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我好好谢谢那位叫小宠的兄弟,多亏他帮忙我才能追到这只兔子。”
小宠?洛心驰惊道,“他大晚上的跑出去干什么?”
“他说自己做了坏事,给大家带来很多麻烦,所以想要捕一只大型的动物送给人家,向人家道歉。”
洛心驰又惊又喜,喜的是这孩子本性善良,并不是忘恩负义之辈,惊得是这大晚上的,单枪匹马捕捉大型动物,万一出点事可怎么办?
“他回来了吗?”洛心驰看了看漠北身后,并没有看到任何人。
“还没有。因为没看到大型动物,小宠说要再等等看。”
洛心驰真的有些急了,这孩子太不知轻重啦,万一真的遇到大型动物,谁逮到谁就不好说啦。
轩野说,“我去把他找回来。”
“我和你一起去。”
“不,不用,我很快的。”
洛心驰知道轩野嗅觉灵敏,行动迅速,自己去了反而碍事,于是点了点头,“早去早回,小心点儿。”轩野点了点头,转身没入了黑暗之中。
漠北看了看手中的猎物,把两只老鼠递给洛心驰,“今天谢谢您的猪头和盐了。这两只老鼠暂且算是谢礼。将来我打到更多的猎物再报答您。”
洛心驰摆了摆手,“这东西你先留着,你比我们需要。将来我要是真的有了困难,你再帮我不迟。”
漠北也不推辞,拍着胸口道,“谢啦。将来有需要我出力的地方尽管开口。我别的没有,力气还是有几分的。”
洛心驰觉得这个漠北是个有情有义的汉子,知恩不忘报,困难的时候也没有抛妻弃子,是个真正的好男人,只是这样的男人怎么会流落到如今的地步呢?他指了指旁边的石头,两个人坐下,便聊了起来。
“恕我直言,想问问你怎么会带着孩子在外面流浪呢?”
漠北露出凄楚地笑容,眼角满是风霜,“不瞒您说,我曾经也是一个部落的首领。”
“哦!”洛心驰还真没想到。
“我们的部落在遥远的北方,那里土地比较贫瘠,还时有风沙,前几年变得非常干旱,食物异常稀少,我们生活不下去了,便开始南迁。南迁的过程中很多身强力壮的年轻人并入了沿途的部落,有一些有亲属的老人孩子比较幸运,也跟随亲属被收留,剩下那些没有亲属的老弱病残只能跟着我继续流浪。我们整整流浪了三四年,一群老弱病残很难猎到什么食物,我们只能靠草根树皮为生。那些老人不断在饥饿困苦中去世,不少小孩也夭折。而那些幸存的孩子逐渐长大,被一些部落收留。最后只剩下了我和我的女人,还有我们的孩子。我们的情况都很糟糕,孩子也小,几乎没有部落愿意收留我们三个。今年我们就流浪到了这里,想在这里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愿意收留我们的部落。迄今为止,我几乎把所有的部落都问遍了,也没找到能容身之处。我真的已经不想再流浪了,不想我的女人孩子有一天也被饿死……”
男人说着说着潸然泪下,“我曾经想如果我再强一点,大家也许就不会离开我,我曾求那些青壮年留下来,大家一起找个地方生活,这样大家也许都能活下去,但是,没有人愿意听我的。我不得不看着那些老人一个一个饿得两眼昏花,走着走着跌倒就再也爬不起来,我也忘不了那些孩子躺在我的怀里,许下吃一顿饱饭的愿望闭上眼睛,却再也醒不过来……我不想我的女人孩子再重蹈他们的覆辙……”男人再也抑制不住泪水,失声痛哭。生活的艰险压垮的不禁是他的身体,还有他的信心,过去发生的一切都化作沉重的负罪感,压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
洛心驰也不禁为之流泪,这是一个有责任心有担当的男人,只是生不逢时啊!“漠北……”他擦了一把眼泪,说,“你要是不介意,就到我们部落里来吧,我们是新成立的一个部落,现在只有三十来个人,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勤勤恳恳的劳动,一定能过上好日子的。”
“嗯?你说什么……让我加入?”
“对啊!”
“我的女人和孩子也可以吗?”
