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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遍萌物 (何书)


“是啊。”高大树说完,让儿媳妇把孙子带到后面的院子里去洗脸。
儿媳妇扯住不愿意离开狗尸体的儿子往院子里拉。
“哭什么哭,不就一条狗,明儿妈再给你养一只。”
年仅七岁的他,从未经历过所谓的死别,他只知道他很伤心很伤心,脑海里全部都是狗狗刚被抱到家里时,他带它玩,带它洗澡,喂它吃肉,它陪着他在田野里飞奔,他写作业的时候,它凑过来挨在它旁边好奇的看他写作业……
但是,它现在死了。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它了。
想到这里,被妈妈擦着脸的小孩又嚎啕大哭起来。
小小的他还不知道生离死别怎么写,是什么意思,今日却已经体验了这痛,这苦涩,叫他永生难忘,从此再也不敢养狗,因为一想起来与它在一起的画面,就会痛,想流泪,想说对不起。
“妈妈,一会儿带狗狗去看医生好不好?”
“看什么呀,它都死了。”
“妈妈……”他哭的很无助,却没有人能体会他的无助。
等他洗完脸出来的时候,发现门口地上的狗狗已经不见了。
他走过去问爷爷:“狗狗呢?”
高大树抽口烟说:“你李爷爷拿走了。”
“拿到哪里?”他的神情有些茫然。
高大树没回他,让他去看动画片。
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在院子里洗脸的时候,邻居的李爷爷跟高大树说:“这狗都死了,别浪费了,刚好我外甥是杀羊的,一会儿叫他过来把这狗杀了,晚上我们把它炖了。”
农村里的人情往来一直很重要,有句话叫远亲不如近邻,邻居关系不能僵了,更何况,在他们眼里,这只不过是只狗,而且还是只死狗。
高大树应了,只是在李泉跟他说晚上叫他去吃狗肉的时候,忽然想起孙子那难过的神情,摆摆手拒绝了。
“我们家不吃狗肉,你们吃,你们吃。”
李泉笑着将狗拎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写的时候好难过啊,差点哭出来,这个小孙子让我想起来我上小学的时候,想起了我的happy,小孙子与狗狗生离死别的感情有一点我的映射在里面,不过我家的狗是自己生病死的,它是我养的唯一一只狗,它刚来的时候还得喝奶,没满月,半夜在纸箱里叫,我爬起来把它抱出来让它撒尿,带它玩游戏,那个时候还想给它做个尿片,纯粹是好玩,不过没成功,看着它从一点点到结实高大,特别可爱特别聪明,有一天我在洗头,它朝我走来,我扭头看它,然后它砰地一声就倒在了离我不远的地方,那个时候我上小学三年级,我记得太清楚了,因为当时太痛苦太难过了,后来我家里养狗,我都没参与进去,不想投入感情,因为一旦投入,离别的时候就会很痛苦,写这些的时候,又想起看着它,面对死亡却很无助的自己,小小的自己,真的是那个时候,忽然明白了生离死别,越说越想哭了,腮帮子都酸疼酸疼,擦着眼泪说晚安了,希望它投个好胎,幸福健康,希望所有狗狗都能遇到好主人,爱它们,能负责它们一生不会中途将它们丢弃的主人QAQ。

第125章 一生(三)

