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教会长期遭到光明神殿打压的缘故。
既然薇妮选择了用这种委屈自己方式来找他,那就说明了教会并不清楚这些事□□情。甚至有可能教会的祈祷根本没有受到影响,只有光明神殿单方面出了问题。
“我能怎么帮你呢?”
薇妮一下子就雀跃了起来,毫无防备的就把光明神殿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昨天夜里神殿之镜里出现了你的模样,我想光明神一定是想见你所以才降下神谕的。”
之前她疏离兰洛的时候明显能得到光明神的赞赏,那时候光明元素灌满身体的感觉至今无法忘怀。可自从她为了讨好光明神派了小混混去解决兰洛之后,神眷就开始骤然减少。
每日祈祷得到的光明元素比之前还要稀少,而且在昨天看到神殿之镜的出现的人之后她更是忐忑不安。几经思考还是决定先把兰洛带回神殿,再询问光明神的意见。
既然光明神并不想让他死,那么她干脆用这种方法来引诱他,让他心甘情愿为神殿奉献自己。
然而在听到这话的林曦却心头一沉,他本以为自己也留是一个小变数。但是现在……很明显,他已经被光明神注意到了。
但是他的行为没有引起世界的排斥,那就说明仍在合理范围之内。
之前觉得光明神殿插手、教会插手会很麻烦,现在居然还跑来一个光明神。
见林曦没回话,薇妮又抱紧了一些,“兰洛,你是喜欢我的对吗?那么你也应该愿意跟我一起去见光明神对吗?只要能得到光明神的允许,我们就能在一起了。”
林曦握着她的手转过身,扶着她的肩把她推开,“即使我去到光明神殿不一定能活下来也希望我去是吗?”
薇妮一瞬间愣了一下,她从没想过兰洛会怀疑他的话。因为那个呆头呆脑的傻小子从来没有对她的话产生过异议,只要自己施舍一点善意对方的眼神里就会充满希望。
这曾经让她无比自豪和虚荣。然而就在今天,她却被对方并不强势却十分果断的推开了。
林曦黯然神伤的摇头,“我不能答应你。”
薇妮瞪大了眼睛显然觉得不可置信,随后又忿忿的说道,“是不是有人跟你说了什么?那个呆头呆脑的大块头是吗?”然后又换上泫然欲泣的表情,“兰洛,你已经不喜欢我了吗?”
还没等林曦回答这个问题,背后的树上就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响。他往上扫了一眼,然后就看到希尔斯从树干上跳了下来,护食的把林曦往后拉然后瞪着眼前的薇妮。
在木屋前候命的圣骑士们听到声响后也立刻赶了过来,正想拔剑的时候却被薇妮阻止了,“兰洛,我说的话希望你能认真考虑一下。明天这个时候我会再来找你,希望你不要再拒绝我。”
这就等于最后通牒了。最好今天晚上,想想这几天存下来的银币应该能够他离开这里。
薇妮也自信他不会逃跑。一来她始终认为‘兰洛’是喜欢她的,二来要离开落瓦城也不是那么容易,城门有圣骑把守检查出入城的人。
而他的发色实在是太显眼了,想不认出来都难。
然而有钱能使鬼推磨——
“洛洛!”希尔斯嘟囔着腮帮子把正在认真思考的林曦扑倒在草地上,把头埋在他颈边就开始委屈的哭诉,“你更喜欢那个女人吗?洛洛都不让我抱但是却肯让她抱你!”
林曦黑着脸伸手想推开他,结果希尔斯抗拒得更厉害了,整个人都在他身上乱动乱蹭。
希尔斯更炸了,“你果然更喜欢她!”
林曦很不想打击这个人,要不是壳子里换了一个人谁更重要还真是一点都不好说。不过到底还要在他身上耍赖到什么时候,“你给我起开,我还要收拾东西。”
“我不!你先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她!”
林曦的额头冒出几条青筋,他到底为什么要跟一个脑回路完全不在一个点上的人纠缠在一起?还要回答他那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你到底哪里看出我喜欢她了!”
然后希尔斯果然消停了,他根本就直接愣了。
第104章 .21龙与骑士05
希尔斯皱着眉头很努力的想了一下,喜欢不就是直接带回家里里去做他应该做的事情吗?但是这些他都只听说过还没有实践的机会,毕竟族群并不待见他,也没能在里面找到一个让他无比渴望的人。
但是林曦不一样,光是那双黑曜石一般的眸子简直就像极了那颗他最爱也珍藏最久的宝石。如同黑夜的闪烁的星辉一般,并不耀眼却让人忍不住时刻仰头注目。
不小心又崩了话题的林曦默默反省自己真不能再跟这个单细胞生物计较太多,每次都以打击对方到无法言语来收场也实在是太可怜——
林曦把仍在苦思冥想的人推开之后就去小木屋收拾东西。
反射弧特别长的希尔斯猛地才反应过来,火急火燎的走过去问道,“收拾东西?洛洛你要去哪?落瓦城不好吗?”
