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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遇 (反宇)


  他这是当猎物被宋瑾捉回去的吗?太丢脸了啊。
  “耽误你这么久,你快去忙自己的吧!”
  “你不要一个人走太远,山里容易迷路,我就在附近挖野菜,等会来带你下山。”
  看宋瑾离开,沈砚感受着玉镯越来越强的震动,向陷阱走去。
  就在他站在陷阱边上时,原本融入皮肤的玉镯不但自动脱离了出来,还仿佛受什么牵引一样从他手上飞出,悬浮在半空中。
  羊脂玉雕成的玉镯悬浮在空中,滴溜溜的转着圈,一扇门随之浮现出来,门程拱形,由白玉雕成,其上刻满了奇花异草,泛出蒙蒙白光。
  心跳不断加剧,沈砚不自觉屏住了呼吸,愣了几秒,才深吸一口气,伸出手试探的按在门上。
  指尖刚刚感受到微凉滑腻的触感,面前的玉门突然毫无征兆的消失了。
  沈砚堪堪接住从空中落下的玉镯,如释重负般吐出一口气,失望是有的,但可以说也在意料之中,他从未想过自己可以这么轻易的回去。
  门应该是一直在这里的,玉镯类似于一个召唤器或者说一把钥匙,刚刚的情况似乎是玉镯耗尽了能量,那能量来自哪里呢?可以人为补充吗?
  整理完思路,沈砚朝着宋瑾离开的方向找了过去,就看见了宋瑾那个竹篓,宋瑾正蹲在几步远的地方专注的挖着什么。
  沈砚身高184,宋瑾大概到他眼睛,要有172左右了,只是实在太瘦了,这么蹲在那,也不比他背的那个大背篓大上多少。
  看宋瑾挖的实在专注,沈砚悄悄从他背后走过去,伸手按在他头顶上,宋瑾倒是没被吓到,仰头看了他一眼,打了声招乎。
  “你过来的时候我就看到你了”宋瑾开口,又接着问道:“找到了吗?没有的话我带你再往深处走走,你还记得自己是从哪边过来的吗?”
  “找到了,就在那边树下面,真是谢谢你了,过几天去镇上其你吃大餐。”朋友帮了忙,当然要请客了,沈砚顺嘴就说了出来,才意识到不对,在这个朝代,他可不能请宋瑾吃饭。
  沈砚在这边暗暗后悔说话不过大脑,就怕宋瑾误会,悄悄去看宋瑾的反应。
  谁知,宋瑾表现的比他还淡然,只说,不是什么大事,犯不着这么夸张,自然拒绝了他。
  沈砚舒了一口气,在宋瑾身边蹲下,把它挖出来的散落在地上的草分类拣好,放到竹篓里。
  宋瑾安静专注地挖野菜,沈砚很快拣好了,没事干又没人说话,就开始东张西望了。
  他们现在在一小片空地上,前面正有一小丛灌木,沈砚目光扫过去,很快又猛地转了回来,
  那灌木叶子都集中在顶端,根部稀稀疏疏只有几片,地皮上长了一层绿油油的野草,而沈砚眼前这一块草地上,却有一条不过一公分宽的小路。
  “宋瑾,快来看我发现了什么?”沈砚压低了声音。
  “是野兔,野兔总喜欢走老路,就会踩出一条小路来,你眼神真好,我在这半天也没看见”
  “真是啊,我以前只听说过,还是第一次见呢”
  “走,我们摸过去看看,运气好能逮到一窝兔子”宋瑾声音透出一股兴奋来,很快把散落在地上的野菜,铲子收好,两人顺着摸了过去。
  小路尽头有个洞口。
  “怎么抓?兔子洞是不是一般有几个出口?”沈砚小时候掏过鸟窝,摸过鱼,但还第一次抓兔子,有点兴奋。
  “一般两到三个吧,在周围找找,我去找点干草,把兔子熏出来。”宋瑾也很高兴,说话的语气都轻快了许多。
  很快一切准备就绪,宋瑾拿着一把干草,在洞口点燃了开始熏,沈砚在另一个洞口外站着,拿着宋瑾那个竹篓,斜扣在洞口上,只等兔子受不了自己钻进去。
  宋瑾那边熏了没一会,沈砚就看到一团黑色冲出来撞进了竹篓里,快速提起竹篓,沈砚迅速伸手,捞起接着跑出来的几个小毛团,反手扔进了竹篓。
  一只大兔子,四只小兔子,全是黑色的。
  “大的可以买回去吃肉,小的有人要吗?”沈砚提着一只小兔子,嫌弃的看了两秒,把它递给宋瑾,宋瑾正一只只绑起来。
  “当然有人要了”宋瑾接过那只,戳了戳毛茸茸黑乎乎的头,不过瘾似的,眯着眼睛又揉了两把“多可爱啊,黑色的不常见,镇上那些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喜欢养这些。”
  可爱?沈砚又看了一眼那黑色的一团,嗯,有种诡异的萌感。
  毛绒控这种东西真是自古就有的!!
