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然谭莳成为了星际海盗,但是在星网上人气还是居高不下,他所做的事情也被人所理解。
杀人偿命,有仇报仇,这对谭莳来说是无可厚非的,这样做反而让人很欣赏。虽然他的行为不是那么的让人赞同,但是作为局外人却没有立场指责。
谭莳在这个世界待的时间比他自己想象中的要长,象征性的报复完那个家族后,他无所事事,原本计划好的行程也因为少了一个人而变得索然无味了起来。剩下的时间里,他等待着自己的衰老,忍耐着长久却无聊的时光。
终于有一天,他于离开了这个世界。
在闭眼的那一刻,周慕这个名字在他的唇齿辗转而过,一声呼唤似是一声叹息。
如果再次遇见……
————
“恭喜你又完美的完成了一次任务。”系统的声音在谭莳的脑海中响起。
“嗯。”
谭莳在交易空间里睡了一觉,再次醒来时神清气爽,之前有些压抑的阴霾感一扫而空。
唯一不变的是,他还记得周慕。
“下一个世界没有任务道具。”系统道。
“好。”谭莳随意的点了点头,道:“开始吧。”
“好的。”系统的声音格外的低沉。
谭莳再次醒来时是在一张格外柔软蓬松又舒适的大床上,他第一反应是,这次的委托人大概在物质上待遇不错。在接收回忆的时候,便发现果然如此。
原主叫冉朦,超级有钱,虽然有钱能干的仅仅是他的父亲,不过因为他是独生子,他父亲的钱迟早都是他的,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还是个受宠无比的独生子,他这一辈子本该无忧无虑,活成让人羡慕嫉妒恨的人生赢家模式,但是却依旧在无病无痛下英年早逝。
冉父是个好父亲,在冉朦的母亲死后为了冉朦的成长着想没有再娶,外头有情人却从不会带回来,有私生子也绝对不会让他们去冉朦面前碍眼,这财产上也是早早就立了遗嘱,90%都是归冉朦所有,剩下的10%才是给他情妇和私生子的安置费,不可更改,若是冉朦死亡,属于他的财产全部捐献给希望工程,这就杜绝了财产之争。
冉朦含着金汤匙出生,从小到大一点委屈都没给吃,长大后除了娇气单纯了点,硬是也没给长歪,天使的外表,善良的内心,还有他的身份,让他在在学校一直很受人欢迎。
唯有在大学时他的一个室友对他格外的冷漠,对方与众不同的态度使他起了兴趣,最后竟然喜欢上了对方。
喜欢上一个男人不是问题,但是喜欢上一个不喜欢自己的男人,甚至不喜欢男人的直男就很有问题了。
爱情使他盲目,他开始迎来了迟来的叛逆期,为了“吸引”心爱之人的注意和喜爱,他开始伪装成女生,成为了一个很合格的伪娘,很多男女依旧为他折腰,偏偏那人对他更加避之如蛇蝎。
那人学业上很优秀,是以优秀毕业生,毕业生代表人物的身份毕业离校的,在这之前也早就开始创业,开了一家游戏研发公司,毕业后第二年就开始上市,五年后崭露头角,成为商场新秀。
虽然冉朦比对方更有钱,却感觉到了自卑。
然后已经不敢去接近了,最后因此害上了相思病,变成了一个只会躲在自己房间里与电脑为伴的死宅。
谭莳:“……”
冉朦成为死宅后喜欢上了打游戏,看小说,看动漫。他非常喜欢一本小说,也喜欢这本小说改编成的动漫,但是突然的,这本小说被人抄袭卖了影视,这部动漫被商人瓜分利益之下成了牺牲品,巨大的愤怒让他熬夜去网上打鸡血骂人,但是或许是他的身体太弱鸡,又或许是因为愤怒的感觉太激烈局促,在某个深夜里,徒然猝死了。
谭莳:“……”
这个死因,对得起你积累了不知道几辈子的善缘才投得的这个好胎吗?
第334章 小公举(一)
冉朦是个单纯的人, 他的愿望也很单纯。
第一个愿望,就是保护他所喜欢的那部作品, 让它能好好的创作出来,帮帮作者, 让抄袭原著小说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第二个愿望,是破了自己童子鸡的是身份。作为一个其实已经三十岁了的人, 他虽然内心还很年轻甚至谈得上是幼稚,但是的确年纪不小了,同龄人的儿子都在上学了, 他却连个能拉小手的对象都没有。
谭莳很能理解冉朦的愿望, 但是他不能理解冉朦的执念。
冉朦希望谭莳能以他的形象活下去。他的意思是, 不希望谭莳否定了他,完全将他过去的存在抹去。
虽然单纯,但是却并不单蠢,他意识到了之前很多委托者没有意识到的一个问题。他们从来只是让谭莳为他们完成任务,为他们逆袭,却没有想过让谭莳延续他们的存在。
某种意义上, 谭莳的很多行为确是抹去了委托者的过去。
若是冉朦没有这么要求他,他会从改变冉朦的形象开始着手去完成任务。他吃定了自己能打消他人的怀疑, 接受他的“新形象”, 毕竟谁会随便怀疑别人的身体里换了一个灵魂呢?
