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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穿古种田]大地主 完结+番外 (雨之霁)


  唐家人自然感激,不过,牛车坐不下那么多人,唐家不可能一大家子都去,唐庆当机立断,让唐年这个当大哥的过去照顾唐时。
  “唐大伯,我赶车是个好手,要不我也跟着一起去。”洪钟突然自荐要一同前去。
  “那阿续,你今天就别去了。”赵缙嘱咐赵续回家待着。
  唐家人也觉得这样比较妥当,毕竟赵续一个女娃子出这么远的门也不大方便,谁也不知道唐时他们要待几天。
  有唐年、赵缙和洪钟三个大男人看顾着唐时,他们也能够放心。
  唐年将唐时抱上牛车,自己坐在他旁边将唐时扶好。唐庆回家取了一些银钱塞给唐年,满含担忧地目送他们驶出了村子。


第24章 醒来
  现在刚过午时,去镇上的话大概需要半个时辰。洪钟一个人在前头驾着牛车,赵缙和唐年在后头看顾着唐时。
  唐年今年三十二岁,因为常年劳作,他的皮肤黝黑粗糙,整个人显得很沧桑,看起来足以当唐时的父亲了。不过也是,唐时也仅仅比唐风大三岁,唐时刚出生的时候,唐年的确是将唐时当儿子看待的,在唐风出生前,也的确是他照顾唐时最多。
  如今唐时莫名其妙地昏迷不醒,他当然急得跟什么似的,在牛车后头一直紧紧盯着唐时,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唐时就不好了。
  赵缙在唐家村生活有一年了,虽说不是对唐家村了如指掌,但每家每户的基本情况他还是知晓的。唐庆家最受宠的非唐时莫属,不仅父母宠爱,连两位兄长都对他疼爱有加,这样的孩子即便生活贫苦了些,但至少还算得上幸福。
  京都有京都的繁华之美,可这偏僻的小乡村也有小乡村自己的惬意与美好,他在这生活了一年,虽然没有以前的轻衣怒马、驱毂振缨,但多了以前没有过的安宁与平和。
  得与失都是相互的,如果他的身上没有责任,他觉得在这里过平静祥和的生活也不错。如果唐时本来就能过上这样的生活,那自己将他牵扯进来,是不是太过分了点?
  本来他已经打算放弃唐时了,可是,如果唐时手中握着的就是自己要找的那枚玉,那么,唐时还是会不可避免地被卷进来。
  若是唐时知道捡个玉就捡出来这么一个大麻烦,他一定忍住那枚玉对自己的诱惑,不会去捡!
  不过,此时的唐时对外界是一无所知,他发现自己到了一种玄妙的境界,他的精神力似乎被什么莫名的物质缓缓蕴养着,正在不断地壮大,而他体内原本只是流淌在经脉中的异能,如今却渐渐凝成一枚碧绿色的晶核,那枚晶核在他的脑海中氤氲着晶莹剔透的光芒。
  他这是进阶了。这具身体本身并没有异能,他这些天一直在用修炼异能的方法将他体内多余的生命力转化为异能,如今利用红玉中的特殊物质竟然一下子升到了三级异能!这说明,他能同时帮助或使用更多的植物了。
  他之所以会失去意识,主要是因为红玉里面的东西太过霸道,他一时不慎,差点被它夺了神魂,幸好他精神力已经到了一定境界,否则说不定自己再也醒不过来了。
  这个过程对于唐时来说并不漫长,可对于现实中的三人来说,唐时足足躺了三天三夜。期间,他们找遍了镇上的医馆,大夫们都摇头叹息,最后不得已去了县城,还没开始找医馆,唐时却已经醒了过来。
  牛车此时停在一个狭窄的小巷子里,唐年正欲将唐时抱起来,唐时却在这时候睁开了眼睛。
  这三天里,三个大男人亲眼看着唐时渐渐瘦脱了形,从原来的小胖子变成了如今的小竹竿,唐年以为唐时得了什么重症,急得这几天都没敢合眼,嘴上都起了燎泡。
  赵缙虽然怀疑唐时手中的红玉,但唐时生死不明,人命大过一切,他还是等事情有结果了再说吧。
  唐时甫一睁开眼,就看到唐年憔悴不堪的面容以及布满红血丝的眼珠子。
  “大哥,我饿了。”他躺在牛车上,瘦成巴掌大的小脸上两只大眼睛湿漉漉地瞅着唐年,唐年先是一愣,接着喜极而泣,这个向来沉默的中年汉子竟然抱着唐时哽咽起来,口中直道:“好,哥带你去吃好吃的。”
  唐时心有触动,于是乖巧地任由唐年抱着,一只手还轻轻地拍着唐年宽阔粗壮的背脊,安慰着他。
  在大多数老百姓心中,能吃是福,一般生病的人有胃口了,那就说明病情有所好转,所以唐时说他饿了,唐年自然激动地不能自已,毕竟这三天对他来说实在是太过煎熬了。
  唐年平息了心情,偷偷抹了抹眼泪,对赵缙、洪钟说道:“赵兄弟、洪兄弟,这几天也辛苦你们了,我请你们吃饭!”
  唐时从牛车上坐起来,仰着秀气的小脸,朝着两人腼腆地笑了笑,“谢谢赵大哥、洪大哥帮忙。”他边说着边将红玉悄悄藏于袖中。
  赵缙瞧见了,可也不动声色回道:“大家都是邻居,互帮互助是应该的。”
  洪钟也憨厚地笑了笑,“这没啥,石头弟弟能好起来真是万幸。”
  赵缙和洪钟帮了这么大的忙,唐时也想吃顿好的,唐年基于感激和对弟弟的疼爱,素来节俭的他选择了县城一家较为高档的地方打算吃上一顿。
  三人四人驾着牛车来到一家名叫“余香馆”的店门前。
  店里的伙计虽然看他们穿着极为普通,但还是洋溢着热情的笑容,问道:“四位可是要用膳?”他很自然地接过洪钟手里头的绳子,然后熟稔地将绳子系在门前的木桩上,将他们往里面请。
  唐年哪里受到过这种待遇,一时间脸都臊得慌,哪里还会拒绝?只好硬着头皮往店中走去。
  店中生意不错,伙计将他们带到一处空桌旁坐下来,开始介绍他们店的招牌菜。
  唐年颇难为情,只好对赵缙和洪钟说道:“你们叫菜就好,喜欢吃啥就叫啥。”那些菜名他听得云里雾里,根本不知道到底是啥菜。
  赵缙坐在唐时对面,见唐时眼睛发光的模样,心中有些好笑,便问:“石头弟弟想吃什么?”
  唐时已经饿狠了,哪里还顾得上客气,于是噼里啪啦报了六七道菜,末了还嘱托伙计上菜快点。
  这副小馋猫的模样让桌旁三个男人心中都各自产生了想法。
  唐年心中是欣慰,小弟还是像以前这么能吃,说明身上已经没有大问题了。
  赵缙看着唐时稚嫩精致的脸,心中深深叹了一口气,有无奈也有歉意。即便自己不将他牵扯进来,他如今的这副模样对他这样身份的人来说,是好是坏还未可知。在自己身边,自己还能看顾一二。
  不过,他赵缙什么时候这么替外人着想过了?想来也是奇怪得很。
  洪钟心中却是想着如何从唐时手里将红玉拿过来。


