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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傻白甜的春天 番外完结 (辰尧)


  而关于开店的各种手续,贺兰豫之也都给搞好了,中间也花了些钱,但是相比能够开业倒也不算很多。
  邱白晨的大作走马灯已经在门口安放好了,牌匾也挂上了,还都用红布遮着。他借着灯会的余热,雇人去宣传自家灯铺开店的消息。大致就是在各种人员密集的地方闲聊,说灯会的事情,然后再说设计灯会的就是邱白晨,他准备在辛方城开灯铺了,开业还有优惠活动。
  文凌的题字也被挂在了大堂正中央,最显眼的位置,好方便大家一进来就能看到。文凌是有名的才女,母舅家又是在辛方城的,所以在这里的知名度也很高。
  经过了几天的宣传愈热,邱白晨的灯铺终于开业。
  开业当天,不少人都过来看这锦绣灯铺到底有什么名堂。邱白晨自己去点燃了鞭炮,在一片热闹声中拉下了蒙在牌匾上的红布。
  锦绣灯铺在辛方城正式开业了。
  开业前三天,凡是来买花灯的,都给打五折,要是买的多还附赠赠品花灯。门口的大走马灯一圈一圈地转动,里面的烛光照着锦绣灯铺的大字,让好多人都忍不住凑过来观看,顺便就进店来买盏灯。
  然而这里的花灯实在是太好看,本来想要只买一盏灯的忍不住买了两盏三盏。辛方城的百姓生活富足,爱热闹,平时买花灯也都尽挑好看的,这会儿好看的多了,更是要多买一些。
  前面的伙计都忙得脚打后脑勺,好在掌柜十分有经验,将店里的事情都打理得有条不紊,这才没有出现错漏。
  等到晚上,邱白晨又在门口放了一波孔明灯,来的人付上几个铜板,就可以在灯身上写上自己的愿望,到了时间一同放飞,就像是灯会那天一般,孔明灯如同明星散落在夜空之中,美丽而使人震撼。
  当然,孔明灯是不能总放的,特别是在这种热闹的街市,毕竟是带火的东西,一不小心就可能酿成火灾。不过邱白晨早有准备,今天没风,而孔明灯中的蜡烛也很短,只够灯飞到一定高度便会烧完,做孔明灯的材料都是竹子和纸,也不会造成什么污染。
  第二日,第三日,来的人没有第一天的多了,但是卖出去的灯还是不少。半价结束的第三日晚上,贺兰豫之核对前台掌柜记的账,刨除做灯的成本,还能赚上一百多两,这自然是不算人工的。
  等到第四天,灯都恢复了原价,晚上算账的时候,刨除材料人工,一天就能赚到五十两,和在杨临县每日收入一对比,显然是高了很多。
  “明天要吃好吃的,要吃肉。”邱白晨看到自己竟然能赚这么多的钱,立马想要进一步地改善生活。
  “要是按照这种速度,再过一年,我们就在辛方城里再开一家分店。”邱白晨开始了以后的计划,“到时候让王显过去做灯,嗯,要再多收几个学徒来学做花灯,等到出师了就都去开分店。”
  “也可以在附近的其他城市开分店,或者开到京城里去。”贺兰豫之道。邱白晨仰躺在床上看他,丁鼎已经回了京城,他说了希望邱白晨到京中开店,到时候他给他介绍些人,保管他赚得比在辛方城多。
  但是邱白晨刚来辛方城不久,想要在辛方城先落脚,以后去京城也未为不可。
  “我觉得辛方城不错啊,京城毕竟在北方,过去了可能不太习惯。”其实邱白晨是因为知道现代的北京空气污染严重,又缺水,觉得那地方不好呆。却忘记了,这是很久之前的北京,作为首都的时间还很短,环境甚至要比其他的城市都要好,不然帝王家也不会选择那里作为都城。
  “现在这里落下脚。”贺兰豫之道,“我们的灯铺开起来肯定会挤压其他店铺的生意,或许还会惹些不愉快,最好能尽快进入这里的商会。”
  辛方城的商会是辛方城的商人自行组建的,领导者也是城中的商业巨头。商会成员之间被商会的规定约束,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商会成员之间是不允许恶意竞争的。
  因为邱白晨刚来到辛方城,势头正盛。本来辛方城的花灯铺已经到了一个平衡的状态,大家各自盈利,但是因为邱白晨的花灯做得太好了,就使得别人灯铺的收益降低,有人可能不会理财,各凭本事,但也可能会有人恼恨邱白晨抢了自己的生意,因而要找麻烦。
  面对这样的情况,如果邱白晨能够加入商会,至少在明面上,商会成员之间不可能互相攻讦,而如果商会之外的人找邱白晨的麻烦,其他的商会成员也会对邱白晨施以援手,可谓是一举多得。
  邱白晨对做灯是行家里手,但是对于这些勾心斗角的事情根本就不擅长。贺兰豫之最开始的时候是拖了他的后腿,但是邱白晨也知道,若是没有他,那么他后来的发展就不会这么顺利,所以对贺兰豫之的态度也越来越好,钱也都给他保管。
  邱白晨蹬鼻子上脸,贺兰豫之现在几乎是免费保姆和免费管家,什么都给他打理好了,还给他买好吃的。而贺兰豫之也慢慢地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就连最开始烦死的邱白晨的唠叨都已经习惯了。
  不分开的时候,习惯就是自然,大家都意识不到这有多重要,一旦分开,就会发现自己是有多么的离不开对方。
  不过这种情感,除非经历过,不然他们是领会不了的。

