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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立志要洗白 (人世客)



在我之后七十余年的人生中,我所做的每一个噩梦,都是那一天。不是世子挖我双眼,废我灵根;不是无法从晏清泉手中抢回世子;不是玄天宗倾尽全宗之力追杀我,而是接到世子死讯的那一天。

我已经没什么好失去的了,为了复活他,我什么都不怕。等我恢复到最佳状态,我会第二次溯世,可能我会死去。所以我交代溯世书,保存我的记忆,在我苏醒之前,保护好世子的性命。”

秦宇继续往前翻。

“玄天宗联合整个虹元界的元神期真君追杀我,他们把我逼到了死角,溯世书找到了界心。据溯世书所说,鸿蒙开辟以来,试图炼化界心的人不计其数,成功者寥寥无几。没有大乘期,就敢炼化,更是找死。

但我别无选择,退后一步,面对玄天宗的追杀是死;向前一步,以元神期修为炼化界心还是死。我宁愿死在界心里,也不想死在玄天宗手里。

后来我才知道,欲要炼化界心,必要了悟生死,有向死而生的勇气。我没有死,在炼化的过程中,我进阶大乘了,也终于成功炼化界心。

因为我没死,所以死的人是他们了。明明杀光了世间所有仇人,为什么我一点都不快乐呢?这些天我常常想起初见世子的场景。

那天阳光刚刚好,他路过花园,不愠不火地阻止了下人对我的拳脚,‘欺负一个孩子,算什么本事?’绵软的语调,矜贵十足。他穿着华美的衣裳,扶起我的时候,我一直在担心,自己身上的泥会不会弄脏他的衣服。

如今既然我已经成为一界之主,能不能让我惦念的人活过来?我开始有了这种疯狂的念头。或许并不是第一次,在此前的人生里,我曾不止一次地幻想过,若我修为滔天,能否使他复生?如今是时候实施了。”

秦宇转身,看着被定身的陆天泽,又好气又好笑地骂道:“傻得你呀,衣服怎么会比人重要呢?”

再往前翻,非常零碎,秦宇匆匆浏览,只在感兴趣的地方停下。

“在宗门大比中,我揭开了黑布。老园丁最初为我戴上的时候,只是一块普通的布条;开灵以后,我自己从传承神殿里取出能够隔绝神识的布条戴上了。

我摘下黑布,想要凭借重瞳的力量赢得大比第一。世子曾说过,他对晏清泉最初的喜欢,来自于同为天才间的惺惺相惜。那么,如果我比晏清泉更加耀眼,他是否也会用看向晏清泉的目光,看着我呢?

凌天秘境开启了,我和世子一队,夜幕低垂时,他把我单独叫了出去。他离我很近,我们很久没有这么近距离接触了,我的心跳得很快。他抚摸我的眼睛,我以为,我得逞了。我以为我依靠这双眼睛,得到了他的喜爱。

全部都只是我以为而已,双眼传来一阵剧痛,眼前先是一片通红,紧接着黑漆漆的。眼珠已经铮然落地,明明该是一团软肉,为什么声音那么清脆呢?我的眼睛流着血,比眼睛更痛的,是我的心。

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属下对世子忠心可鉴。我说不出口的是,不是我和你抢晏清泉,是我和晏清泉抢你!我不敢说,不说的话,我在他眼里起码还是一个忠仆。说了以后,我是什么啊?一条觊觎着主人的、肮脏的狗。”

看到这里,秦宇已是泣不成声,为什么陆天泽都不埋怨呢?错的人明明是秦宇啊!为什么不恨呢?哪怕陆天泽在手记里表现出一丝一毫恨意,都能让秦宇轻快许多。

然而他没有,没有任何恨意,他是一个比阿泽还要隐忍的人。阿泽会因为秦宇欺骗自己的感情而爆发,他不会。他对秦宇的爱,好像是一个黑洞一样,没有边界,永无止境地吸纳着一切。

不管那是爱,还是伤害,他都甘之如饴。即便是伤害,他也把它们当作是来自于秦宇的馈赠。明明遍体鳞伤,还小心翼翼地珍藏着每一道伤疤。

秦宇再也看不下去了,这份爱意太过沉重,也太过隐忍,再看下去,他会觉得自己猪狗不如的。秦宇直接翻到第一页,只见稚嫩的笔迹,歪歪扭扭地写着:“世子教我写字,今天还送了我一本手记,我要好好修炼,以后保护世子!”

