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和谐社会禁止后宫 完结+番外 (孟秋七月)
他的儿子却不如他沉得住气,臭着脸不满地说:“你怎么连门都不敲就进来了?”
“鹏鹏!”不等林曦玉说些什么,傅京假作生气,“我平日怎么教你的?对女朋友,要呵护,爱护!”
林曦玉孺慕地看着傅京,觉得这才是好男人。
说完了儿子,让林曦玉无话可说,傅京立即调转了话头,委婉地说:“曦玉啊,你是个好孩子,也别气鹏鹏,他是真心待你,才闹脾气。小两口的,没有隔夜仇,有话说开了也就是了。”
“那个叫白越彬的小伙子……”傅京假意咳嗽几声,给人留下想象的空间,脸色有些尴尬,就像一个听到自己儿子的女朋友跟别的男人闹绯闻的老父亲似的,提起这事来既尴尬又无奈,还隐隐地带着信任。
这表情,简直微妙且通俗易懂,奥斯卡欠他一个小金人。
林曦玉自以为听懂了,看着气呼呼的傅鹏程,原来这是吃醋了啊!
她羞红了脸,挎着傅鹏程的手,轻轻摇了摇,对傅京说:“伯父,我知道了,谁才是我男朋友,我是清楚的。回头,我会跟鹏鹏好好说的。”
说完,林曦玉拉着傅鹏程就要离开。
傅京向傅鹏程使了个眼色示意,傅鹏程才动了。
走廊里隐隐约约传来女孩娇柔的声音:“鹏鹏,你别吃醋了。白越彬只是一个外人,他脑子很聪明,我只是想交好他罢了……”
林曦玉走得远了,门外仿佛隐形般的保镖才走进书房,低头说:“抱歉,先生,我们没能拦住她。”
傅京脸色平静:“行了,这怪不得你们。”
无论想得到什么,总要付出代价,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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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槐下
幻境被苏歌强行打破,眼前一亮,树下的景色变了。
原本干净的地面上,现在堆满了东西,细碎的衣服、一团团毛发、累累白骨,简直令人毛骨悚然。
黄忆君“噗——”的一声,吐出了一大口鲜血,脸色瞬间苍白,好在吐出鲜血后他终于从幻境中醒了过来。
他愣愣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喃喃道:“原来是假的啊!”
一颗珍珠般大小的泪珠倏然从他眼角落下,落入尘土里,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
只听苏歌用古琴般优雅清澈的声音慢条斯理地说:“这是一棵变异槐树,噬血食肉。在它眼里,人类也好,丧尸也好,都是猎物。一旦让它进化成功,这世间,它将再无敌手。”
唐一筠心里一突:“请问,前辈有对策吗?”
“有。趁着它进化程度不深,立马毁了它。”苏歌淡定地给出答案。
黄忆君也终于稍稍回神,说:“只怕很难。”
见唐一筠面露疑惑,他解释说:“这棵槐树少说也有几千年了,根系无比发达,深入地底上千米,挖都挖不完。树只要有根,就能活,更不要说它还变异过,所以我说很难。”
“火烧?”唐一筠建议道。
“烧不到根系。”
“刀砍?”
“砍了算你赢。”
“冰封?”
“封不了多久。”
“雷击?”
“哪来的雷?”
“异能者。”
“那点雷给我手机充电还差不多。”
……
提议一一被有理有据地驳回,唐一筠皱眉,绷紧了脸上的线条,使得他的神情像花岗石一样坚硬、顽固。
苏歌的神情和往日一般,刚刚说出这样关系人类存亡的事情,也不见他脸色有什么变化,如清风明月,清静自然。
只要他不想别人从他脸上看出什么,就没有人能看出什么。
黄忆君不说话了,他看看唐一筠,又看看苏歌,心态倒是很好。
有老大在,怕什么?天塌了还有个高的顶着呢!
大不了一死,反正丧尸杀两个够本,杀三个赚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已经补好了~
谢谢小天使们的营养液么么哒(╯3╰)
读者“欣悦悠然”,灌溉营养液 1 2017-10-30 13:01:57
读者“幽幽子墨”,灌溉营养液 3 2017-10-29 23:50:55
读者“金戈铁马踏江湖”,灌溉营养液 1 2017-10-28 21:06:33
第67章 末世六
苏歌望着古槐,对一地狼藉无动于衷。
笑话,更可怕的场面他都见过了,星际时代的虫族有些长得比丧尸还放飞自我,还怕这区区一个凶杀现场。
但他心里也有些苦手。
诚然,以他的实力分分钟吊打这棵古槐,但那样一来波及太广,二来就起不到锻炼小弟的作用了。
好歹答应了教导他,总不能让他比在女主手下还弱吧!
