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粥出锅的时候,三个小的早早就闻到了甜甜的味道,围拢在灶头边等着吃饭。
他一人给盛了一碗粥,放在桌子旁。
三个小的早早就已经坐在桌子旁了,但一直到他坐下,拿起筷子,三人才小心翼翼拿起筷子喝粥。
“哇,甜的~~”陆斯月只抿了一口,就尝到了粥里的甜味,幸福地抬头看着陆斯羽。
除了她之外,另外两个却一直在默默喝粥,但是从他们的速度来看,这次的粥确实很合胃口。
因为这一顿的粥是甜的,所以陆斯羽没有放咸菜,只是单纯的一碗粥,但即便如此,三人还是吃的很幸福,就好像这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一样。
陆斯羽微笑:“下次给你们做皮蛋瘦肉粥怎么样?”
“皮蛋瘦肉粥?那是什么?”陆斯月瞪圆了眼睛,农村里的吃食一向如此,简单到简陋,也不会有太多花样。
皮蛋这东西在这个时代自然也是有的,只是于农村人而言,这东西还是有些稀罕的,也不会特意花钱去买,至于皮蛋瘦肉粥,更加不会有人去钻研。
陆斯羽也没有不耐烦,一点点给陆斯月说皮蛋瘦肉粥是什么,从做法到味道,揉碎了掰开了,像是讲故事一样讲给她听。
“大哥,你不要讲了,乐乐都流口水了。”陆斯云突然说道。
陆斯羽抬头一看,果然看到陆斯乐嘴角留着口水,不禁失笑:“乐乐,把口水擦了。”
“哦。”陆斯乐抬起袖子,直接把口水擦掉,然后看着陆斯羽嘿嘿笑。
还好因为陆斯羽知道小的比较脏,所以在他的衣服外面又套了一层薄的衣服,就是为了洗起来比较方便。
在这个没有洗衣机的古代,洗衣服也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很多时候洗了几件衣服手就冻僵了,陆斯羽初来乍到,也是不想洗衣服,只是没办法,这个家除了他之外,都是十岁以下的儿童,他也不好意思做虐待儿童的事。
为了避免洗衣服,陆斯羽就想出了办法,每个人衣服外面再套一件薄的衣服,这样外衣脏了洗最外面这件就行了,不需要洗里面的衣服。
最里面的衣服也是一样,贴身的衣服套一件薄的,然后再往上加衣服,这样一来解决了大家都没有太多厚衣服的窘迫,也不会出现贴身的衣服经常不换的情况。
一开始想出这个办法的时候陆斯羽都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机智了,可是转念一想,他一个大男人,竟然也会操心起这些琐事,实在不是什么风光的事。
在现代的时候,他不想结婚有两个原因,一是没有找到喜欢的人,二就是不想操心这些家庭琐事,可是现在好了,虽然还是没有找到喜欢的人,却自带三个拖油瓶,不操劳都不行。
心累啊。
下午吃完饭,陆斯羽打发了三人让他们出去玩,自己锁了门,在淘宝上买了一把大剪刀、几斤棉花和一台小型缝纫机。
这些东西倒是都不贵,加起来也就百来块钱,可是一想到他竟然做起了缝纫的工作,就觉得心情无比悲伤。
至于缝纫的工作到底是什么,其实就是拿出布照着T恤的模式剪,形状淘宝上都有,他只要对照着剪就不会出错,只是大小的问题就不一定了,毕竟他对于尺寸这种事实在是有些迷糊,所以只能照着记忆里的大少再稍稍剪大了一些,然后用小型缝纫机把所有口子都缝上。
第一次实验,里面塞得棉花太多了,失败。
第二次实验,里面塞得棉花太乱了,失败。
第三次实验,不小心缝错了,失败。
第四次实验,咦,怎么没布了?