夜深人静,林琅独自走在街上。
只有在这种时刻,他才敢肆无忌惮地出现,不,还有它们,有时候会有流浪狗跟他一起,因为没人,虽然有时候白天他也会出现,只不过白天人多,便总有那么几个调皮捣蛋的少年人想要招惹它们这种没人饲养的野猫野狗,也有大人害怕它们咬到自家孩子,驱赶它们。
镇上大部分人这个时候都已经休息了。
卖包子的要五点就起床蒸包子,他们得早点睡,早上才起得来。
买牛肉汤的四点半就得起来熬汤烙饼,他们也得早点睡。
买早餐的都是这样。
家里有孩子上初中的,也要早点睡,孩子要上早课,有时候家长得起来做饭,不想起就给钱让孩子去外面吃。
镇上通电的路灯熄灭了,只有不需要电的太阳能路灯还散发着淡淡的宝石蓝光芒,其实这种灯太暗了,看不大清楚。
不过,并不影响林琅在街上散步。
白天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他到现在都还不大能平静,像这种无所事事小混混一样的狗贩子,不仅这里有,每个村镇,像白天这种跑来偷狗的,在秋冬季节,隔三差五就会出现。
村里的土狗,在狗贩子的眼里,就像农人专门为他们饲养的,到了秋冬,就意味着,他们可以来收割了。
贩狗卖钱,用这些钱上网玩游戏,和狐朋狗友聚在一起喝酒吹牛。
像今天这种情况,被他发现,制止了。
但却不能保证下一次能不能及时发现,但他会尽力而为的。
“砰——”巨大的玻璃砸在地上的声音吓了有些出神的林琅一跳,他抬头望过去。
是一个喝醉的男人正在暴打一个女人,酒瓶从二楼扔下来,屋里砰砰咚咚,有女人的尖叫,孩子的哭声,男人的暴怒。
林琅站在黑暗中,听着屋内的声音。
过不了多久,女人被男人扯着头发从屋里拖出来。
身后是吓得瑟瑟发抖的小女孩,她的眼神害怕中透着不安,她跟在爸爸妈妈的后面,声音小小的望着暴怒的爸爸:“不要打妈妈……不要打妈妈!”她的声音含着哭音,眼泪如断了线的珍珠,身上穿着美少女战士的白色背心和粉色的短裤,赤着脚,眼神无助。
男人不理会女儿的哭叫,他把女人拖到街上后大声怒骂。
“我想喝就喝,用得着你管吗?你来管啊?!”说着踹了地上穿着睡衣的女人一脚,女儿看到这一幕惊声尖叫,眼神布满惊恐,身体不停颤抖。
林琅险些就要冲出去——
这时,隔壁被惊醒的邻居将门打开。
从里面走出来一对年长的夫妻,男人去拉打人的男子,女人将地上痛苦呻吟的女人扶起来。
她冲他说:“你看看你,孩子都被你吓成什么样了?”然后柔声叫小女孩过来。
小女孩大步跑过去,紧紧抱着妈妈的腰,身体还在颤抖,她很恐惧,很害怕,将脸埋在妈妈的腹部。
年长的男人对喝酒的男人说:“你个大男人,打女人多丢脸?喝酒,没人不让你喝酒,她说,也是关心你,怕你喝坏了身体,你看看你倔的。”
“她?她巴不得我死!”
“哪儿的话,你们是夫妻,应该互相扶持,明天你们还得开门做生意,让人家看到老板娘脸上都是伤,镇上都要议论了,到时候丢脸的不还是你们?”
男人还骂骂咧咧的,但可能是酒醒了一些,有些累,被年长男人规劝了一番后,回屋上楼睡觉去了。
那对夫妻走后,女人坐在楼下的大厅,搂着女儿,无声的哭泣。
女儿仰脸去擦妈妈脸上的泪水:“妈,爸爸为什么老打你?”
“妈妈也不知道……”她眼神有些迷茫。
林琅看着那对母女把门关上,随后熄灯,应该是去休息了。
林琅继续往前走,镇上像这种情况其实不算少,越是落后的地方,少年夫妻越多,这样仓促的结合让本就没什么感情的双方总是很容易产生争吵。
林琅在这里一年多,见到过不少半夜三更不睡觉的夫妻彼此大吼,然后便是厮打,孩子无助的哭声。
有的女人受不了嚷着要离婚,第二天却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继续开门做生意。
有的女人真的离了,拿着行立离开了家乡,被人说抛夫弃子,没有良心。
有的女人……被打死了,尸体停在医院太平间。
林琅继续向前走,他看到两只野猫在围墙上你追我赶的嬉闹。
凉爽的夜晚,是所有动物们的天堂啊。
其实,有时候人还不如动物,动物要忧虑的就是今天能不能填饱肚子,吃饱后,无忧无虑,如果没有人招惹它们的话,是很幸福的。
林琅这次的任务说简单不简单,说难也不难,就是照顾灰子不被狗贩子抓走,前几世,无一例外,灰子都是在秋冬季被出现在村落里的狗贩子抓走,有的甚至是同村的人,嘴馋,想吃狗肉,看到谁家的狗在外面,趁没人的时候抓走杀了炖肉,没人知晓,没人在意,主人找不到就找不到,也不会为了条狗大费周章的像孩子被人贩子拐走那样出动全村的人去找。
所以说,这种狗在人的眼里命很贱。
灰子这一世还是土狗,乡下随便一抓,十有**都是这种土狗,或者杂交土狗,因为好养活,命贱,丢了也不会有太多人心疼,其实土狗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中华田园犬,因为它们常出没于夏国农村,在它们主人的眼里,中华田园犬更大的责任是被养着看家护院,而不是作为宠物。白天随便它们出去野,吃饭睡觉的时候自己就会回来,不用操心这里是不是痛了,那里是不是跟别的狗打架了,随便它们。
他们只需要给口吃的,给个屋檐就可以获得一条忠犬。
尤其是上一世,它是被主人的大伯偷走宰杀,请了一帮朋友,将它吃了。
它的主人找不到它,跑去问同村大伯:“有看到我们家那条狗吗?到现在都没回来吃饭。”
他大伯中午就吃完了狗肉,晚上坐在屋里喝着安神茶,听到侄子这么问,摇摇头说:“没见到,你别管了,狗都野得很,没准明天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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