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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傻白甜的春天 番外完结 (辰尧)


  却没想到,本来信誓旦旦地说要支持他的戎国汗王死了,他被一直看他不顺眼的弥鹰抓住,软禁起来。
  而当他已经没了夺位的意志,甚至都不想要再活下去的时候,贺兰豫之,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一切都像是一场梦。
  “等到西戎打下来,我便带着他回去。”贺兰豫之没再看贺兰云之,和弥鹰说道,弥鹰自然点头,他也没想到,一个大楚的皇子就能换来这么多的东西。
  只是弥鹰无意去夺取大楚的领地,虽知中原富庶,乃是流金之地,却还是更加喜欢苦寒的西北。

第49章 .从军行(五)

  贺兰豫之不知道和贺兰云之说什么, 贺兰云之对着贺兰豫之更是没法开口,二人相顾无言,贺兰豫之确定贺兰云之无事,便走了。邱白晨在一边看着他们兄弟,心中也很是感慨。
  “你难受么,难受的话我肩膀借你靠一靠。”回到帐篷里, 邱白晨对贺兰豫之说道, 贺兰豫之本来还沉浸在和兄长重逢百感交集的气氛之中, 心中有点堵,结果听到邱白晨这样说,不禁失笑,无奈地看着他。
  “我和他并没有多少接触。”贺兰豫之说道。
  “血缘关系和其他的关系不一样的, 就算是离开了很久, 也要比一般人亲切一些, 没事, 我懂的,你要是想哭可以靠着我肩膀哭一哭嘛。”邱白晨这样说着,故意逗贺兰豫之开心, 贺兰豫之没去趴在他肩上哭, 他拍拍贺兰豫之的肩膀, 反倒是把头靠在贺兰豫之肩膀上,闭上眼睛。
  “嗯, 我知道你懂。”贺兰豫之拍拍他的背, 心里舒服多了。现在他还有时间和邱白晨腻歪, 不过几日之后,弥鹰就拨出大军准备出征。因为贺兰豫之的到来表现出了大楚的诚意,弥鹰自然也要拿出诚意,他也亲自出征,和贺兰豫之一起,顺便保护贺兰豫之的安全。
  不过戎国本来就和大楚不同,大楚如今正是盛世,国内经济以农业和工商业为主,百姓比以往时候都要富足。虽然大楚周边小战争不断,但大战是没有的,所以大多数人都偏重于文,更喜欢和平。
  而戎国位于西北之地,这边都是马背上的民族,国家都不算很大,大多游牧,随着季节迁移,为了争夺领土,努力活下去,打仗就非常多。而且他们的主食是肉和奶,生得更加强壮,个子高,肌肉有力,骁勇善战。
  一国之君亲自领兵打仗是经常的事,先大汗之前也都带兵扩张领土。
  出发之日,贺兰豫之一身甲胄,身材挺拔,较之弥鹰显得瘦弱很多,但脸比弥鹰好看的太多。邱白晨很是喜欢他这样,穿着甲胄的贺兰豫之帅的很,让人很想要把他的衣服都扒掉。
  弥鹰肌肉虬结,孔武有力,他的铠甲更重一些,防护能力更强。他所骑的马也是极好的马,论速度和贺兰豫之的黑马御风不相上下,耐力和载重能力还要更好一些。
  贺兰豫之和弥鹰在前面骑马,邱白晨不会骑马,就坐在特别安排的马车上面,马车就跟在贺兰豫之他们身后,永远在贺兰豫之的视线中。这马车虽然从外面看起来有点破旧,里面却布置得十分豪华,厚实柔软的虎皮垫在车里面,邱白晨可以在车上舒舒服服地躺下来,顺便喝点奶茶,马奶酒,吃点牛肉干,除了颠簸一些,滋润的很。
  不过他才滋润了两天就到了东戎边境,王都来的大军和边境军队汇合,交接事务。这次大楚出兵的事情并未特意隐瞒,西戎前段时间就已经得到了东戎寻求到了大楚联合的消息,因此将兵力几乎全部集中在了边境,利用地形优势,严密防守,不给弥鹰可趁之机。
  弥鹰的父亲先大汗是得了急病去世的,他死之前都没想到他会还不到五十岁就一命呜呼,根本就没有考虑继承人的事情。他有五个儿子,二王子早亡,两个小儿子年纪还小,不成气候。大王子弥恒和三王子弥鹰年龄相仿,母亲也都比较受宠,是王子中最有势力的两个,继承人本来也该由他们两个中产生。
  弥恒和弥鹰斗了十几年,先大汗还未确定下来谁来继任汗位,就死了,他死后,这两个儿子率领各自的军队争夺汗位,没分出胜负,竟然分裂了戎国。
  大王子弥恒比弥鹰大一岁,和弥鹰一样,从小习武,在武艺和打仗方面,和弥鹰不相上下。而且他的母亲是正宗的戎国贵族出身,不像弥鹰的母亲是莒北国人,他不是正宗的戎国血统,因此大王子得到贵族的支持要更多。
