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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人 (E伯爵)


  “早些时候他经常来这里了,那时候我认识了他,但是后来就他来得非常少了,已经是隔很久才来一次了,不过每次会多呆几天。再后来,他就去世了。”
  “哦,”在这鬼地方身子弱的都待不了多久,“那他是怎么死的?”
  “正如所有人都必须走上最后的一段路程,他也是在岁月之中归于沉寂的。作为朋友,我们安葬了他。”
  “你们还挺重情重义的。”戴维敷衍地赞美了一句,“而且难得有个白人竟然不愿意埋在教堂里——”
  戴维的尾音好像突然被利刃斩断一般地截住了,如果他是海绵宝宝,他就能感觉到一股气泡突然从体内升起,在头顶炸裂开,如果他是小黄人,他一定突然跳起来会大叫“芭娜娜”!这突如其来的预感让他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那个,铁圈,”他的心跳加速,舌头发干,“他叫什么名字,我是说,他的英文名字。”
  血狼歪着头,想了想——着模样可真萌——“黑文·米洛”他说,“米洛,是这个名字。”
  “是凯文·米洛吧?”
  “嗯,也许是这么念的,我只叫他我们的名字。”
  管你们叫他什么,他都是那个捕捉雷电的西部富兰克林!戴维激动地想,又看了看那箱子。对啊,“K?M&A?M”,这不就是凯文·米洛和艾丽娅·米洛的名字缩写吗?
  戴维在脑子里飞快地理了一遍现在已经知道的情报:在二十多年前米洛夫妇来到这里,他们跟印第安人认识,他雇佣眼前这位帅哥的儿童版做向导,然后他在洛德镇的房子发生了雷击和火灾,米洛太太失踪了——或者死了,米洛先生就减少了来印第安人地盘的次数。此后的十几年他在洛德镇当教师,并且跟后来的神父搏斗。最后他赢了,死也没有加入上帝的羊群,反而把自己交给了印第安人。
  还有他的遗物!
  戴维扭头看着那个箱子,现在他百分百肯定那是一个聚魂棺!
  “我说,”在这样激动人心的时候,戴维尽量维持着平静的面具,“既然这样,不如你打开箱子,让我看看有什么工具是我会用的。”
  万一能找到穿越时空的证据,那可就真是惊喜了!这就是上帝给他打开的另外一扇窗。
  血狼却没有动,他摇摇头:“我现在没有办法打开。”
  “你不是说灰雨对我充满了期待吗?我很想证明她的期待没错,让我看看有没有听诊器什么的,我可以告诉你这里哪些人的心脏有杂音,我说不定还能判断谁有高血压。”
  血狼显然听不懂那几个复杂的词儿,但他能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尽管如此他还是摇摇头:“不行,我没有钥匙。”
  “啊?”
  “这个箱子的钥匙已经跟随铁圈长眠在他的墓地,他说过,将它留在这里是在等待他的灵魂允许合适的人打开。”
  你在扯什么鬼?戴维瞪大了眼睛,这是在演《还魂》吗?我箱子都找到了你却跟我说这个?
  戴维的怒火刚刚升腾,突然被血狼一把拽住了胳膊,强大的力量一下子就把他拉起来。
  难道他有读心术?
  但血狼显然不是要跟他说说思想上的冒犯问题,他拽着着戴维走出帐篷。
  “别磨磨蹭蹭的了,你先证明一下你会治病吧。”
  作者有话要说:
  注1 库伊拉:电影 《101斑点狗》中的爱好皮草的反派。
  注2 这是《与狼共舞》中的剧情,男主人公邓巴中尉救了因丧夫之痛打算自杀的印第安妇女“站立舞拳”——其实是印第安人收养的白人女孩儿——两人后来经历种种,结为夫妻。


第17章 勉强算个庸医·劳埃德先生的新动作·寻找墓地·涅槃钢?我的天啊!
