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者微微弯腰,将桌面的酒单往前递了递,“请问先生要什么红酒?”
郝日天却没有看的意思,直接道,“开最贵的。”
贵的不一定好,好的却一定贵,这会所档次不低,绝对不会用假货骗人,所以选贵的就对了。
侍者闻言双眼一亮,开一瓶最贵的红酒他单是提成就比他一个月的工资还高,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少爷,竟然出手如此大方,得亏他当初培训的时候好好学习了,在这种地方绝对不要以貌取人,否则就错过这么大一个单子了。
刚才同事看来人是一个少年,还是单独一人前来,都没人愿意过来服务,还是他秉着职责过来了,现在看来还是他运气好。
“好的,先生请稍等片刻。”他语气都难免几上了几分欢悦。
在他去拿红酒的时候,同事看到他拿的是最贵的,当下都有些羡慕嫉妒,要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舍得这么大手笔的,包厢那些客人不算,他们这些只能在大堂服务的能拿到这么一笔大单子就跟天上掉馅饼一样。
早知道,刚才就不会那么不情愿了。
郝日天翘着腿靠坐在沙发上,心里却还在琢磨着唐琦是谁,在侍者将酒拿过来帮他开瓶的时候,他将桌面上的菜单拿过来,在侍者将开好的红酒放到他面前,开口,“我要这几道菜。”
一份牛排,一份大虾,一份牡蛎,一份生鱼片,侍者点头,“好的,请先生稍后片刻。”
高级会所服务就是好,十几分钟后,郝日天就吃上东西了,一个人吃未免有些不得劲,他喜欢有人陪着,当即指了指对面的位置对侍者道,“坐下陪我一起吃。”
侍者只犹豫了一瞬间就听话的坐下了,因为这样的例子并不是唯一,见他坐下后却不动,郝日天抬了抬眼,“吃啊。”
说话的同时还给他也倒了一杯红酒。
侍者这下是不吃都不行了,他意思意思吃了几口,又抿了几口红酒,这样的红酒如果不是顾客要求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喝,喝了几口后他就戴上手套开始帮郝日天拨大虾,郝日天倒是没拒绝,一边吃一边跟他闲聊。
“你刚才说的唐琦是什么人?他什么时候上台表演?”
侍者闻言一愣,居然还有人不认识唐琦?
想是这么想,回答起来却一点都不慢,“唐琦是新晋的音乐天王,号称音乐圈百年难得一见的音乐才子,十点的时候正式登台。”
作为娱乐圈的音乐天王,唐琦微博粉丝就有五千多万,比起很多老牌歌手的号召力都要强,却能被请到这么一个会所来演唱,单是如此就看得出会所老板的能耐了。
郝日天却挑了挑眉,“你们会所老板请一个音乐天王来这里唱歌,是不是有毛病?”
至于什么百年难得一见的音乐才子,这些话听过就算,娱乐圈真真假假,谁知道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侍者表情一噎,他一个小小的服务员怎么敢腹诽老板,讪讪道,“今天是会所成立十周年,老板是想庆祝一下。”
他只能这么解释了。
好在郝日天并没有为难他的意思,看了一下时间,都九点半了,还有半个小时唐琦就上场了,他倒要看看那个音乐天王是不是名副其实。
有吃有喝,还有人帮着剥虾,郝日天倒是美滋滋的,许是老天爷都看不过去了,正吃得美呢,突然就被人打扰了,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顺势抬头,一声惊呼随即响起。
“燕奇,真的是你啊,我还以为看错了,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你,你都请了好几天假了,什么时候去学校啊?”
郝日天看着这个神色惊喜的少年,整个人仿佛被雷劈中一般。
学学学学校?
他居然忘了这茬,燕奇可还是个高三应考生呢,因为母亲去世的原因请了几天假,郝日天穿越过来后接收了记忆顺带就将这一点抛之脑后了,他怎么可能真的乖乖去上学?
谁他妈知道出来吃点东西也能碰到同学!!!
眼前这个少年,郝日天飞快的翻了一遍记忆,可不就是他们班的班长常乐么?