第25章 白兔
  唐时哪里会管他们三人在想什么?自从店伙计将几盘菜端上来之后,唐时就再也没有将脑袋抬起来过。他进食的速度非常快,唐年在一旁看着简直心惊胆战,生怕他被噎着了,不断跟他说着“慢点吃”。
  唐时已经三天没吃饭了,身体和精神上都觉得饥饿极了,根本顾不上规矩啊仪态啊什么的。
  余香馆是南封县有名的食馆,菜的味道的确一绝,许多有钱人就喜欢来这儿吃饭,当然,他们来这里吃饭大多不只是为了吃饭,他们通常会在这里与同好或者生意上的伙伴吃吃菜、喝喝酒、唠唠嗑儿,毕竟是有些脸面的,自然要注意一些仪表。像唐时这样吃饭的,几乎没有。
  堂中其他桌上的客人见到唐时这样,不禁都摇头叹笑,有些是善意,有些则是鄙夷。
  赵缙和洪钟倒没觉得有什么,两人自小就在军营里面摸爬滚打,什么样的糙汉子没见过?即便现在唐时狼吞虎咽,可他长得好,年纪又小,所以看起来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反倒是更有胃口了。
  三个大男人以及大胃王唐小时在差不多将满桌的菜扫荡干净后,店伙计端着一个盘子,满脸笑容地走了过来,“四位客人,徐公子说了,你们的饭钱已经记在了他的账上,并且徐公子特意嘱咐小的将这盘鱼送给这位小公子。”他说着,将手中的红烧鱼放在了唐时面前。
  这道菜,唐时下筷次数最多。
  唐年显然没遇到过这种场面,有些无措,唐时诧异地抬起脑袋,往左前方一看,就见到靠窗位置坐着两个人,一人背对着自己,另一个年轻男人正对着自己笑。
  这种情况,唐时在前世遇到的多了去了,但以前是赠酒,这次却是一盘鱼,可本质上,都是一种赤裸裸的暗示。
  他可不可以假装年纪小什么也不懂地吃了这盘鱼呢?唐时在心中进行了迅速的纠结后,对那位徐公子露出了一枚纯真的笑容,那位徐公子见状,笑容更加大了。
  唐时拿着筷子,正准备迅速解决这盘鱼,却被赵缙捉住了手臂。赵缙露出温和的笑意,从腰间拿出一枚碎银,对伙计道:“替我们多谢那位徐公子,这是饭钱,不用找了。”
  唐时茫然地瞅着他,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赵缙拉了起来,“吃多了不易消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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