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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孽白莲花修炼手册/只想做朵妖孽的白莲花 (咖芾)


  容煜恨不得立即将自身经验悉数传授给小麻雀,告诉他男人的好,转念一想,不对,这么纯洁的娃,在以前算是未成年。再说那种事只可意会,不行,我可不能带坏了:“嘿嘿,你小子长大就知道了。”
  小麻雀笑了,撞了下容煜肩膀:“好,我小你大。”说完,把十文钱递给容煜。
  “干嘛?”
  “你拿着吧,你那么拼命肯定是有打算的。我现在不用钱。地下睡惯了,这么热的天盖被子睡不着。”
  容煜接过去,狠狠揉了揉小麻雀的脑袋“回去吧。”
  这夜,二人横盖着一床被子,好歹有了暂时的安身之地。
  容煜睡得正香,觉得肚子一阵剧痛,睁开眼,一堆衣服直接扔头上:“起床、烧饭、洗衣服。”
  容煜把头上的衣服一扔,看看天色,翻身接着睡,背上又挨了一脚:“小子,聋了。”
  小麻雀推推容煜:“容煜,起床吧。”
  容煜不情不愿爬起来,跟着小麻雀出了门。“这群吸血鬼,天都没亮,就让我们起床干活。M的,老子当年手下管着上千号人,都严格遵循工作时间,宁肯加班到凌晨,决不早起一分钟。”
  小麻雀对于容煜的胡话已经习以为常:“谁叫咱们是新来的呢,等做久了就好了。”
  容煜洗把脸,就着蒙蒙的晨光,劈柴、烧火、做饭。容煜没做过这些,劈柴一斧头下去差点剁了手;柴火扔进灶台,光冒烟不着火,把容煜熏了个大黑脸。小麻雀本来是去洗衣服的,一看容煜这样,赶紧过来帮忙。
  容煜摸着受伤的手,想想以前点火有煤气,洗衣有洗衣机,干活有保姆,吃饭有厨子的日子,眼泪就扑扑往下掉,一屁股坐在地上,不动了。
  小麻雀麻利的砍柴、烧火、烧饭,忙得脚不沾地,一扭头见容煜红着眼坐那,心里老大不忍,“容煜,你去洗衣服吧,这有我呢。”过了会“容煜,我一会帮你一块洗。”
  容煜流了两滴泪,眼睛一抹,端起衣服走了,打井水洗衣服,也是个费力的活。容煜一边洗衣服,一边琢磨:不行,光想着靠霸道总裁和黑驴美人,这一时半会行不通,我得自己想办法。
  折腾了一个时辰,屋子里的人起来了。
  “你们两个饭好了吗?”
  小麻雀喊道:“这就好,这就好。”
  说话的人一脚踹在小麻雀屁股上:“什么这就好,磨磨蹭蹭,误了爷爷我的事,老子要你的命。”
  容煜装作不小心,一脚踩住这人脚上说:“你这一会爷爷,一会老子的,辈分搞清楚没有,没事别乱认亲戚。”
  这人刚想开骂,一看是容煜,扭头走了。来的第一天,就敢和童老大拼命,这种要钱不要命的主,少惹。
  “容煜,帮我一把,把这锅糊糊端过去。”
  一群人围着一口大锅,一个装馍馍的盆坐好。容煜看看,这群人里面唯独少了童老大,问大胡子:“童老大呢?”
  大胡子说:“见舵主去了。”
  等吃完饭收拾完,容煜端着盆子接着洗他的衣服。
  童老大坐在一旁,嗑着瓜子,看着手下的人忙活。童老大看着容煜,面黄肌瘦,衣服穿在身上宽宽大大,更显得瘦小。
  容煜感到童老大在看他,抬起头,眼睛一瞟,嘴角一扬。
  童老大见容煜笑了,不自觉也笑了,这弱鸡似的小子有双桃花眼,眼角眉梢有股子不应有的风情。童老大不好这口,可也不讨厌,甚至有点小小的喜欢。
  二人一个嗑一个洗,眉来眼去,容煜觉得自己像是被小流氓勾搭的小家碧玉,他不讨厌童老大,觉得这是个糙汉子,口味重了点,但没尝过啊,新鲜就是好的。
  “让,让,让让。”小麻雀舞者大扫把围着童老大扫。童老大知道这意思,放了把瓜子在容煜身边,走人了。
  

