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栀的字迹潦草,但是却很好看。
“工作上有十分紧急的事情,所以我先回美国了。”
署名是“连”。
何亚弥脸上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她将这张便签仔仔细细地叠好,然后她从床上起来,她回头看,床单上有血迹,她感到怔然——继而是尴尬、脸红。
她去洗澡,然后穿好衣服。
酒店里的服务生态度很好,并没有为难何亚弥,并且告之她连栀已经付了费用。
何亚弥便直接离开,她回头看这酒店,很多人在前台退房订房,何亚弥觉得自己在这儿失去了什么。
她不知道二十年、三十年以后,自己能不能坦然面对呢?
但是现在是不能的。
她打车回宿舍,在出租车上,她开始给连栀打电话。
这是连栀的北京号码,何亚弥一遍又一遍地打,然而每次回复她的,都只有冷漠冰冷的机械女提示音。
她坐在出租车上掉眼泪——倒不是如何。
她只是忽然觉得有一点委屈了。
连栀小姐是很忙的吧,但是她其实可以……可以叫醒她的。
又或许,她是想让自己多睡一会儿的吧。
何亚弥被自己这自我安慰似的想法逗笑了,她用手心抹了抹眼泪,看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都市风景,感觉心里酸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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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栀现在在机场。
事实上,昨天晚上从她没有接起第一个电话开始,对方仿佛炸毛一般,没过多久又开始呼叫,连栀将电话卡冲进了马桶里。
这一切何亚弥都不知道,她疲倦地已经陷入了睡眠。
接着,连栀的社交软件开始被轰炸,到最后,她终于看到了她想看到的。
“Lyndsey是有什么麻烦了吗?为什么一直联系不上呢?”
连栀觉得自己赢了,她自己与自己打赌——倒不如说是赌气。
她回复对方,只是手机出了问题。
然后从这一句话开始,一切都走上了正轨。
去到美国,这才是她的生活,她的人生。
那歌是怎么唱的?
Came to California
Nothing but those blue skies
Why'd I lea-ve my old life
Blame it on your grey eyes
连栀想:为什么背离过去的生活,或许是因为碧绿色如同宝石一般的眼睛吧。
第37章 Los Angeles for Her 01
“我的母亲喜欢叫我多洛蕾丝(Dolores)。”女孩望着车窗外慢慢说道。
连栀顺着她的视线往那儿望去, 她看见马路对面有一只小狗, 很小, 可能只有几个月大, 它是黑白相间的花色,在冰淇淋车旁边跑来跑去, 样子很招人喜欢。
她可能真的很喜欢小狗,连栀想着。她的眼睛总是追随着对方。
“噢, 多洛蕾丝, ”连栀重复了这个拗口的名字, 然后好似不经意地问道,“为什么呢?”
“因为她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洛丽塔》, 你看过《洛丽塔》吗?”女孩慢慢地说道, “那个女孩儿本名就是多洛蕾丝,她想要为我取这个名字,但我的父亲拒绝了。”
连栀没有看过那本书, 但是大概什么内容,还是明白的, 她想了想, 斟酌道:“按照你父亲的性格, 决然是不会为你取一个那样有名的女孩儿的名字。”
哪个父亲会为自己的女儿取一个恋童癖故事主角的名字呢?
“不是的,”女孩儿说,“‘多洛蕾丝’意思是悲伤、痛苦,他只是不想让我遭受不幸。”
连栀觉得有些烦闷,她其实不是很想继续这个话题, 她并不想要探知年轻的美国女孩儿的往事。
她于是开始打量坐在身旁的女孩——她穿一条宽大空荡的及膝白裙子,裙子上有着相当精致的手工刺绣,一看便知价值不菲,裙子下是一双纤细的腿,很细,看起来仿佛轻轻一折便会折断,她的怀里抱着还一只白色的小狗,和马路对面那一只看起来差不多,连栀说不上来这是什么品种的小狗,可能是天气太热了,小狗趴在女孩的怀里,闭着眼睛似乎是在睡觉。
总而言之,这女孩瘦得让人联想到“贫瘠”两个字。
可连栀又觉得她长的很特别——因为就算是这样,她看起来还是非常美丽。
连栀的视线扫过她白皙到不正常的肌肤,那几乎是病态到透明的颜色、干枯卷曲的金色长发——在水晶发箍的衬托下黯然失色,和发白的嘴唇,最后又停留在她如同湖水一般的浅绿色眼睛上。
《百年孤独》里是怎么形容雷梅苔丝·莫科特的?