  但戎国和周围各国联姻频繁,混血非常多,王庭之中也有不少的混血和外族官员,这些人都更加支持弥鹰,希望能够打破血统的界限。
  此次贺兰豫之带了五万大军前来支援,西戎兵力,估计最多也只有十五万,这还是在戎国人全民皆兵的情况之下估计出的。
  不过东戎兵力也不算多,东西戎国分裂的时候,弥鹰得到的军队人数要比西戎还要少一些,东戎的领地大,但人口要少一些。不然弥鹰就不会用贺兰云之来和大楚交换,让他们帮助自己夺回西戎领地,统一戎国。
  “明日从这里攻进去。”晚上,帐篷里点着油灯,弥鹰,贺兰豫之与大楚和东戎此次前来的将领,看着沙盘,商量着要如何出兵。
  这时候邱白晨就不方便参与,他在贺兰豫之的主帐里面拿着一本书看,很久没做花灯了,手有点痒,就只能晚上缠着贺兰豫之做些少儿不宜的事情解闷。现在刚过了年,戎国边境冷的要命,主帐里烧着炭火盆,邱白晨窝在被窝里,他身上盖的都是硝过的柔软的兽皮,暖和的很。
  这本书是他带来的书中之一,已经被他翻了好几遍了,邱白晨看得无聊,觉得整本书他都能默下来了,就放下书,躺平了望着帐顶。
  他发了会儿呆,听到外面有动静,就穿上衣服,走出帐篷,就看到几个小兵凑在一起,不知道在说什么。
  邱白晨走过去,那几个小兵看到邱白晨,吓得一个激灵,连忙把东西都藏到身后。
  “王妃。”他们都是大楚的士兵,因为邱白晨之前拦着贺兰豫之的事迹,现在几乎都认识邱白晨。
  “你们在做什么?”邱白晨问。
  “没,没啥。”小兵们往后退,生怕邱白晨抓住他们的把柄。
  “东西交出来我不会告诉王爷的,不然……”邱白晨看着他们手里拿着的东西好像挺有意思,这几个小兵在主账这边,应当也不是奸细之类,他就是想要凑个热闹,因此软硬兼施,逼得他们把东西交出来。
  他们手里拿着的,是几根竹子木头,还有几张薄纸,几根蜡烛。邱白晨挑眉,拿着东西看向他们。
  “你们这是要做什么啊?”邱白晨问道,看他们准备的东西,大概是要做灯?不过军营里做灯干什么。
  “回,回王妃,是我,我之前见过天灯,点了火就能飞起来,我就想着,要是打仗的时候点上,黑天的时候离得很远的地方也能看到亮,应该有用,就想着做,结果也没做成。”那小兵说着都要哭了,邱白晨忍住笑,伸出手。
  “刀拿来。”他说道,那小兵迟疑了一下,把匕首给了邱白晨,邱白晨拿着匕首,削出了竹篾,扎好,又吩咐他们去管伙房要一点浆糊,把纸裁剪好了,糊在灯上,放好了蜡烛,点着了。
  那天灯果然晃晃悠悠地飘了起来,看得小兵们目瞪口呆。他们来自于不同的地方,除了那个想要做天灯的小兵,都没人见过天灯,因此觉得十分神奇。
  夜幕之中,那灯亮的很,虽然和狼烟这种东西比传讯能力弱得多,但是距离的如果不是太远,确实应该很有用处。
  孔明灯除了节日祈愿,本来就有军事通讯的用途,邱白晨之前也没想到。
  “王妃真厉害。”几个小兵都才十几岁,看着邱白晨娴熟的手法,想起他们刚才笨手笨脚的弄了半天都没弄好,脸都红了,对邱白晨也很是佩服。
  “这边没有材料,不然还能做更好玩儿的,这事我回去和王爷说,你叫什么,我和王爷说让你做百户长吧。”邱白晨看着那小兵。
  小兵没想到竟然一下子就能升了官,他看着邱白晨,紧张的有点磕巴。
  “林,林琼。”
  “好,这些做天灯的东西我就先拿着,他们轻易不要放灯,免得惊扰了敌人。”邱白晨直接把他们的东西都没收走了,然后在一群小兵仰慕的眼神之中走了。
  他刚进主帐,就看到侍卫官徐凌在收拾床铺,又往火盆里多加了些木炭。
  “真冷啊。”邱白晨说道,“王爷什么时候回来?”
  “王爷说让王妃先睡,有什么事的话等明日再说。”徐凌回答,看到邱白晨手里拿着的天灯,刚才那个飘起来一点就被邱白晨熄灭了,现在被他拿了回来。
  “这是天灯。”邱白晨道,“点亮之后可以飞起来,在空中发光,若是在黑夜之中,可以做传讯用。”
  “怎样传讯?”徐凌从邱白晨手里拿过天灯,看着说道。
  “白色代表一切都好,红色代表有人偷袭,一个代表不要回来,两个代表赶快回来,用颜色和数量可以表达很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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