  (上)
  治病,戴维想,但愿他们这里最严重的病人只是得了感冒。
  抱着侥幸的念头,戴维跟着血狼走出了帐篷,乖乖地站在外面。灰雨在远处跟几个印第安妇女说话,血狼冲她高声说了几句,她浮现出喜悦的表情,很快跑开了。连旁边的几个女人也变得很高兴的样子。
  他们肯定是去召集病人,说不定还有装病的。戴维心想,同时努力回忆自己在童子军里学到的那些基础的草药知识。
  熬柳树的皮和枝条可以治疗头痛,那里面有水杨苷,可以起到和阿司匹林相似的效果。
  熬蒲公英一类的玩意儿,可以缓解胃病。
  熬接骨木树皮,可以退烧。
  感冒咳嗽,可以泡荨麻的叶子喝。
  哦,对了,车前草,那东西才超级管用,把叶子捣成泥可以止血,把茎叶浸泡了以后可以治腹泻……
  但是——戴维抬起头来看了看周围——这个营地虽然是进入了山区,但周围的植被也算不上茂盛,看起来能利用的并不太多。
  这也许反而是件好事,如果有病人治不了,至少还可以怪罪到“药品”不足这一条上去。
  戴维安慰自己,看了看身边的血狼,脑子还在想那个箱子。如果那真的是凯文·米洛先生的东西,他就必须找到打开的方法,说不定可以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但打听这件事儿的确有风险,至少现在不是好时机。总不能让血狼发现他对米洛先生的箱子有相当程度的兴趣。
  他得找到机会,在顺利逃走之前(没错他的确还一直记挂这事儿)他还要再详细地打听清楚米洛先生下葬的地点,还有他为什么留下那奇怪的遗嘱。
  当然了,还不能完全排除血狼胡编乱造的可能性。
  他觉得现有的线索还不能够做出一个清晰的推断,剩下的都还得见机行事了。而他眼前更重要的是,是那些陆续向他走来的病人。
  戴维吞了口唾沫——天啊,他看到了一个不停颤抖的老头,还有一个脸色看起来就是肝病晚期的“姜饼人”,那个满身是红点的小孩儿,难道是荨麻疹?
  他偷偷地抹了把汗,却刻意挺直了背。虽然没有ECFMG证书(注1),但他至少看过《急诊室的故事》,还一直追到了大结局的故事呢。
  吴有金站在街道上向对面望,那是道尔顿夫人的黄玫瑰旅馆。还是那么热闹,人来人往,但是跟以前比起来,似乎陌生的面孔更多了。吴有金猜想他们都是劳埃德先生的人,但他没有具体数过,他们来得很零散,也没有聚在一起过,看上去就像是随意雇来的。
  但他们肯定会有动作的,吴有金在交付棺材的时候听老威廉姆斯说他们要集结起来出发去找印第安人,也许是寻仇,也许是寻找失踪的戴维·杨格,但后者肯定不是主要目的。如果真的要去把那个笨蛋找回来,说不定跟着这些倒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勇敢点儿,吴有金对自己说,戴维虽然是个慢半拍又脱线的家伙,但他好歹是文明社会的人,是自己在这个半野人出没之地唯一的盟友。
  于是,吴有金拉了一下格子衬衫的下摆,勇敢地踏出第一步。
  一匹呼啸而过的马车吓得他立刻退了三步。他惊魂未定,朝着那远去的马车恶狠狠地扔出一串诅咒。万事开头难,他在心里默念着中国的老话,天将降大任什么的,重新向黄玫瑰旅馆走去。
  这次“摩西”顺利地分开了红海,来到彼岸。
  尽管吴有金已经尽量保持着一副“老子就来喝杯酒,别把我当菜鸟”的表情,但是过上过下的人还是会向这个黄种人多看两眼。
  毫无疑问,聚集在旅馆中的杂碎更多了,以前吴有金从来没有在洛德镇见过他们——他们跟这里的常住居民很好分辨,因为洛德镇虽然是一个由淘金者和冒险者组成的野蛮之地,但是它本质上是聚集着愿意靠正经劳动和一定的运气来发财的一群人,而现在这些外来者显然是亡命徒。
  他们穿着不同,有些粗陋,有些阔气,有些穿着掉色的衬衫,有些则是上好的皮夹克,有些人靴子上的马刺铮亮,有些人的靴子磨掉了后跟,但他们的眼神都是一样的:冰冷、麻木,看人的样子像在看一只狗、一跳蜥蜴,或者别的什么东西。他们就像是蛇,也许就这样冷冷地爬过身边,也许会出其不意地咬上一口,至于猎物到底死还是不死,他们都不会感觉有半点心跳波动。这是一种对生命无所谓的态度。
  吴有金想起有以前看武侠小说的时候,说是高手能感觉到杀气——虽然他不是高手,但是他能感觉到那些陌生人身上有类似的东西。他相信那种描写还真不是瞎说,而是一种预感危险的本能。
  怀着这样的戒备和畏惧,他来到了吧台,用指关节敲了敲桌面。
  “嘿,波比。”他对身高超过六英尺的长发酒保说,“给我来杯威士忌。”
  独眼的酒保默默地看了他一眼,给他斟满一杯。
  他看人的样子真可怕,道尔顿夫人从来没有意识到拥有一个甜美的吧台服务员才比较好招揽生意吗?光是名字甜美有什么用。
  吴有金用酒沾湿了双唇,跟酒保搭话:“我说,波比,这里最近有活儿吧,能给我介介绍吗?”
  酒保的头发虽然又长又油腻,但是他手里的毛巾倒是异常干净。他就用这样的啊毛巾擦着酒杯,同时用他的独眼又瞥了吴有金一下。“第一,口气别那么亲热,我们俩不熟。第二,介绍活儿有规矩的,不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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