陆斯羽看着身前的一堆布料,觉得自己果然不是做缝纫的好手,心情无比郁闷。
好在他买的布料虽然不多,但还有淘宝在,直接在淘宝上搜索了相似的布料,买了一大堆之后又开始了新的工作。
他要做的只是背心而已,可是这工作也不是那么容易,首先是棉花乱跑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在淘宝上找了许多棉衣的款式,对照着在背心中间缝了几条线,这些线的目的就是在一定程度上隔开棉衣,让里面的棉絮不会乱跑。
好不容易做完了第一件,他看着成品还是觉得不忍直视,直接把它扔进了仓库,然后开始做第二件。
他的工作是从大到小,所以第一件做的就是他自己的,因此导致了布料用的极快,第一个残次品被他扔进仓库之后,他的第二件就顺利多了,至少样子看上去比第一件要好看。
有了前两件的经验,接下来的第三件第四件第五件也很快完成,虽然还是不太好看,但好歹也是成品。
做完了所有的衣服之后,他又用剩下的材料随便缝了几双袜子,样子还是不好看,但保暖作用还是在的。
俗话说要暖身先暖脚,这话是一点没错,只有脚热起来了,身体才会慢慢热起来,这几双袜子虽然白天不能穿,但晚上套着暖一暖还是可以的。
把这些都做完之后,他把所有的材料都扔进仓库,然后把衣服放在床边。
到了晚上,陆斯羽又烧了一锅水,帮两个小的洗完,穿上他下午做好的衣服,一穿上就激动地直叫唤,面对毫不知情的陆斯月又是一脸得意。
不过没过一会儿,陆斯羽就直接把衣服递给了陆斯月,让她洗完后穿在里面。
虽然陆斯月还是一个八岁的小女孩,但关于洗澡这件事,他还是让她自己一个人完成,这个年纪的小孩就算是在现代也该有男女之别了,更不用说是在古代。
洗完澡出来的陆斯月自然也是一脸的兴奋,塞了棉花的背心要比想象中暖和许多。
晚上睡觉的时候,陆斯羽也将四人的被窝分开,陆斯羽一床,陆斯月一床,陆斯云和陆斯乐一床,算是开始了新的改变,再加上这几天天气比较好,被子也是晒过的,睡在里面还有一点阳光的味道。
这一晚,所有人都睡得格外舒适,身上脚上多出来的存在像是多了一层隔离层,紧紧锁住了温度,甚至于早上醒来的时候,还有些赖床,想要在暖乎乎的被窝里多呆一会儿。
作者有话要说: 陆斯羽:会养孩子会做饭还会做衣服,我觉得自己真是老牛逼了!!!
庄锦寒:对!
陆斯羽:跟你有啥关系→_→
庄锦寒(目前还是路人甲):QAQ
第19章 再遇某人
虽然陆斯羽自制的棉背心手艺不怎么样,但好歹也是一种保暖的手段,对于这个只剩四个孩子的小家而言,多出一件棉背心也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至于村子里的大家,自从知道卖木炭的方法是陆斯羽想出来之后,大家每次碰到陆斯羽都会大肆夸奖几句,纷纷表示不愧是读书人,不仅有想法,还能把想法变成钱,比其他读书人厉害多了。
村民的想法很简单,谁能给他们带来好日子,谁就比较厉害。
这次陆斯羽卖木炭的主意不仅改变了陆大伯陆二伯家中的情况,也改变了村里许多家庭的情况,不说一发致富,好歹能够游刃有余地迎接还有半个月就到来的新年。
在天气晴好,积雪消融之后,大伯家的大儿子带着儿媳妇也回来了。
陆大伯的大儿子叫陆有地,十分简单粗暴的名字,与陆斯羽四人的画风迥然不同,但这个名字也有陆大伯对儿子的衷心期待,毕竟在农村里,有了地就代表这个家会越过越好。
这次是陆有地媳妇家里有喜事,所以两人去了老丈人家,只是没想到刚走不久就开始下大雪,也没法回来。
这不,雪刚刚停下,两人不就回来了么。
“爹,我刚一进村就听说了,三叔和三婶是不是?”陆有地是个忠厚的老实人,一回家就关心起家里的人,虽然陆家大家庭早就分了家,但他作为陆家老大家的老大,从小就觉得自己应该承担起一些责任。
“也是你三叔三婶运气不好,往日里也不见出现什么意外,这次偏偏遇上了雪崩。”陆大伯叹着气,对于三弟和三弟媳的去世还是有些遗憾。
“那小羽他们?”陆有地皱着眉,想到三叔家还剩下四个孩子,作为老大,他绝不能置之不理。
“小羽那孩子啊,哈哈哈哈,”陆大伯知道自己儿子在担心什么,突然松了口气,拍拍他的肩,“你就放心吧,小羽那孩子可比我们聪明会来事,他可以养活自己。”
“啊?可是小羽身体不是一向很虚弱么,爹,三叔家里只剩下四个小孩,我们不能不理啊。”陆有地还以为陆大伯打算置之不理,有些不太认同。
“瞎说什么呢,”陆大伯抬起手照着陆有地的后脑勺就拍过去,“你爹我是那种人么!”
“可是爹你刚才不是说……”陆有地疑惑不解。
“小羽比我们会赚钱,现在手里起码还有一贯多银子,只要省着点用一定能好好过下去。”陆大伯乐呵呵道,丝毫不为陆斯羽四人担心。
“这么多?”陆有地瞪大了眼睛,“可是三叔家不是?”
“这就是我说的小羽的本事。”陆大伯这般那般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全部告诉了陆有地,最后还是忍不住感慨,“要是你三叔有小羽的本事,也不会落得现在这个地步,那个家也算是被小羽撑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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