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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主角每天吐血三升 完结+番外 (天桥底下说书的)


  这是轩辕子都最熟悉的语气,过去每次他想要闹事的时候,秋兴便是用这温柔又无奈的神情劝着他,那时候秋兴一次都没成功过,此时他也不想乖乖听话,只挣扎着问:“就不能大家一起活着吗?”
  “我们曾经相安无事,是轩辕天宫先打过来的,现在什么时候结束不可能再由你们说了算。不过此事和你无关,你和以前一样好好睡上一觉,待到醒来时一切也就结束了。”
  昔日的战争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兴龙知道自己不可能为了个小孩子放下整个妖族不管,即便这是他非常用心去养大最怕他哭的小孩子,也是不行的。
  轻轻叹了一声,他挣开了少年的手,终是重新化龙腾云上了天空,只留下了一句不带任何感情的话,“别再叫我秋兴了,兴龙,这才是我的名字。”
  那是六界最快的生灵,它要走就连建木神君也追不上,更何况一个被关在笼子里的柔弱天仙,轩辕子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一道金光消失在天际,忽地就失了全部力气,只颓废地坐在地上,良久,方才用微弱的声音开口,
  “藏舌你知道吗?我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要成为什么样的人,身边每个人都跟我说只要活得开心就好,我也认为这样活着是最好的。可是,就算是在那样漫无目的一片空白的未来,我也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会和我分开……”
  藏舌在轩辕天宫住的时间并不长,可是就算在那样短暂的日子里,他也发现轩辕子都不论走到哪里,身边永远都有一个秋兴跟着。他没想到这个侍卫竟会是修为强大的五爪金龙,也不知道自己能为这个人做些什么,只是伴随兴龙远去,喉间的封印终于消了效力。
  发现自己能够发声了,他动了动嘴唇,发挥出了一个相师最大的作用,“照这个发展,兴龙是一定会离开你的,做什么都无法挽回。”
  明明是一个令人绝望的未来,从他嘴里说出却成了少年最后的救命稻草,仿佛终于获得了动力,轩辕子都的眼睛骤然就亮了起来,抱着他就激动道:“藏舌,我真是爱死你的乌鸦嘴了!有你这句话,我一定能把他追回来的!”
  感受到少年宛如重生般的热烈情绪,藏舌想起星月楼之变后,自己曾问过师父为何要如此执着于预测未来。那时候正在进行第三十二次星相预测的九星相师只是疲惫地笑了笑,他说,当你有了自己的同伴,便会懂的。
  那时候他不明白师父的意思,现在却好像有些明白了,当你所预测的未来能避免同伴一生憾事时,为了这说不定一生只会准确一次的逆天改命,所有相师都会愿意舍了自己眼睛,终身只与日月星辰为伍。
  这一瞬间,他忽然明白了,相师的存在从来不是为了顺应天命,他们的终点唯有倾其所有,逆天改命!
  许是从他的话里得到了行动的勇气,轩辕子都捡起石头再次试图撬开笼子,然而这一次昨日根本纹丝不动的门竟是轻而易举地就被打开,呆呆看着向自己打开的道路,少年几次差点落下却被强忍住的眼里终于是跌落在了地面,明明是在哭,他嘴角却是忍不住笑了起来,“兴龙他没锁笼子……他果然不会把我交给鬼游城!”
  抱着前所未有的激动心情,曾经不知世事的小天孙向着五爪金龙离去的方向疾驰而去,从小他出门就是乘坐天龙,这还是第一次自己飞行如此远的距离。原来飞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累,他也是仙人,就算没有天龙他也可以去任何地方,就算是他,也会有不想失去的人。
  是的,还没结束,他的爹娘会有办法的,大哥也会帮他的,就算他们都不行,只靠自己,他也要阻止这一切。他再不要一个人什么都不知道地等待事情发生了,那是他的五爪金龙,他都养十六年了,怎么能就这样弄丢了!
  这一天,一直迷茫自己道路的藏舌终于寻到了一个相师的信念;也是这一天,轩辕子都一生之中第一次有了依靠自己去抓紧未来的觉悟。
  是的,只是短短的一天,这世间又有两粒种子开始发芽了。
  作者有话要说:  轩辕子都:谁都不许抢我的龙!那是我的!
  藏舌:他肯定不是你的。
  兴龙:还有反奶这种操作???
