人家的丫鬟。后来主家不知为何失了火,全家上下除了刚满周岁的小小姐无一生还。”张探长说到这里似乎也带着点唏嘘。
“那户人家姓林,小小姐小名宝姐儿。后来有个洋人教父给取了名字,叫安妮。”
顾想听到这里,只感到一股冷气顺着脊背蔓延上来,然后机灵灵地打了个寒颤。
许攸均感觉到他的不安,伸出手在他的大头上放着,缓缓地拍了拍,才又转身接着说道:“林?”
“是的,想必许少爷已经猜出来了。那家里有两个少爷在香港念书,一个叫林晋文,一个叫林蔚文。”
已经不用再说什么了,事情的答案昭然若揭。
林安妮吃药的缘由也不必再追寻,她当时与林晋文每日朝夕相对,如胶似漆,一个医生想要给她下点药,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不过是一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最后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张探长事务繁忙,能亲自过来解说也是看了李管事的面子。事情谈完,许攸均和顾想一起把他送出门外,目视着他上了车走远。
再回头看身后的小楼,已经没有自己第一次见时的那种精致豪华,蒙着一阵阵的死气,连阳光都照不进去。
“汤圆。”许攸均跟着他一起转身回望,然后深深地吸了口气,对上他的面孔带着笑意,“我们搬家吧。”
“呜嗷~好呀!”胖狗裂开嘴,笑眯眯地回道。
转眼又是几年。
离开小楼的许攸均和顾想过得非常舒心快活。
两人在平民区买了套小房子,许攸均在报社找了份工作。每天过着简单的日子,仿佛离过往越来越远。
系统的进度一直停留在百分之九十,过了多年也没定点变化。顾想也从开始的焦急道后来的无所谓,有些事情急是急不来的,他甚至怀疑要想完成任务,需要等许攸均成家立业,结婚生子的那一天。
但这个话题刚起了个头就被许攸均打了回去,他把头枕在大狗腹部的软肉上,声音温柔,语气却是从未有过的认真:“我不结婚,只这一件事我不能答应你。我只要你一直陪着我就好。”
顾想能说什么呢,他轻轻地“呜”了一声,在铲屎官的嘴唇上舔了一下。
就让他任性一次吧,谁让他也不想呢,这明明是他一个人的铲屎官。
也许进度条的结尾在他死去的时候呢?
直到有一天,久未出现的系统的声音再一次在顾想的脑海里响起。
系统:进度条已满,蠢宿主你在这个世界的时间已经到了。
顾想回头望了望身旁好眠的许攸均,轻声问道:“我还有多久?”
系统:三分钟。
顾想没再说话,默默地在许攸均的额头舔了一下,然后像小时候一样,依偎进了他的颈窝。
等到许攸均第二天醒来,身边已经空无一物。
他摸了摸心口,总觉得怅然若失,仿佛丢掉了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
然后把手心贴在额头,泪便落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下面两章是林安妮的番外,感兴趣的可以看一下。
第13章 林安妮(番外一)
天津,冬。
大雪纷纷扬扬地下了一整夜。
清晨,天刚蒙蒙亮,林家大宅就热闹起来。
外管家林叔站在庭院中间指挥着仆从扫雪,不时小声嘱托着手脚轻些。
再过半个时辰,这座大宅的主人,林万青林老爷就该起了。他是朝廷现任的财政大臣,名副其实的金菩萨。每天不知有多少人上门求见,只手指缝里漏下那么一点,就足够普通人家一生的嚼用了。
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虽然只是一个下人,林府的外院管家却不是谁都能当得的。于上能体察主意,于下能协管仆役,再加上前院后厨,采买迎客都需要他一一过问。
日头渐升,院子里的小路都已经打扫的干干净净,林叔站在回廊里遮着眼睛看向天空,得,终于放晴了,一个艳阳天。
这边林叔正吩咐人去厨下看看早饭准备的怎么样,那边一个丫头埋着头急步走过来。走到近前抬起头才发现是夫人跟前的丫鬟春柳。
那春柳长着一副天生的好相貌,桃面如花,双目含春,黛青淡扫柳眉梢,朱红轻咬贝齿菱唇。头上簪着两朵小花,乌压压的长发编成粗粗的一条麻花辫,温顺地垂在饱鼓鼓的胸前。一袭玫粉色的旧夹袄紧紧地裹在玲珑的娇躯上,越发衬得她风姿绰约,腰细如柳。即是做丫鬟的打扮,也妆出了不一般的姿色。
她本是太太身边的三等小丫头,刚进府时不过十二,除了标志些,也看不出其他。太太是个心善的,看她是个乖巧听话的,就放在身边做个趣儿,反正左右不过多张嘴的事儿。
这一晃就过了四年,春柳已是太太院里的大丫鬟,统管着整个院子。林管家还知道这姑娘早就是老爷跟前的红人,太太一向吃斋念佛,不管这些,他却门儿清,这春柳可不是个省心的雏儿。
那春柳到得近前,一张如花似玉的小脸不知是走路急的还是天冷冻的,红扑扑的趁着鼻尖一点细汗,格外的可爱可怜。
“林管家,昨夜姐儿想是冻着了,今晨就发了烧,太太吩咐让快去请了百佳堂的主治儿科的李大夫来。”春柳扶着上下起伏的胸口,一边喘气一边快语说道。
“好,我这就派人去,你也快回去看着院里,太太体弱,身边缺不得人,急病了可就不好了。”林管家晓得这不是小事,赶紧派人去请大夫,这边还要嘱托春柳好生安慰太太。
这位太太是林老爷在老家时就娶的原配,这么多年宦海沉浮,一直不离不弃。老爷虽然好色了点,但是分得清主次,一直给太太一份尊重,外面养的戏子外室也从没扯到家里来。就是这个春柳,在太太面前也不敢造次的。
夏末的时候,太太生下了这府里的第三个孩子,也是第一个小姐。老爷开心得不行,满月直接在状元楼包了一整天流水席,乳名取为宝儿,可见宠爱。
只是这宝儿小姐身体总是不大好,三天两头的生病,太太担心得月子里没养好,也落下了病根,身体总不见利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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