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旭失笑:“这不是什么好东西。”
话音刚落,林旭熄灭了这根烟。又拍了拍柯斯的肩膀:“已经很晚了,回去睡吧,明天还有很多事情。”
柯斯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林旭问道:“你怎么了?想说什么?”
柯斯闭上了眼睛,他感受到自己体内汹涌澎湃的感情,但理智制止了他。他惊慌地对林旭道了晚安,然后逃一般的离开了。
林旭有些摸不着头脑,只能归咎于柯斯手里头还有重要的事情。
对于感情,林旭向来是迟钝的,他根本不在意别人喜不喜欢他,就连曾经那位最好的朋友,在向林旭表达心意之后。就被林旭单方面的断绝了朋友关系。林旭清楚自己喜欢或是不喜欢谁,爱或是不爱谁。
林旭在外头吹了一会儿风,走向了自己的帐篷。
人们都已经关掉了太阳能灯,林旭打了个哈欠,生理性眼泪也落了下来。他的身体已经受不了他的睡眠质量,开始无声的提醒林旭。
林旭走进了帐篷,脱了衣服躺到在床上,他的肌肉酸痛,全身上下都不舒服。但是也无可奈何。他疲惫的闭上眼睛,等待睡梦降临。
而柯斯则在部落不远处的小溪打水洗澡,现在天气不算热,夜里还有些凉。他站在冰凉的溪水中,将自己的全身浸泡进去,只留下半个脑袋探出水面。冰凉的溪水浇熄了他突如其来的欲|望,同时也令他感觉到更加的难受。
他知道他永远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那个人,这一份感情无论多么真诚,多么绝望。都不会有被回应的那一天。
柯斯闭上眼睛,溪水盖过头顶。
直到柯斯肺里的氧气使用殆尽,他才重新站了起来。
在月光下,柯斯不着寸缕,他身形高大,健硕,有一双笔直的长腿,八块腹肌规规矩矩地码在腹部。他的棕色头发有些打卷,这令他看起来平添了一股志气。祖母绿色的眼睛深邃而迷人,鼻梁高挺,嘴唇如刀锋似薄。
他如今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却依旧无法靠外表去吸引他所爱着的人。
那个人无意识的将他攥在手心,而他却根本不想挣扎。
柯斯自嘲地勾了勾嘴角,离开了这条溪流。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
阴阳化浮屠扔了1个地雷
亲亲╭(╯3╰)╮
谢谢小天使的支持和鼓励
PS:果然大家大部分都是睡过的五一
以及我好基友寻香踪的《泰迪大神在隔壁》的个志之前就在预售啦,有兴趣的宝宝们可以去看看
很好看哒,她的《小结巴》也很好看,甜甜的,暖暖的
给大家跳个肚皮舞呀~
第33章
纺织厂最近已经停止了搓麻织布, 开始想办法将堆集成山的一匹匹麻布弄成衣服。鱼骨针和搓细的麻线进行缝合, 针脚不算细密, 实在称不上好。但是当第一件成品出来的时候,所有人还是围聚在一起发出惊叹地声音。
女人们看着那件不算修身,也不算色彩艳丽的麻布衣服, 兴奋地拿在身上比划。她们在这片大地上, 从未看见有人穿除兽皮之外的东西。在夏天的时候, 即便兽皮裙再怎么短, 尺寸再怎么小。那也是热的,经常裆|部都会被悟出痱子。
所以见到裸|奔的人也不许要惊讶, 仔细一看就能得出这人再穿兽皮裙就得废了的结论。
棉花也已经播种了, 有了棉就有了棉布, 自然比麻布要好得多。
好消息接二连三地进到林旭的耳朵里, 冬小麦成熟了, 水泥的也已经弄了出来——即便效果无法与现世的媲美,但好歹质量也达标了。麻布被制成了成衣, 砖块的烧制速度也越来越快。建房的地基也已经完成了三分之一。
就连林旭规划出来的道路,也已经被柯斯带着人开始除草夲地了。
林旭现在是无事一身轻,压力少了,心情也不错,此时还带着劳伦编草鞋。林旭并不知道草鞋该怎么编,也是按照图纸一点点的和劳伦一起摸索尝试。选的是一种坚韧又柔软的黄草,穿在脚上很软,因为厚实也感受不到地上的石子硌脚。
“克瑞斯, 您试试。”劳伦红着一张脸,想要亲手给林旭穿上她编织的这双草鞋。
结果被林旭制止了,林旭自己拿过那双鞋,穿在自己脚上。然后站起来走了走,没走两部。这双草鞋就散架了,留下林旭光光的脚丫子踩着一堆草。
劳伦:“……”
她似乎并不是个手巧的人。
“没事,你去造纸坊那边上班就成,草鞋也就是个临时部门,又不是天天都需要。你帮我找找合适的,手巧的人,再把编织的技术传授给他们。”
劳伦编不好可不是编织的教程有问题,纯粹是因为这姑娘不合适。
劳伦咬了咬下嘴唇,心里头不是很乐意,她就这么一步三回头地走向造纸坊。不过,能和克瑞斯多说几句话,一起坐着聊会天,就够她在同伴面前炫耀好几天了。
人们在地里割麦子,他们打着赤膊,干得热火朝天,嘴里还唱着林旭听不懂的歌。但林旭却能从歌声中感受到他们的快乐,歌声是不分民族和语言的,只要能感受到歌里传达的情绪,就是一首好歌。
女人们两个两个的提着藤条框,上边被好几块麻布盖着,女人站在田边,对正在干活的小队说:“吃饭啦!吃完再干!”