剧情中,s市已经成了一座死城,林曦玉动起手来自然是百无禁忌。
现在,s市里的人还挺多的。他动手的威力太大,一旦出手,必然要伤及无辜。
不动也不行,再不动s市的人就要被吃干净了,到时候只会更难对付。
真是进也难,退也难。
这番心理活动旁人自然是看不出来的,见苏歌脸色严肃,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唐一筠和黄忆君心里也不由得打起了小鼓。
苏歌想了又想,心中提出几个腹稿,又一一枪.毙。
犹豫了一番,最后,苏歌还是决定以暴制暴,解决掉人类最大的隐患,而不是因噎废食。
至于其他人,救得了是情分,救不了是缘分,一切随缘吧。
下定决心后,苏歌的动作也很快。
他闭上了双眼,被拘束了许久的精神力呼啸而出,古槐的树叶顿时无风而动,簌簌发响。
精神力化为一条条青蛇,钻进了树干,顺着枝干游走,努力找出古槐的灵智。
在种花的传说中,树木是最难以成精的。那些成了妖成了精,入繁华红尘,和人类厮混繁衍出无数话本的,大多是狐狸、黄鼠狼、猫猫狗狗之类比较通人意的动物。
虽然传说不尽然正确,但也有一定的道理。
s市的这棵古槐活了上万年,又受了人类无数供奉、祈愿,也不过堪堪生出丁点灵智,和小孩差不多。
杀人也好,吃肉也好,制造幻境也好,不过凭本能行事,不讲一分道理,也听不懂道理。
顺理成章的,苏歌很快就找到了它。
它缩在地底深处的树根里,绿莹莹的一团,团子里是一个玉雪可爱的孩童,手脚同莲藕一般白嫩圆润,五官已经成形,眼睛如葡萄般晶莹剔透,看得出来是个美人胚子。
面对苏歌的庞大的精神力,神情倒有些可怜兮兮的,仿佛苏歌才是那个十恶不赦的恶人。
它眼见不敌,立即求饶,将神智缠上苏歌的精神力,像小猫般哭得声嘶力竭,声音尖细而凄厉,毫无认输的羞耻之心。
也不知是向谁学的。
任何一个成年人类听到这种哭声大约都会心生烦躁,忍不住抚慰团子,喂它抱它哄它,只为了让它停下哭声。
受不了婴幼儿的哭声,这是人类为了繁衍而刻在基因里的记忆——防止人类抛弃婴幼儿。
剧情中,女主就是因为受不了这种哭声,而心生恻隐,反而被古槐袭击,要不是头顶上的主角光环戴得稳,差点小命不保。
当然,这种心理在苏歌身上是不成立的,他压根就没有那根神经。
再说,树根底下的残骸还在呢!古槐杀的人只怕双手都数不过来,它身上的鲜血是洗刷不掉的。
这古槐染了人类的怨气和末世的死气,已经是救无可救了。
苏歌的精神力所化的青蛇狠狠一甩,斩断了古槐缠上来的神智,然后柔软的蛇躯化作万千利剑,捅进了团子里,团子立马变成了一个刺猬。
“啊——”
古槐惨厉一叫,无形的声波如波浪般扩散了出去。
黄忆君有精神力异能,精神力敏感,他身体一晃,脑子顿时懵了。
没几分钟,团子就化为了一缕轻烟,消散于天地之间。
古槐一震,身上的灵性和红光慢慢消失,像是没了电的手电筒,亮光慢慢地暗了,然后就消失了。
槐树很快显出几分颓败来。
但是还不够,只凐灭了古槐的灵智是不够的。
只要古槐还在,生出灵智是迟早的事。就像上个世界,苏歌取走了塔戈尔沙漠的青莲地心火,没几年,那里又生出了新的青莲地心火。
苏歌睁开眼睛,如柳絮般轻飘飘地跃起后退,同时对树底下的二人组说:“都退远些。”
那一尘不染的白色西装,缥缈灵动的身姿,衬得苏歌仙气飘飘,仿佛下一秒就要羽化登仙一般。
黄忆君懵归懵,却还是下意识地退了,差点脚绊脚摔一跤。还是唐一筠及时扶住了他,将他拉开。
苏歌面上的神色寡淡,如同国画上的那一抹留白,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又将他从画上拉回了人间。
他脚下离地面还有十几厘米,平淡无奇地伸出手,轻轻一握一张,狂风大作。
古槐身上顿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龙卷风,像旋转的收割机,无情地割裂着槐树,周围的小物品,如碎石、头发、衣料等瞬间浮了起来,被吸入了龙卷风中。
黄忆君张大了嘴巴,看起来没出息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