  ☆、出路

  到了晌午,大胡子叫容煜过去,说是童老大有事。容煜擦擦手,跟着大胡子来到童老大跟前。
  “从今天起,城里要饭的事归你了。”童老大说道。
  啊?老子辛辛苦苦了一场,到头来还是个要饭的?连个小流氓都算不上?容煜很不满意这个结果。反看小麻雀,瞧这小子激动得几乎热泪盈眶:“谢谢老大,我们一定好好干。”
  童老大点点头:“胡子,你带他们去认认路。”
  容煜撇撇嘴,不情不愿跟在后面:“胡子哥,这咸菜帮这么大,还要去要饭吗?”
  大胡子对于容煜问这个问题,很是惊讶,仔细打量容煜:“你还真是什么都不知道,就敢往里闯啊。”
  大胡子告诉容煜,这咸菜帮实际上就是由乞丐流氓地痞组成的帮派,人数众多,遍及全国。总帮主据说是位高人,只有舵主能见,下分三十六位舵主,每位舵主管辖一域。舵主手下又有十二位金刚,这十二位金刚每人都有一项绝活,不论是偷、抢、骗,那都得是当地翘楚。像程舵主这样管辖京城地区的,那更是帮主的心腹,了不得的人物。
  严格说来,这咸菜帮真正意义上的成员,只有帮主、舵主和金刚。但投靠咸菜帮的人众多,平时办事也需要人手。像舵主这样级别的自有其富贵,可是像容煜这样的小蝼蚁就得自谋生路。怎么谋,要饭,有组织有纪律的要饭,垄断城内所有好的资源。大户人家流水席,咸菜帮的先上;富贵人家布施,直接送到咸菜帮门口。至于其他的坑蒙拐骗不法行为,除了□□,只要能做得到,大可以打着帮派的名义去做。不过因私利犯了事进了牢狱,帮里是不会出面的。
  容煜惊讶问:“我们这是在京城?皇上住的地方?”这破破的土路、盗匪横行、流氓成帮、乞丐成堆,实在没有帝国首都的气派。
  小麻雀和大胡子被容煜深深震撼了:“你不知道?你待了这么多天,你不知道?”
  容煜赶紧说:“哈哈,知道,我就是没看见皇宫。”
  小麻雀笑道:“咱们这是在外城,要想看见皇宫,得过了常胜桥,入定安门,那才是达官显贵住的地方。咱们这那些大宅子,只能算外宅。”
  大胡子笑道:“可不是,那些大官,养个□□小妾,都在这安家。”说到这,大胡子低声道:“这些人,偶尔有几个不堪寂寞的,也会照顾帮里的生意。”
  “什么生意?怎么照顾?”小麻雀没听懂。
  容煜一听就明白,想起了黑驴美人,哎呦,杵着根驴鞭,那得多寂寞啊:“咱们帮真是厉害啊。”
  大胡子领着容煜出了宅子,来到后门一群人围了上来:“这都是靠帮里吃饭,还没资格进去的。以后,这就是你们新的统领,容煜。”
  “容老大好。”
  大胡子说:“瞧着,这一百号人就是你的了,好好干,刚来就这样,不容易。”
  屁,老子要个饭还不容易。容煜一脸恭敬地送走大胡子,很有气势地冲那些人一挥手,“都和我说说,你们叫什么,哪来的。”
  容煜瞧着这一群人才发现,这里面有瘸子、聋子,断手断脚,死了爹娘,没了亲戚。容煜一直觉得自己特惨,和这些人一比,他心安了,老子还算不错的。
  “好了,你们说说,平时都有哪些酒楼放饭,哪家好吃?哪家惹不起”
  容煜收集好情报,将百十号人分为三组,一组主攻放饭的酒楼,一组沿街冲着小吃摊乞讨,还有一组体力较好的跟着容煜,专门去气派的酒楼讨食。容煜特别嘱咐,给就给,不给就走,不要和人发生争执。所有东西,大家均分。
  容煜领导着他的讨饭小分队,半月之后,算算这要来的东西竟然比平日多一倍,个个吃得饱。平时哪有吃的,这些人就一哄而上,乞丐和乞丐争,那些小商小贩是瞧不上的,豪华酒楼是不敢去的。没想到,小摊贩瞧着这么一群乞丐,有的给几张饼,有的给几个橘子,全当买平安了,数量小人多,收集起来也不少。而那些大酒楼平日里达官显贵云集在此,一顿吃下来有不少剩菜,有些菜品一筷子没动,就扔了。容煜领人来要,店家也就给了,山珍海味竟也吃了不少。
  这一阵子下来,容煜胖了一些,人也精神了,每日他都从吃食中挑出好的,送给童老大和大胡子。童老大本来是不屑的,可是架不住东西好,慢慢也开始对容煜另眼相看。
  容煜却有自己的小心思。这天,他问大胡子:“胡子哥,你知道河对过那户人家吗?”
  “知道啊,秦尚书家。”
  容煜问:“这秦尚书家里是不是有位公子啊?”
  “你这话说得,他们家有三位公子,住在那的是这家的大公子,秦书蕴,天天闷在宅子里读书,想着要中状元吧。”
  容煜问:“胡子哥,你进去过?怎么知道这么清楚?”
  大胡子笑道:“你以为你天天领着手下那些乞丐,光是要饭啊?收集情报是他们的工作。对了,你干得不错,程舵主好像很满意。”
  容煜听了,眼睛一亮:“那我干得好,有没有什么别的出路?”
  大胡子笑道:“出路?继续干呗,有吃有喝有住,这样等你老了,帮里会给你一笔钱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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