难怪封面会有些眼熟,竟是自己送的吗?一本破破烂烂的手记,他居然保存了数百年。难怪他贵为一界之主,居然还会用手写的方式记录,而不是用神识刻录玉简,原来是秦宇送的啊。

秦宇回忆许久,终于从尘封的记忆里翻出了这本手记。那时候他刚刚结成金丹,正是意气风发。在玄天宗受了一番仁义礼智信的教育,回到侯府,难免便看不过去侯府下人欺凌一个孩子。

他一时兴起,收下了这个孩子,想要像行舟院的讲师,或是师父明德那样,玩一玩师徒的把戏,当然,这一次他要当师父。趁着在家的那段时间,他教这个孩子写字、读书、修道……十足过了一把为人师表的瘾。等新奇劲儿过了,他随手送给那个孩子一本自己小时候用过的手记,就把孩子和手记一起忘得精光了。

果然,在手记的扉页,还写着潦草而飞扬的秦宇二字。这甚至不是他特意买给陆天泽的,而是自己曾经用过的废本子而已。

这个废本子,是上一世秦宇送给陆天泽的唯一一件礼物,被他珍若生命,以至于安放到溯世书空间内,两次溯世都不曾损伤分毫。

秦宇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情深如此,无以为报。

第169章 必死之志

虹元界,死族大军前,见到青龙前来阻拦,金虫的眼睛里迸发出一阵奇异的光芒,“十万年过去了,你们的修为还是止步不前啊。倒也不难理解,毕竟不是自由的生灵,只是死了主人的器灵而已。”

青龙咬牙切齿地道:“是你!”

十万年前,虫母和中天神君大战,在中天神君即将斩杀虫母的关键时刻,金正使偷袭了中天神君,才让他和虫母两败俱伤。

金虫漫不经心地道:“还多亏了你们的主人,我才能得到母亲大人的赏赐,有了如今的修为。”一阵若有若无的威压从他身上散发而出,一息之间,席卷了整个虹元界,所经之处,万物跪服。

青龙和谢思静对视一眼,齐声叫道:“渡劫期真仙!”金正使的确已有渡劫期修为,金副使死去时,所喊出的那句死族古语便是:“正使和母亲大人会为我报仇的!”

“既然看出了我的修为,还不速速滚开?”金虫厉声喝道,声音里带着无尽的威压,震得谢思静吐出一口鲜血,晕倒在地。青龙情况稍好一点,收起谢思静,身形暴退。

金虫举起闪着金光的螯肢,冲着青龙袭来,它的一举一动看起来稀疏平常,表面蕴含的威能还不如那些元神期真君毁天灭地,实际的攻击却是他们的数万倍,那是仙力!本质上已经与灵力不是一个层次了。

青龙当即闪避,只被威能的余波荡过,饶是如此,他都感到一阵撕裂的剧痛,原本凝实的身形开始变淡。金虫螯肢所携带的毒液,也入侵了他的真灵,灼烧般的痛感,仿佛置身火海。

受此重伤,四灵再也无法维持合体之态,青龙旁边多出三道身影。与此同时,他们的心神一松,那是秦宇和他们之间的主仆契约解开了。

他们闯荡寰宇长达十万年,经历过无数次战斗,从没一次像眼下这么绝望。从前哪怕敌人再是强大,都有主人站在前面,为他们遮风挡雨。如今的主人,却在危难之时,解开了灵契!

金虫说得对,他们四个只是死了主人的器灵罢了。

正当他们万念俱灰之时,非天神君的传音响起:“逃!”原来他在迷蒙之中,感知到了外界的腥风血雨,强行催动药效发挥,竟比原定时间提前醒来。

白虎当即驮起三人,以不弱于大乘期的遁速逃离。另一边,非天神君也携带浑天碑离开了虹元界。

两只大虫看着四灵落荒而逃的背影哈哈大笑,自告奋勇地说:“金正使,让属下追过去,杀了他们!”

大虫已经看出,四灵伤到根基,短时间内无法再次合体。他们有大乘期修为,对付如今元神期的四灵,就是凌虐!正好一雪前耻。

金虫伸出螯肢,拦住了两人的去路,“穷寇莫追,我们有更重要的任务要做。”它的动作隐隐有些凝滞,先前它使用的是远超中千界域承受范围的仙力,已经引起天道的排斥了。再追下去,影响到大计,得不偿失。

大虫问道:“您是说……?”

金虫点点虫首,肯定了他们的猜测,两只大虫先前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这时才回过味来,连忙拍马屁:“还是您高明!”

“什么高不高明,只是事关母亲大人,丝毫马虎不得罢了。”金正使淡淡地道。

死族之中,每一个都对母亲大人忠心耿耿,但又各有不同。贪功冒进者有,譬如金副使;悍不畏死者有,譬如低阶死族。既有像抛弃金副使的两只大虫那样擅长审时度势的,也有如猛犸那般心思纯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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