燕奇在此之前一直都是个开朗阳光的少年,并且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跟班上同学关系也很不错,作为班长的常乐跟他关系还挺好,因为大堂的灯光有些忽明忽暗,常乐看到熟悉的身影还有点不太确信,特意过来确认了一下,没想到真的是燕奇。
“你一个人啊?今天是我们班孟柔的生日,陈晨得到消息说君达今天会请唐天王来这里演唱,就带了班上几个关系不错的同学一起来这里庆祝了,你跟我们一去吧!”常乐很热情的邀请。
陈晨是他们班上名副其实的富二代,刚开学没多久就追求他们班的大美女孟柔,持之以恒的坚持了两年多,这次请大家来君达也是为了给孟柔撑场子。
来了君达后,常乐才知道这里的消费居然如此之高,这让他更直观的见识到了有钱人的世界,更令他没想到的是燕奇居然也来得起这样的地方。
跟燕奇认识大半年了,他完全没想到燕奇居然也会这么有钱。
郝日天咳了两声,拒绝道,“我就不过去了,你们好好玩,陈晨也没请我,我去了让他会不开心的。”
燕奇所就读的一所教学质量很高的高中,燕阳也在这所高中,相比较燕奇这个真正的燕家继承人在学校的低调,燕阳反倒要高调很多,燕奇并不会刻意去炫耀自己的身世,燕阳却很喜欢别人捧着他的感觉,那大大的满足了他的自尊心,因为他高调的举止,在整个高三还挺‘有名’。
但在燕永安真正将燕阳带回家之前,燕奇都不知道燕阳是他爸的私生子,哪怕见过燕阳,觉得燕阳跟他爸长得有点像也没往那方面去想。
何其可悲!
至于跟同班同学继续打好关系,郝日天也不是一定要的,就说那个富二代陈晨就对他很是敌视,因为燕奇成绩好,长得也好,还是有不少女生对他有好感的,陈晨敌视燕奇的原因就是他追求的孟柔对燕奇有几分意思,这在郝日天眼里就跟小孩子打闹一样,他完全不会放在心上。
按照他的计划,等到成年后将燕母留给燕奇的股份继承后,再将渣爹和小三一家打落尘埃就是他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最多两年,所以学校同学什么的,如果不是被常乐碰到,郝日天还真要忘得一干二净了。
常乐听了郝日天的拒绝神色略微有点尴尬,无他,班上同学都知道陈晨对燕奇很是敌视,他讪讪的摸了摸鼻尖,“呃,那好吧,你什么时候去学校啊?”
郝日天沾了一片生鱼片吃掉,“再说吧。”
常乐也不是没有眼色的人,看得出来郝日天情绪不高,指了指自己班上同学所在的方向就过去了。
他刚回到座位就有同学问他,“真的是燕奇啊?”
他们现在还只是高中生,能在这里消费得起的绝对令人刮目相看,就算少有的几个家庭条件足够,但以他们的年龄,他们父母也不会给他们那么多钱让他们随意挥霍。
所以能请得起他们来这里的陈晨大大的出了风头,燕奇这个意外就更令他们惊讶了。
坐在一旁的孟柔也忍不住看了过来,常乐点了点头,“的确是燕奇没错。”
“哇,看不出来啊,燕奇家居然那么有钱。”同学不由咋舌。
陈晨见孟柔往那边看了好几眼,忍不住冷哼了一声,“谁知道他是不是故意充大头!”
今天来的同学因为都沾了陈晨的光,其中不乏一大半都是唐天王的粉丝,所以听陈晨这么说,除了干笑两声还真不会说什么。
常乐却垂眼遮住了眼底的讽刺,他刚才可是看到燕奇桌面上放了一瓶单价十几万的红酒,他们来的时候他特意看过酒单,陈晨可是都没舍得点这么贵的酒,这足以说明燕奇根本就不差钱,不过他也没必要在这个时候跟陈晨争辩这个就是。
时间很快就到了十点。
十点整的时候,唐琦果然出现在了舞台上。
大堂里坐着的唐琦的粉丝占据大半,在唐琦出现后,整个大堂瞬间沸腾了起来。
作为新晋的音乐天王,唐琦不止歌唱的好,模样长得也好,二十四岁的青年身高腿长,五官秀丽,穿着一件薄薄的针织衫,一条修身的牛仔裤,好身材一览无遗。
听着大家的欢呼声,唐琦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对准话筒开门见山道,“我是唐琦,一首《囚鸟》送给大家。”
随着伴奏响起,唐琦直接唱了起来,他的声音温柔又缠绵,刻意压低的时候有种让人耳朵都要怀孕的感觉,的确非常吸引人。
众人都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接,不过囚鸟是唐琦成名后第一张专辑的主打歌曲,这里很多人都会唱,唐琦的感染力也的确很强,没一会儿很多人就跟着一起唱了起来。
常乐班上的几个女生都眼泪汪汪了,“唐天王真的好温柔,唱的太好听了。”
郝日天这个时候也已经吃饱喝足了,端着一杯红酒慢慢的辍饮,盯着台上的唐琦看了几眼,末了感叹了一句,“屁股挺翘。”
坐在他对面的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