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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世点亮金手指的日子 完结+番外 (蜀七)



老祭司则是被部落派来的勇士照顾着,勇士们吃的好睡得饱,衣服看起来不厚实但是十分保暖,照顾一个骨瘦如柴的老人并不是什么难事。

林旭粗略的看了看,觉得人数应该在一百人左右的样子。安得倒是离的很远就在打招呼了,刚走近,所有的勇士都开始朝着林旭行礼。

“你们路上注意一点,要是有人身体受不了就放慢点速度,不急于一时。”林旭嘱咐道,“你们自己也要多注意周围的环境,发现不对就跑。”

安得点头,很是严肃地说:“我知道,您放心。”

在下属面前,安得还是很有领导人的气质,看起来非常靠谱。至少不像在林旭和柯斯面前那样跳脱。他神采奕奕,对他而言护送这些人回部落并不是什么难事,他天生就适合在外头跑动,不是坐办公室的材料。

“去吧,我还有别的事。”林旭看着安得他们离开,自己也再一次迈向了不知道是长是短的旅程。

这一次林旭走的时间很长,大约走了接近半个月,才看到篝火冒出的烟。

但是他没有贸然接近,在观察了一段时间之后,林旭发现这里大约是一个人口买卖的集市。周围都有勇士在巡逻,只是买人的部落很少,林旭看见的都是一些小部落带着人过来,在冰天雪地里穿着破破烂烂的兽皮瑟瑟发抖的站在一边,等着人来挑选。

这些应该都是那些小部落的族人,而不是奴隶。因为看管他们的人并没有打骂他们,或是不给他们饭吃,有时候还会烧热水给他们喝。

这个集市不知道已经维持了多少天,林旭还看见三个小部落就连族长和祭祀一起都站在买卖的台子上,准备把整个部落都卖了。可是并没有人买,大概是因为用肉干换人已经不划算了,这种整个部落全卖的,一般来说并不是卖身成奴隶,而是成为大部落的次族。

大部落给他们提供食物,他们帮大部落做事。

这种方式一直都是有的,以前也不少。

但是现在,大部落自己都自顾不暇,甚至没有多余的食物保证自己族人的生活,怎么可能再拿出来养另一群人。就是族长和祭司同意,普通族人也绝不会同意的。

林旭躲在暗处观察了很久,发现这个集市是完全开放的,并不需要什么信物之类的,你只要不带武器直接进去就行。当然,在买到人之后的给维持集市的部落提供一些肉干作为酬劳。

然而林旭并没有带肉干,他不知道这个集市要维持多久,只能把自己的包藏起来,把头发用花汁重新染一下,过去询问巡逻的勇士。

“集市还有多久才完?”林旭递过去一块肉干。

勇士的眼睛亮了亮,立马把肉干接过来揣进自己的怀里,这才对林旭有了好脸色:“春天什么时候到,集市什么时候才完。那些小部落留在这里还有些希望。”

林旭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他收拾好东西,踏上了回部落的路。

作者有话要说:  部落很快就用有很多人啦!

一大波僵尸即将来袭嘿嘿嘿

第76章

集市就像是个巨大的宝藏, 至少对林旭来说是这样, 有他最需要的人口。当然, 对别人来说,或者对集市里的人来说, 那是一个人间地狱, 但是他们又不能不去,因为想活着, 不想死。

这些人也很便宜,林旭打听过了,一个人三块巴掌大的肉干就能换, 要是换的人多,两块也行。去年林旭去换人的时候虽说是肉干, 但实际上是手臂那样长的肉条, 分量很足。不到一年,交换的分量就缩水了四分之三。

林旭心事重重, 回去的路上一直心不在焉, 大雪的天难得看见什么猎物, 林旭运气倒是很好, 还撞见了几只雪白的雪兔,红眼睛, 两颗大门牙,撅着屁股在雪地里找草吃,林旭看了两眼,没动, 放它们一条生路。

这次要换人,估计储存的肉干不太够,毕竟部落的人自己也要消耗。

是时候拿那些好吃好喝养着的牲畜们开刀了,毕竟灰兔的繁殖能力太强,即便这么久已经消耗了不少,但还是兔满为患。

林旭来的时候行路并不快,他要观察周围的环境以及寻找周边的部落,回去的时候就不需要了,他本来就不惧严寒,全心赶路的话要不了这么长时间。他来时走了半个月,回去只花了一周,他急得很,一天除开睡觉的时间全部用来赶路了。

当林旭赶回去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放哨的勇士小声地给林旭开了门。

林旭道了一声辛苦,然后飞奔回了自己的房子,柯斯睡得很沉,林旭把他的被子掀起来,冷风灌进去。柯斯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揉了揉,此时脑子还不清醒,也没听清楚林旭在说什么,就搂住林旭的腰往自己床上带。

