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曦儿出门了。”刘曦端着木盆对庭院里除草的夫君说道。他们夫夫吃完早饭,陆唯打算一会去地里看看,小夫郎则去洗衣服。
“去吧,小心些。”陆唯抬头应道,等人走后,继续蹲在那里,把手下的几棵野草一一拔去,却忽然发现了两株调料用的紫苏,甚至在旁边还有几株薄荷。
陆唯以前最喜欢这些种着就能够做调料的草了,不然也不会和中草药打交道。紫苏去腥很好,薄荷青气芳香,作用更多,更重要的是,这两种植物的繁衍能力都很强。
陆唯勾唇,小心地拿来木棍,用手刨泥,把这些植物移植到另外一块地上,再浇上水,这样就可以成活了。
做完这些,陆唯站起来看了看,又蹲下来,最后只留下一株紫苏和一株薄荷,其他的都扔到空间了专门隔开的地了,他发现空间什么都能养活,而且东西不能一处放着,分两处保险些。
空间的地他抽空进去开了出来,都种上了不少药材,是从他错认的那块草地移植过去的,草地太密集,不利于药材繁衍生长,移植到空地,那些药材已经成活了,郁郁葱葱的。陆唯看着里面生机勃勃的景象,微微勾唇,有时候他就像小仓鼠,什么都想留一点。
刘曦端着盆慢慢走在路上,偶尔会有几个哥儿和他打招呼,他也一一应了。
来到小溪边的时候,很多哥儿也都在,看见他来,眼神好像一下亮了起来。
刘曦不明所以,依旧是在原来的地方,蹲下来就开始搓洗衣服。
身旁的一个哥儿看着他说道:“曦哥儿,你家夫君对你真好,我们都知道了,昨晚你受礼的时候,是你夫君陪着,而且他还抱你回去。”
刘曦听见这话,微微笑道:“是夫君怜惜我。”
那个哥儿又有些好奇,刚想说话,王骏也端着木盆走过来了,他看见刘曦,笑着走过来。
“曦哥儿,你也来了?”王骏笑道,把手上衣服放进水里泡着。
刘曦看见是王骏,也不那么拘谨了,浅浅地笑着:“嗯。”
“你昨天受礼了?身子没事吧?”王骏笑着说道。
刘曦摇摇头,道:“没事了,只是还有些难受,不碍事。”
原先的那个哥儿很是好奇,因为受礼之后,哥儿脸色苍白,走路也是疼痛难忍,可是看这个曦哥儿,除了走的慢些,其他的都没有事情。
又有一个哥儿好奇问道:“曦哥儿,你瞧,那边的那个哥儿也是昨天受礼,我方才看他走路都一拐一拐的,险些要跌倒,脸色也不好,怎么你没事?”
刘曦抬头看了一眼,的确是昨天回来的时候看见的那个哥儿,他轻声道:“夫君怜惜我,晚上给我吃了些红枣粥,许是红枣补身子罢。”
并不是相熟的哥儿,刘曦不欲多说,王骏看那个哥儿还要问,插嘴道:“曦哥儿刚刚受礼,你还问那么多,让他歇会。”
那个哥儿撅撅嘴,没再说话。
刘曦有些不好意思,他知道骏哥儿是好意,但那个哥儿也只是好奇,所以他温声道:“方才夫君给我上了药,又吃的清淡些,所以没有那么疼痛了。”
那个哥儿羡慕道:“你夫君真好。”
刘曦浅浅笑着,对王骏说道:“骏哥儿,我可能改天才能去找你学勾花了,这几天都不得空。”
王骏回笑:“不碍事的,有空你都可以过来。”
洗完衣服后,刘曦端着木盆慢慢走回家,家里没人,夫君似乎已经出门了,刘曦把衣服晾好,走到里屋,把之前买的种子,拿了几种,白萝卜、胡萝卜、青瓜、丝瓜、还有豆角、南瓜的都洒上。
一大块菜地,角落里种着陆唯早上移植过来的紫苏和薄荷,刘曦看见了虽然不懂,可是他浇水的时候那里并没有的,所以只能是夫君种上去的,他就在菜地靠墙的那边种上一些豆角和瓜,到时候让它们顺着墙壁生长,可以省去不少空间。又把中间的地种上萝卜和姜葱蒜,这是调味用的。
刘曦做完这些才舒了一口气,发现夫君还没回来,先到厨房做饭,切了一些腌肉,炒了一些青菜,再装好饭菜,把它放到篮子里,这才提着它出门了。
汉子一般中午都是在地里干活,不回家吃饭,所以中午送饭的哥儿也特别多,大家都是提着篮子,或者端着饭菜,脚步匆匆地去地里给自家夫君送饭,不然迟了的话,汉子会不喜的。
刘曦一手提着篮子,一手拿着水壶,小步朝地里走去,他料想夫君出门是没有带水的,怕他会口渴。
去地里的路跟去镇上的路不一样,去镇上是走大路,而去地里只有一条小路,这个时代,大家的地都是在一起的,只不过有些人种的地多些,有些种的少些。陆唯以前也只是种了两亩地,如果是种了稻米,就够自己吃,现在稻米收割了,大家都普遍种的玉米,这是他们这个地方的主食之一。
刘曦过来的时候,很多哥儿也都赶着送饭来了,一些早了的,已经和他们夫君在田边或者树荫下吃上了,刘曦还看见了上次有过一面之缘的李兰,他旁边坐着一个汉子,正在吃饭。
李兰自然也看见了刘曦,他也听说了昨晚的事,大家哥儿都羡慕他,所以他热情地跟他打招呼道:“曦哥儿,来给你夫君送饭吗?”