肤如百合,眼睛碧绿——不错,那是双美丽的眼睛,像是艺术品,但是不论见到什么美好的事物,那里总是笼罩着一层忧郁的阴云,而现在,那里停留着水光。
“真是个可怜的孩子。”
连栀发出这样的感慨,可是马上又想到:她前不久失去了父母,昨天就连她母亲养的小狗都死去了,只剩下了她怀里的这一只,大概是因此变得格外脆弱敏感,毕竟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女孩儿。
于是连栀问:“要吃冰淇淋吗?”
女孩转过头来,怔怔地望着她。
连栀伸手指了指车窗外,指着那个冰淇淋车,那只黑白相间的小狗正坐在冰淇淋车前,仰头看着冰淇淋车旁边绑着的五彩缤纷的气球。
女孩轻轻摇了摇头。
连栀自讨没趣,前方信号灯由红转绿,她正要踩一脚油门,却听身旁传来一个轻飘飘的声音。
“我认识它。”
“什么?”
“那只狗,”女孩的视线直直地注视着自己,“它叫波比。”
连栀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接话,她去看那小狗,不知什么时候跑来一只大狗,舔舐着小狗,看起来像是那小狗的妈妈。
连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是非常稀疏平常的一件事情,她去看女孩儿,女孩儿已经低下头,手指一下一下地抚摸着怀中的小狗,她的脸上一点儿表情也没有,可是慢慢有一滴眼泪从她绿色的眼睛里滑落下来。
她在流泪。
连栀缓慢意识到了这个,她想或许她想到了自己的父母,想到了再也没有人呵护她保护她全心全意去爱她。
这又算什么呢?连栀想:人总该学会长大,她想告诉她,自己虽然有父母,可是来自父母的伤害却比得到的爱更多。
可连栀没有开口。
“嗯,”连栀顿了顿,又开始找话说,“不如换个话题,你在学校最喜欢的科目是什么?”
女孩笑了,她回过头,她笑容如同面庞一般脆弱,她说:“我喜欢化学课。”
“化学是很有趣的,”她说,“在我一年级的时候,我父亲拿来高锰酸钾,我将其融入水中,看着颜色的变化,我觉得很有趣。”
“你也很有趣,”连栀说道,“我以为你会喜欢体育课之类的,嗯,我的意思是……我听说你会花样滑冰,而且网球也打得不错。”
然而连栀的恭维显然并没有起到作用,女孩的脸慢慢别过去,她又重新看向窗外。
连栀听见她低声说:“我再也不会打网球了。”
很久之后,连栀才知道,她从小身体很差,父亲为了锻炼她,便教她打网球,她的父亲死后,这件事情就好像就失去了意义。
莉薇安小姐——便是这眼前这瘦弱又贫瘠的女孩,看起来同“豪门千金”这四个字全然搭不上边,但她是和别人不同的,从小便是。
她是家族中最小的女儿,有两个哥哥,父母生下她的时候,年纪已经很大了,因此她身体比同龄人格外差些,她的整个童年都被待在温莎大宅里,那大宅连栀去过一次,即便是远远看着,都觉得令人感到压迫憋闷与窒息。
她是怎么生存下来的呢?
连栀忍不住想。
在大学毕业之后,连栀没有回国,她在洛杉矶给自己谋了个不错的差事,后来辗转成为了温莎先生——即面前这女孩儿的哥哥的助理。
助理是什么事情都要干的,包括送他的妹妹去体检。
这女孩和一般人不一样。
连栀再次这样想着。
她问:“以后你想要做什么呢?”
女孩回过头。
她这样软弱,连栀想,即便是不断在选择“逃离”的自己,也比她坚强啊。
她会怎样选择呢,回答“我不知道吗?”还是说“化学教师”这样梦幻的想法呢?
连栀去看她,却没想到的是,从那双静谧的绿眼睛之中,她看到了闪烁的火光。
她觉得那是什么……大概是……野心?
她听见这方才还泪意盈盈的女孩说道:“企业家。”
连栀有些讶异:“什么?”
“要比父亲和哥哥更成功,”看起来柔弱、不堪一击的女孩儿轻笑道,“我的父亲除了不想让我成为多洛蕾丝,他还教给我一个词。”
“那就是‘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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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本部分按章节名区分时间
LosAngelesforHer是往事
HypnoticPoison是现在
第38章 Hypnotic Poison 01
那是美丽的。
即便是知晓那花朵是剧烈的毒-药。
显然莉薇安·温莎小姐如同这样带着浓烈芬芳的毒-药, 但她并没有自知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