第25章 .商会风云(二)

  邱白晨又收了三个学徒,大部分时间让王显带着,当然他也会亲自指导。他选的这几个孩子也都是和王显差不多的年纪,一个比王显小一点,另外两个比王显还大一些。他们家里条件都不好,之前也都是在外面干活的,手艺方面也有一些底子。
  因为家庭实在是贫困,穷人家的孩子生得多,父母也养不起,他们才签了死契和邱白晨干活,邱白晨给他们的父母一点银子。契约规定了邱白晨在他们学成之后要给他们的最低额度的月钱,不得伤人性命或者让他们做危险的事情。他们可以回家探望父母和亲人,但不能脱离邱白晨另谋他路,否则不但要赔偿邱白晨,还永远都不能用他教的手艺。
  在传统手艺方面,现代的时候为了工艺不灭绝自然会打破限制多收徒,但是邱白晨也是要赚钱的,要是徒弟出师了就跑出去单干,也会损害他自己的利益。
  在钱的问题上,邱白晨还是很慎重的,要是没钱了他怎么能在古代过得舒服安逸,吃到想吃的东西呢?
  带徒弟的邱白晨勤勤恳恳,也希望能够一直带徒弟,反正有了王显他自己动手的就少了,累了就去唠唠嗑,外面的事情让贺兰豫之去做。但是加入商会这种事情,作为老板,他不能只让贺兰豫之去,否则这个态度也是有问题的,总要让人家看见诚意才行。
  邱白晨和邻居们问了,他们一般都加入了商会,不过都是小本经营,祖传的产业,没多大竞争。特别做吃食买卖的,卖的都是自家的手艺,吃的东西哪有论这个好吃那个就不好吃的,什么类型的都有出路,竞争也很少。
  旁的也是,日用品之类的大家都做得差不多,大家就近来,没像邱白晨这样手艺超过了同行太多的,所以加入商会也没啥竞争,加不加的差别不大。
  “去买点礼物拜访下会长吧。”贺兰豫之说道,邱白晨点头,上门自然是要买礼物的。他们拜访会长是为了打通关系,不过之前也已经向商会投了拜帖,申请加入,这也算不上是不合规矩。
  每次贺兰豫之去做这些事情的时候,邱白晨都特别想要知道贺兰豫之原来是做什么的。他好像什么都懂,但是没有什么十分擅长的东西,不像是自己干活的,更像是大户人家的少爷。似乎,刚开始他穿的衣服材质就很不错,但是为了不被人发现,邱白晨就给烧了,如今也就找不出任何线索了。
  可若是大户人家的少爷,怎么会这么长的时间他都没有听到一丝的动静,一直都没有人来找贺兰豫之呢?他来的时候浑身都是血,看起来应该是被人追杀的,可是之后追杀的人也没再来过。
  贺兰豫之的身世像是一个迷,但邱白晨的态度越来越坚定,之前他不想要贺兰豫之走,但是如果他想起来以前的事情想要走,那么他也不会拦着。现在也一样。
  他还是怕小初六会哭的。
  送礼也是门学问,尤其重要的是看人下菜碟,再小再不值钱的东西,用对了地方,也是有用的。再贵再难找的东西用错了地方,都无法打动对方。邱白晨跟着贺兰豫之出来,也是一头雾水,不知道应该送给商会的会长点什么礼物才合适。
  “商会的会长是做丝绸生意的。”贺兰豫之道,“皇商。”
  丝绸是大楚出口最多的货物,除此之外就是瓷器了。辛方城商会的会长姓秦,名承弼,已是知天命的年纪。秦家的丝绸特供皇室,也对外做出口生意,乃是辛方城的首富。秦承弼是做丝绸生意的,自然是什么样的绸缎都见过,瓷器玉器见的也多,不稀罕这种东西。
  “辛方城里能买到他买不到的东西送他?”邱白晨一听会长是皇商,立马就觉得这礼物实在是太难买了,人家那么有钱,还有势力,什么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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