林曦抬头扫了他一眼,“你觉得好跟我没关系,反正光明神殿找的是我不是你。”
希尔斯一脸诧异外加委屈的表情,“诶~!洛洛你不是才答应让我跟着吗?现在就要走了……”
林曦面无表情的抬起头,“想跟着就给我去收拾东西。”
“我一直都没问,洛洛以后有什么打算吗?为什么光明神殿的人要针对你?”
林曦觉得脑壳有点疼,这个单细胞生物连他有什么打算都不清楚就稀里糊涂的跟过来吗?他到底哪来的信心自己不会直接把他卖掉——
啧,他好像还真不一定能打得过他。没用法术尚且不是敌手,他这暂时只存在于理论上的法术知识真不一定打得过他。
面无表情瞥了希尔斯一眼,林曦一边用力的捆着干粮的绳子一边咬牙切齿的回答,“我们首先要去找佣兵团,趁夜离开落瓦城,暂时的目的是王都。”
王都鱼龙混杂,也有异族来往贸易,是打听龙谷情报最好的去处。
希尔斯走过来看到他这个表情赶紧就把他手上的绳子接过去,还心疼的说道,“看看你手都勒红了,这种事情喊我一声就好了啊,全包在我身上!”
我喊你个球。林曦面无表情的腹诽,并不和他继续讨论这个话题直接朝他伸手,“把你身上的钱都拿出来。”
完全不问原因的希尔斯直接从口袋里把钱袋拿了出来放在林曦的手上。
不知道为什么,林曦觉得更不爽了。但表面还是冷冷淡淡的数着手里的银币,然后放进自己的钱袋里,“等会去找个合适的佣兵队伍,我想应该会有去王都的。钱是还够的,如果路上能赚点外快那就更好了。”
原本他计划在落瓦城待上几个月,先赚点本钱,现在计划提前连经费都有些紧张。
无时不刻不在努力表现自己的希尔斯用力的扇了扇背后那无形的小翅膀说道,“我在王都有寄存一些金币,只要到了王都就不需要担心了!”
“到了王都在作打算。”
“好~”
傍晚两人从佣兵工会后门走出来的时候,希尔斯是非常不开心的,“其实我们自己也能离开啊,为什么要被他们狠敲一笔?”
他倒也不是心疼那百来个银币,只是看不惯对方那嚣张得简直要上天的样子。今晚离开王都的小队只有一支,人精的他们又怎么会看不出来林曦迫切要离开的意图,于是趁机狠敲了他们一笔。
毕竟整个落瓦城都知道,圣女容不下这个黑发墨眸的小子。
林曦微眯着眸子看了一眼背后的工会牌子,意味深长的说道,“首先我不想引人注目,我并不是很想拿他们练手,只要别把我当软柿子打着其他主意就好。”
佣兵工会中立于光明神殿以及教会之间,是一些能使用法术的普通人聚集起来的组织。他们的法术是光明神所默认的存在,虽然比起神殿和教会只能算不入流的角色。
不说前往王都的路上充满无数不安定的因素,但是能不引起注意的前提下离开落瓦城,那么这钱就是值得的。
他之后要面对的还有某个纪元曾经主宰大陆的种族。
龙族。
所以现在能用钱解决的麻烦都算不上什么,还不如省省力气来调整身上的黑暗元素更好。
约定的时间是两个小时之后,林曦和希尔斯首先去了服装店。买了两件能盖住头的亚麻斗篷,林曦还摆脱老板做了一条特质的皮带,能把钱袋还有药剂以及卷轴都挂在上面。
以他现在的能力只能使用初级法术卷轴,他身上的黑暗元素该怎么使用也还是一个未知数。手札里倒是有记载黑暗系的法术,但是都是一些小法术派不上多大用处。
让人意外的是手札最后记录了一个地址,那是位于王都郊外的一个森林,也许会有意外收获也不一定。所以前往王都是他目前的最优选,搜集资料顺便探个险。
做好打算正准备付钱离开的时候他看到希尔斯正对着一件黑色的丝绸斗篷舍不得走,转过头用着非常渴望的眼神望着他。
还真是对黑色有迷之执着,然而林曦还是残忍无情的拒绝,“我们是要赶路,所以挡风跟耐用是第一考虑要素。”
丝绸制的斗篷虽然手感爽滑,看起来很有逼格。但是说不好听的他们就是在跑路啊,穿这种显眼到炸的袍子是生怕人家不注意你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