  宋瑾揉了两把,又摸了两把,才把它放回背篓里,沈砚看着干脆又把它拎了出来“你要不要养一只,就这只吧,头上有一搓白毛,多有各性”沈砚说着把兔子举起来,让它和宋瑾对视。
  看着小兔子一耸一耸的三瓣嘴,溜圆的黑眼睛,宋瑾不自觉的接了过去“那就养一只,等长大了再卖掉。”宋瑾说着要卖掉,却抱得紧紧的,一下一下摸着毛。
  沈砚看着貌似被顺毛顺得很开心的小兔子,有点怀疑,不是个傻的吧,怎么一点都不害怕。
  下了山,宋瑾先走,沈砚等了一会,才慢悠悠走了回去。
  下午吃过饭,闲着没事的宋瑾,从空间摸出了一只半成品的玉簪,一坐就是一下午。
  这是用来练手的,这个没有电的时代,他带来的工具基本报废,只能学着使用现在的纯手工的工具,已经雕废了好几块玉料了。
  将工具,玉簪收进空间,沈砚站前来伸了个懒腰,坐了这么久,肌肉都僵硬了。
  正巧,屋外传来敲门声,沈砚一边活动着肩膀,一边去开门,这个点,估计是宋瑾来送饭了。
  “我就猜是你,给我好了,你快回去吃饭吧。”
  “好,我等会过来拿碗筷”宋瑾也没多说,把篮子给他,就转身回了家。
  两个馒头,一碟青菜,一小碗腊肉,味道不算很好但也能入口了,慢悠悠吃完饭,沈砚烧了点热水,把碗洗了出来。
  吃完饭,没什么娱乐,又不到睡觉的点,沈砚决定出门走走,路过宋家的时候,正好顺便把碗送了回去,沈砚看大门开着,宋瑾正在井边洗碗,便干脆打了声招呼,把碗送了进去。
  把篮子放在一边石桌上,沈砚站在边上,还没开口跟宋瑾说话,就看见屋里走出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只好把话憋了回去,沈砚不好再多呆,便道了声谢就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兔子:我黑我骄傲。诡异的萌也是萌。
  稍微改了一下,在山东一带,那时候常吃的是面食。


第5章 第五章
  从宋瑾家里出来,沈砚慢悠悠的走着。
  远远地就看见了村口那棵老树下,坐满了乘凉的人,几个小孩围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家听故事,总是有提不完的问题,唧唧喳喳的。一群大妈大娘们围坐在一边,一边闲话家常,一边毫不耽误的做着手上的活计,男人们们站在一边吹牛皮,侃大山,宋大壮也在里面,恰巧这时一回头,正好和他对上了视线。
  “沈砚,来这边。”宋大壮的大嗓门成功让他成为了全场焦点
  沈砚感觉自己嘴角不受控制的抽了两下,还是淡定的走了过去,先是被宋大壮拉着见过了那个老人-----三叔公,是村里辈分最大的了,虽然不管事,但村里有什么大事都会问过他的意见。沈砚见了礼,老人家和和气气的表示了欢迎,就又给一群小孩讲故事了,到是那些小孩时不时偷看他两眼。只要他一回头,立马欲盖弥彰的藏到同伴身后。
  接着沈砚就被一群大妈拉住了,收获多个“这后生长得可俊”之类的赞美。
  沈砚生得剑眉星目,浅棕色的眸子,带着一股漫不经心的冷漠,然而他总是带着笑的,这一点冷漠就被那时时上扬的嘴角遮住了,只表现出沉稳和温和。是很受长辈喜欢的样子。
  大妈们的对话已经从夸赞沈砚的样貌,升级到询问沈砚是否婚配,沈砚满头黑线,一言不合就“谈婚论嫁”,无论什么时代,都是长辈的必杀技啊!
  大妈们兴趣来的快,去的也快,沈砚含糊几句就让她们对自己失去了兴趣,但婚嫁这个话题还在继续,只是范围扩大到整个村庄的适龄男女及哥儿。
  宋瑾又不可避免的被提及了,说到宋瑾就说到他的身世,父亲早逝,母亲体弱,幸好还有奶奶护着,要不可怎么办呦。大妈们说到这,摇头唏嘘几声,又换了个话题。沈砚也准备离开了。
  村外不远就是连成片的农田,宋家村地处北方,种的多是小麦和粟裕,也就是小米,小麦已经收割了,粟裕要到十月份才能收割,因此没有书里描写的金黄的麦浪。但这样一望无际的绿色波浪也是很壮观的。
  远处朦朦胧胧的山,天边火红的晚霞,眼前绿色的波涛,林中倦鸟鸣叫着归巢,是在现代难得的宁静,沈砚不由生出几分就这么住下来也不错的想法。
  摇摇头甩掉这些不切实际的念头,他的家人可都在现代等着他呢。
  火红的晚霞渐渐变淡,直到消散,沈砚也转身往回走,一回头就看见宋瑾沿着田边走过来,旁边跟着个七八岁的男孩,拉着他的手甩来甩去,叽叽喳喳的说着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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