  穆戎:我曾经迷信科学,直到遇上了他。


第一百一十八章
  五爪金龙乃是天地孕育出的灵物, 这样的天地精华经历过千万年沉淀才能凝结出一个, 建木神君如此,中兴之龙亦是如此, 它们生来就没有同类, 只能与清风明月为伍, 虽与天地同存, 可天终究是不会说话的。
  兴龙比建木神君幸运, 五爪金龙存在于世已有数万年,在它诞生前上一任龙王便根据自己模样创造出了天龙一族。虽然这些天龙生得和它仍有些不一样,虽然它们性子散漫又爱四处乱跑总令它忧心不已,至少, 和天龙们在一起的日子兴龙从不曾觉着孤单。
  妖和人不同,它们并不知道多少道义,兴龙之所以会愿意为了天龙们臣服于轩辕天宫, 只是因为一旦没有了这个族群,它便只能独自在天上流浪,那样,它会活不下去的。
  金龙腾云是妖族栖息了千年的地方, 甚至连这个名字都是因兴龙游走于云端的风姿而得。背井离乡数百年, 当曾经一望无际的安静仙境在战火中重新入眼,兴龙终还是有些感伤。
  以他的速度只要瞬间就能赶到鬼游城,可他并不想这么做,这只是人类之间的斗争,从一开始就同它们妖族无关, 它们安静地在云间过着自己的生活,却被人类生生卷入了战争之中。若不是夺回金龙腾云必须削弱人类势力,兴龙甚至根本不想理会这些人。
  压抑了数百年,它终于能够再一次自由在天空翱翔,它飞过了很多地方,看了最为怀念的金龙腾云,从天河境的重重星辰间悠哉游过,也遥遥飞过了曾经生活过的秋家和轩辕天宫……最终,只停在了秋家的一处小院。
  这是一个打理得很精致的院子,一草一木都透露着秋家对其主人的珍视,也是在这里,那时还是秋兴的他见到了刚出生的轩辕子都。
  当时他已遇见过天魔,虽时间不定,总有那么些时候能恢复过去记忆。那一晚,当兴龙从沉睡中醒来,身边却多了一个胖嘟嘟的肉团子,尚未睡醒的他茫然地抬了眼,下意识就根据天龙本能想要咬上一口尝尝味道。待到那带着奶香的肉进了嘴里,他方才堪堪反应了过来及时止住了牙,拎起这团子细细一瞧,竟是个人类婴儿。
  仙人本来就很少繁衍后代,即便有也是小心保护着断不敢带去金龙腾云,这还是兴龙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看见人类幼崽,和那些让他厌恶的大人不同,小小的一团,就连手指摸起来都是肉乎乎的,看上去又白又嫩,味道应该相当不错。用手指把这小家伙的脸颊胳膊肚子都戳了一遍,兴龙头一次发现化作人形也是有好处的,至少这样他就可以大胆地去触碰自己喜欢的幼崽了。
  这是他在人类世界第一次感到有些高兴的一天,正想偷偷抱着这人类幼崽上天玩一会儿,这孩子却是突然睁开了眼。他的母亲拥有天界最惹人爱怜的眼睛,可他却似天生就爱笑一般,一双杏眼虽也灵动,却半分也没有忧愁之意,不论何时眼里都是对世界的好奇和仿佛用不完的活力。
  从和他对视的第一眼起,兴龙就喜欢上了婴儿这种生物,他克制不住好奇心想要知道这孩子是什么味道。可兴龙也知道,这样柔嫩的生物是不能咬的,所以唯有将嘴放在婴儿的脸颊上,却不动牙,只用嘴唇去感受他的体温,果真是极好的味道。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这就是被人类称为吻的动作。
  兴龙很讨厌人类,这种生物既吵闹又贪心,一旦喜欢什么就要把对方抓住关在身边,什么都想要,什么都要得到,永远不会去享受自己已有的事物。天龙只要能飞行能看见新奇的世界就会很开心地度过一生,可建木给了人一个世界,他们依旧不曾满足。所以,兴龙一直不明白建木为什么非得和人混在一起。他记得,建木去神界之前自己也问过这个问题。
  那时苏晚晴已死,建木也真正变成了一个冷若冰霜杀伐果决的神君,可面对那在云端之上疑惑的五爪金龙,他依旧是久违地笑了起来,眉眼之间依稀可见旧日的阳光明媚,他说,“人类啊,他们可以成为最好的生物,也能成为最坏的生物。可是,不论他们让我多么难受,我终究还是喜欢他们多一些的。”
  兴龙不明白为什么建木会去喜欢人,明明就连人类自己都会厌恶自己,这样的喜欢,委实没有道理。直到身边的轩辕子都慢慢长大,他才开始明白,或许,讨厌人的确是自然生物的本能,可喜欢上人类,也只需要遇上一个对的人。
  正如建木所说,人类,果然是一种温暖到令他们迷恋却又能轻而易举地让他们伤心的危险生物。
  他们妖族生活习性都是千古传承下来从不改变的,可人却能做到每一个都活得不同。他不明白,这样软软的小团子怎么会变成那些令自己恨不得一口吞了的可恶仙人,所以,他想亲自看着这小家伙长大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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