但是哪怕他做的再好, 也不是“冉朦”。
这对冉朦来说,谭莳这样做是在全面否定他,他不希望这样。
对此, 谭莳当然是选择满足他。
只是冉朦是个死宅加伪娘的形象,对谭莳来说,前者没有什么伪装上的技术难度,但是后者却难度非常大,不仅需要心理强大,还需要很强大的各种技术,比如化妆,造型,说话语气,演技……谭莳将脑海里的记忆过了一遍又一遍,重点放在冉朦的一些生活习惯上,他发现,冉朦这个委托者在此刷新了他心中的下限。
冉朦当初会开始伪装成女孩子是为了那个喜欢的人,后来这种癖好却渐渐的融入了他的生活,成为他无法摆脱的一种习惯。
他是在让自己像一个女人一样活着。扮演这样一个角色,大概也是一种挑战。
身上黏黏糊糊的难受,谭莳看了一眼现在的时间,早上六点。如果冉朦没有猝死,现在这个时间就应该去洗个澡睡觉去了。
谭莳按照记忆走进衣帽间,停在了放睡衣的柜子前,看着那一排的女式睡衣,面无表情的掠过了吊带,低胸等等蕾丝小花款,在最后一排中选择了唯一的一件宽松版型的白衬衫,
衬衫虽然只到大腿根,略性感了点,但是素素净净的至少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这是在谭莳看来。而在冉朦看来,这是一件他最想洗完澡穿到周慕面前,最好能让周慕看了就硬的情qu衣。
这个名字……谭莳脚步一顿,周慕?
周慕这个名字,唤醒了谭莳的两段回忆。
这是巧合,还是必然?
谭莳洗好澡,涂了身体乳后坐在沙发上,敷面膜,涂脚趾甲。
将正红的指甲油覆满指甲面,谭莳揭了面膜,躺在沙发上闭上眼睛,等着油干。等着等着他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再次转而清醒的时候,门外传来敲门声。
谭莳没起身,扬声道:“请进。”
冉朦特意学过女声,学着学着居然已经有些忘记了本音,现在正常说话的声音不太低沉浑厚,也不清脆甜美,而是一种很雌雄莫辨的声音,还带着几分沙哑,不难听,反而别有韵味,虽然冉朦并不满意就是了。
门被推开前谭莳拉了一块毯子盖住了自己的大腿。
谭莳看向门口,发现敲门的人是冉父,不过对方的身边还跟了一个人,在看到对方的摸样事时,谭莳将手边的指甲油撞倒了。
七王子,周慕?
对方和上个世界的七王子长相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差别就在于眼前的人看起来更加的成熟,气质也大不相同。
冉父瞥了一眼桌面上的指甲油瓶,不气反笑:“朦朦今天要出门吗?”他知道冉朦出门前都是要好好打扮一番的。
“嗯。”谭莳的视线从周慕的身上收了回来,把脚朝冉父那个方向抬了抬,笑道:“好看吗?”
“好看。”冉父没看仔细便满口夸赞。
周慕的视线从谭莳的脚上梭巡而过,直到若隐若现的大腿上才收了回来。
粉嫩的脚,鲜红的豆蔻,修长漂亮的腿,哪哪都是好看的,哪怕对方同是个泥捏的男人。
谭莳似是满意的抿唇微笑,坐的端端正正,宛若一个淑女。
冉父虽然尊重儿子的选择,但是他还是时不时会感觉到辣眼睛,面对儿子某些动作和举止他有时候也是真的扛不住。他下意识的看了眼身边的青年,见对方表情没有丝毫的波动,并不因为谭莳“与众不同”的举止神态表现出厌恶恶心的情绪,在心里点了点头。不愧是新一代里头的佼佼者,年纪轻轻有现在的成就,就说明了对方的确不是个简单的人。
半小时后,谭莳坐到了周慕的车上。
谭莳对冉父说他要去逛街买新衣服,冉父就让周慕陪他去。
冉父并不知道冉朦会变成这样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周慕,只是现在他和周慕有合作,周慕又自称是冉朦当初关系不错的室友,所以干脆让两人去叙叙旧,培养一下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