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是罪,胖也是罪,合一块儿了就是过街老鼠。】
【我在想,那些键盘侠,无脑黑是不是各个都长的貌美如花?】
【在网上暗搓搓骂人的那些人,就像是阴沟里的老鼠一样,自己见不得光还总是出来作妖。】
——
不知不觉谭莳的名气已经大起来了,发一条动态,动态下面就有一堆的评论,但是随着名气越大,又因为是在参加比赛,所以也容易招黑,那点黑历史反复的被人扒出来说。
歌手里面不是没有和谭莳一样的,但是反差再大也没有像他这样被黑成炭。不过是因为时机不对,暴露的方式太粗暴。
也可以说是他还没有足够的名气,没有展露出足够的实力。
初赛第二场四十进二十,谭莳向雨田石打听了一下B市比较好的录音棚。
雨田石告诉谭莳之后,还和谭莳谈论了一下合租的和事情。
雨田石:你和他相处的怎么样?住的还习惯吗?
伏瑾:小慕很好,他做的饭菜很好吃。住的很习惯。
雨田石一脸纠结的看着伏瑾的回复,心道,这才多久啊,居然就叫小慕了?这进展是不是太快了一点?而且让小叔做饭?恐怕爷爷奶奶也没有吃过小叔叔亲手做的饭菜吧?这也太宠了!
住的习惯,你当然住的习惯啦,小叔叔那人虽然在感情方面单纯吧,但是他聪明啊,真想泡你那肯定伺候的你舒舒服服的。
伏瑾享受的这待遇要是被家里人知道了,还不醋死了。
不过小叔叔见了伏瑾的样子还对他那么好,是不是说明伏瑾长的其实还不错?要是真相网上描述的那样……雨田石想到周慕风光霁月的模样,心道,小叔叔应该不会那么重口味吧?
别说是比小叔叔长的好看,好歹得是能入眼,能小口的吧?
想到那个帖子里伏瑾的照片,雨田石胃里翻滚想象无能,实在没有办法想象小叔叔抱住伏瑾的样子……只能祈祷伏瑾现在减肥成功,最后成为了一个小帅哥……吧。
不过话说回来,谭莳和小铃铛不是有那么点苗头?证明伏瑾应该是喜欢女人的,那小叔叔怎么办?
呸,他想什么呢,要是伏瑾不喜欢小叔叔更好,这样小叔叔到最后也会放弃。周家怎么可能会让一个男人进门?尤其是这么优秀的小叔叔。
小叔叔还没成年,伏瑾甚至有拐带未成年的嫌疑!
越想越觉得应该要拆散这两个人,反正也不会有结果的,要拆得乘早,感情深了就麻烦了。
但是要怎么做呢?
他还不能恶意搞破坏,否则被小叔叔发现了有他好看的。
难道要打压伏瑾?那也没什么意思,伏瑾的名气和实力摆在那里,就算离开了雨田公会去别的工会照样能混的风生水起。
伏瑾:你说小慕是你朋友?
雨田石:对啊,怎么了?我家和他家祖辈有交情,我家里人让我带着他。
雨田石说这话的时候十分酸爽,一点也不为自己谎言而难为情。
伏瑾:他多大了?
雨田石:还没满十七周岁。
谭莳一愣,仔细的看了办法,却还是有些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周慕还没满十七岁?
还真是个孩子啊……
雨田石:他家庭很显赫的,你不要对他大亲密了。
伏瑾:???
雨田石:否则有抱大腿的意思啊,他就算不那么想,他父母也会出来干预的。总之,你就好好的住哪儿,可以和他做朋友,但是别太殷勤。
周慕的身世很不一般,所以若是太殷勤的话会被认为是另有所图。谭莳想了想,觉得雨田石的话也是有道理的。
而且阶级不一样,便会有着天然的,不可调和的矛盾。
雨田石自以为给谭莳洗脑很成功,谭莳也觉得自己现在的身份确实不能对周慕太殷勤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考虑到周慕的反应。
周慕:陪我去买菜。
谭莳二话不说关了电脑就去了。
准备好了一堆的话势必要让谭莳认识到差距,然后对周慕死心的雨田石:……
头像怎么灰了?
喂!我还有话没说完呢!
谭莳陪着周慕去超市买了菜,还买了些零食。
谭莳推着篮子,见周慕不停往篮子里丢零食,忍不住问道:“你喜欢吃零食?”