刘曦含笑点头:“嗯,兰哥儿你好早。”
李兰笑跟他介绍:“我也刚来,这是我夫君。你知道你家的地在哪里了吗?前面靠近小路的,你站在田边唤你夫君就可以了,你现在的身子可别下去,里面坑坑洼洼的,可不好走。”
刘曦朝那个看过来的汉子屈膝行了一礼,这才迈步走过去。
陆唯正在玉米地里摘玉米,没想到这片地的玉米长得不错,很多都很饱满,他想摘满篮子再回去,却听到田边传来小夫郎软软糯糯的声音。
刘曦站在田边,自然看到了那个正在摘玉米的身影,他轻轻唤了一声:“夫君,曦儿来给你送饭了。”
作者有话要说:
触到雷点的请自动关闭,不要自己看了来吐槽作者君,我就是自娱自乐。
总之,除了骂我文笔不好,其他的都不许说话。
还有,讨论规矩的话,请先回答一个问题:
古代裹脚的母亲为什么也要为女儿裹脚,明明那么痛苦,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所以,不要说哥儿为何为难哥儿,这是剧情需要。
还有不服的,你们可以百度一下一个部落女人的割礼,那个时候,估计就不会说为何哥儿为难哥儿了,就是为了剧情。
请不要喷我,看着就好了,我玻璃心,我不听我不听。
明天开学,一天不能多更,作者君逮着时间就会更,应该会保证一天一更或者两天一更,毕竟为了看起来流畅一些,写完还得修改过才发出来,不然自己也没有文看了,特无聊。
第17章 共进午餐
17
陆唯抬头望去,那边站着的可不就是他家小夫郎么?手上提着篮子,拿着水壶,一身青布衫,头发用新买的浅蓝色发带束起,看见他的时候浅浅地笑着,眼睛忽闪忽闪的。
“夫君。”刘曦看见夫君看过来,又浅笑唤了一声。
陆唯连忙放下手上的玉米,拨开玉米叶子走过去,小夫郎站在田基上,笑着看他。
陆唯含笑问道:“曦儿,你怎么来了?身子可还难受?”
刘曦轻轻摇头,笑道:“夫君,曦儿做了午饭,夫君先吃吧,曦儿身子没事,慢慢走来的。”
陆唯轻笑点头,有这么一个人牵挂着自己有没有吃饭的感觉真是太好了,他伸手过去,笑道:“曦儿要不要下来看看我们家的玉米,长得不错,我还没摘完呢。”
刘曦有些惊喜地点头,他也想看一下夫君种的玉米,他不好意思地把手放上去。
“抓稳了,夫君牵着你,慢慢下来。”陆唯小心地把人牵下来,深怕会给他增加痛苦。
刘曦点头,小步迈下去,只是迈开步子的时候牵扯到那处,他有些难受地皱了皱眉,却忽然被抱了起来。
“夫君?”刘曦连忙伸手环着夫君,直到他被放到地上安稳地站着。
陆唯看见人儿皱眉,知道是那处还疼,索性站上来一些,把人直接拦腰抱起,然后才放到玉米地里。
“走,夫君牵着你,过去看看。”陆唯含笑,手上小心牵着他,往玉米地里走去,刘曦在后面小心跟着,一大片玉米地,绿油油的,一棵就有好几包玉米,真的是长势喜人。
两人逛完玉米地,这才回到田边吃饭,仍旧是陆唯抱着他,把人安稳放在田边,自己才翻身上去。
陆唯牵着小夫郎走到树荫下,这里已经有很多汉子在吃饭了,陆唯挑了个少人的地方,又不会被阳光晒到,这才和小夫郎坐了下来。
旁边的哥儿都是在安静地吃饭,偶尔他们的夫君说话会答两句,他们都看见了陆唯对他家夫郎的态度,抱着他下地,也还牵着他,而且还会和他说说笑笑。
刘曦迎着那么多人的眼光,有些羞怯,只乖巧地跟在夫君身后,在旁边坐了下来。
陆唯看着篮子笑道:“曦儿做了什么?”
刘曦把饭菜端出来,才抬头浅笑道:“做了一些腌肉,炒了一把青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