“当然啦!我们部落只有几个女人,女人能干很多男人干不了的活,我们缺少女人。我们部落还没有孩子,丰收会是我们的第一个孩子。有了孩子,部落里会变得热闹起来的。”洛心驰一直很喜欢小孩,但是却没有自信今生还能做父亲,他相信爱情是建立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的,但是原始社会的这些女人,有几个能理解他呢?这次见到丰收觉得非常投缘,想到以后部落里有这么一个可爱的孩子,一切都会美好很多。
“谢谢,谢谢你。洛,你一定是我生命中的贵人!”漠北再次喜极而泣,他跪倒地上,想要亲吻洛心驰,洛心驰却急忙阻止了他,把他搀扶了起来。“别这样,我们也需要你。我相信你会帮助我们变得更加强大。”
“太好啦,我这就带着他们过去。”漠北好像生怕洛心驰反悔,让下猎物,朝着自己的营地跑去。
作者有话要说:
差一点写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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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第五章 集市 (12)
(12)
当漠北带着老婆孩子连夜搬过来的时候,洛心驰才意识到自己又没有和轩野商量,一时冲动就做出了决定,当初轩野可是坚决反对过的。虽然轩野没有明确的说,但是洛心驰也猜得到轩野反对的原因应该和漠北被所有部落拒绝的原因一样,带着老婆孩子,身体状况也不佳。而洛心驰看上的恰恰就是他带着老婆孩子这一点。一个人要想幸福的生活,家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等待你回家的人,一个让你产生责任心的孩子,都会让你更加有动力,有奋斗目标。他想要打造的部落,是一个和谐温暖的地方,而不仅仅是一群光棍为了填饱肚子而奔波的地方。
“妈妈,我们又要走了吗?”丰收睁开睡眼朦胧的眼睛,无奈而不安。
“不,我们不走了,洛大人收留了我们,以后我们就跟着洛大人啦。”沙沙高兴的说。
“我们以后是不是都和洛大人一起吃饭”
沙沙看了看洛心驰,洛心驰柔声道,“对,以后每顿饭都会让丰收吃饱的,丰收会给大家带来希望。”
丰收傻傻的笑了,小拳头握起来,钻进了沙沙的怀抱里,“我一定是做梦了,妈妈,我不想醒过来。”
洛心驰把自己的帐篷让了出来,漠北本来执意不肯,但洛心驰也说了,女人和孩子要住得好一点。他在帐篷里的草帘上又铺了块兽皮,让丰收睡。漠北一家万分感激。洛心驰打算第二天再盖个帐篷,他可不想和漠北一家子挤在一起。
轩野还没回来,他还有些担心,便坐在帐篷外面,和漠北聊着部落里的情况,谁知不知不觉之中他竟然睡着了。当他一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上盖着块兽皮,不知是不是漠北给他盖的。轩野和六指也回来了,两个人就倒在他脚下睡得正香。
天光刚刚放亮,但周围还很安静,原始人都还没起床。洛心驰起身提了个竹桶去河边,准备打桶水洗漱一下。就在他走到河边之时发现已经有一个人早到了。这个人正蹲在河边洗脸,但洛心驰从旁边看过去,那人颇有几分顾影自怜的意思,他一手提起自己的长发,另一只手不断的抚摸着自己的右脸,口中喃喃自语,“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呢!该死的畜生!偏巧在这个时候?”男人长着一头自然卷曲的乌黑长发,此刻已经用水精心梳理过,一缕一缕飘荡在肩头的煞是好看。头顶的部分长发用一根碧绿的柳枝竖起,上面还插着两根颜色鲜艳的羽毛。
穿越以来,洛心驰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注意自身形象的男人。在穿越之前他属于不修边幅之列,但是穿越之后,和经常蓬头垢面原始人一比,他反而梳洗非常精致啦。爱美是一种生活态度,注重自我形象也是个性觉醒的表现,但是在填不饱肚子的时候,人们往往没有这份闲心去收拾自己。
洛心驰提着竹桶走上前去,打了声招呼,“你好,起得真早啊!”
男人刚才似乎太聚精会神了,没有注意到身后的动静,听到洛心驰的声音吃了一惊,急忙放下手中提着的长发。但是洛心驰在他转头的一瞬间还是看到他的右边脸上有个很明显的抓痕,触目惊心。这的确是个长相非常漂亮的男人,和轩野深邃的五官不同,他五官柔和,皮肤白皙,眼下还有一颗黑痣,不知是泪痣还是美人痣,更增加了几分韵味。男人光裸的上身用彩色的颜料画了一些图案,看起来十分艺术。可惜啦,那条伤疤让这么漂亮的人毁容啦!洛心驰暗叹。
“早!”男人有些惊慌失措的回应着,似乎被看到自己的伤疤,让他有些懊恼。
“我叫洛心驰,来自狼佑部落。”
“洛心驰?我知道你。”男人迅速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表,走上前来。
“哦?不知您是……”
“我是屏山部落的首领,我叫岫招。”
竟然是邻居部落,这个漂亮的男人竟然是还是首领,真是人不可貌相。
“我们来晚了一步,但是正好赶上你做饭,那真是让人印象深刻。”岫招闪动着漂亮的大眼睛,眼中竟然带着几分忧伤。洛心驰自是不知道,这位美人首领一向自诩是天下最讲究的人,不想昨天看到洛心驰他们吃饭的那一幕,备受打击,郁郁寡欢。而且看看洛心驰从头到脚的这一身打扮,自己身下这块精挑细选的小牛皮简直没法见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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