“你每晚都要熬夜,这是给你准备的。”
见周慕又丢了一包有友的鸡爪进去,让谭莳纠结不已:“我在减肥。”
“你运动量很大,不需要担心。”
“这个对嗓子不好。”
“我看你不忌口啊,煎炸的,辛辣的你都吃。”
谭莳无奈的笑笑。
他确实不需要和别的歌手那样忌口,不能吃煎炸,不能喝饮料,不能吃的太辛辣之类的,甚至也不需要太注意对嗓子的保养。
这就是他那些锻炼的好处了。
就如他的皮肤,他做的那些锻炼让体内的毒素也跟着一起排出了,最先看出效果的就是他的皮肤。原主的皮肤有着一层暗黄色的油脂,毛孔里还蕴藏了许多脏东西,而他却让这些东西都随着这些汗水被带了出来。
他的眼睛的变化也很明显,原主的眼睛浑浊,但是经过这两个月,他的眼睛也变得清亮了起来。
锻炼对人体的影响很大,好处多多,而谭莳是把这个过程加快了而已。
谭莳随手拿了一包看起来很美味的辣条,周慕眼睛一瞥道:“放回去。”
“怎么了?”
“这个吃了太伤牙齿,也伤胃。”周慕见他还不死心的拿着一包辣条,直接伸过一只纤瘦秀美的手,非常嫌弃的捏着那包辣条,将它放回了原来的地方。
谭莳见周慕的表情严肃,只好将留念的视线从红彤彤的辣条身上收了回去。
周慕带着谭莳买了不少东西,从买菜到买零食,然后就是给谭莳买的日常用品之类的,接着他一边对推着推车的谭莳道:“这家超市的衣服不好,我待会儿带你去店里买。”
谭莳刚想说不用,衣服够穿,周慕就淡淡的扫了他一眼,谭莳立刻就噤声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听话,准确的说是很在乎周慕。
难道是因为他很可爱?
谭莳走在后面,看着少年纤腰窄臀的背影,弯了弯眼眸,嘴角不经意的就带上了些笑意。
当他们付完款的时候,周慕把大部分东西都提了,只留了几个量轻的袋子给谭莳。谭莳想帮忙提几个,周慕却一言不发的越过谭莳走在了前面。
明明很纤细的身体,这么看着竟有一种很宽厚,很有安全感的感觉。
他们走后,暑假做暑假工的销售妹子一脸荡漾终于毫无顾忌的表露了出来。
长发妹子捧脸一脸梦幻:“好萌,好暖!”
“天啦,这就是年下攻吗?”另外一个穿着红色制服的妹子也是捧脸笑:“虽然看起来年纪不大,但是男友力满满呢!”
“那个白白胖胖的小哥年纪也不大啊,顶多就大个三四岁吧,算不上年下啦。”
“恩恩!虽然那个小哥微胖,但是也很好看呢,等他瘦下来又是一个大帅哥!你是没有看到他宠溺的笑,我的心都跟着酥了!”
“我看见了,好苏好苏!这一对真的好萌好萌啊,没想到三次元也能见到这么萌的,简直太幸福了。”
“我还拍了照,待会儿发到微博去秀秀,那个小少年真是太帅了,长的这么好看已经不多了,我说的不包括那种化了妆打了光还要PS的。”
“你也发我一份呗,我存着自己萌!”
和周慕买东西废了不少的时间,让谭莳只能第二天再去录音了。
当他穿上周慕给他买的衣服时,他发现他已经可以穿上正常码数的衣服了,而且穿起这些高档的衣服,比他随便买的大码男装好看的不只是一点两点,这真是一个意外之喜。
吃完饭,谭莳拉着周慕进了房间:“一起来唱歌。”
周慕摇头道:“我不会唱歌。”
谭莳以为周慕是谦虚:“你唱的明明很好听。”
“我是说我没有学过那些歌。”
周慕鸦羽一样的睫毛一遍遍的在白嫩的肌肤上刷过,谭莳看的入了神,也有些心疼。
谭莳脱口而出:“我教你。”
“好。”周慕似乎是考虑了一番,最后还是答应了。
谭莳高兴的把周慕摁在床上:“我选两首合唱的歌,我们晚上可以合唱。”
周慕的记忆力很好,学习能力也很强,谭莳惊讶的发现那些歌只要放两三遍周慕就都会唱了,连一些细节的调子都记得清清楚楚,一点也不走调。
而谭莳要做的就是教会他一些技巧来弥补他嗓子没有经过锻炼的缺憾。
徒弟太厉害,师傅也非常乐意教,一晚上周慕就学会了许多首歌。
谭莳爬麦的时候欢迎的人就多了起来,更让粉丝们激动的是黎明雨也紧跟其后。
【黎明雨真的看上了伏瑾了吗?】
【大神这是要动真格了啊!】
【伏瑾大大最近桃花运真旺,不知道土豪菌会不会来,要是一起,那就太棒啦o(*≧▽≦)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