男人们放下自己磨制的弯型石刀,笑嘻嘻地互相推耸着去田坎上。
“今天有汤吗?我想喝上次的蛋花汤。”满脸雀斑的男人咽了口唾沫,自从小麦开始收货之后,他们这些农耕队的人是头一批享受到的,每天都有厨房用鸡油烙的饼子,上头来点兔子肉和一小把冲鼻的菁菜,吃一口再来口汤,简直是人间美味。
女人笑了笑:“有呢,待会儿才提过来,人手不够。你们先吃着。”
男人高兴了,几个人凑在一起拿饼子,另一个小藤筐里放的是兔肉和菁菜,男人们用筷子夹起来,把卷饼拿在手上吃。这种卷饼很厚,有点像烧饼,但好歹还卷的起来,也不会开裂变成两半。因为用鸡油烙的,热乎的时候格外好吃。连林旭自己也已经连吃了三天,现在都还没有腻味。
林旭这会儿又开始畅想大米了,只要有了米,就有了米粉。林旭小时早饭就是靠吃米粉解决的。一块钱一碗,对小孩来说能吃的饱饱的。连吃了几年,却一直没有腻过。
里头有肉臊子,或是小块的牛肉还是肥肠,以及海带丝和一点点虾皮,配着熬煮过的骨头汤。光是闻着,就有一股浓香。再来一碟小笼包。小笼包里头全是肉汁和瘦肉,味道鲜美,皮薄陷大。林旭每次都能把碗给吃干净,一点汤汁都不留。
但随着他的年纪日益增长,这种良心米粉店基本都关门了。现在市面上的人为了省下成本,本来米粉就已经卖到八块一碗了,汤还是用高汤粉兑的。小笼包价格虽然涨的,但是皮是越来越厚。一口咬下去,肉已经没了,就剩半个实心馒头,仔细嚼嚼,也就能咂摸出一丁点肉味。
勇士们正在造房子,木桩已经打进了地基,砖头和水泥也运了过去。也没人做过,大家都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摸着石头过河。春天才过了二分之一,只要材料准备好了,别的也都不是太急。林旭现在倒也不心急了,让勇士们自己尝试,别糟蹋了材料就好。失败是不可能避免的,但是要从失败中吸取教训。
林旭现在完全闲了下来,一切都步入了正规。林旭几乎都找不到事儿来做了。
于是就带着小孩子们开始跑去折腾迪里,林旭希望他们的文字是由他们自己创造的,也不是自己这个外来者赠予。迪里几乎抓掉了自己所有头发,他被这些小崽子烦得几乎崩溃。每天都得带着他们去石壁前,用烧黑的木条在石壁前画上字,枯燥乏味地一遍遍的读,然后让小崽子们挨个上来写。
林旭就在旁边旁听,只有偶尔,迪里身体不舒服或是实在不想上课的时候,他才会接过迪里肩上的责任。给小孩子们讲讲有趣的见闻,说说简单的算数,教教阿拉伯数字。
孩子们脑袋瓜子不算聪明,但至少不笨。
只要林旭多讲几遍,他们也总能记住。
这些孩子会将迪里尊称为老师,而对着林旭,还是会叫做克瑞斯。他们的脑袋瓜子里头还没有什么根深蒂固的阶级观念。于是格外亲近林旭,胆子大的孩子甚至会在下课的时候抱住林旭的腿,亲昵的询问林旭明天会不会来给他们上课。
如果得到肯定的答复,他们就会欢呼着来给林旭行礼,然后快活地朝食堂跑去。
孩子们都是健忘的,他们甚至都有些不记得去年冬天被抓住之前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了。对现在的他们来说,这个部落已经是他们的家了。他们已经打心眼认为自己是这个部落的一份子,流着的血也是这个部落的勇士之血。
林旭上了一天课,精神倒是很好。原本他不喜欢也不讨厌小孩子,他不怎么和孩子们亲近玩耍,但是现在,他几乎每天都和孩子们混在一起。到下课时间,孩子们向他行礼告别。而他也会回到自己的帐篷,给今天一天的工作做好总结,再去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