猝不及防的林旭吓了一跳,等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被柯斯搂在了怀里,额头抵着柯斯的胸肌。耳边是柯斯沉稳的心跳声,周边都围绕着柯斯身上的气息。

本来想和柯斯商量事情的林旭心突然就软了,在柯斯的怀抱中,他什么没能坚持十分钟,就和柯斯一同睡了过去,睡得宛如两头死猪,他这回倒是不嫌弃柯斯挤压他的睡眠空间了,就在对方的怀里睡了过去。

明明他现在已经不怕冷了,但是在柯斯的怀里还是感觉非常温暖,这温暖不是身体上的感觉,而是心上的。

林旭没被人这样爱过,这是头一次,即便知道柯斯年纪轻轻,年轻人总没有什么定性。但是他还是慢慢沉溺于此,难以自拔。

或许到了柯斯十八岁的时候,柯斯反悔了,他都不会放人离开。

这一觉就睡到了天亮,柯斯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进来的时候醒的,他刚睁开眼睛就看见了林旭的脸。他对于昨晚的记忆是模糊的,这个时候记忆又才重新鲜活起来。

柯斯看着林旭近在咫尺的脸,觉得这张脸没有哪一出不完美,就连眼角那一颗小小的不近看就看不见的痣也分外可爱,柯斯小心翼翼地亲吻林旭的额头,嘴角和鼻梁,心里就像喝了蜜一样甜。他甚至想出去跑一圈,扯着嗓子告诉所有人,林旭是他的,是他的爱人,是他的伴侣。

但显然不行,估计他到时候还没被人的唾沫淹死,就得被林旭拳头打死。

实在是有些遗憾。

估计是柯斯的目光太炙热了,林旭也醒了过来,他愣了几秒,对着侧头看着他的柯斯说了声早,就起床洗漱,昨晚柯斯把他搂到床上,他连衣服都没脱,这会儿倒是省去了穿衣服的时间。

“快起来,这周事情多着,我发现了一个集市,正在进行人口买卖,估计会维持一个冬天。部落还有不少的鸡和兔子,尽量做成肉干带上,看能换多少人。”林旭急不可耐,甚至想要一秒钟完成所有事,尽快把人给带回来。

柯斯只能和林旭一样急冲冲地区洗漱,然后又给部落开了一个动员大会。

早上吃完饭之后,所有人就动了起来,肉干肯定是做不好的,这个时候风都带着雪,肉干风干的时间太差,林旭是等不了的,只能把肉块在铁锅里炒干,炒的一点油都没了,缩水成巴掌大的一小块。可把部落的族人都心疼的不行。

那些新来的人看着也是只咽口水,虽然他们现在已经有肉吃了,但是闻着肉味还是受不了,更何况现在部落飘着的全是肉香味,不想闻都不行。

这次出去不仅是部落的勇士,还包括新被容纳进来的几个部落,老祭司挑选了自己组内最强壮的十多个勇士出去,还叮嘱他们绝对不能丢脸,否则就别回来了。

木神部落挑选的人更多,他们都憋了一口气,要在林旭面前好好露露脸。

这种良性竞争林旭是不管的,只要不互相下绊子,那就不算什么事。

紧赶慢赶的,总算在第二周的周末,勇士们整装待发准备出去了。这回倒没多说什么话,浩浩荡荡的一队人马扛着多的数不过来的肉干行走在雪地上,林旭自己也提了一大袋,他力气大。别人用扛的,他提着就行。

部落的勇士们已经见怪不怪了,倒是新来的还戳了戳前辈的腰,问道:“克瑞斯怎么自己还要带肉干啊。”

“这你就不懂了吧?”前辈一脸骄傲,“我们的克瑞斯可不是别的部落的那些神,克瑞斯最是体恤心疼我们,你不懂的。”

新来的用充满羡慕的目光看着前辈,但一想到自己也已经是这个部落的人了,就感觉腰也能挺的更直一些。

“那个集市的人运气可真好,要不是碰上了我们克瑞斯,估计就得死在那儿了。”勇士跟自己身边的同伴说,“你们运气也不差,好好干,克瑞斯从不亏待认真干事的族人。我去年还在农耕队呢,自从我自己申请转到捕猎队之后,就靠我下陷进的手段猎到了不少猎物。每次分肉干和糖,我是我们小队最多的。”

“多劳多得,不劳动者不得食,你们得记住,不要以为克瑞斯看起来脾气好就什么事都能干,族长可凶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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